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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02 13:47:34瀏覽2929|回應19|推薦3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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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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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肉球看到衲兄的回覆.
(1) 先說, 俺比較同意樓下老仔仔兄的論點, 他比較顧及論點的各個面向, 較中允. (2) 次云, 衲兄若要和小肉球辯論, 俺認為您會輸, 因為您確實偏激. (3) 俺不和您辯, 因為您將您部落格設定鎖右鍵, 亦即您不准別人copy您的文字, 偏偏您又寫這麼多. 俺沒法子copy您的言論, 俺時間有限, 無法打字您的言論, 所以不跳進來和您辯論台灣是否變態. (4) 您將一個社會設定三分之二的人變態, 您呀: a. 三分之二這數字就沒法子搞定. b. 任何社會心理學者, 都必須先設定這個社會的 norms (正常的基準) 是什麼 -- 俺不認為您能夠設定. c. 您是就此社會的 norms 來判定此社會已 abnormal (不符合正常基準, 不正常, 異常, 變態). 而您對於 "不正常" --> "異常" --> "變態", 也非常模糊, 並無客觀邏輯或統計數字的基準. d. 您對於台灣社會是外來者, 你更沒先設定您這位外來者所使用的判斷基準, 咱們講的是社會. 您使用的是您旅居30年的美國社會的行為規範正常基準 (American social norms) 嗎? 而它們又是什麼, 您能夠界定+具體化它們嗎? e. 縱使您能界定+具體化美國社會的 social norms (俺不認為您能), 您又憑什麼另一個基準, 去認定美國的 social norms 是足以根據它們, 來批判另一個不同的台灣社會的至高標準? 美國的 social norms 就是普世價值? (5) 您, 不過是根據您30年的習慣, 來批判另一個您不習慣的社會罷了. 小肉球就不相信您在台灣這三個月當中, 沒做過和您所批判者一樣的行為. 小肉球看到衲兄的回覆. (1) 先說, 俺比較同意樓下老仔仔兄的論點, 他比較顧及論點的各個面向, 較中允. (2) 次云, 衲兄若要和小肉球辯論, 俺認為您會輸, 因為您確實偏激. (3) 俺不和您辯, 因為您將您部落格設定鎖右鍵, 亦即您不准別人copy您的文字, 偏偏您又寫這麼多. 俺沒法子copy您的言論, 俺時間有限, 無法打字您的言論, 所以不跳進來和您辯論台灣是否變態. (4) 您將一個社會設定三分之二的人變態, 您呀: a. 三分之二這數字就沒法子搞定. b. 任何社會心理學者, 都必須先設定這個社會的 norms (正常的基準) 是什麼 -- 俺不認為您能夠設定. c. 您是就此社會的 norms 來判定此社會已 abnormal (不符合正常基準, 不正常, 異常, 變態). 而您對於 "不正常" --> "異常" --> "變態", 也非常模糊, 並無客觀邏輯或統計數字的基準. d. 您對於台灣社會是外來者, 你更沒先設定您這位外來者所使用的判斷基準, 咱們講的是社會. 您使用的是您旅居30年的美國社會的行為規範正常基準 (American social norms) 嗎? 而它們又是什麼, 您能夠界定+具體化它們嗎? e. 縱使您能界定+具體化美國社會的 social norms (俺不認為您能), 您又憑什麼另一個基準, 去認定美國的 social norms 是足以根據它們, 來批判另一個不同的台灣社會的至高標準? 美國的 social norms 就是普世價值? (5) 您, 不過是根據您30年的習慣, 來批判另一個您不習慣的社會罷了. 小肉球就不相信您在台灣這三個月當中, 沒做過和您所批判者一樣的行為. ☯☯☯☯☯☯☯☯☯☯☯☯☯☯☯☯☯☯☯☯☯☯☯☯☯☯☯☯☯☯☯
GolfN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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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您確實偏激.』
句點後又沒了?那和我說「小肉球才偏激」一句話後面就沒了有何兩樣?
妳為什麼不能懂怎樣叫做「證實自己的言論」?
『俺沒法子copy您的言論』
再困難的事情都有一個最佳應對辦法。劉謙很厲害對吧?每一個人只要夠努力都可以破解他魔術的秘密,只是一般人沒花上跟劉謙一樣多的努力去嚐試。
『三分之二這數字就沒法子搞定』
是啊。妳要我 quote 『2/3 臺灣人變態顯然只是我任意的揣測,第一沒講「那方面」,第二沒提「什麼事情」』幾次?
『必須先設定這個社會的 norms (正常的基準) 是什麼 -- 俺不認為您能夠設定』
真的嗎?
交通規則就是人、車在公共道路上的 norm。精神科醫師可以就醫學上的 norm 在法律上認定一個人精神狀態正常與否。警察可以以違背善良風俗為由逮捕衣著變態者,憑藉的也是一個社會認定的 norm。norm 的設定不必在我,只要有就夠了。我不能設定?我幹嘛設定!
『您是就此社會的 norms 來判定此社會已 abnormal』
???不然妳就什麼來判定社會的 abnormality?
『並無客觀邏輯或統計數字的基準』
第一、統計數字當然不可能隨人隨有,但我儘量做到,像上馬路實證(What's wrong or right with these pictures? 2014/01/30 13:12 噗帖)即是。妳有看有沒有到?臺灣人遇「停」是否確實停車再開,一個人是不是非得全國人一一觀察統計後才能得到結論?低頭族佔全部智慧手機擁有者多大百分比是否非清算全國每一個人才可得知?統計學家都這麼幹的嗎?
第二、此事和邏輯無關。一個房間裡一群人,有些愛講話有些較沈默,讓妳估估愛講話者的百分比,小肉球需要動用什麼邏輯?
『外來者所使用的判斷基準, 咱們講的是社會. 您使用的是您旅居30年的美國社會的行為規範正常基準 (American social norms) 嗎?』
小肉球以為美國人在食衣住行乃至言語行為舉止心態上的標準和中華民國究有何不同或應有何不同?美國的交通規則說 stop sign 要停車再開,我們的說慢一下衝過去才對?美國社會認為在公共場所(譬如捷運)講電話應輕聲細語,我們社會鼓勵大家大聲喧嘩?美國社會譴責插隊行為,臺灣社會以插隊為天經地義?小肉球到底在說什麼?
『認定美國的 social norms 是足以根據它們, 來批判另一個不同的台灣社會的至高標準? 美國的 social norms 就是普世價值?』
妳的意思是說美國硬是高標準,我們臺灣合該低標準?
「普世價值」是美國、中華民國乃至全世界每一個國家都應有的價值觀,所以才叫「普世」。妳話說反了,應該說,普世價值是美國應該有的 social norm,也是我們臺灣應該有的 social norm。
『根據您30年的習慣, 來批判另一個您不習慣的社會』
那麼妳覺得我 so far 所提臺灣人的種種弊端只是我個人的不習慣?
Stop sign 一闖而過只是我自己看不慣,不是交通規則?
貪吃饕餮只是我自己看不慣,黑心油、毒澱粉、塑化劑食安危機事件並未發生?
立法院關說案事屬正常,因為國人多數認可,覺得不對只是我自己看不慣,在美國絕對非法的事在臺灣完全合法?
以上不夠我還有更多,需要的話請不吝告知。
『小肉球就不相信您在台灣這三個月當中, 沒做過和您所批判者一樣的行為』
Like what?貪吃到中毒?闖 stop sign?壓黃格線?逼嚇行人?開車搶道?紅線停車?被超車發飆?
我當然沒有,否則寫這篇幹嘛?好像我歷史奇差然後一天到晚在部落格賣弄我的歷史知識嗎?誰這樣幹?幹嘛?
十字路口內線道車輛左轉時較大馬路通常地上會有一條弧形左彎線小肉球見過吧?左轉車「不應該」壓到那條線。我在臺灣開車和在美國一樣,絕不壓那條線,一次都沒有。為什麼?沒為什麼,畫那條線的目的是讓人來遵守,不是讓人去壓的,於我這理由夠了。
而此事小肉球不應該相信或不信。兩者都是壞習慣。
小肉球,“2/3” 的目的在讓人「驚覺」,不再「事不關己」。而我敘述的事情讓很多起碼對自己誠實的人在捫心自問之餘不可避免的發現:「喔,原來這回事上我確實還挺變態」!
高爾夫為什麼把 72 杆這種絕大多數人一輩子打不到的成績定為「標準杆數」?因為那是打球者「應該」做到的。應該不一定可以,但絕對可能。
Social norm 不是高爾夫,標準不必那麼高,事實上也並不高。吃東西別貪吃到中毒算什麼高標準?開車別搶道算什麼高標準?被超車別生氣算什麼高標準?禮讓行人算什麼高標準?見義(妳本來就該做的事叫「義」)勇為算什麼高標準?
讀我這篇文會不舒服的人得好好自行檢討一下,自己有沒有「被說中了」的地方,而不是「我沒有我沒有」—— 沒有你為什麼不舒服?還是覺得我講錯?可是我講錯的地方為什麼又駁不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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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大台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