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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議商業週刊「牛奶駭人」事件
2013/11/24 20:40:12瀏覽1820|回應0|推薦7

商業週刊:牛奶駭人

在經濟和社會議題上,商業週刊是頗具質感的刊物之一。十一月二十日的一篇「牛奶駭人」報導,趁油品問題爛燒之際,果然吸引了全台灣的目光,原本視鮮奶為營養安全食品的消費者,頓時惶惶不安,悲嘆還有甚麼可以吃?還有甚麼可以相信?一份頗有質感的雜誌,居然也用上這種手段來衝業績,令人遺憾,令人傷感。

只有毒性沒有量,商週難免民粹化

媒體以同樣的手法操作食品問題,商週不是第一家,僅是跟風而已。從2008年大陸乳品含三聚氰胺起,舉凡塑化劑、瘦肉精、毒澱粉、問題油,媒體的報導和評論都採相同的模式,只談毒性,不提量的關係,而毒性往往以最高劑量的方式陳述,對於風險觀念無知的民眾,能不惶恐!本網誌兩篇文章便是討論這個現象,《請政媒不要動輒以食品問題恐嚇民眾!》 和《民粹激情救不了食品安全》,終究敵不過大眾媒體,網誌這種小眾媒體無補於大局。

《牛奶駭人》報導指出「國內市占達七成的乳品均含違法動物用藥殘留…抗生素代謝物.. 微量塑化劑.. 人工雌激素與避孕藥的代謝物.. 抗憂鬱及止痛劑的藥物代謝物..」,報導用語十分聳動,如「台灣市佔過半乳品,都有問題!」、「台大名譽教授指出..有些動物用藥品具有致癌性」,「醫師說..萬一是乳癌的病人怎麼辦」。跟著的報導,如故林杰樑醫師家屬不喝鮮奶,不管林家基於甚麼樣的原因,這樣的報導只會增加民眾對鮮奶的恐懼。

商週《牛奶駭人》報導裡的藥物殘留,許多是代謝產物,假若未被代謝前的藥劑確實存在,假若商週分析的數據確實存在,如果缺乏定量的分析,這些數據對於消費者而言,意義不大。如果拿同樣的分析手段,去檢驗油炸食品、火烤食品等,一樣可以驗出一堆有毒物質,就算分析許多動植物食材,也不乏有毒物質(棉籽酚,很多食物本來就有毒!)。所以,毒素的檢驗,如果只有定性,缺乏定量,可以作為預警,但是作為指摘特定品牌,確實有欠周延。

商週能否做食品檢驗?

食品衛生管理法第37條規定,各級主管機關可以委任其他團體代為檢驗,第38條指出檢驗的方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未定檢驗方法者,得依國際間認可之方法為之。法條基本上規定作為政府管制使用的手段,一定要依照規定的團體和規定的方法,不然所獲得的檢驗數據就不能作為「依法管理」上的根據了。不過,法律上並未規定民間團體不能作檢驗,所以站在消費者保護的立場,或其他需要,消基會、商週或其他團體都可以從事食品的檢驗,所依照的方法程序也不見得遵照政府公告規定。消基會公布各類食品的檢驗報告時,都會同時公告所使用的國家公告方法,以昭公信

檢驗有沒有缺失?

報導強調負責檢驗的陳教授是「檢驗權威」,所採用的是「歐盟最嚴苛敏感的方法GC-MS(氣相色層分析-質譜分析)」,作為學術研究,配合自己的軟硬體資源和研究的目的,可以考慮使用各種方法,但是作為食品檢驗,或帶有公共(法律)意義的檢驗,會考量需要而設置「最適」的方法,遊樂場射玩具,用遊戲氣槍便可,無需用到機關槍大砲。指摘特定商品時,如果是依據公告的方法,自身的立場更穩固些。

商週《牛奶駭人》報導中並未揭露各藥物殘留「量」的資料,也不瞭解做過多少重複,也不知道檢驗時有沒有留下各品項的批號等資料。不過,筆者沒有理由或者沒有證據去懷疑數據的真實性。很遺憾的是作如此重大的指責前,並未經過第三者再一次證實,不談使用法定的方法,就算採用陳教授一樣的流程,經過第三者再一次確認,公信力更高些。商週回應說那些檢驗公司和一些大學不願意承接,那麼找他校分析實驗室幫忙驗證過,也比現在好些。

如今農委會或福衛部的抽驗,據報導都沒有商週所指稱的藥物殘留,那是安定人心的舉動。商週的檢驗和政府機關的事後抽驗,極可能是不同日期生產不同批號的產品,不能以事後的檢驗去否認商週檢驗結果的真實性。

檢驗結果發佈的問題

食藥署質疑商周乳品檢驗報告有四項缺失,無提供檢驗方法、依據、設備、實驗室名及位址、沒有說明比對判定方式等。這些都是在發佈檢驗訊息時所必須呈現的資料,這些缺失都屬於技術層面,自會有政府機關和相關的分析學者去進行研判,筆者不宜過度解讀數據的準確性。

不過,從所公布的資料觀察,筆者認為這份報導過度解讀這些檢驗結果,和其他媒體一樣「只談毒性,不提量的關係」,用來指摘特定廠商時,必然會招來「最嚴苛敏感」的質疑。

正面意義

乳品和蛋類食品是營養最齊全,消化率最高的食品,如果因為這樣的報導而影響消費者的消費習慣,在營養上不見得是福國利民的事,當然消費者會有個人體質或宗教信仰等因素而有不同的抉擇。

如果就此影響消費者的抉擇,消費者本身也必須負擔部分責任,關於食品問題的誇張報導,商週不是第一個,也絕非最後一個。

商週《牛奶駭人》報導的藥物殘留,不可能是乳品廠無故添加,如果真實存在,問題出現在乳牛畜牧業。筆者無法和商週一樣,從這個簡單的檢驗報告中指認台灣畜牧業過度用藥、用非法藥劑、不顧用藥與採乳的時間間隔等。不過就台灣目前國民的守法情況,石斑養殖過去被報導過使用孔雀石綠,畜牧業出現過含瘦肉精豬肉,農業濫用農藥,食品業使用斃死豬、飼料和過期食材,摻偽造假,這些都曾被新聞揭露過,乳牛畜牧業接受點異樣的眼光不能算是特例。所以,商週這篇報導的正面意義是促使農政單位以公開坦誠的態度,再次檢視我們的畜牧業,參考農政單位過去保守的態度,這樣的檢視也需要「第三公正單位參與」。

請參考:

請政媒不要動輒以食品問題恐嚇民眾!

民粹激情救不了食品安全 

棉籽酚,很多食物本來就有毒!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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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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