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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6 00:44:00瀏覽3278|回應21|推薦38 | |
前文寫幼稚園規則,回格友多硯坊留言時,在網上找到這首曾傳送一時的老詩(附在文後)。詩名“該懂的,幼稚園都學了”,其中一句是“傷到人要說對不起”(Say you are sorry when you hurt somebody.) 我九月初時,看一人(自號:烏拉瑰-狗曰恐水症)留言說“猶太人殺害基督徒”。我的反應是:說這話正如“慰安婦殺害日本人”,或者“黑奴殺害白人”一樣的無知無德。我回問:狗日烏拉圭可否舉證? 當事人留言說,她沒說過此話,我怎麼可以粗口罵她? 她說她沒說(if),當然是我老眼昏花,罵錯人了,我立刻道歉。結果,我的道歉沒被接受,一定要我去現場道歉,我再去現場(原文處)道歉。我雖然心裡不爽,她口說敬老尊賢,卻要我跑來跑去道歉,可是也以為事過,她已接受我的道歉。誰知不斷有人來留言要我再道歉,包括幾個我很敬佩的格友,於是兩週前我才在格寫了“第三次道歉”。 我原不識此人,從不去她格,更不知在我“第三次道歉”前,當事人已寫了一篇上萬字的長文,告訴世人我對她的傷害。我後知後覺發現,自己早已是人人喊打的“過街老鼠”,也因此才有格友“悄悄話”要我處理。 果然,當事人還是不接受我的“第三次道歉”,這次原因是我曾寫過或取笑她“烏拉烏拉”,再稱她“烏拉女士”斷無誠意。我原不知她是如此受歡迎的格主,錯罵她是因為“慰安婦殺害日本軍”似的邏輯謬誤與歷史無知。我與她無仇無恨,更不可能無聊幼稚到去寫什麼“烏拉烏拉”的東西取笑她。 (有“神棍”因此對我人肉搜索,此人的網功深厚,用我名留言“烏拉烏拉”,挑撥是非,嫁禍與我?) 秋涼時致,狗日(dog days)已過,我再提此事,指望我人能心平氣和的思考一下“道歉”,以及相對的“原諒”的意義。 正如文提的小詩寫的,小朋友們在幼稚園就學會了,say sorry when you hurt people, 我承認,我是一個嫉惡如仇的人,此事件犯的錯是:只應該罵她的愚蠢無知與不道德,不應該傷人。即應對事不對人。 且稍提,人感受到“傷害”時,多少是“他為”,多少是“自傷”?把事情(因為我男她女)演繹成(如一些族裔美國人愛打的race card)對女性粗口的性別暴凌,又什麼因為身為“人妻”,“留美醫者”,又有高血壓等,更是不應該挨罵受傷,這思考模式可能有偏於精神官能症反應吧? 我被渲染成惡人,被千目所視,百人所指,老而不死,有疾沒終(痼疾三高,不能污賴他人傷害)。可被“正義人士”騷擾,被“神棍”人肉搜索,也是生氣。可是我選擇原諒。有一個智者說:原諒不會改變過去,可是卻會改善未來。(“Forgiveness does not change the past, but it does enlarge the future.”)我們活在一個只能自己掌控的小圓圈內,圈外的人事超出我們的控制範疇,不能強求圈外的世界,跟著我們的意志喜好而改變。我能掌控是如何react外界的指責,自己能做的是道歉,可是我卻無法要求別人原諒。我不應該奢求他人道歉,可是我可以做選擇,去原諒。
台灣現在流行要人道歉,甚至不看是非。民進黨要江院長道歉,今日電子報載蔡英文也要馬英九道歉。我傷到人應該道歉,馬傷了誰?為什麼要道歉?可是台灣的直腸無腦媒體,也跟著不分是非地起哄,鄉愿政客,甚至還提馬應向王道歉?台灣人近年學了日本人鞠躬文化,可曾想過,鞠躬道歉的意義?台灣學到的流行是:要道歉,不原諒。
補記:我剛才又得知,此事被渲染不息,不只是如正直的格友們說的,旁觀者用油救火,居然還有人假用我的格名去她處”挑戰“。“正義之士”的旁觀者指責我“未公開否認”,因此等同“承認”,當然即承認自己是十惡不赦的大壞人。甚至還寫文鼓勵當事人,改變戰略“反擊”我。 問題是我根本不知有人假我名留言,嫁禍與我,我怎麼否認? 我四天前早起進不了格,密碼不工作,心知有異,可是還怪自己心鬼胡想,誰知真有人在施展網功,又是人肉搜索,又用我名四處留言,又“烏拉烏拉”地取笑對方,又“挑戰”對方。 此事發展到此一地步,實在令人灰心喪氣。這幾個作惡挑撥的人,還假著神名,自稱基督徒,我看是比魔鬼還可怕。 Old Man 於 2013/10/07 21:25回覆"All I Really Need To Know I Learned In Kindergart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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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