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將啟動「乾淨政府運動」,近二十萬公務員將受到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一年內不能對同一個人收、送超過一萬元的金錢或財物,公務員支領稿費標準,一千字不得超過二千元,參與演講支領的鐘點費,不得超過五千元。今天通過後將自即日起實施。
行政院會今天預計通過法務部提出的「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將公務員收禮規範擴及配偶、直系血親、同財共居(同住一起且共有財產者)家屬,或藉由第三人名義收受後,交予公務員本人者,都視為公務員本人受贈;例如,過去第一家庭從御醫黃芳彥手中收到李恆隆贈送的SOGO禮券都在禁止或應申報之列。如以一家三口計,影響人數將達六十萬人以上。
行政院會也將配合通過「中央廉政委員會設置要點」,於行政院成立中央廉政委員會,由行政院長劉兆玄擔任召集人,法務部長王清峰擔任執行長,每月集會一次,討論廉政有關議案。
行政院指出,這項草案明確規範公務員受贈財物、飲宴應酬及請託關說的限制,公務員在受贈同一個人送禮、包紅包(娶媳婦等)一次最多只能收三千元,一年內不能超過一萬,公務員送同一人也不能超過一萬。如果超過,就得向政風單位報備。政風單位也應受理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的簽報登錄程序。
這項草案也明定公務員不可參加與職務有關的宴飲或應酬,出差時,也不可在食宿、交通以外接受款待,如有此情事得報備政風單位。公務員如違反此一規範,將依現有規定懲處,涉及刑事責任,將送司法機關辦理。
此外,公務員原則上不可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贈受財物、或參加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的飲宴應酬,除非與公務禮儀有關、或是長官對屬員之獎勵、救助或慰問,或因民俗節慶公開舉辦活動;公務員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贈受財物,市價需在五百元以下。
其他重要規範也對「公務員」、「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正常社交禮俗標準」、「公務禮儀」、及「請託關係」等名詞做出定義,並揭示公務員應依法行政,以公共利益為依歸,並迴避利益衝突。此草案也重申原則禁止公務員兼職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