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把貪污或偽造文書行為除罪化,毫無正當性可言
2008/07/13 12:27:20瀏覽923|回應0|推薦6


早就說過了,立法院就是國家的亂源。立法院的司法委員會裡,多得是官司纏身的人。

看到那些立法委員不立法,不審法案,不管預算,天天上政論節目爆料,爭取知名度,或整天忙著跑攤請託,贏取人情票,不分區立委竟然可以無視黨的指令自行其事,還說不聽他的就要辭職,國民黨主席還說要跟他共進退、更開放投票,然後說他也管不動立委所代表的民意。

我就覺得我們的立法委員數額減半之後,還是太多了,還可以再減半,他們才會珍惜得來不易的立委席次。

而分配給各主要政黨的不分區立委名額,也可以更少些,這樣黨才會派些能管控的人來當不分區立委,而不是像現在這樣,好像是爆料天王在當國民黨主席,而爆料天后在當民進黨主席。

假如刑法的貪污與偽造文書罪都可以被國民黨與民進黨在立法院聯手搞成除罪化了,我們國家還有什麼公平正義可言?

把貪污或偽造文書行為除罪化,毫無正當性可言,延伸閱讀文章:偽造文書與貪污罪,可以除罪化嗎? 


單據部分不可除罪

據稱,國民黨已擬妥《特別費處理條例》草案,欲將首長特別費的領據部分及單據部分,一律除罪化。

特別費分兩部分,「領據」部分不需憑單據報銷,若被視為「實質補貼」,此一部分除罪,較無爭議;但「單據」部分,法已明定須憑單據核銷,若欲除罪,必生爭議。

馬英九特別費案已經三審定讞,但特別費的性質迄無定論;一二審認為領據部分屬實質補貼,而認定馬無罪;最高法院三審則不認為是實質補貼,而是認為馬英九在此一標準下亦無違犯。如今,連法院亦莫衷一是,立法院卻欲用「大赦天下」的手法將領據與單據部分一律除罪化,難道不怕僭越太甚?

此一除罪草案,顯有政治動機。因為,固然綠營中已有多人涉及特別費案,呂秀蓮、游錫堃已被起訴,且據傳有些藍營大老亦可能涉案;因此,藍綠雙方皆支持除罪。但是,倘若連「單據部分」亦一併除罪,不啻即是摧毀了政治與司法正義。

何況,除罪草案唯獨未將「國務機要費」列入,也就是不想給陳水扁解套;這也是政治動機。然而,綠營一直主張,國務機要費與首長特別費的性質相似;倘若特別費需單據部分可以除罪,則國務機要費亦需單據又為何不能除罪?

因而,問題是在要不要單據,而不應有國務費及特別費的區別。倘若特別費單據部分納入除罪條例,則在未來審判時,法官若援引作為陳水扁國務費案的除罪理由,恐亦不令人意外。

特別費單據部分不宜除罪,難道立法院有「大赦」貪汙犯的特權?

【2008/07/13 聯合報】


總算立法院的國民黨團還有一點羞恥心,自己還知道要撤回這個將貪污與偽造文書罪除罪化的荒唐特別廢除罪化條例。

不幸中的大幸,我們的國家,總算沒有成為民主法治國家中的笑柄。


藍撤除罪條例 綠要求重啟協商

  • 2008-07-15
  • 中國時報
  • 【中廣新聞/李人岳】

    綠營十首長特別費案,特偵組偵結起訴,包括前法務部長施茂林共九人,被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提起公訴。國民黨政策會執行長林益世原本提案立法,打算將特別費除罪化,不過卻在今天主動撤回提案。對此,民進黨立委蔡煌瑯表示遺憾,並且抨擊國民黨實在是荒謬。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則要國民黨,不要因為綠營官員被起訴就見獵心喜,未來受傷的還會是國民黨,民進黨團則繼續要求進行朝野協商,讓除罪化的具體條例,可以付委審查或逕付二三讀,解決特別費的歷史共業。


( 時事評論政治 )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vchen123&aid=2035817
 引用者清單(1)  
2008/07/17 17:46 【老痞子在UDN】 這五位前官員被起訴,都是罪有應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