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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吵了,中華民國就是台灣!大家都是愛台灣!
2009/05/19 22:04:34瀏覽1578|回應0|推薦10

劉兆玄:操弄愛台灣 民眾必唾棄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Content/0,4518,9805190101+98051905+0+1+0,00,focus.html


引用文章:歷史新聞》台灣地位未定論 彭明敏當年怎麼說?,"海外異議學人彭明敏教授,在民國四十九年(1960年),參加一項在日本東京舉行的哈佛大學國際問題研究會上,就台灣地位問題發言,根據當年的新聞資料,彭教授在該次會議中的發言原文大致上應為:「關於領土的割讓,除了條約的具體約束以外,國際法上,另外還有一種即為占領的原則(Principle of subjection),依國際習慣國際法,實際有效的占領,即為構成法權,所謂占領有效,應在其領土上,行使排他性之權力,在占領土地之內,成立機構,使其足以執行法律,所以關於台澎的地位,雖然在金山和約及中日和約中沒有明確的規定歸屬中國。但在有效占領的原則上,日本自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四日,宣布接受七月廿六日波茨坦宣言及開羅宣言中之規定,無條件投降。台澎應交還中華民國,我國並於同年十二月廿五日,接受台灣日軍之投降,日本於是日完全退出台澎,交由我國政府管制。我政府即成立機構,旋即依一般省區組織,成立台灣省政府,成為中國的行省之一。自玆以來,已歷十五年之有效占領,行使主權,世界上亦從無任何國家表示異議。台灣澎湖的地位,自然早經確定。沒有異議。」"

彭教授這裡講的"中國"或"中日合約"的"中"字,指的是中華民國,也無異議,因為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才成立,而遲至197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才加入聯合國,並取代中華民國於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席次,代表中國。在此之前,是由中華民國代表中國行走於國際社會,也無疑義。以後則是由各國選擇承認兩岸任一方代表中國建立邦交,當然,後來多數國家選擇中共,但選擇中華民國的也一直都有,並未全部投共。當然,台灣這樣做,也錯失了多次公開宣佈獨立的機會(不過,不宣布也不要緊,並沒有改變中華民國於台灣實質存在,且並無任何其他國家提出異議的事實。連那中華人民共和國,也是遲至八零年代末,才急急忙忙開人代會把這段"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神聖不可分割的領土"(or something like that)文字加進他們自己的憲法裡的)。

其實,彭明敏教授這段文字與歷任中華民國政府、中華民國國際法學會www.csil.org.tw),也與現任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一向所持立場相同。另引用報導:駁台灣地位未定 馬英九:台灣已回歸中華民國,"馬英九表示,台北和約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一方面把1945年二次大戰結束後雙方關係做一個總結,結束戰爭狀態,同時也確認台北和約簽訂7年之前,台灣已經回歸中華民國主權的事實"。

已經於1952年簽訂的中日台北合約(這裡的"中"指的是1912年成立的中華民國)),無論如何在當時的時空都已經成立生效,而國民政府於1945年接受日軍投降、接收台灣並成立省政府也是不爭的事實。這些已經存在的事實,都不會因為後來日本承認中共為中國唯一的代表,日中(這裡的"中"指的是1949年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而能夠溯及既往的把台北合約曾經發生過的效力,還有中華民國接收台灣並成立省政府的事實,變成無效,就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這是不可能的。況且,根據前述彭教授精闢的說明,還有羅智強先生寫的對台灣地位未定論的幾點邏輯辯證一文,既使日本戰敗投降當時台灣的地位或歸屬曾有疑義,但在1945年中華民國政府派員接收台灣成立省政府後,現在中華民國政府已經在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附屬島嶼有效統治六十餘年,依據國際法的無主地先占、占有維持、默示割讓及時效取得原則,台灣、澎湖、金門、馬祖及附屬島嶼屬於中華民國已無疑義。別的國家的人喜歡亂講話就算了,自己人就別再鬧了。

自由時報2009/5/1的社論: 台灣主權屬於台灣人民 馬英九別再掰了,對於台灣地位未定論,有著一整段奇怪的論述,照此邏輯,台灣確實應該仍然屬於美國的屬地,大家都可以去拿美國護照了。而我在文章:台灣是美國的屬地? 裡,也說過,盡管你努力去美國花律師費跟美國政府打再多官司也罷,美國法院只要一句"政治問題",這個訴訟就會被駁回了。而且美國人現在會去承認這歷史公案,敢與中共頂風作對,讓台灣成為美國屬地,那才奇怪哩。又不是閑著發慌想要打仗,[維持兩岸現狀],其實是美國最佳的政治策略。

紀念中日合約 呂秀蓮籲總統宣示兩個中國報導,"呂秀蓮說,策劃台北賓館重現「台北合約(中日合約)」場景的國史館長林滿紅的主張,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大陸,而1952年因為台北合約,和台灣結合的中華民國,則是另外一個國家,如果馬總統可藉此場合大膽宣稱國民黨政府的基本國策是「兩個中國」,她給予高度肯定。"

她的話講了半天,她與馬英九的主張,除了"中華民國"與"台灣國",這兩個名稱的差別之外,毫無不同。我真的不知道,搞這個脫褲子放屁的將台灣用其他國號再獨立一次,有什麼意義?台灣本來就是獨立的,他的國號現在叫做中華民國,只是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對,並且因為它拿走了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安理會代表中國的席次,所以強押著其他國家也不准他們承認中華民國而已。中華民國不被承認,那你以為對岸會承認或讓他國承認台灣民主共和國嗎?現在我們台灣人若要改變國號,只要辦個公民投票就可以了,這個程序簡單的很,但是後果卻非常的大,我們沒事幹嘛捅這馬蜂窩呢?

引用文章:從中華民國和國民黨「獨立」出來 ,前海牙「國際法院」法官小田滋( Shigeru Oda ) ,是資深的國際法專家,做過 27 年(連任三屆)聯合國「國際法院」法官(還曾任副院長),並曾任日本國際法協會會長 。他對台灣的事務也很熟悉,早年曾隨祖父來台,在台灣長大並接受教育,和李登輝、辜寬敏、邱永漢等都是校友。他於所著《主權獨立國家的「台灣」 —— 台灣在國際法中的地位》 台北國際文化基金會出版)的這本書中,提出一個觀點特別值得大家重視:

"他認為北京所謂「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說法,是毫無法律根據的政治幻想。從任何國際法的觀點來看,「大陸與台灣都是兩個獨立主權國家。」之所以出現兩岸互不承認,和聯合國的五大常任理事國概念有關,因常任理事國的席位不能由兩國分享。而普通會員國,像當年的東西德和今天的南北韓都是普通成員,就可各享一個聯合國席位。

當然首先,東西德、南北韓,都相互承認對方是政治實體。小田滋指出,聯合國當年決定由北京代表「中國」席位,絕對不是在「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的前提下做成的;該決議只是解決中國代表權問題,沒有提到台灣。「中華民國離開聯合國,但其實際上的主權國家地位毫無動搖。」因為國際法上的國家包括「土地、人民、政府」,或加上「外交能力」等要素。有多少邦交國,不是關鍵因素

小田滋特別舉例說,日本和北韓就沒有外交關係,但這根本不能影響北韓是一個國家。今天,美國和古巴也沒有外交,但古巴仍是個國家,這都是常識。小田滋認為,今天台灣無法加入聯合國,不是因為台灣不是主權國家,而是因為北京阻止台灣做為主權國家擁有外交關係,各國基於對中國的現實考量,或恐懼北京而導致不敢承認台灣。說到底,這不是法律問題,而是專制中國在國際上,封殺民主台灣的政治問題。"

看清楚了吧?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與治權絕對不及於台灣,這是台灣藍、綠雙方的一致共識,雙方的差別,只是在要不要維持[一中憲法],還有國號的差別而已。大家為什麼不能省點口水,擱置爭議,多搞些有益國計民生的活動呢?

引用文章:講清楚什麼叫「賣台」,對呀,"躲在根本沒有實質內容的「賣台」二字後面罵人的「同胞」,說清楚一下到底在罵什麼吧! " 台灣的留學生在國外嗆自己代表台灣參加WHA的官員,真的不入流,沒水準。而且,這有什麼了不起呀,我們台灣人本來在台灣都是照三餐時間來罵官員,而民意代表與名嘴更是整天沒事就以修理他們來作樂,所謂[台灣的官不聊生]是也。況且,這些留學生真的要嗆,也應該去嗆對岸的中華人民共合國代表團人員才對呀,因為是他們整天打壓我們,不讓我們加入國際社會,參與國際組織的,對於我們忍辱負重設法參與WHA的官員,應該是表示支持才對,不是嗎?

綠營的人整天噴口水、控訴賣台、搞遊行,煩不煩呢?馬英九說得沒錯,引用報導:馬:兩岸交流 絕不同意倒退,他說:"我們的憲法就是一個中國的憲法,但我們一直未處理兩岸出現兩個中國的問題,當時就制訂憲法增修條文,將兩岸做一個界定,我們沒有辦法承認在國土大陸上出現另一個統治當局,沒法承認它是一個國家,這與憲法不容,但不必否認它是一個統治當局,因此出現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用語。這使得兩岸關係發展成為可能,這種定位也是目前最好的定位,已存在18年。 "

就這樣維持下去,讓兩岸繼續能夠和平發展,共創雙贏,不是很好嗎?

民進黨不要再吵了,快去做點對台灣人民有利的事吧!


延伸閱讀:

台灣是美國的屬地? 

回答大陸網友sharply@home.news.cn的提問 

馬:絕不會出賣台灣主權 各國都在搞一中各表 

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敬覆大陸網友[特維斯]的指教與回應 

對岸的中國人哪時能懂什麼是真正的民主與自由?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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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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