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以上圍繞《劍橋中華文史叢刊》的出版始末,略述杜公為二十世紀歐美漢學的「典範大轉移」培養人才的點點滴滴,真可謂「千里馬常有,而伯樂不常有」。然而,顧名思義,上世紀歐美漢學的「典範大轉移」,指的是西方人研究中國古典文史的學術「典範」,如何從歐洲做為「東方學」分支的「漢學」,向美國做為「區域研究」一部分的「中國研究」的方向轉移。換言之,歐洲的「漢學」也罷,美國的「區域研究」也罷,研究的對象雖都是中國的學問,所採用的方法與視野,乃至於學術規範和書寫語言,則都是西方的產物。 眾所周知,同樣是研究中國的學問,在東亞還有一種與之相應的「典範」,即中國本身「國學」的「典範」。然而,很長一個時期以來,漢學界重視的主要是西方的「典範」,所謂的「轉移」,也一切都發生在西方內部,而對以「國學」為主流的東亞「典範」,則相對比較漠視。究其「漠視」的原因,相當複雜,一言難盡,然其中的一點,是西方學界認為:一方面,中文世界對漢學「典範」的奧妙,缺乏徹底的了解;另一方面,這種「典範」的奧妙,有時也很不容易用中文充分表達出來。 於是乎,無論是西人學者,還是華人學者,要在歐美本領域立足,需有相當數量的高品質英文(或其他歐洲文字)專書與論文,其品質的保證,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發表論文的學報或出版專書的出版社的學術嚴謹度。因此,《通報》、《哈佛亞洲學報》、《泰東》諸大學報,與劍橋、哈佛、普林斯頓、哥倫比亞、斯坦福等名牌大學出版社,能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成為左右漢學界學術潮流的風標。這也就是為何杜公當年,憑《劍橋中國史》、《泰東》與《劍橋中華文史叢刊》三者,就能在這場歐美漢學的「典範大轉移」中扮演一個重要角色的部分原因。 據筆者見聞所及,二次大戰前,在還是歐洲的「漢學」典範主導大局的時代,在沒有西文的專書,甚至也沒有完全自己寫的英文論文的情況下,能被西方漢學界無保留接受的華人學者,捨陳寅恪先生,無第二人。這裡的「無保留接受」的「硬」標準,是牛津的教職。陳寅恪在上世紀的前半葉,漫遊柏林大學、慕尼黑大學和哈佛大學等當時西方頂尖的研究東方學的學府後,其以隋唐史為中心的學術,融會國學與漢學,已達到國際間最高境界,而牛津大學於1939年對其發出的漢學講座教授(與美國大學的教授制不同,英國大學沿講師制,教授則為chair,亦即講座教授)之聘(陳先生因故未去就職),足以證明,在這所當時的所謂「日不落帝國」最高學府的心目中,陳氏是無可置疑的學術權威。 也就是說,這一張不聘西人、卻聘華人的聘書本身,即表明牛津認為,陳氏雖無英文的著作,卻對「漢學」典範的奧妙,完全掌握,並能與其胸中的「國學」典範鎔鑄為一,乃有西方漢學家所不及的獨到長處。無怪乎杜公上世紀五十年代在建橋撰寫與唐代財政史(其中一部分後來經改寫出版,成為西方漢學界該領域的名著之一)的博士論文時,曾遠渡重洋,擬從遊於新目中的大師陳寅恪之門,後因為當時的中英關係,無法得到入廣州的簽證,受阻於香港,而失之交臂。不過,無論如何,陳寅恪在當時只是一個特例中的特例,沒有普遍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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