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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先付款後享受
2008/02/28 21:11:20瀏覽320|回應0|推薦3

談先付款後享受

 

人類社會經濟活動從簡單地以物易物,直到貨幣地出現後,將社會帶另一種虛擬的境界,只要一張紙、一塊金屬,就可以滿足心中想要的物品。雖然有人一度想消滅貨幣,回復到各盡所能、各取所需的理想世界,消除那囤積貨幣的貪念,當然結果還是無法如願,最後功敗垂成,還是恢復貨幣的功能。所以經由這讓人類愛恨矛盾的貨幣,更衍生出來許多讓我們眼花撩亂虛幻的行銷制度。

 

享受一種服務或購買一項商品,給付對價時機,會選擇「銀貨兩訖」或者「分期賒帳」,前者買賣雙方立足平等,後者賣方有些風險。而現代的商人腦筋動的快,逆向操作,讓消費者要「先付款、後享受」。商人會將錢先拿到手,然後服務或貨品慢慢交付消費者。為了這個目的,要如何使得消費者心甘情願先將白花花的銀子掏出來呢?商人又想盡辦法設計些花樣,好讓大眾不知不覺地自願上鉤。例如提高「銀貨兩訖」的銷售價格,但卻大幅降低價格給「先付款、後享受」的消費者,許多人在這低價的利誘下,覺得揀到便宜,就先付款成交,滿心歡喜的等待再慢慢享受商品,像是許多折扣券就在這重狀況下孕育而生。另外有的商人更弄些虛幻尊容的名稱的商品,讓購買的消費者有一種階級上的尊貴,以滿足自我的虛榮,像是購買貴賓卡、會員卡之類行銷方式,你若不是貴賓、不是會員就不能享受到這種服務,因此許多消費者在這些行銷手段操弄下也不自覺的當起冤大頭。

 

談一下自己的經驗,也是這種先付費、後享受的被害者,前後損失不貲。金額小一點的,像是許多餐廳、麵包店的折扣券,買了好幾千元,還沒用完,店家就宣布關門,當時義憤填膺,可是仔細一想,我們甚至連老闆是誰都不知道,如何投訴,況且金額不大,若大張旗鼓的興訟,金錢既不划算,時間又曠日費時,就自認倒楣,只有哀怨嘆息一聲:「算了」,換得幾張印刷精美的廢紙。有時還會感到自責,誰較你貪他的折扣價格,到頭來,他吃掉你所有的價款,這能怪誰呢。

 

最糟糕是參加標榜健康運動的俱樂部,當初加入的出發點只是想找一個可以運動休閒地方,利用假日帶小孩子去玩玩走走,既可健身又可以消磨假日空閒時光,不必每到假日,全家不是擠在像鴿子籠的家中,要不然就是擠在如沙丁魚一樣地遊樂區或百貨公司。但是結果也是期待失落,金錢損失。

 

最初選了一家位在八里淡水河畔具有五星級標準的運動俱樂部,從硬體設備的裝潢,的確可算首屈一指不在話下,更讓人心動的是俱樂部主體建物面向淡水河,一眼望去從關渡橋到淡水,河岸風景近收眼底,若走近岸邊就觸及溼地,上面盤據許多可愛的動、植物,河面上也不時地看到許多鷺鷥翱翔,能讓孩子在這裡休閒運動,又能與大自然接觸,真是期待許久地願望。所以未經詳細的思考,就加入所謂「終生」會員,付出一筆不算小的費用,沒想到兩年後就關門大吉,一毛錢都沒取回。

 

這次的教訓並沒有阻止我繼續找運動會館的想法,不久有家全國知名的連鎖運動俱樂部,在北投開設一家溫泉式的運動休閒會館,還特別將其提升至什麼「爵」字級的會館,煞有介事的平日禁止16歲以下的小孩子使用,假日才開放親子活動。參觀會館設後感覺備還不錯,所以又簽約加入會員,這次比較小心地是,不再參加長期會員,而是短期會員,這樣多觀其言行,若有損失也比較小點。我比較幸運的是當會期快要屆滿時,這家俱樂部就宣布資金周轉不靈面臨倒閉,目前關門歇業中。雖然還是有點損失,但已經是數千元之譜。

 

所以經營這種「先付款、後享受」方式的產業,政府應該要立一些特別法,管理約束一下,必要時利用行政與司法權也要監督一下,否則任意的讓其發展,不但會傷害此種產業,給人不良的感觀,更讓一些不知情的消費者受騙,等到日後對消費行為沒有信心,如同驚弓之鳥,對整體社會的發展都不是好的現象。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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