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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非樂」思想之評析 (一)
2006/11/29 01:06:16瀏覽8045|回應0|推薦6

廖柏森

壹:序論

    在對墨子的任何思想作考察之前,一定要先把握住其功利實用之立場來發說,了解統攝墨子整個思想體系的乃是「義」與「利」兩個中心觀念,方不致曲解其汲汲救世之真精神,對墨子「非樂」思想的批評更需具備此種認知。墨子的美學是根據其哲學思想引申概括出來的,亦即在探究他對藝術或美的事物所抱持的態度及看法時,都無法脫離其一貫的思想模式,尤其主要是表現在「非樂」這個命題上。此「樂」並不僅限於音樂,在古代「樂」還包括了歌舞頌詩,廣義的立言,墨子反對的更是一切藝術審美之活動,否定它們有任何社會價值。在中國美學史上,墨子首先尖銳突顯了美與功利間關係的問題,並引發了各家學說對此問題的爭議探討,因此墨子在中國美學歷史的進程中也貢獻了一定的意義與影響。

     當然有人並不認為「非樂」是墨子思想的中心觀念,但筆者仍希望從美學的角度,將此觀念深化且全面的探討。本文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持平的為墨子反對音樂藝術的背景提出解釋,但另方面也要指出他的理論型態確有「蔽於用而不知文」的缺陷,這是持功利實用主義者的必然結果。因此筆者於此想要嘗試處理的問題就包括了墨子對「樂」的了解為何?他為什麼要「非樂」?其「非樂」的論證過程及理由是否合理合情?「非樂」理論可以和那些類似觀念相比較?最後再涉及諸子各家對「非樂」之批評為何?今人應如何公平客觀地來看待其論點?等等諸問題當非短短數語所能詮解疏清,僅希冀勉力提示部份之說明以求教於有識者。

貳、「非樂」思想之闡明

 一、「非樂」背後的哲學意義

     「非樂」此一命題以字面觀之,當是主張反對音樂,乃至於一切藝術形式,然若溯其時代背景及哲學意義,則能了解此一思想有它不得不如此的結論。

    墨子生於春秋戰國遞嬗之際,正值歷史上一大變革的時代,而周文禮壞樂崩,典章制度早已浮誇不實,王公大人的驕奢淫逸「必厚作斂於百姓、暴奪民衣食之財」(辭過篇),在下者不堪其苦。墨子出身木匠,其觀點自然代表了社會下層人民的利益與需求,因此他的一系列主張如「兼愛」、「非攻」、「尚賢」、「尚同」、「明鬼」、「非命」、「節用」、「節葬」、以至「非樂」等皆可歸結於一種實用功利主義的出發點。他說:

        仁之事者,必務求興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將以為法乎天下,利人乎,即為,不利人乎,即止。(非樂上篇)

    墨子所講的功利必是「天下之利」,即是所謂公利,而非個人私利。經上篇亦云:「義,利也。」,張純一先生解釋說:「墨子以交相利為義,務以實利主義改造社會,非若孔子以後儒者視義利不容並立,故直以利訓義,謂利人即所以自利。」(註1)可見在墨子思想中義與利是相通的,然而美之事物在此可有任何義利之成素呢?在墨子看來顯然是沒有的,所以他才要倡「非樂」之說。可是我們也不能就此論斷墨子一律否定美的客觀存在性,其實他亦承認某些美好的事物是人人所喜悅擁有的,只是站在義利的立場上,要將其排拒在個人行為實踐的理想之外。他說:

    非以大鐘鳴鼓,琴瑟竽笙之聲,以為不樂也,非以刻鏤華文章之色,以為不美也;非以犓豢煎炙之味,以為不甘也;非以高台厚榭邃野之居,以為不安也。雖身知其安也,口知其甘也,目知其美也,耳知其樂也,然上考之不中聖王之事,下度之不中萬民之利。是故子墨子曰:「為樂非也。」(非樂上篇)

    因為墨子的義利價值觀是端賴人民的物質生活需求能否有任何增進來判定的,也就是說,若把人的生活區分為(1)需要 (2)舒適 (3)奢侈三個層次的話,那墨子因囿於當時戰亂民貧的背景之下,自然要站在最基本的需要層次來考慮人民的利益,亦即在「利之中取大,害之中取小」(大取篇)的權衡取捨之中,當然是要以「非樂」為先了。他這種滿足於基本生活需求的觀點擴大來說,便形成人們對衣食住行等日常活動僅只保持在儉樸質實的水準即可,毋須重視外在的文飾美觀,甚至精神層面之審美感受。所以墨子推崇古代聖王之節用治世,而使百姓財用得足的社會,他說:

        聖王作為宮室,便於生,不以為觀樂也,作為衣服帶履便於身,不以為辟    怪也,故節於身、誨於民,是以天下之民可得而治,財用可得而足。…其為食也,足以增氣充虛,疆體養腹而已矣。…作為舟車,以便民之事,其為舟車也,全固輕利,可以任重致遠,其為用財少,而為利多,是以民樂而利之,故法令不急而行,民不勞而上足用,故民歸之。(辭過篇)

    墨子甚至主張「聖王不為樂」(三辯篇),這似乎是不太合理的命題,但他是從歷史的演進來看,後代的政治情況往往比前代為差,「周成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武王;武王之治天下也,不若成湯;成湯之治天下也,不若堯舜」(三辯篇),然而後代的音樂卻比前代繁複美好,因此他就導出「其樂愈繁者,其治愈寡」的結論,「樂」非治天下之道,甚而有害天下之治,當然必不為也。

    一言以蔽之,依墨子只重效用之哲學立場,所謂「凡足以奉給民用,則止;諸加費不加于民利者,聖王弗為」(節用中篇),即使美是真實客觀的存在,但美是不具任何實際效用的,因其達不至利民治國的效果,就算是奇珍異寶也不足墨子一哂之。他說:

        所謂貴良寶者,為其可以利也,而和氏之璧,隋侯之珠,三棘六異,不可以利人,是非天下之良寶也。(耕柱篇)

    這段話充分表現了墨子對美的看法,他提示了其「非樂」背後的義利思想,陳拱先生亦主張「墨子提倡非樂一觀念,在消極方面不免落到純否定的境地,在積極方面則是教人們歸於節約和勤勉從事」(註2)。故墨子非樂的理由及內容其實與「樂」本身的性質毫不相干,其更進一步的目的是在導正「樂」所導致人們浪費時間及荒耗社會財力所造成的蔽害,至於詳細的論證過程當於下節述明之。

( 創作文學賞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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