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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冤了洪下士,還要再冤陳中士?
2013/08/03 14:17:47瀏覽6902|回應39|推薦47

洪下士死亡事件是個悲劇,從一開始披露,本堂就深表同情。只因本堂發文喜公不喜私,說理多於抒情,因此沒有發文表態。一直到,死者家屬結合媒體和政客,將案情推向集體虐殺和總統默許,本堂才發文提醒大家回歸基本面,只看明確事實,去做簡單推理。

當然,反對無止境的瘋狂炒作新聞,並不表示支持軍中的陋習和黑暗,也不表示收回對洪下士之死的惋惜與同情。無論他殺或意外,洪下士含冤死於軍中,就是悲劇,過去演過,未來仍會上演。因為,軍隊是個非正常社會。

成立軍隊,為了作戰,作戰目的,為了殺人。軍隊就是訓練殺人的地方,舉世皆然。今天開槍打靶,只為了,有一天要開槍打人。所以說,軍隊是個肅殺之地,自由平等博愛,到此通通不算,生命的價值也大打折扣,父母心頭肉,進來只個數字。

軍隊裏頭,軍人分兩種,志願役以軍為職,以營為家,義務役只是過客,義務服完,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塵土。兩者心態不同,行為殊異。志願役視軍隊為自家地盤,以老大自居,認為義務役必須服軟認小客随主便。義務役要嘛溶入其中,要嘛冷眼旁觀,就怕認真計較得理不讓,更怕心高氣傲爭強鬥勝。

洪下士很可能屬於後者,才會在即將退伍時,引起衆怒,遭到惡整。又不幸在惡整中,因炎熱體胖等等因素,喪失了一條寶貴的生命。全案經軍檢搜證問訊以及媒體窮追,一直沒有明確的殺人動機出現,只能推斷洪下士死於操練意外。

如今軍檢偵結提起公訴,果不其然,涉案諸人,大都被控"過失致死",只有陳中士被控"凌虐致死",罪名最重。其中差異令人不解,平平都是戒護士,一樣操練禁閉生,為何有人過失,有人凌虐? 

過失致死易解,就是說,操練不會導致死亡,卻有人意外死亡,因過而失。凌虐致死難解,是不是說,操練時就以死亡為目的,操死為止。可是,和洪下士一起操練的禁閉生並沒有死,那是不是凌虐未遂?

想了一想,凌虐致死大都用在虐童案,可憐被凌虐致死的幼童遍體鱗傷,慘不忍睹。又查了一查,凌虐是指連續性的傷害行為。可是,法醫驗過洪下士的遺體,並無外傷,錄影帶也沒看到洪下士被陳中士拖出來,痛打一頓。如果,陳中士連碰都沒碰洪下士,那凌虐致死的罪名,又從何而來?

好像高前部長說,上級定有人要整洪下士。到底是誰? 陳中士對此問題,一直保持緘默,可見真有隱情。不過,如果是口頭指示,說出來也沒用。但如果真有上級口頭指示,那陳中士的加強操練,只能算是服從命令盡忠職守。兩者都是大大的對,陳中士因對得禍,您說冤不冤?

很多年前,有一年輕小伙子,財稅系畢業高考通過,進入海關工作。有一天,上司叫他到某處收一筆現金,回來交給上司。小子儍乎乎不問原由,立馬照辦。幾個月後,東窗事發,那筆現金原來是索賄而來,小子因此被控貪汚。在法庭上,小子一再辯稱受了某上司口頭指示,沒用。最後鎯鐺入獄,毁了一生。您說冤不冤?

有人說,凌虐致死這個罪名,就是要把陳中士推出來當犧牲,擋住滿天亂箭般的指責,以掩護其他人撤退。果如此,洪下士冤死之後,陳中士冤獄,不遠了。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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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RTaiker&aid=8068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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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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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4 18:10

ABCDEF(翠雲)看這個指導員楊福亮,應該是心理不平衡很自卑,所以才會對清華大學生倪顯策如此嚴厲不人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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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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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4 12:23

並無任何證據顯示洪仲丘被操練時有被 "單獨" 關照.  都是團體照: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2/8071791.shtml

桃檢滅證案的 Q&A 也有明白解釋各疑問點:

http://www.cna.com.tw/News/FirstNews/201308020039-1.aspx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5 01:29 回覆:
辛苦了!

捕夢者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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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4 12:17
這件案件要移送到普通法院審理,其實對洪案被告是件好事,普通法院審理程序會比較嚴格,重視證據與程序正義,會有一些受無妄之災的會被證明是冤枉的。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5 01:28 回覆:
對。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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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4 11:12

ABCDEF(翠雲):
一開始推給非軍人的醫官
看不行    因為醫官有醫事團體保護~~我也覺得是不可理解   但是不意外

醫官不是軍人嗎?
洪家不是也一樣質疑醫官甚至天成醫院處置不當,不把他兒子當人看嗎?
沒錯,等醫事團體、特別是柯大醫生跳出來袒護醫官後,洪家就轉移對醫官的砲火

ABCDEF(翠雲):
現在有要推給這個士官

這個士官不是軍人?不是職業軍人?

ABCDEF(翠雲):
最後的飲料事件~~有錄音   有證人   我一開始就料到~~因為我是護理師

你沒聽到輔導長已解釋說他是看到洪簡訊的嗎?妳曉不曉得輔導長有保防的職責嗎?
又,你是說你會為了飲料竄改體檢報告嗎?
還是你是在指控你們醫界很黑?一杯飲料就可以被收買?你們醫護也未免太賤了吧?

ABCDEF(翠雲):
軍人保護軍人  他們這些心理不平衡的軍人~~對充員兵很看不起     (事實是自卑)~~

妳的留言不也充滿看不起職業軍人,難道妳也是很自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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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CDEF(翠雲)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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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
2013/08/04 05:48

一開始推給非軍人的醫官

看不行    因為醫官有醫事團體保護~~我也覺得是不可理解   但是不意外

現在有要推給這個士官

最後的飲料事件~~有錄音   有證人   我一開始就料到~~因為我是護理師

   我們常常有人送飲料  大多時候不知是誰送的

你看那檢查單位的主官~~不是如獲至寶(抓到兇手)  而是[惱羞成怒]

   軍人保護軍人  他們這些心理不平衡的軍人~~對充員兵很看不起  

   (事實是自卑)~~口口聲聲說是家庭環境不好才去當兵  其實那也是

  職業   那當工人的是不是也要哀哀叫  這種心態當保家衛國的軍官?

   我要訂婚時 我小叔~~政幹的  他說[二嫂我不會穿軍服去你家時 ~~]

   我嚇一跳~~他有自卑感   以為我們家會看不起軍人   他不知我在軍醫院

   做過軍護    但是這種心態不是只有他

  


frank060606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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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4 05:22

版主,

我看法與您稍有不同,陳中士可能是諸將拱出來棄卒保帥,理由:

1.可由諸多事實推測我說法

2.陳中士竟然不為自己辯護,似有意犧牲自己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5 01:24 回覆:
或者陳中士知道說出來會更慘。

小浪(來台第七代閩南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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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3:48

5238:
我從不為殺人犯狡辯,請問江國慶是殺人犯嗎?


江國慶不是殺人犯,所以女童姦殺案發生當時,你是為江國慶狡辯喔?

江國慶有你為他狡辯為何還冤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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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mothy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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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3:27
高某合理懷疑若有所本,仍堅持掛冠求去,留楊某善後,其心亦可議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5 01:23 回覆:
去職即去洪家,表明站洪家立場,什麼冬冬?

OOPs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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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3:17

1992年Tom Cruise演的A few good men真實版上映了。且看我們的軍法官們如何演出。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4 01:30 回覆:
O兄真博聞,何不介紹一下。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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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8/03 22:53

莫明其妙,一個抗命,不守紀律的軍人,死了也是活該,居然還發旌忠狀,是不是抗命的軍人才是好軍人呢?

如果國防部真的廢了禁閉制度,以後役男只要有違反長官命令,不守規矩,一律送軍法論處,那不知有多少大好前途的年輕人,要背上一輩子的污點,如果這樣子也無所謂,那你們就去抗議吧,別忘了,抗議的群眾中,有多少人是不用當兵的,有本事就把中華民國的軍隊廢掉,不然今天你們的抗議,是用後來年輕人的前途做為代價的

萊茵堂主(NRTaiker) 於 2013-08-05 01:21 回覆:
旌忠狀?別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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