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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空相』?什麼是『法』?何謂『空』『有』?
2013/07/13 17:44:50瀏覽18781|回應94|推薦59

佛典每提『空』、『有』,空、有了幾千年從不解釋什麼是空,什麼是有。不懂是自己悟性不夠,得快回去多誦些經書。更多經書也只是更多空、更多有而已,絕對不會有讓人恍然大悟的解釋或耳目一新的定義出現。

高本衲在此斗膽提出解釋:『空』,是『不存在』,『有』,是『存在』

『法』呢?法是什麼?法這個字讓我頭疼極了。

我以為『法』是『作用』。

『諸法空相』意指所有一切作用都不『存在』。更明確點説,是『有為法』不存在。As if 佛經還不夠糢糊,它們也從不解釋什麼叫『有為』,什麼是『無為』。

OK 不管,我們繼續。

先聲明一點:任何對此文不以為然者都可以提出自己的解釋,不必證明,但須接受理論辯駁、邏輯挑戰。也就是說,出處可以不論,理緒不可不順,邏輯不能不通。

為什麼?因為高某的論點不來自任何經書,而是自己小小的大腦。經書也是人寫的,不過是作者的『自己』而已,(除非有證據顯示否則)並沒有比較高明。

讓我們不論『出身』高低,只憑藉事實講點道理。

好,法是『作用』,作用有點抽象,but ...所謂的『不存在』當非指該抽象之法『無作用』 —— 既無作用又『法』,還法(作用)什麼呢?

是在説『不存在』嗎?抽象的東西本來就無所謂存不存在。譬如説,妳很漂亮,漂亮就漂亮,什麼存不存在的?『妳好漂亮,妳的漂亮確實存在』,有人這樣講話的嗎崇拜懷疑

我以為古人説『諸法空相』是因為他們不明白『作用』的真諦。意思是:『作用這東西不具實象,太抽象了,我們不懂』。可是古人苦於無法表達,什麼『具象』、『抽象』這些時髦詞語那時哪可能有?只好『空』、『有』一番。苦啊,連『存在』、『不存在』這麼簡單的字詞都沒有,苦了當時的人也苦了現代的我們!

『作用』當然是『有』的。如果我們把幾種基本物理作用搞清楚,就不『空』了。

當然,『諸法』或『有為法』既無明確定義,佛典一定要講它們『空』我也沒辦法 —— 『空』也沒定義啊!

物理(也就是我們存在的實質)世界目前的情況是這樣的:

電磁力是作用,媒介的光子已被證實。

強作用力是作用,媒介的膠子已被證實。

弱作用力是作用,媒介的 W、Z 玻色子已被證實。

賦予物質質量是西格斯場的作用,媒介的西格斯玻色子已被證實。

只有負責重力(即萬有引力)的重力子尚未被證實。重力子極可能不存在,雖然重力確實『存在』。廣義相對論解釋說:重力是被物體扭曲後的空間,左右其他附近具慣性物體運動行為的現象。這『左右』還是用『壓』的而不是『拉』的。然則,怎麼個『壓』法仍有待解釋。

有強作用力,同為正電荷的質子們才能在彼此互斥的情況下仍被強拉在一起,和中子們共同形成原子核。

有電磁力,電子才會繞著原子核轉,形成原子;原子和原子才會因電子相斥而互不相容,不致全擠成一團,才能形成物質。

有弱作用力物質才有衰變。

有西格斯場,物質才有質量,不然你我的體重都將是零。

有重力(萬有引力),才有星星、月亮、太陽,否則一切都散了。
你看,我可以坐在這裡打字,因為
西格斯場給我質量,萬有引力再給我重量,如此就不會飄走。強作用力給我身上所有原子的原子核,電磁力再配合一下形成原子、分子,這個『人』基本成形了。

還沒完,重力這麼一拉,我不是應該被拉穿過椅子,穿過地表,直達地心嗎?事實上所有一切任何東西最後都應該被拉成一個點才對,為什麼沒這樣呢?因為電磁力。有電磁力,物體才有『結構』,我們所謂的『東西』才有形狀。正因強作用力最強,電磁力其次,重力最弱,宇宙才能有今天這個樣子。

細節不論,概言之以上是我們宇宙的『基本大法』,除了那四種力之外再無任何其他力。這麼基本的大法夠不夠資格當『無為法』,whatever『無為』means?

這些已被證實的玻色子算不算存在,是具象或抽象大家可以自行 rationalize。幸好科學界不用這些詞彙,否則很多科學家早像曹操那樣死於頭痛。

已被證實意思就是說,它們是『真的』,連質量都知道了(雖然有些像光子、膠子、重力子的質量為零)。

諸法還空相嗎?

如果你是古人,所知不多,那當然空相;如果你是今人,以上就是現況,還空不空相?

即便是萬物存在的場域 —— 空間本身,也不是『空』的。空間,是有性質的,像水。水裡的魚從生到死不知水有性質,就像我們從生到死不知自身存在的空間也有性質。忽然有一天大寒,水從上到下結成冰,魚就會知道水有性質,並不『空空如也』了。忽然有一天 XX,空間整個全部變成 YY,我們就會知道空間也有性質,並不『空空如也』了。空間不空是已知已證之事,像會膨脹、收縮,可扭曲,會影響光的行進,具能量,含無數基本粒子,緣起緣滅,甚至可能裂變、癒合(空間的裂變及癒合 ─ 問題在那裡?﹝弦論八﹞)等等。實質宇宙沒有『空』這回事,一如沒有『無限』、『永遠』這回事。『空』這個字只能用來形容東西,像空心蔡之類,當不得真。

要講『空』、『有』、『諸法』,與其勤讀佛典,不如多學科技。再次顯示,古人靠苦思、冥想、揣摩、空談,今人靠科技、推理、實驗、證明。今人的『心』或許不古,『思』可比古人強多了。得意得意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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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22 02:30
要論法
對法的定義就已經不對
皆是空談(mizutoneko@gmail.com)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8-12-22 08:20 回覆:
得意
「法」在佛經裡的範圍極廣,舉凡物質、現象、作用、表徵,無非是法。而「空」甚至比法更「泛」,基本上什麼都可以空。

從「諸法空相」我們可以很清楚看出印度的民族性:

一、他們聰明,愛想。

二、他們愛惦,愛講。

三、他們愛面子,打死不承認錯誤或不知道。

四、他們階級分明,越高層的人越「厲害」。

五、可是他們什麼都不知道。「什麼」就是法,無所不包;「不知道」就是空,絕不承認,講不出來也說不出口,概以「空」字包之。

這樣也能創一個教,還廣傳全球?如果基督教是人類最大的罪惡,佛教就是人類最大的玩笑。

我們中國人或臺灣人要以佛教爲優美、高尚、深邃、雋永、明智、乃至真善美什麼的都沒關係,只要記得:一、印度人自己不信佛教,二、佛教是一個天大的玩笑,三、諸法可能 be anything,但科學絕不會說「空相」。

阿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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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18 17:31

維摩詰所說經

夫說法者當如法說。法無眾生離眾生垢故。法無有我離我垢故。法無壽命離生死故。法無有人前後際斷故。法常寂然滅諸相故。法離於相無所緣故。法無名字言語斷故。法無有說離覺觀故。法無形相如虛空故。法無戲論畢竟空故。法無我所離我所故。法無分別離諸識故。法無有比無相待故。法不屬因不在緣故。法同法性入諸法故。法隨於如無所隨故。法住實際諸邊不動故。法無動搖不依六塵故。法無去來常不住故。法順空隨無相應無作。法離好醜。法無增損。法無生滅。法無所歸。法過眼耳鼻舌身心。法無高下。法常住不動。法離一切觀行。唯大目連。法相如是豈可說乎。夫說法者無說無示。其聽法者無聞無得。譬如幻士為幻人說法當建是意而為說法。當了眾生根有利鈍。善於知見無所罣礙。以大悲心讚于大乘。念報佛恩不斷三寶。然後說法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5-18 17:56 回覆:
寫得很好。佛理如果能在敘述之外加上解說、證明、實驗就可成爲科學。

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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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所說的空是指實體不是恆常不變的
2014/05/17 18:34
凡夫所說的空是無,是什麼都沒有。例如,空杯是指杯內沒有任何東西。外道所說的空是主體不存在。例如,人一死就不存在,謂之空。又如,杯子破碎了,不存在,故說空。



佛教所說的空是指主體是有,是存在,但主體是無自性或自性空。





自性分為二類(大智度論):

一. 勝義自性:是眾生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真如、實相、法身、佛性、如來藏等等,但被妄心蒙蔽而不能覺察。勝義自性是聖人或覺悟者所證見的,是實有,不是因緣所產生的,故不生不滅、不垢不淨、不增不減。

二. 世俗自性:是眾生從妄心認知萬物所顯現的性質或特性,是假有,是因緣所產生的,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性質或特性,故有生有滅,不是永生不滅。



因緣所生的自性,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故説萬物無自性。因緣所生的都是無自性,這是緣生無性。



例如:人的形體有腦,有五官,有手腳,但原本的形體是一粒受精卵子。動物亦如是。植物的外形不是現在見到的形狀,它原本的形狀是一粒種子。玻璃杯的外形不是現在見到的形狀,它原本的形狀是玻璃粒子。一切形體或外形是由因緣所產生的,不是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故説萬物無自性。



無自性依因緣變化而變化,因緣和合則生,因緣離散則滅。萬物不能作主。所以,沒有實在不變的因緣所生的自性,故説萬物自性空,這是緣起性空。



例如:人的身體各部份都不斷轉變,會變壞,會老死。所以,人不是一個恆常不變的實體,並沒有一個實在不變的自性,即自性空。動植物亦如是。水杯的功用原本是盛茶水,但人可以改為裝煙灰或其他用途。所以,玻璃杯自性空,沒有實在不變的性質。



外道所說的空是主體不存在。過去不存在,故說空。未來不存在,故說空。佛教所說的空」是指主體是「無自性」或「自性空」。所以不會因為主體「過去」或「未來」不存在,便說是「空」。「過去」、「現在」和「未來」是凡夫的概念。凡夫以「今日」為現在,「今日」之前為「過去」,「今日」之後為「未來」。人的一生以「現在世」為現在,「現在世」之前為「過去世」,「現在世」之後為「未來世」。宇宙以「無限時間」為現在,即是說宇宙沒有「過去」、「現在」和「未來」的分別。佛教所說的「空」亦如是。


萬物離不開因緣合和而生。因緣所生的自性 -- 世俗自性,不是萬物自身擁有或自體形成的。所以,因緣所生的都是無自性。無自性依因緣變化而變化,萬物不能作主。所以,沒有實在不變的因緣所生的自性,故説萬物自性空。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5-18 11:09 回覆:

寫得很好。佛理如果能在敘述之外加上解說、證明、實驗就可成爲科學。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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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家
2014/04/13 00:32
誒...所謂『旅行美食攝影思想家』的意思就是說,旅行、美食、攝影的愉悅感恆在我腦海裡盤旋不去,我每天都在想 —— 所以...「思想家」。

吳其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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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15:39

衲兄的說理井井有條,使人讚嘆。看衲兄的噗文、思路,似乎受道家影響頗深。不瞞衲兄,我過去如是如是。而且我過去長期不接受佛家思想的理由,被衲兄此處的觀點點到了。與衲兄一樣,我當時認為理在外而意識在內,理不隨人而意識依人,而佛家說「三界唯心,萬法唯識」,我的疑問是:既然必先有人而後乃有心識,怎麼可能先有心識而後有世界,而後有人?所以我服膺道家達二十餘年而不能接受佛家。如今嘛,嘿嘿,我知錯了。

但我絕不是說衲兄現在也錯了,我只是說我覺得自己過去錯了,至於現在我的看法究竟正不正確,我認為還是錯的可能性,嘿嘿,甚大甚大。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4-12 17:48 回覆:

「三界唯心,萬法唯識」的說法類同人擇原理,並無新意。

人擇原理有強弱二義,簡單講就是:「一個沒有觀測者(其實就是「人」)的宇宙不存在」

這說法一般不以為是科學,勉強算哲學。哲學的話,願者受之。

我不知道道家是什麼,向無研究。我是高尖精科技業者,履歷表能看懂者不多。現在的志向是「旅行美食攝影思想家」—— 雖然我不知道世界上有沒有這行。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4-13 00:23 回覆:

吳兄爾後若在某格噗文受限,不妨先選擇「到舊版」,然後噗文前「改用純文字版編輯」,then 就不會有文字長短的問題。

這回事是這樣的:純文字版一個字就是一個字,HTML 版一個字包含許多資訊像字型字體、font、typeface、顏色、大小等等,它有 2000 字的限制,但這個限制並不意味著真的 2000 字,而是「等同純文字版 2000 字的 HTML 版文字量」的意思。這 2000 字的限制並不準確,聯網軟體有 bug,用 HTML 版麻煩較多,但噗文比較漂亮。

用「純文字版」似無 2000 字的限制。還有,來客噗文用 HTML 版有限制,然版主回文用任何版似無字數限制。

聯網部落格辦得不錯,雖然到處有些小 bug,格主們多可憑經驗 get around,難能可貴。我曾與聯網工程部門合作「抓 bug」,來回幾天,他們相當專業。如果聯網的 bug 不影響我,或想一下就知道可能哪裡出錯然後自己 work around,我就不 bother 人家。任何軟體都一定有 bug,只要可以 work around,不必勉強去修。


吳其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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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14:06

衲兄說的很好!我把名詞的「理」跟動詞的「理解」、「知道」類比,是一個錯誤。我想,在自己玄之又玄的哲理探討過程中,思想漸漸有「混沌化」的傾向,因為發現很多「相反而又不二」的情況,所以在許多時候造成了表達用詞的不清不明。其實,過去有一段時間的我在用詞與邏輯上是非常嚴密的,不多遜於衲兄。而我的這種「不精確化」,我把它理解成是一種無法避免的過度現象,是耶非耶,只有到日後檢驗了。加上這一段的論述本來就不嚴謹,並非是我釐清思路後的結論,而較多是一種朦朧的直覺,所以就詞不達意,感謝衲兄指正,並請見諒。至於「意識」,我在此處倒是當名詞用的。當然,衲兄所說理與意識不同,仍是對的。嚴格說,理是意識作用的對象,或者是意識作用後的產物。只不過我認為,即使如此,做為意識的產物的理,最終究還是落實為意識的內容之一,所以要真正區分這兩者似亦不易。無論如何,該段主要是想表達自己的一種朦朧的直覺,很不嚴謹,所以「謹供參考」。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4-12 15:06 回覆:

我想「意識」(cognizance)屬於人,而「理」並不。沒有人就無所謂意識,沒有人「理」還是在的,整個宇宙照樣運作良好,不因人之不存而有異,只是沒有人去「意識」它。「理」非「意識」的產物其理固明。否則若宇宙無人應當無理。

而人之所以有意識是因人是活物。活物都有意識,有人懷疑甚至植物都有意識。

意識的定義是「knowledge, awareness, notice」—— 知道、感受、注意,可見「意識」有個對象作為受體。這對象可以是任何 cognizable 的東西,包括「理」。

「重力」是宇宙天理之一,人類固然明白從懸崖跳下去會摔死,狗也明白。二者的差異只在於人類懂此「理」的作用的真實樣貌:重力加速度、位能、動量、電磁力等等,狗不知道,牠們只是從遺傳基因和生活經驗裡得知。無仍,「意識」之為一概無可議。

總之,「理」自然、永遠在那裡,人要「意識」理是為何物是人自己選擇,而在「性」=》「心」=》「想」=》「知」=》「行」=》「感」=》「受」的過程裡,意識始終存在在人的內在背景環境中。而「理」純屬外在,它不理會人,更不在乎人的 anything,它又不變、永存、無知無感兼無是非善惡。「理」simply is。

「理」的絕對性是宇宙存在的根本,人的「心」、「性」、「意識」只是 miscellany。


吳其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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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12:43
多謝衲兄教導,認識的極限四到六可點此http://blog.udn.com/wuqidong

吳其東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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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07:09
(六)也貼出了,煩請一並轉來。謝謝!

吳其東
等級: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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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2 05:08
感謝衲兄耐心的回應! 衲兄對金剛經未曾提出“沒有公設的宇宙”的質疑很有道理,我在寫到認識的極限(六)時會提出我的解釋。還煩請衲兄先把(四)及(五)轉至此地。謝謝!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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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認識的極限」
2014/04/12 00:50
感謝衲兄的回應!所說都十分在理,我沒有異議。

不過,我所想表達的,還有在我自己前篇文字之外的部份,現在嘗試加以補充。

首先,關於定義的的部份,完全同意此無限循環並不影響我們在現實生活中使用定義,我們通常只需要第一層定義就足夠達到溝通目的。所以就實用觀點看,定義的“無終極依托”不構成任何障礙。但是我接下來的問題是:為什麼?為什麼一個無限循環的定義在實用上卻不構成障礙?理論上講,它應該有障礙啊!為什麼實際上沒有?顯然,它在實用時一定不是無限循環的,它一定在循環的某一個步驟上中止了,而且再沒有人會去追問以後的定義了。我接著再問:為什麼沒有人再去追問了?答案:因為所有的人都認為他明白了,而且他確定他所明白的與其他人所明白的完全相等,所以不須要再追問定義了。顯然,所有的人都認為有一些東西,事實上有很多很多的東西,是不喻自明的,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的。這就是歐幾理德幾何的第五公設。也就是不完備定理中的基礎假設。它是個假設,但大家都接受,所以溝通無障礙,運用歐幾理德幾何無障礙,運用任何數理系統無障礙。很好!但是我卻由此而警醒到:在這所有實用無障礙的知識背後,都存在著某個神秘的,無法證明的假設。我們人類自以為嚴密無比的知識體系其實並沒有一個實在的依託。這讓我想到金剛經所講的: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因為沒有一個實在的依托,所以“色即是空”,所以“諸法空相”。

衲兄說物理學研究的是物之“理”而非“物”。我沒有異議。我的下一個問題是:“理”是什麼?“理”跟我們的“意識”、“理解”、“知道”的關係是什麼?它們是不是同一件事?或者說,它們是不是一體之三面?假如是,那麼,我首帖所要真正表達的所謂“宇宙總量”,其實並不是“質能”的總量,而就是這個“理”或“意識”的總量。但說“總量”並不準確,應說是“整體狀態”。借用“質能守恆”的觀念,加上一點無厘頭的直覺,我假設宇宙的“理”(=“意識”)的整體狀態守恆。(我想這是一個reasonable assumption,相當於第五公設)。那麼當人類對宇宙的認識(意識)改變了,宇宙其餘部份的“理“勢必改變。因此,人類對宇宙的認識,在正確的當下即不正確了。其結果就是我所說的,人類永不可能憑意識來正確認識宇宙。我必須承認,這段推理有點玄學的味道,並不是那麼嚴謹的,所以只是僅供參考,供我自己參考,供有興趣的別人參考。

接下來,我再繼續介紹自己的思考歷程—從量子力學得到的啟發。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4-12 01:50 回覆:
前半段的總結在這句:「我們人類自以為嚴密無比的知識體系其實並沒有一個實在的依託。這讓我想到金剛經所講的:凡所有相皆是虛妄」。

對的。有一種理論叫 “Simulation Theory”,大意是說宇宙人生可能不過是恰如電影 Matrix 中所述的,那種我們以為的真實其實只是一個精密無比電腦模擬。因此有人說我們的整個宇宙極可能只是某個高中生 sloppy 無比的物理實驗。

所以怎麼樣呢?學者們討論過後的答案有兩個:第一、It doesn't really matter,第二、我們有辦法知道我們的宇宙人生是否 some kind of simulation。

我對這題目有興趣,當擇日噗文述之,現暫按不表。先設下一個伏筆:那個「sloppy 的高中生」有沒有可能也是上層 simulation 的產物?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接下來的問題就是,如果金剛經以若有公設是爲虛妄,金剛經必須提出「什麼是『實』」這問題的答案,但它沒有,因爲提不出來。金剛經也應該 depict 一個「沒有公設」的宇宙,解釋 why 這個宇宙毋需公設,and how does that work,但它也沒有,因爲金剛經存在的宇宙恰好也是你我存在的宇宙。

所以金剛經說了等於白說。它否定了現實,卻提不出理想。

吳兄噗帖甚深,我不欲胡亂答覆,後半段請容他日再表。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4-12 01:34 回覆:

「凡所有相皆是虛妄」的下一句「若見諸相非相即見如來」給我的第一印象是:搞了半天原來如此,now I get it。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4-12 12:18 回覆:

後半截我看懂了。

『“理”是什麼?“理”跟我們的“意識”、“理解”、“知道”的關係是什麼?它們是不是同一件事?或者說,它們是不是一體之三面?假如是...』

這個假設的基本錯誤很明顯:『理』是名詞,『意識』、『理解』、『知道』是動詞,前後不可能相等。『理』是意識』、『理解』、『知道』的受詞,吳兄把前後劃上等號?謬矣。

「理」是什麼在此:「理」和「理性」是什麼?

「知道」是什麼在此:你知「道」嗎?

GolfNut — 無心的邂逅(GolfNut) 於 2014-04-12 12:30 回覆:

「理」是人類認知的對象,但「理」並不是「質能總量」或「整體狀態」,「理」不是「東西」,和質能、狀態沒有對等關係。兩者間不能畫上等號或不等號。

「理」是 way,causation,why and how,因為什麼以致什麼的過程。所謂「推理」就是藉由精密思考得知事物前因後果的發生過程。真理就是透過此一過程得來的 truth —— such is the real way, genuine causation, true why and how。否則即是悖理、歪理、謬理。

「理」和「道」意思接近,和「德」沒有關係,所以我們才有「道理」沒有「德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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