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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的農舍是「常態」?這可嚴重了!
2011/10/13 15:23:06瀏覽3850|回應14|推薦53

最近這幾天,有一篇題為【建築師與農舍】的文章,不斷地有臉書使用者、部落客轉貼分享,除了討論政府其他不當土地政策方案,以及立委不當土地法案修訂的負面影響外,也對建築系學生和建築師對於農地和農舍的心態,作了相當深入的檢討。

依我之見,國內的建築師或建築系學生,他們在社會化、學習的過程當中,多半可能就跟如今許許多多的軍公教人員乃至一般民眾一樣,都很缺乏農業、農村、農民、農地或農舍之正確觀念與知識的內化,而國內的建築相關系所,其必修課程也大概不包括農地或農舍方面的,也因此,絕大多數的建築人,只會想到如何設計出美的房子。

只是從社會的角度看,我覺得台灣在農地使用、農舍興建之亂象上,較關鍵的問題還是出在從社會菁英到普羅大眾對農地、農舍的態度。第一,就像之前一位Google+網友的回覆意見所說的,現在恐怕很多國人都不是在農村的社會文化脈絡中成長的,而多半是在都會區或眷村裡頭長大的,因此對農村裡頭所有的人事物,沒有強烈的感情。

第二,主流價值觀受到資本主義影響極深的台灣社會,整體上對於土地、房舍的觀念,就是視為可以甚至應該要炒作,才能夠獲得利益的商品,看到某處未開發的土地,心中的第一個念頭不是想到要如何保存維護它,而是在想要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去開發它、利用它,是在想如何在最短的時間之內,從土地的炒作獲取最大的利益。

第三,大概台灣媒體真的是沒有建商、房仲業、大咖投資客及其他相關工商團體的廣告費,就會難以生存下去了吧,除了不斷對各種社會階層、類屬的民眾灌輸上述觀念外,長久以來在買房子居住這件事情上,是拼命地灌輸買房子是要追求生活起居、感官視覺的美學享受,建構買房子是個人流行時尚品味的展現,這種不健康的觀念。

第四,估計是因為台灣現在的各個都會區,人口密度都已經趨近飽和的狀態,因此有許多民眾會嚮往鄉村的田園風光與生活,只是嚮往歸嚮往,真的到了農村或鄉村地區生活,又還是會想要有都市型的娛樂和居住型態,想完全投入田園生活模式的少之又少,建商、房仲業見狀,就又開始灌輸到農村住莊園別墅享受、追求品味的觀念。

在這四方面因素的作用之下,假如開放了農地自由買賣、允許興建農舍,又有免稅的優惠,而又認為台灣自種農作物獲利不多,糧食靠進口就可以的話,那麼當然就會有很多都會區的菁英、有錢人,會基於投資獲利、追求生活享受與品味的動機,而去購買對他們來說相對沒有什麼成本的農地,再去請建築師去設計夢想中的莊園豪宅。

因此在這回蘇嘉全農舍爭議事件的系列報導中,媒體問說政府為何不整頓,我想可能是因為如今炒作農地、農舍的人,有很多是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官員不敢或不想得罪,或者與其有建構利益交換網絡的建商、房仲業、派系大老、民代、軍公教人員等,加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普遍心態,對於農地炒作的亂象也就睜隻眼閉隻眼。

職是之故,這回蘇嘉全農舍爭議事件的檢討,媒體和許多時事評論家都圍繞在法令制度、政策方案等層面,但我覺得,社會心理層面的問題更重要,也就是從社會菁英到市井小民,對農地、農舍都還是有著不健康的認知與態度,而這主要也不是因為農地、農舍的正式定義模糊,而是各種社會化機構,缺乏農業相關人事物的訊息傳播。

若台灣真如這回一位記者所說的,像蘇嘉全那樣的豪華農舍是「常態」的話,那就是一個很嚴重的問題,代表台灣社會在整體上,嚴重缺乏對農業、農村、農民之健康的認知與態度,農業推廣或農業資訊傳播的專業人員,也可能有必要在這方面多下工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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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的端午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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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舍風暴 蘇嘉全:國民黨要我家破人亡
2011/10/14 10:33
 

農舍風暴 蘇嘉全:國民黨要我家破人亡

全家輸,你就和你警官老婆大人硬拗下去 高興是國民黨
我們民衆不管你是藍色的 綠色的 還是黑心奸商 一定要拆的!
全家輸,假冒農民 占農地740多坪 建成豪宅庭院自己享受 不繳納一分稅金
如果馬英九 吳敦義這樣貪婪 早被我們駡死了 這就是藍色選民的正直 中間選民的智慧
綠色白痴選民不知好歹 吃人够够的民進黨應該死光才對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6 01:23 回覆:

只能說不同政黨的支持者,還是可能有不同的政治態度。


PC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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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嘉全的農舍是「常態」??
2011/10/14 08:26
蘇嘉全仗權倚勢知法違法,現圖謀選舉國家副總統,你可知權力愈大,傷害人民愈深,台灣人民必不樂見此種人得逞......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6 01:24 回覆:
那個如此形容的記者,根本就忘了自己的社會責任,似乎是認為豪華農舍沒什麼似的,非常不可取!

重殼蝸牛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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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此以往 糧食自給率 31%不保
2011/10/14 00:38

只要  油價一高   國際糧產地  水旱災

國家便無自主性 民進黨還談個屁主權

勿以惡小而為之  累積起來就是可怕的

試想 以工商業為主的教育 少子化後

目前分數較低的農學院系所的學生不但變少  也會更沒人讀 

農業科技將開始停滯

豪宅太多  農地破碎化  也沒土地可以實際從事耕作



夏瀛洲言論護憲愛國 郝柏村歷史考證嚴謹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6 01:21 回覆:

台灣社會只從經濟角度來看農業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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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行政分層
2011/10/13 21:19
所以中央制定母法以後(農發條例及施行細則及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及農業使用管理辦法及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並修改配套稅務條例),各縣市地方政府就會依地方自治條例自行訂定執行的辦法,要不然屏東縣政府以前裁罰一大堆取消免徵田賦的根據是哪裡來的?
所有相關農地的法規,都在這本蘇嘉全任農委會主委時,農委會96年7月出版的這本<農地利用管理相關法規彙編>中.
內容簡介:內容包含農業發展條例暨相關法規、土地法暨相關法規及農地利用關係法規等三大類別,計85種法令規則。
個人看法:
自89年國民黨大修改農發條例後4個月,也由民進黨執政八年.反正KMT及DDP兩黨至少都有行政不力的責任!也好!!趁此機會來個大清掃,重建國民守法觀念及習慣,臺灣各地才不會有一大堆違規農舍,及透天厝的頂樓沒有申請,就加蓋鋼棚或再加一樓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3 21:56 回覆:
謝謝你的資料與意見分享

阿R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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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函
2011/10/13 21:16

行政院  

受文者:監察院

發文日期:民國100年5月25日

發文字號:院臺農字第1000009794號

本院農業委員會會商內政部檢討改進情形

為遏止申請人以農業經營之名義興建農舍,實際卻以居住為目的之行為,農委會刻研議將申請人資格條件,包括須無其他可供居住之房屋、限制農業以外之專任職業者不得申請興建農舍等,及就曾申請興建農舍者再次申請興建之年限及面積比例規範等,納入「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內容。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3 21:55 回覆:
謝謝分享

阿RED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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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 函
2011/10/13 21:11

行政院  

受文者:監察院

發文日期:民國99年12月20日

發文字號:院臺農字第0990071073號

本院農業委員會會商內政部檢討改進情形:

(一)           現行對於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民資格審查,係依本辦法第3條第1項各款規定辦理,實務上對於從事農業生產及具農業經營需求之農民資格條件,仍難有客觀具體審查基準,以致興建農舍之申請人流於僅審查農地所有權人形式。農委會將考量申請人應為擁有農地之農民及實際從事農業經營等面向,修正本辦法相關規定,以符合農舍興建係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意旨。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3 21:55 回覆:
謝謝分享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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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規1 這是蘇嘉全95年1月轉任農委會主委後訂定的!
2011/10/13 20:07
農地利用管理 行政院農委會企劃處95年7月
壹、 前 言
<農地為重要農業生產投入,我國之農地利用管理在89年農業發展條例修法前--所有法令之規定是以「農地農有、農地農用」為中心。
<本條例修法後,已將農地之利用管理方向調整為「放寬農地農有,落實農地農用」原則。
參、農地利用管理法規重點
一、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之申請核發
1.如有下列之需要應辦理申請
(1)申請耕地所有權移轉登記
(2)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3)申請免徵遺產稅、贈與稅
(4)申請興建農舍
(5)農企業法人申請承受耕地
2.核發基準--農業用地符合下列情形者
1) 實際作農作、森林、畜牧、養殖使用。
(2)農舍或農業設施已依法申請興建並依核定用途及面積使用。
(3)未舖設柏油、水泥,未堆置砂石廢棄物,無阻斷灌排水設施。
3.耕地雖未作農業使用,但也無違反區域計畫法相關規定之使用時,得申請核發耕地符合土地使用管制規定證明書。
三、農業用地興建農舍及農業設施之管理
1.涵義
農舍與農業設施同屬農業用地上與農業經營不可分離之建築物,但
*農舍:指農業用地上所容許興建之農家自用住宅。
*農業設施:指屬經營農業之必要,於農業用地上申請興建之建築物。
2.農舍管理
1)於89.1.28農發條例修正前,原已持有農業用地之農民,仍得依修法前之相關法令規定,申請於農業用地上興建農舍。
(2)於89.1.28農發條例修法後始取得農業用地者,興建農舍條件:
*需取得農地滿兩年,且農地面積不得小於0.25公頃。
*申請人無自用農舍且農地需確供農業使用。
*農舍最大基地面積330㎡、最大樓地板面積495 ㎡ 、高度以3層樓且不超過10.5公尺為限。
(註:興建農舍所需設置之圍牆、庭院、對外連接通路、污水處理設施等用地面積,需計入最大基層面積中。)
(3)對於農舍之使用已脫離農業生產經營使用部分(如民宿),目前已訂定相關規定,若有其他問題可詢問縣市事業主管機關。
3. 農業相關設施管理
(3)不需申請容許使用及建照之農業設施:
農業用地上申請以竹木、稻草、塑膠材料、角鋼、鐵絲網 或其他材料搭建無固定基礎之臨時性與農業生產有關之設施,除縣(市)政府另有規定外,得免申請容許使用,也不須申請建築執照。
(4)需申請容許使用但不須申請建築執照
甲、農業用地上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其農業設施面積(註:總樓地板面積)在45平方公尺以下,且屬一層樓之建築者。
乙、農業發展條例民國92年1月13日修正施行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者之農業設施,面積在250平方公尺以下而無無安全顧慮者。
(5)無安全顧慮農業設施認定標準
農發條例92年1月13日修正施行前,已興建有固定基礎之農業設施,面積在250平方公尺以下而無安全顧慮者,得免申請建築執照,係指配合下列情形:
一、供農作物、菇蕈、林木栽培或培養、育種、育苗使用之設施。
二、供禽畜飼養或撫育、孵育使用之設施。
三、供肥料、飼料、農機具、農產品或農業資材之存放場所。
四、供水產養殖或繁殖生產使用之抽水機房、循環水設施及電力設施。
五、 農業事業廢棄物回收、處理、貯存設施。
六、其他經建築師、土木技師或結構技師簽證之農業設施。
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8條之1第2項但書規定免申請建築執照之農業設施,得檢具政府核發之農業用地容許作農業設施使用同意文件影本,申請接水、接電。
四、農地利用規劃、產銷獎勵及稅賦優惠
2.稅賦優惠方面
 (1)農業用地不課地價稅,且停徵田賦。
 (2)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時,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3)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繼承或贈與時,免徵遺產稅或贈與稅。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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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法規2
2011/10/13 20:02
(1)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第3條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申請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
一、依本條例第十八條規定申請興建自用農舍。(指農發條例第十八條)
第 5 條
一、農業用地實際作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使用者;其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使用者,亦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農業用地有下列情形,且無第六條及第七條之情形者,認定為作農業使:
二、農業用地上興建有農舍或施設有農業設施,並檢附合法證明文件者。
<註>例如:有需要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申請興建農舍,農地就請種經濟作物或森林、養殖、畜牧、保育使用.否則依規定辦理休耕、休養、停養或有不可抗力等事由而未使用者,亦得認定為作農業使用。
(2)
屏東縣:
這是屏東縣政府網站 今年發佈的新聞稿..... 標題:農舍以外的農地應繼續從事農業使用. 類 別│一般 *發佈單位│觀光傳播處*聯絡人│新聞行政科* 發佈日期│2011/04/29*內容│*民國89年1月28日「農業發展條例」修正公布生效後,農地開放自由買賣,只要具本國國民身分之自然人均可承受農地,不再以自耕農身分作為管制,間 接形成購買農地興建農舍的鄉間休閒風潮,但許多民眾並不知道農舍以外的農地,仍應繼續從事農業使用。*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民眾常有錯誤的觀念,以為「農舍」是具有廣闊庭院的莊園或透天別墅,事實上,農地不會因為蓋了農舍而變成建地,農舍以外的農地仍應 該繼續實際從事農業使用,農地上佈置假山假水、庭園造景、球場、游泳池或鋪設水泥等非實際從事農業使用是不符合規定的;此外,農舍只能供農家住宅及經申請 核准之民宿等用途使用,如果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不僅可依「區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等相關法律處罰,也無法享有農地農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免徵遺 產稅或贈與稅等稅賦優惠。* 農業處籲請民眾共同為維護農業生產環境,確保農業永續經營及農地永續利用,建立農業用地申請興建自用農舍應有的正確觀念。 資料來源:(本府農業處)
(3)
房屋稅條例第15條第1項第6款規定:「專供飼養禽畜之房舍、培植農產品之溫室、稻米育苗中心作業室、人工繁殖場、抽水機房舍;專供農民自己使用之燻菸房、稻榖及茶葉烘乾機房、存放農機具倉庫及堆肥舍等房屋。」才可免徵房屋稅,否則如變更作其他使用或空置者,仍是要課稅;另外一般供人居住之自用農舍並不符免稅規定,仍要依照實際使用情形按不同稅率課徵房屋稅。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3 21:54 回覆:
謝謝你詳細的資料分享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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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點回應與就教
2011/10/13 19:18

假如開放了農地自由買賣、允許興建農舍,又有免稅的優惠

農舍沒有免稅,中央社《嘉若農舍 農委會:何課地價稅》:從98年7月到今年8月為止,稅捐稽徵機關因對農地或農舍沒有與農業經營相關,而改課徵地價稅的案件就達3萬4677件。但「農地或農舍沒有與農業經營相關」應分三部份:農地沒有與農業經營相關、農舍未申請被查獲、農舍被依一般住宅課稅。另外農舍被依一般住宅課稅並不是整塊農地改課徵地價稅。

媒體問說政府為何不整頓,我想可能是因為如今炒作農地、農舍的人,有很多是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官員不敢或不想得罪...

是「農舍之外的90%土地要怎麼農業使用沒有訂定統一認定標準」、「究竟農舍之外的90%土地要怎麼農業使用才符合農地定義,農委會說不出所以然」。
農地農用…農委會丟回屏縣》:農委會昨收到屏縣府公文,晚間才由主秘戴玉燕對外說明。戴玉燕說,屏縣府回文沒有針對蘇嘉全是否符合農地農用作認定,農委會將儘速回文,請屏縣府釐清。
*(農委會將儘速回文─真有「違法事實」,不是儘速回文,是馬上回文。)
對於屏東縣政府要求釐清農地農用的疑義?戴玉燕強調,農委會認為沒有訂定統一標準的必要,如有全國標準,反而不利因地制宜,因此仍由地方來認定。而地方稅捐機關從九十八年七月至今年八月清查,有三萬四千筆農舍或農地因違規而改課地價稅,實務認定沒有困難。
政大地政系教授徐世榮說,農舍與農地的中央主管是農委會,農委會的說法是完全卸責,讓蘇嘉全的農舍案淪為政治鬥爭,配合國民黨起舞,農委會可以廢掉。就是現行對農民身分與農地農用規定模糊,「農舍才會氾濫成這樣子」,農委會還把問題丟給地方政府,不願回歸制度面、政策面的檢討,令人不齒。
彰化縣埤頭鄉公所農業課承辦人黃銘豐說,他承辦農民證明與農地農用業務八年多,農委會近日的說法已違背實務,讓基層承辦人員不知該如何依法行政。最近有很多農民前來詢問,他也無法清楚回答;為表達對農委會不滿,他昨天寄抗議信到農委會主委電子信箱,並將暫停受理相關業務。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11-10-13 21:53 回覆:
謝謝指教

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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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責任是什麼?
2011/10/13 16:52
一封給安藤忠雄先生的公開信
安藤先生你好,
身為後輩,本來我應該稱你為「尊敬的安藤先生」,你也應該非常習慣類似的敬語,然而我有點猶豫,因為你現在對台灣做的事,讓我不知道該不該這樣這稱呼你,所以先容我保留對你的尊敬,假如安藤先生願意耐心看完本信的話,相信你會諒解。
這幾年在台灣媒體上,常常看到安藤先生要來設計建築物的消息,包含美術館、殯葬設施等,雖然到目前為止並未完成,但是想必會跟你往常的作品一樣精采,讓我非常期待。只不過近日看到新聞,得知你要在澳底那片農地上設計一幢「大地教堂」,讓我突然一陣天旋地轉、心煩欲嘔,心情平復之後得出一個結論,關於澳底開發案(Next Gene 21+)這件事情,安藤先生要不就是徹底被矇蔽,不然就是一個心口不一的人。
還記得這幾年你在台灣的演講嗎?場場座無虛席,一票難求,我因為生性疏懶不喜歡湊熱鬧,所以一場也沒去,可是我有很多學生是你的擁護者,他們聽完回來都有跟我提到一件事情,那就是你不只一次提到的「社會責任」,這點我非常贊同,幸好有安藤先生登高一呼,否則那麼多情緒高漲的粉絲擠在一起,最後聽到的可能只是彼此的喘息聲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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