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爆出七億元密帳洗錢案,法界人士認為,倘若陳水扁死不認帳,恐怕司法亦將拿他無可奈何。主要的原因是:依現行懲貪法律,尚無「財產來源不明罪」。
這一筆混帳,應算在國民黨頭上。國民黨的混帳作風是:在立法院佔絕對多數,上會期制定陽光法案時,卻偏偏不容「財產來源不明罪」立法。這種混帳的國民黨,豈不是國民公敵?
現在,沒有「財產來源不明罪」的惡果已現,陳水扁若因此脫罪,國人應找國民黨來算這筆混帳!
瑞士檢察署的協查通報真是一針見血,要求提供陳水扁的年薪數額,並要求提供陳致中與黃睿靚的職業資訊;明眼人立可看出,這正是開門見山就指向了「財產來源不明罪」。
陳水扁怎麼會有這麼多錢?這是國人的共同疑問。倘若七億元可用一句「選舉經費剩餘」結了案,國務費案又用「絕對機密」大打烏賊戰,SOGO案亦有上千萬元禮券不知下落;總統的龐大財產,來源不明,去向不明,這種國家多麼可怕?
陳水扁的海外帳戶查出了七億元;無獨有偶,與此同時陳水扁亦檢舉李登輝也曾匯出十億元;此說若真,司法單位應不應也查一下李登輝的薪水數額,及有無「財產來源不明」的問題?兩個總統,一位民主之父匯出十億,一位台灣之子匯出七億,真正挖到了台灣政治的痛處。
「財產來源不明罪」是香港廉政公署的利器;四十餘萬月薪的總統,匯出七億元,難道不應交代清楚,或難道能容許他交代不清?國民黨這個偽君子,封殺了「財產來源不明罪」,非但是包庇了陳水扁,也是包庇了天下所有貪官汙吏!
亡羊補牢,從速訂定「財產來源不明罪」,國民黨應負責向全體國人交代這一筆混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