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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是甚麼?
2010/11/30 10:32:54瀏覽6765|回應79|推薦71

 
感恩節長週末最後一天星期日家裡開派對,席間大家談到宗教信仰。我不改常態提及所有一切宗教信仰皆是欲望,概屬非真,並問眾人何謂為“真”。

一如預期無人能答,並有人謂“真”字無法定義。

我説,“真”當然可以定義。

另有人説“真”是一種感覺,例如,用電波直接作用在腦部可以使人感覺痛楚,與手臂上被劃一刀完全相同。

那當然,這種痛感絕對真實,與手臂上“並未被劃一刀”的真實不相上下 — 但不能就此説“手臂真被劃一刀”。

同理,嗑藥、吸毒之後感覺“飄飄欲仙”也很真實,但不能據此宣稱人真的飄起來或確實成仙。

於是有人問:“那甚麼是真”?

我説,“真”,就是符合事實。

席間有聰明博學、虔誠禮佛者立即反問,“何謂事實”?令我一時語塞,答不出來,場面有點尷尬。

我定義不出“事實”,或者説,我需要一點時間來想。那麼,“事實”定義不出來,是否真字即無定義,宇宙人生了無真偽可言?

當然不。

本人之一時無法定義“事實”一詞,與宇宙人生之有無事實可言豈可能有對價關係?要是那天我想出事實的完美定義怎麼辦?

事實之認定與否毫不取決於我高本衲能否為該名詞下定義。關鍵是,“事實”當然可以,也一定有定義,而定義不必在我。

誰有本事隨時為任一名詞驟下定義?有沒有人要試試為“時間”下個定義?

如果世上無人能為“事實”下定義(可能性不大),“豬會飛”是不是事實?抑或“豬不會飛”才是事實?還是要繼續追問“豬”和“飛”的定義?

查一下,Dictionary.com 給的定義是:"Something known to exist or have happened",我以為甚好,不知能否滿足大家的要求?

我們很少人天天在定義“事實”,但這並不妨礙“事實”的用途。準此,“西方極樂世界”是否事實?

當然不。“西方極樂世界” known to exist 了嗎?have happened 了嗎?

馬上就有人問道:“可是你怎知它是假的”?

“我不知道它是不是假的,但我知道它不是真的”。

“為甚麼”?

“因為只要沒有證據顯示它存在,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它就不是真的,如此已足。我根本不必説它是假的”。我知識上的不足並不妨礙我説,“西方極樂世界”並非事實。不是真的如何而可以稱為“事實”?只要它不是事實,誰還在乎它是不是假的?在乎也沒用,事實不需要“證明它是假的”來加分。

我們的世界是這樣運行的:若無證據顯示某人、某物、或某事存在,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此某人、某物、或某事即不存在,毋需證明。

龍之所以不存在,不是因為“有事實證明龍不存在”,而是因為“沒有事實證明龍的存在”。

阿扁之所以貪污有罪並不是因為“無人能證明他沒有貪污”,而是因為“有人(檢調單位)能證明他有貪污”。貪污,是一個已經發生的事實。而證明,不必在你我。事實:Something known to have happened。

高本衲之所以有兩套球杆的理由並不是因為“無人能證明高本衲沒有兩套球杆”,而是因為“有人(包括我自己)能證明高本衲有兩套球杆”,好不好?事實:Something known to exist。

不存在的事、物,不能、不必、也不須要證明。以此,你我從來就不須要證明我們從未殺人放火,也不必日夜擔心被捕;銀行從來就不須要證明我沒有十億美元存款,也不用煩惱萬一我要提領的話他們該怎麼辦。我無法證明西方極樂世界、神鬼佛魔的不存在,也從不憂心,並且連試都不試,因為那不是我的“責任”,更別説毫無必要。認為這些東西是“真的”的人,須要提出確實證據,即使不為別人,也該為自己的信仰取得一點“正當性”。

如果我説:“我無法為‘事實’下定義”,你是否準備説:“那麼,‘事實',是沒有意義的”?

很少人敢、會、或能掰弄已知已見的事實,比方説,睜眼講“豬會飛”這種瞎話。可是一旦提及未知未見之事,不知何故就開始大膽妄言起來,比方説:“西方極樂世界真的存在”、“是事實”。

我以為,後者絲毫不比前者更具正當性。“未知”並不能給你帶來一丁點“話語蠕動空間”。

在我這種“絕對理性論者”的世界裡,對未知之事即便只是講一個字都是錯誤的,和説“豬會飛”這種與事實完全相反的話不相上下。

當“西方極樂世界存在説”被剝繭抽絲時,竟然可以開始裝作不懂何謂事實,還問“甚麼是事實”!

當被問到“豬會飛跟豬不會飛,那一個是事實”時,則忽然又明白事實是甚麼了。這樣對嗎?

讓我們不要玩弄語言文字,誠實看待宇宙人生已知的真相。

讓未知的回到未知,不讓它越雷池一步,最好“寸土不讓”。

承認“信仰就是欲望作祟”,除此無他;有的話,説出來。

滴水不漏兼衣無縫,My case remains strong。

想駁能駁的,放馬過來。

我不抱歉,因為信仰不能侵犯真理。信仰是“可以”的,真理是絕對的。紫,不可以奪朱。

謹此敬覆眾諸親朋好友。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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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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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語還有
2011/01/03 11:22
這讓我聯想到Golf Nut您提及的童年記憶。有點像電影故事的時空轉移,進到另一"平行宇宙"。果真發生的話,是誰一下子進了另一平行世界又回來呢?會是"意識"的您出神了嗎?是不是這樣的經歷讓習物理學的您特別注意"弦論"和"平行宇宙"的推算呢?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1-01-03 12:48 回覆:
我後來才知那種經驗許多人有,叫“情境重現”:
可以有合理的解釋。
弦論是理論物理的一個新向方。平行宇宙是一種臆測。三者之間沒有關連。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1-01-04 02:08 回覆:
近來因為過完年,更接近 2012;而全球暖化氣候異常現象到處發生,以至人心浮動,新的一年才開年就讓人焦慮不安。澳洲有百年不遇的大水;美國有東部的暴雪、西部的暴雨、和中部的龍捲風;大陸江南冰雪成災,北方也不遑多讓好不到那裡去。
電視節目説,美國國家航太組織首度對好來塢過去數年來之科幻片做出不尋常的,從科學角度出發的評比,指出那些是唬爛片,那些較符合科學原理與事實。而一些熱衷幽浮、外星人的網站將此解釋(或謠傳)為美國即將公開宣佈與外星人接觸的機密檔案,奧巴馬總統將為此發表演説,原因在於人類已逐漸走到一個自己無法控制的臨界點,勢得借重外星科技的援助以求地球之自保。
而前不久的最新發現,生命可以在無磷的狀態下以砷(劇毒)來取代,照樣可以存活。上述之八卦網站亦將此解釋為美國國家在逐步為透露外星人存在的事實舖路。
個人的看法是,外星生命存在就存在,不存在就存疑,沒甚麼好神秘兮兮的。不過當然對“有神論”者來説可沒那麼簡單。依我之見美國以及其他西方已開發國家之所以對此事欲言又止兼欲蓋彌彰完全與西方世界大國的國教 — 基督教有關。
外星人的存在很可能徹底顛覆基督教信仰 — 甚至所有一切宗教信仰。茲事體大,主政者須得小心謹慎步步為營。然則若是外星人或外星生命一事紙再也包不住火,也只好開誠佈公,宣告天下。
外星人一事的“知情權”並非人人相同。若要説絕對沒有,謊言的可能性也不小。若要説一定有,在無証據的狀態(即便是有証據但被隱瞞)下還是只能當做無,這是基本邏輯。但我個人一直認為外星生命(且先不急著認定有外星“人”)存在的可能性遠大於不存在。在這種狀態下,我會很有興趣知道基督教信仰者如 Joyce 對此事的看法。亦即,若在妳有生之年外星人實質出現在地球上,一如西班牙人首度出現在美洲新大陸之當初,妳會有何種看法或想法?
不勉強,只是隨便問問。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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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容續尾
2011/01/03 11:11

原本看Discovery頻道那節目是一集,竟還有再續《死而復生要命創傷》,我再看了重播,後天1/5下午五時將再重播。請讓我續尾。

另外三個意外死而救活的案例。一是棒球手被球擊正心臟瘁死,一是工程人員給6800伏突高壓電擊彈落地前已死,一是極速賽車撞了彈滚落地腦汁也從耳孔流出了。死亡時間分別是15分鐘、45分鐘、30分鐘。三人皆因醫院不放棄急救醒過來的。事後三人皆說有很安然感。第一位醒後忘記了出事,不知為什麽躺在醫院。家人在聽到宣布死亡準備簽署器官捐贈時仍呼喚他醒來,表弟用指甲刺他腳底,又刺手心時見他手動了。再進行急救。第二位落地後馬上用儀器當場急救,進醫院後再急救。醫生本以為高壓電擊,心臟即痙攣停止腦亦塌損,但未放棄,終醒了。事後說往事的美好就像放錄影帶般走過。感覺一片祥和,上頭有光,有聲音問他要上天堂或回家;當然回家了!第三位聽到醫生判腦死(那時判已死亡半小時了),(心)很生氣,認為自己未死,還聽到在旁人聲談話。[ 三位皆意外死,與前集同的是:皆非自殺或他殺。]

令人注意的是第二位,嚴重的高壓電死,判定是馬上心停腦子燒傷,多處炙傷。他說見到美好往事,有說不出的和祥和光,幻視?還有幻聽?他說很舒服,不能形容,是"出神"了。生命多麽奇奧啊!醫生說這不能形容的舒服感,知覺在腦之外,意識在身之外,早在柏拉圖的《理想國》就有說靈與身之分。這般死而意識仍存,意識在身體之外,是目前科學尚未能探知的領域。當事者的意志和親友的盼望都會促使他甦醒過來,後者情形是神奇的連繫。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1-01-03 17:52 回覆:
謝謝 Joyce 。是啊,要是科學能証實靈魂(不同於意識)可以不假肉體而存在,那該有多好!這樣人死後就有將來了。合理解釋、事實証明、再加上反復實驗成功即足以証實靈魂的存在。這將會是諾貝爾獎級的大事。
在我看來,這種靈魂當然不會是物質(“東西”),那麼就必須非能量不可了。能量有多種型態:熱能、光能、電能、動能、位能等。不論靈魂屬於那一種能都有一個基本問題:既已不附肉身、物質,這靈魂是“誰”的靈魂?能量無形無體,是不會像我們人這樣一個個的。你我身上發出的熱如果接近,會混在一起,也會和環境的熱混在一起。其他的光、電、動、位能也都一樣,沒有物質就沒有“體”,沒有體就沒有形狀、範圍、界限,也就沒有“個”、“隻”、“粒”、“塊”可言。
人身當然有物質沒錯,而我們身上的每一顆原子都來自遠古時期恆星的內部深處。人身上當然也有能量,而能量在宇宙中往來流通、變換、無或稍息,其實和我們的“人”一點關係也沒有。
所以如果我們要尋找“靈魂”,可能得先把這東西界定清楚。一個東西的定義不明不白,即使找到也無法確認。
“神”也一樣。那天運氣好找到了,眾家宗教派別紛紛跳出來“搶親”,這神該是誰的呢?現下互斥到千年征戰無休無止,可不能到時大家協議説,“我們原先在拜的神都是同一個”吧?多不好意思!
甚麼東西都要求証實,在許多人看來可能是一個“壞習慣”,可是相對於凡事都不求真,不要求符合事實,那一個習慣好,那一個不好,就十分清楚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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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 this is why...
2011/01/02 12:06
人為的叫做“偽”,人言的叫做“信”,二者品質如何由文字結構可見一斑。
信,是一種壞習慣,它代表人性的怠墮和理性的棄守。
人生在世,飯用吃的,水用喝的,錢用賺的,家用養的,孩子用生的,事情用做的,老婆用娶的,丈夫用嫁的,幾乎沒有一件事是用“信”的。信,在人類的字典裡除了一件事以外毫無用處。
這件事就是宗教。
所有任何學科都是靠“知道”的,而宗教不是學科。
所有任何科學都是靠“証明”的,而宗教不是科學。
因為不知道,所以希望。因為希望強烈,非得到不可,所以相信。
弔詭的是,也正因為相信,所以非真 — 如果為真,狀態不叫相信,應該叫做“知道”。
人人知道馬英九是中華民國總統。人人知道中華民國剛過一百年。人人知道阿扁因貪污有罪現正關在牢裡。你把“知道”改成“相信”,人人都會很詫異的看著你:尊駕莫非是火星人?這些事實你不知道也就算了,有甚麼好“相信”的?精神官能無恙乎?
因此,所謂“相信”也者,意味著承認它並非事實。
既然如此,為甚麼相信?事情道理的實質基礎在那裡?
如果有,何不直接“知道”更好?如果沒有,“相信”又有何益?
知道是,靠努力;知道非,也靠努力。不知道是是或是非,因為努力不夠,或時機尙未成熟。耽溺於未知,或甘於不知的現狀,是懈怠,或者力有不逮,不得不然,但起碼誠實。
不甘於事物的未知狀態,又不發揮理性的力量去剝繭抽絲追求真相,反而讓人性裡品質欠佳的一面出來主導,任自己的欲望去“發揮”,開始用想象力來天馬行空,讓語言文字隨意泛濫,一群人在自己創造出來的幻想世界裡相濡以沫,用虛幻的妄想來滿足無止境的欲求,或畫餅充饑,或望梅止渴,“以時間換取空間”,把所有一切的許諾推到未來 — 人死掉以後的未來,在這種自己造出來的環境裡大家彼此互相洗腦,日復一日的不是變本加厲,也是旦旦而伐,終究永無寧日,結果徒勞無功。
這,就是宗教。
而我根本不必提是那一個宗教,因為每一個都一樣 — 誰找到一個不是這樣的歡迎來告訴我,我願以現金酬答。謝謝。
不過,要是被我説對了,有沒有人願捐點錢給我?
宗教有甚麼好處呢?知道的也不妨請來告訴我。
讓誰得到甚麼了嗎?人類歷史上從無任一事証。
到底那一個才是真的?



祝您新年快樂,but...別開玩笑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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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t of course he immediately declined
2011/01/02 12:03
Koolhead, you are indeed full of love, my friend. It is very nice that you cover all sorts of people in your thought process. Like you, I am also full of love, that's why I am trying to let you justify your belief system, not trying to pick a fight as you suggested.

Turn defensive is a natural reaction, as you and I both know, there isn't a fight. Belief in god isn't justifiable in reality. Certainly this doesn't bother religious folks a bit, since if their mindset is capable of entertaining such a notion (of justification), they won't turn to religion in the first place.

Non-religious people on the other hand don't have to justify anything -- I don't have to justify my non-belief of wdqrfwersf or f756rgyr or rdfgvhbhtyg, since they are all non-existent fictitious entities. I don't even have to mention logic, reality itself is sufficient in the upbringing of rationality of mankind.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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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viting Koolhead to a meaningful conversation
2011/01/02 12:00
I am glad that I cracked you up.
Please define "belief", Koolhead. Let's have some meaningful conversation.
If that is too difficult, you can define "God" instead.
Without proper definition, you won't know what you are believing, or how you believe.
Right?
Even worse, you won't know God when you actually see one.
Right?
Sure you can do it.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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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whatever you like, but please try to be honest
2011/01/01 21:25
在"人的面臨困境與信仰"回 Luke Koolhead:

Atheist is a misnomer, it is ridiculous and unnecessary to call somebody any name who has nothing to do with an imaginary entity. How do you name someone who doesn't believe in rehgfsvf? By the way, rehgfsvf is something I imagined and I firmly believe in it, thus I call myself a rehgfsvfer.

Love has nothing to do with any god. I am just as full of love as you, if not more.

And "heart", if you are not referring to the cardiological heart, is still a function of brain.

Whether Einstein believe in God or not has nothing to do with God's validity. Even Einstein cannot prove God. If something cannot be proven, it is not true, period.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1-01-01 21:28 回覆:
"人的面臨困境與信仰" 在此: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1-01-01 21:51 回覆:
闡明何者為真絕對有必要。“事實”是“真”的必要條件,“真”是“事實”的充分條件。不能証明的東西,非真,因為“真” implies (意味著)“事實”,而無人可以一方面因缺乏事實基礎以至無法証明某事,又一方面説它是“真的” — 一般而言這就叫做“説謊”。
人會因心軟而“放水”,邏輯不會。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1-01-01 22:09 回覆:
Just in case "Luke Koolhead" has trouble understanding my Chinese...

It is of utter importance to clarify what "true" really means.  Fact is the necessary condition of truthfulness, and truthfulness is the sufficient condition of fact.  Things that cannot be proven is not true, because "true" implies fact.  No one can call or say something is true while in the meantime failing to prove it due to the deficiency on factual basis.  Usually this is considered lying.

Humans may be lenient from time to time, but never logic.

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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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謝Nut Nut的詳細解釋
2010/12/29 22:17

你的三篇大作我都看了,部落格的回應也全仔細讀了,至少是試圖讀它們,結果一個頭變兩個大,不知IQ是增了還是減了,可能腦袋被SCFtw2那個陀螺弄得暈眩。它可有立正的時候嗎?

大家都有理,只是有關你對宗教與戰爭的連結,我有一點小意見,為何回教與基督教老打仗?我覺得是他們都認為自己崇拜的才是真神,是唯一的。這兩個教都不拜偶像,都排斥外教,稱他人為異教徒。這樣的排外、剷除異己的心理,才會發生戰爭。

佛教就沒有這樣的心態,所以佛教不會因為信仰發動戰爭。

不知對不對?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30 00:08 回覆:
且以回應 幕影人的面臨困境與信仰》答葉子。
“可是,為什麼會走火入魔呢? ”
答案呼之欲出矣:因為所有一切宗教非真,全部都是假的。 
一、“真”的定義是“符合事實”。那一個宗教的那一個論點符合那一宗已知的事實? 
二、“事實”的定義是“確知存在之物,或已經發生之事”。那一個宗教的那一個神、鬼、佛、魔具備“確知存在”的証據?那一個宗教的那一件“神蹟”具備“已經發生”的條件?也就是説,能夠被解釋(explainable)+ 可以被証明(provable)+ 經得起實驗(repeatable)? 
三、“神”存在的証據找到以前的狀態叫做“無神”,否則“有神”即與“無神”相同,有無二字不具意義。“天堂”、“地獄”確知存在以前的狀態叫做“沒有天堂”、“沒有地獄”,否則“有天堂、有地獄”即與“無天堂、無地獄”完全相同,有無二字將不具備任何意義。“有”與“無”二字不但具備意義,而且意義剛好完全相反,這在人類任何時代任何文明裡都是如此。 
四、“知道”的對象若果非真、非偽,就不叫做“知道” 。知道,或知之為真,或知之為偽,都必須有証據、能解釋、可實驗;沒有証據、解釋、實驗以確認真偽,不叫做“知道” — 叫做“不知道”。“不知道” exactly 就是“未知”。 
五、未知之事物吾人其實無話可説,怎麼講都是胡説,猜想、臆測、希望、嚮往。綜而合之就叫做信仰。因此任何信仰都不具備“真”、“事實”的條件,也不符合“知道”的定義,所以非真、不是事實、根本甚麼都不知道,只是一廂情願的相信,這就是信仰的真面貌。 
六、那麼人為甚麼要信仰?因為凡人皆畏死,“我不再存在”的狀態帶來的恐慌甚至大於對死亡過程本身的畏懼,所以欲求此生無休止地綿延永續。正因如此人世間絕對不會有一種不涉生死的宗教。Mostly 有神,maybe 無神,but 一定允諾永生,即便是不堪如六道輪迴之類的“永生”。至於人生在世百千萬種各類需求,或祈而禱之,或拜而求之,無一不與欲望之滿足息息相關,可是“生之欲”永遠是最強大、最持久、最恆常的欲求。 
恰好也是最不可能滿足的欲求。 
可以這麼説:宗教,是人類精心發明的;而神,是人創造出來的。 
宗教信仰的本質如此而已。思索後瞭解的人安之若素,不能、不想、不願瞭解的人旦旦而伐,無休無止,再接再勵。 
然則,生命結束的那一天,這浩大的“希望工程”無論如何還是得停止,終了。宇宙開始至今一百三十七億年,仍在膨脹中,而且越來越快。往後因整體物質數量有限,不可能撐持永遠的膨脹而不潰散、解體,因而即使時間可以“永遠”,生命也無可能“永遠”。
縱使宇宙膨脹有一天開始反向、收縮,到最後還是有結束的一天 — 任何收縮最後的結果一定是零。 
因此不論如前者往無限大無止地趨近,或往零有止地靠攏,宇宙將有終止的一天,時間也會有個結束,一如它過去有個開始。連時間本身的過去、未來都屬有限,“永遠”在現實世界之無意義其理至明,那麼人類夢寐以求的“永生”又是甚麼? 
BUT,對“真”、“事實”、“知道”朦朦懂懂搞不清楚的人在乎甚麼?在乎的話就不會去“相信”了。 
這是一筆永遠無法了結的糊塗帳。只有這個“永遠”是真的。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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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該發生的事竟然發生了
2010/12/28 00:20
聯網部落格主之一,也來過這兒的“王老頭”,因不忍見愛妻長年受末期帕金森氏症的折磨,竟在餵她吃下六顆安眠藥後誤將昏迷當作麻醉,用鐵錘將螺絲起子釘入愛妻的天靈蓋至死。
我整晚都在注意這則新聞。實在太慘了。王老頭太糊塗,沒先弄清楚昏睡和麻醉的區別就自行施予人工安樂死,釀下大錯,也犯了大罪。年尾人人都在祈禱祝福的時節發生這種惨案實在令人鼻酸。
理性很重要啊。凡事想清楚來龍去脈、前因後果,從初衷、動機、心態,到方法、目的、結果,都得想清楚弄明白,不可貿然行事,更何況是一生最鍾愛的妻子的性命!
安樂死是可以的,有時甚至是對的、好的,但不能自己來,應由受過訓練的醫護人員為之。再不濟燒炭也比較不痛苦啊,何以搞成這樣?人縱使看起來昏睡或昏迷過去,痛覺還是有的。我深深為王老太太哀痛。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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稍更正
2010/12/27 09:47

這樣說來,人腦的結構和功能奥秘,研究無止的。

再看過影片。情節快,上次有些數字和事實更正一下就不說了:

1.第一位落冰水的冰上馳車者落水30分鐘,死亡3小時。

2.第二位落水孕婦20分鐘才被救起。是一部恰巧行經的救護車見前面有人猛揮手,停下搶救,後來不見人影。孕婦醒來說一直見到天使,也信那揮手者就是天使。

3.第三位瘦瘦女士的丈夫用CPR心肺復蘇按心吹氣,沒脈膊沒呼吸,判已超7分鐘,到醫院已變紫。

注意到三位人士都說知覺一片安祥和見到亮光的狀態。醫師說這些都屬瀕死經驗的類似。一般,腦部不能缺氧超過5分鐘,否則腦損。他們後來一切正常是為急凍保護了腦部之故。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0-12-27 16:04 回覆:
結果都好就好。
人間奇事甚多,無法解釋者更多。每個人或多或少皆有些特殊遭遇。我自己四歲左右隨母親住在花蓮光復,母親去學校授課,我爬上教職員宿舍的石牆,眼見大隊獵人騎馬帶狗呼嘯而過,煙塵滾滾,氣味至今仍然記得。後來向諸多老師詳述,無人能置一詞,以為小孩幻想胡説。及長後思之,想當時光復已久,大隊人等騎馬打獵之事不太可能,似屬怪談。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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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老銀
2010/12/25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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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銀又說了:"舉一例,釋迦牟尼佛的生年,我不也用括弧講了,有一說是2600年。你不也視而不見?這在佛教歷來就是3000年和2600年的說法併存,存疑嘛。哪像你,只會在一堆歷史的髮屑裡抓跳蚤,這不是很無聊?"

兩千五兩千六差一百年,完全不值得在這裡爭,所以我沒提,什麼叫"視而不見"?

"佛教的說法"又如何?佛教本身是個被全世界的教外學者長期研究的對象。悉達多死後徒眾開大會編纂經典的歷史年代既沒有什麼大爭議,悉達多這個人的生存環境就不可能是三千年前,這有什麼爭議的餘地嗎?存什麼疑?你沒有基本判斷力嗎?以四吠陀書和奧義書的成書年代和所使用的語言為背景,悉達多可能是三千年前的人嗎?

我依理依實給了你太多問句,你基本上不碰,卻老是抓著我不重要的可有可無的話尾動手,你還說我"只會在一堆歷史的髮屑裡抓跳蚤"?

你的"理"裡頭蟑螂(不是跳蚤)太多,我不找你開刀找誰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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