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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21 23:02:44瀏覽4186|回應76|推薦51 | |
歷史依事實,事實有角度。同一個歷史事實,正反參與方,加上旁觀者,起碼就有三個角度三種看法。看法各異,所修之史,自然大不相同。 日本佔台五十年,以世界史的角度看,是日佔,以日本史的角度看,是日治,以台灣史的角度看,是日據。歷史教科書由日據變日治,是番顛輝的傑作。且不管番顛輝是否日人後代,但可以確定的是,番顛輝看任何事,都是日本觀點。他說: 尖閣群島是日本的,就是最佳例證。 又若設,日本打勝了二戰,今天你我都AIUEO, 不用說,日治到底。然而,日本輸了二戰,吐出甲午戰的戰果,台灣回歸中華民國,角度一變,日據就是日據。再清楚不過。 有人說,日本佔領台灣,有清日馬關條約為依據,有合法性,故不能稱為日據。 合法? 請問合什麼法? 國際間,因戰爭勝負而簽定的割地賠款不平等條約,只能靠强權來執行,不服就再打,那有什麼法可依循。勉强說有國際公約,沒有執行機構,算個屁。一旦強弱易勢,馬上翻臉毁約,多的是。希特勒撕毁巴黎和約,國聯除了瞪眼放屁,又能如何。 真要論"法",不如談談台灣民主國的推動者陳季同,他說: 依萬國公法,割地須問居民是否順從,民必須從,方得視為易主,民如不服,可自立民主。如真有他說的萬國公法,成立台灣民主國大大的合法,日本侵台大大的不合法。 又有人說,日治是中性詞,只是客觀反映純粹的史實。也對,那客觀的客,定是外星人。同樣中性客觀的外星人史觀,也沒有屠殺字眼,希特勒"減少"六百萬猶太人。如果猶太人能接受,本堂主從此日治不日據。 還有人說,日治是日本殖民統治的簡稱。別鬧了,簡稱可不是剪稱,剪掉本義,只留頭腳。真要剪,中華人民共和國剪成中華民國,好極了,大陸早已光復,河山早已還我。 居然有人說,日治日據是照妖鏡,反映愛中國與愛台灣。這種超級連想,本堂主力有未逮,無法評論。不過,本堂主偶食日本料理,算是日炙,偶觀日本影集,算是日劇,也是一種連想。 好了,結個論吧。日據,含有異族入侵強佔其地壓迫其民之意。日本人是異族,不用說。1895年,入侵日軍遭台灣義勇義民強烈抵抗,血戰五閱月,才完成佔領,合乎強佔其地。日本佔台五十年間,台灣人原住民從未享有和日本人相同的待遇,合乎壓迫其民。 三者俱全,日據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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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