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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嗎?
2009/01/04 19:33:19瀏覽7641|回應26|推薦73

今天元月四日,開年不祥。以色列大軍進犯迦薩走廊,從陸海空分三路以裝甲騎兵、艦艇飛彈、戰機炸射猛攻,企圖一舉殲滅長期以來不時從迦薩用火箭砲以突襲方式對以南進行騷擾濫射的哈瑪斯好戰份子。

長話短說,迦薩走廊的住民是無國無籍的巴勒斯坦人,長期在以色列佔領區的迦薩討生活。哈瑪斯好戰派混在其中,誓言消滅以色列,並且坐而言兼起而行地說幹就幹。以色列軍力世界第五,自覺忍無可忍之際決定以牙還牙,因此大舉用兵,迄已死傷數千巴人,老弱婦孺與哈瑪斯份子俱在其中。一時哀鴻遍野、哭聲震天,黎民百姓哭天不應叫地不靈,現在的迦薩,宛如人間煉獄。

不消說,這一廂一定是聲言忍無可忍、以牙還牙,那一廂必然會哭告殺人屠城、毫無人性。事實上這兩造誰不是早已忍無可忍?誰不在誓言以牙還牙?

中東幾千年以來戰爭不斷,殺戮盈野,說穿了就是基督教、猶太教、和回教之間永無休止的宗教戰爭。宗教戰爭?宗教而戰爭?宗教還戰爭?宗教和戰爭有什麼關係?

大有關係。戰爭是人群與人群之間衝突最強烈的表現,是絕對暴力的極致展示。宗教是人類所「能夠」﹝capable of﹞的最大反智與最高非理性狀態。最大反智→最高非理性→最強烈衝突→絕對暴力→戰爭,就這個關係!

宗教如果不導至戰爭,還能導至什麼?幸福快樂?財富健康?太平盛世?給一個例子就好。

【老子】道經第三十章說:「以道作人主者,不以兵強天下,其事好還。」道者理也,宗教是非理性,自然不道、無德,怎能期望它「不以兵強天下」?宗教導至戰爭是必然的。

「道教」這兩個字還真令人啼笑皆非。我常想:既道之,何教之?What a ridiculous misnomer!

第三十一章說:「夫佳兵者,不祥之器,物或惡之,故有道者弗處。」「有道」和「用兵」是不會在一塊兒的,「無道」和「用兵」才會在一起。宗教是絕對的非理,完全無道,所以非用兵不可。

為什麼宗教無道?為什麼宗教非理?

這得點出宗教的本質才看得出來。

人類一切、所有的宗教,都只根源於一個東西:

「欲望」。

而「欲」這東西,不是道,反而是道「鎮壓」的對象,是個邪物,是要被道「鎮邪」的。

【老子】把下面這段話放在道經的最後一章,也就是第三十七章,是大有深意的。

「道常無為而無不為。侯王若能守之,萬物將自化。化而欲作,吾將鎮之以無名之樸。鎮之以無名之樸,夫將不欲。不欲以靜,天下將自正。」

化而欲作:萬物在變化中如果產生了私欲。

無名之樸:即「道」。道可道,非常道,常道無名,故曰無名之樸。

夫將不欲:欲望被根絕。

不欲以靜:根絕欲望才能使人心平靜。

天下將自正:天下會自然太平。

看見沒有?道鎮欲→不欲→靜→天下正。

「你相不相信自己是個好人?」這句問話你會怎麼回答?

「我不必相信,我知道我自己是個好人!」

看見沒有?你如果「知」「道」,就不必「相信」。不「知」「道」,才「相信」。

但願大家都知「道」,不要「相信」,存天理,去人欲,則天下將自正。不知「道」、人欲不去而信這教信那教,則天下將大亂,人間永無寧日。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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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GolfNut&aid=253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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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箋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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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5/10 20:27

最後一段說的好

●如果「真的擁有」就不須要抓住 因為,既已存在於事實

●真知就不需要依賴相信
●不知才要緊握著相信

最後一段想借來新聞台貼,不知可否? ( 老子:...... )


§ 花裡新詞一拾蕊‧花箋 § 楓紅攬月 數花箋  秋聲拾蕊 賦新篇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09-05-11 05:07 回覆:
沒問題的,花箋。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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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一首詩
2009/02/12 11:55

http://udn.com/NEWS/READING/X5/4731259.shtml  〈林肯二百歲冥誕兼賀歐巴馬〉

 分享今早讀的一首好詩!

點到現實裡的戰爭、與自然和諧、道、實踐、哲人等等。

.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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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
2009/02/09 18:46

謝謝 GolfNut 詳答。

我也喜歡老莊,也自其中受益,所以明白您說"'道'是天理,'教'是人欲"。

"和宇宙和諧相處,共容共存,知天地之道,明人我之德。"說得好極了!老祖宗的寶貴智慧。我也如此知道,如此"相信"是真理。


joycelinlin愷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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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句話是不是籠統一點了呢
2009/02/08 15:09

"欲望被根絕"?

這"欲望"意指過份的欲望,超出"行其位,素其位"的本份而有的思渴吧?

"欲望"本也是動力、內驅力呀。想志業成就、有安全居所、培育英才……不也好好?

"存天理,去人欲。"

這"天理"指什麼呢?諺語說"天理自在人心"的良心/ 良知麼?普世價值如慈悲博愛、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等等麽?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09-02-09 10:15 回覆:

「道」是天理,「教」是人欲。「存天理,去人欲」旨在明心見性,明德識道。不知「道」而相「信」,是廢天理,納人言,是捨本逐末,是順非而澤,是見樹不見林,是遂人之私欲,而悖宇宙正理。

所以即便在以基督教立國的美國,在過去十年裡,抱持無信仰主義者的總人口也已劇漲 100%以上,而有信仰者的總人口卻大幅下跌。今天的美國無信仰者的人數已經超過 Jews, Muslims, Hindus, Buddhists, Lutherans, Presbyterians, Episcopalians, Jehovah's Witnesses and Mormons 的總合。這是可喜的現象,表示隨著時代的進步與科學的發展,人類只有越來越理性。

然則這其實應該也是意料中事。如果人類的發展開倒車是常態,遲早大家要去拜山拜樹拜石頭。而並沒有證據顯示此種情事正在發生。幸好人類的發展常態是往前非往後,我們才越來越長壽,越活越健康,下一代也越來越聰明,越長越強壯。

已經「知道」的,不會變回「不知道」。人不會有一天不知道怎樣造飛機,只記得怎樣造汽車。不知道的時候所相信的事物,在知道以後就無所謂信不信;信也那麼回事,不信也那麼回事,信仰變成 irrelevant。隨著知道的東西越來越多,不知道的會越來越少。不知道的東西越來越少,須要靠相信的事物也就越來越少。

人或許永遠不會有知道一切所有事物的一天,那又如何?「極限」本來就是事情的常態,「無限」才是變態。我們存在的宇宙,只有「有限」、沒有「無限」的具體事物,「無限」只顯現在抽象的觀念裡,而且通常代表的是道理上出了問題、發生錯誤。和宇宙﹝其實也就是『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的「自然」﹞和諧相處、共容並存,知天地之正道,明人我之明德,才是積極正確的宇宙觀、人生觀。這是我個人的淺見。


不能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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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uel Adams
2009/02/06 19:41

初嚐在美國,很喜歡它的口感

所以當它在台灣短暫出現過一陣子時

買了一箱放冰箱

好玩就照了張相片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09-02-07 02:00 回覆:
我也很喜歡 Sam Adams。

不能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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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要頭疼了...
2009/02/06 17:03

您回得一本正經...

讓人頭疼啊

還有,fat tire 應是比利時風味的美國啤酒吧,很想嚐嚐

您讓我起了了難以如願的念頭

頭是更疼啊~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09-02-06 17:39 回覆:

現在流行頭痛啊?

我是真的邊打邊喝 Fat Tire 的。你不講就算了,你一講我仔細看了瓶上標籤,寫的是 "Fat Tire Amber Ale -- New Belgium, brewed and bottled by New Belgium Brewing, Fort Collins, CO USA"。诶,還真是美國啤酒耶!我還一直以為是比利時來的。

Fat Tire 在 Costco 有售,價格公道。我 一個打球的朋友叫 DJ 大哥的,上次請我在 The Ranch GC 打,我就用 cooler 裝了半打和他邊打邊喝。DJ 愛死 Fat Tire,邊喝還邊說‧‧‧「瓊漿玉液」、「真是瓊漿玉液」!

雖然我聽到「真」字,可也沒要他證明。邏輯不能這樣搞。

半打「瓊漿玉液」下來,兩人都打了一百多桿。

But, who cares?

您那照片裡‧‧‧都是些什麼牌子的啤酒?


不能正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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猜猜,回文時我有沒有喝酒? 若有,又是喝著什麼酒?
2009/02/06 11:40

GolfNut:「真」,我以為可以無人、客觀地定義。「存在」則不然。
這和字的意思有關。「真」的東西,無所謂存不存在,因為「真」廣義地包含抽象的事物。數學上的,邏輯上的,不一而足。

->這點我非常同意,並有一實例佐之:

女:你真的愛我嗎?

男:我是真的愛你啊!

女:那你證明給我看?(開始要"存在"的證據)

男:那...我買十克拉鑽戒送你!

女:騙人,你哪有錢!

男:那...我帶你去環遊世界!

女:騙人騙人,你連去墾丁都要住便宜民宿!

男:那...我每天都對你說"我愛你"!

女:哼!我那有這麼好哄騙!

男:我說什麼你都說是騙你,那我就"真"的愛你啊!

女:好啦~相信你啦!(由此可知,"真"愛-「真」的東西,無所謂存不存在)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09-02-06 16:06 回覆:

「真」,得符合事實。「真愛」的事實是什麼?要證明很難。

這男的第一、鑚戒還沒買﹝買了又如何,送鑚戒就可算「愛的事實」嗎?﹞,第二、世界還沒環遊﹝環遊了又如何,環遊世界就可算「愛的事實」嗎?﹞,第三、還沒每天說「我愛你」﹝每天說又如何,說我愛妳就可算「愛的事實」嗎?﹞,所以他什麼也沒證明,可能只是白酒多喝了些。

這女的心知肚明,十分瞭細男的尚未舉出足以證明真愛的事實,可是她渴望被愛,因此甘脆用「相信」的就算了,這樣比較快一點。她可能紅酒多喝了些。

這種證據在邏輯上絕對站不住腳。這對男女之間的愛,用 perceive 這動詞比較恰當。所以之前我說過『注意不可以加入 “perceivability』。

男女之間的愛,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如此足矣。我從未見過「愛」的真實性得到邏輯上可以接受的證明,可是地球上的人卻越來越多‧‧‧。

至於想證明「愛」的「存在」,那可是比證明「愛」的「真」扯得更遠了。exist 是 "to have actual being",至於 "actual being" 到底什麼意思,我也不想爭辯。反正下定義的人就得負責自己解釋的合理性。像阿扁口口聲聲自己沒貪污,他就必須解釋何謂「貪污」。他的解釋不合理,他的定義就無效。

至於不能正經你嘛,可能喝的跟我一樣,是比利時的啤酒 "Fat Tire"。乾杯!


SCFtw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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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頭疼~~~
2009/02/05 19:52


SCF's definition of【existence】
A state of a matter or a thing that refers to that its owning of properties renders it not nothing.

【一個沒有觀測者的宇宙不存在】是個無聊的說法。宇宙不為堯存不為桀亡,不因你存不因我亡,【宇宙此刻存在】這是最純粹的客觀 —– 也就是不需要人來觀來想來感覺來認定,宇宙存不存在與極智極巧或蠢如病毒的觀測者存不存在或是否參與一點狗屁關係也沒有。科學家學起哲學家的酸丁相那就完蛋了。

『沒有存在的證據,就不存在。』『沒有不存在的證據,就是存在。』—– 所謂“沒有證據”的實際情況可能衹是“還沒有找到證據”。涉及全稱/存在,又涉及否定詞,這是很多“邏輯麻煩”的根源,多屬庸人自擾。 


.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09-02-06 03:14 回覆:

「還沒有找到證據」,就是還沒有找到存在的證據﹝不存在不須要證據﹞。正確說法是「未知」,而未知,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即為不存在。For all purposes (practical and impractical),是為未知。

【宇宙此刻存在】,説的是我們這個宇宙。【一個沒有觀測者的宇宙不存在】,說的不是我們這個宇宙。【不是我們這個宇宙】無啥可說,只能說不存在→說存在須要證據。沒有證據,For all purposes (practical and impractical),是為未知;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即為不存在。


anybod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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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做二不休,繼續頭疼下去!
2009/02/04 15:54

這下好了

頭痛欲裂了

已經深刻體認:「存在」本質裡的「真」了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09-02-04 18:49 回覆:

妳笑容可掬,豔若桃李,那有像頭痛欲裂的樣子?

不過別擔心,我還沒完哩。以前我自己一個人在潘震澤教授那裡動不動就自說自話講三天三夜,沒完沒了。潘教授都頭痛欲裂跑去睡覺了,一個副總統叫老銀的當班,勉強打起精神招呼我,我可是愈演愈烈,欲罷不能。有次來了個剽竊文章的,被老銀趕跑。還有次一大堆人吵得不可開交,我也在。總之我不但一定在,而且還兼任黨總書記。下面是一些當時我側記下來的部落格大會記錄,連老潘去睡覺我都忠實記錄下來,將理性的精神發揮到極致。不過這些都不是爭論的主題啦!

2007-12-14 10:00 Golf Nut

 

麵條對上Sci-Fi,雞雞歪歪,

看見美眉來了,笑逐顏開。

 

Sci-Fi苗頭不對,拔腿溜開,

一看雨過天青,又跑回來。

 

老潘借力使力,調和鼎鼐,

格主該刪便刪,看誰敢掰!

 

其他閒雜人等,半想半猜,

眼見好戲沒了,大家bye-bye

 

────────────────

 

阿潘你又在睡覺,你一睡覺就不妙,

有人聯播你的網,先斬後奏靜悄悄,

老銀眼明手腳快,喝令不准來這套,

阿潘睡覺很重要,明天問過才能搞。

 

阿潘你真愛睡覺,這裡人人都知道,

學者養生有兩招,早睡早起精神好,

格裡大家不睡覺,等你睡著再來鬧,

選副總統幫你管,老銀我投他一票。

 

2007-12-14 16:43 Golf Nut

 

報告阿潘總統好,有件事情很重要,

公文就在下一格,請您務必先瞧瞧,

不是又有鬼來鬧,Sci-Fi麵條感情好,

外頭有人來侵權,細節老銀會相告。

 

2007-12-14 16:56 Golf Nut

 

阿潘總統上午好,又有公事要報告,

晨間新聞有預報,大風雪就要來了。

天寒地凍吃不消,白雪會堆三尺高,

今晚早睡明早起,積雪剷完還得掃。

 

阿潘總統下午好,有件事您得知道,

老銀不是呂秀蓮,副總統他幹得了。

幫過瓊瓊來幫您,忠黨愛國是元老,

兩肋各插一把刀,而且從來不睡覺。

 

阿潘總統晚上好,還有小事要報告,

前線戰況風雲起,今晚您得熬一熬。

老銀正巧去買菜,將帥無主都跑掉,

您要咖啡還是茶?我這就去幫你泡。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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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做二不休,繼續頭疼下去!
2009/02/04 11:12

「真」,我以為可以無人、客觀地定義。「存在」則不然。
這和字的意思有關。「真」的東西,無所謂存不存在,因為「真」廣義地包含抽象的事物。數學上的,邏輯上的,不一而足。
「存在」則否。你很難說一個抽象的東西如何而可以「存在」。
職是之故,「一個沒有觀測者的宇宙不存在」,是正確的說法。
「存在」,我知道人言各異。我自己的定義是 ”a state of observability and detectability”。注意不可以加入 “perceivability”。
如果採行此一定義,則 ”observability and detectability” 勢得必須已經被 ”observed and detected”。
即:observed and detected → observable and detectable。﹝當然啦﹞
又:observable and detectable → observed and detected 。﹝否則怎可謂 “-able”?﹞
而 observable and detectable to whom? Or, observed and detected by what? 當然也就是所謂的「觀測者」了。
如果觀測者不存在,就無所謂 observe 或 detect 這回事,自然也就沒有 observed 或 detected 可言,observability and detectability 遂無以成立,根據定義,該宇宙是即不存在。
但即便如此,我們還是可以想像 such a universe,不是嗎?
此時便有人會說:「我很可以做如是想,並且巨細靡遺,一清二楚,你又怎麼知道它不存在?說不定它真的存在呢!」
問題就出在這裡。我們「知道」它不存在,因為沒有它存在的證據。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沒有存在的證據」就是不存在。這就夠了。
那可不可以說,「沒有不存在的證據」就是存在?
不行的。
為什麼不行?這,且先按下不表。
來探討一下何謂 “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幻想」不是一種 practical purpose。「偵測」是。「假設」不是一種 practical purpose。「觀察」是。「寫一本科幻小說」不是一種 practical purpose。「去那裡旅遊」是。
For 「偵測」、「觀察」、「去那裡旅遊」等practical purposes,該宇宙不存在。
For 「幻想」、「假設」、「寫一本科幻小說」等impractical purposes,該宇宙可以「存在」─存在在一個人的主觀意識裡。但頂多也只不過如此。Any more than that, ain’t true。可想而知,這種「存在」的意義不大。
“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 是『沒有存在的證據,就不存在』的前提、但書、限制。
『沒有不存在的證據,就是存在』不成立,因為前面那句無意義,不可據以引申到後面那句,並且沒有任何「前提、但書、限制」可以使整個 assertion 成立。
前面那句無意義,因為事物的不存在,不可能證明也不必被證明。如果東西的不存在能被證明,就不會有先前那「前提、但書、限制」了。
聽起來好像很複雜,舉例就很簡單:
我們都毋須證明自己從未殺人放火,也不用擔心可能被捕、起訴、審判。銀行從來不必證明你沒有一兆美元存款,就可以拒絕你的巨額提款要求。沒有人可以說:「Tiger Woods 不是世界第一球王,我才是,不相信你來證明我不是!如果你證明不出來,我就是!」
For all practical purposes,只要檢警調沒有我殺人放火的證據,我就不曾殺人放火;只要你拿不出存款證明,銀行就可以拒絕讓你提款;只要一個打球的沒贏過Tiger Woods,他就不是世界第一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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