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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5/22 00:42:54瀏覽857|回應2|推薦18 | |
我的山車,被recall六週,呆在LBS等料,已經四周。今日查看修車單存根,發現一行小字: “30天不取,概不負責”,逼得我非下手自衛不可。 人說網路力量大,四通八達,可是這UDN的部落格,似乎只大家打打屁,罵罵人,並無啥輿論效果。 我的投訴,大夥按按贊,瀏覽一下,也沒有網友,把我的“民怨”就近在台灣傳送到巨人捷安特的總部,平我“怨”。 對我而言,更只證明所謂的台灣媒體,也是打打屁,罵罵馬,也不代表什麼真的“民意”。 所謂的“民怨”,可也只是像老頭我的“山車故事”一樣,茶餘飯後,嘻哈八卦待之。 巨人,仍叫捷安特,我,還是沒車騎。 我上週又到“捷安特”的臉書上再投訴,可是也是石沉大海,到網路世界流浪了! 今晨,打電話給LBS,只找老闆。 我說,老闆,你的修車單上說“30天不取,概不負責”,我車已在你店裡快30天了,我“建議”車子我不取了,你還我車款500大洋。 他條件反射地立答: Mr. OM, 舊車不能退! 我說,我車放你那,已四周,被你recall,你連個日子都不給,你還是還我錢吧。 我知非你錯,可是,他人(Suntour)也沒拿我銀子。我得對你的“30天不取,概不負責”,採取自保行動。 我現在跟你在電話裡“建議”一下,我待會給你寫個掛號信來,或者我叫我的律師寫也可! 這老闆一聽“律師”,立刻腦筋急通車,說句“請稍候”。 過了幾分鐘,拿起電話說: OK, Mr. OM,待會兒來取車! 我心起疑,立問怎麼啦? 他說,我立刻把一新車的避震器,換到你車上去,等你的件到了,我再換回新車去! 我說,行,待會見。 巨人還是巨人, 這LBS夾在我這老漢,及捷安特之間,只得暫時少一部車賣。 我家汽車,也被recall過,可是沒有一家汽車行,敢把客人的本田,豐田,壓四個星期等料吧? 還是我們的捷安特厲害,真巨人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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