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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舉何只違法,更是明顯違憲!
2012/12/23 08:13:50瀏覽793|回應0|推薦0

請問哪一個被法院判決死刑定讞(經過至少四次審判,三級三審再加一次非常上訴,至少經過共十六名法官的審理)的死刑犯,會不符合這個人神共憤、手段兇殘的執行標準?

請問何時法務部成了我國的第四審法院,可以創造這個人神共憤、手段兇殘的執行標準,審查我國三級法院歷經至少三審與一次特別上訴定讞的確定判決?

此舉何只違法,更是明顯違憲!

繼續閱讀文章: 請廢死聯盟針對問題提出具體回答,謝謝!


罪行人神共憤 6囚伏法 2012-12-22 01:56 中國時報 【陳志賢/台北報導】

 十二月廿一日是傳說中馬雅預言的「世界末日」,卻成為曾思儒等六名死囚的伏法「末日」。法務部歷經一年九個多月未執行死刑,終於在昨日傍晚六點卅分,再度執行死刑,總共在北中南三地槍決曾思儒、洪明聰、廣德強、陳金火、戴德穎、黃賢正六名死囚。

 法務部政次陳守煌昨以「寧於必死之處求其生,勿於可生之處任其死」及宋代大儒歐陽修〈瀧岡阡表〉名句「求其生而不可得,則死者與我皆無恨也」,形容法務部執行死刑的慎重心情。

 他強調,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之基礎,也是法務部的基本立場,曾思儒六名死刑犯因沒有不執行的事由,必須依法執行死刑。

 兩名國際人權人士日前致函馬英九總統,要求台灣不要在他們明年二月來台前執行死刑,然而法務部卻趕在他們來台前槍決六名死刑犯,此是否會影響國際人權人士來台審查台灣人權報告的意願、人權評價?有待觀察。

 陳守煌說,法務部會持續與人權人士溝通,請其體諒台灣政府的立場及民眾強烈呼籲執行死刑,維護社會治安的聲音,希望他們不要因台灣執行死刑的影響,能繼續來台審查。

 曾思儒六名死囚共奪走八條人命,其中曾思儒、陳金火、廣德強、戴德穎四人都殺一人被判死刑並槍決伏法,對照日前發生的台南十歲男童遭割喉命案,凶嫌曾文欽落網後嗆聲「殺一兩個人也不會死刑」,陳守煌說,這可證明並非殺一人就不會判死刑。

 陳守煌說,法務部長曾勇夫是在廿日晚間九時簽准曾思儒六人的死刑令,最高檢察署昨天一早聯絡高檢署、台中、台南、高雄高分署,統一在傍晚六時卅分同步執行死刑,其中曾思儒、洪明聰在台北監獄刑場執行、陳金火、廣德強在台中監獄執行、黃賢正在台南監獄槍決、戴德穎則在高雄監獄伏法。

 六名死刑犯中,曾思儒、戴德穎、陳金火三人簽下捐贈器官同意書,但因曾患有B肝,無法捐贈,戴因醫院擔心人權團體抗議而婉拒,只有陳金火完成捐贈。

 六名被槍決伏法的死刑犯,他們所犯罪行皆是殺人罪,被害人都是老弱婦孺,全都符合人神共憤、手段兇殘的執行標準,其中以廣德強、陳金火共犯性侵殺害施姓女保險員又烹食屍體,犯案手法為死囚中最駭人聽聞。

 法務部自馬英九擔任總統後,迄今共執行三波死刑,第一波是九十九年四月卅日執行第一波死刑,共槍決張俊宏、張文蔚、洪晨耀、柯世銘四名死囚。

去年三月四日,法務部二度執行管鐘演、鍾德樹、王志煌、王國華、莊天祝等五名死刑犯槍決,昨天第三波執行曾思儒等六人死刑,目前死刑犯仍有五十五人待執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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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vchen123&aid=7168839
 引用者清單(1)  
2012/12/23 10:54 【公義之聲】 廢不廢死是刑事立法政策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