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我們就可看出羅、安二教授尋求運用儒家原理救治當代弊疾的思想基礎:事禮的人於其舉止面色上表現出真誠的孝,不懼喪失權威之信任而指謫其失--它們正是孝治的基礎。而這種由親情自然發生到社會的自然秩序就確保了整個社會的和平安康。孝的所有方面(孝、色、忠、養)對社會來說是至關重要的,它們所折射出的個體家庭責任可合情合理地順延至更大的社會責任。如同父母永遠不會讓他們的孩子受餓,我們也會帶著這種情感面對我們周圍窮困飢餓的人。愛與安全感的承諾是擴展到所有人的。這恰恰回應了當代西方社會政治現實。西方社會,尤其是美國社會,面臨的許多問題:對老年人的安置雇用問題、對家庭的保護、健康保險,滿足社會基本需要等等。 羅、安二教授用「role ethics」(我們翻譯為「角色倫理學」,對應於西方自亞里斯多德發展而來的道德倫理學【virtue ethics】)來解釋「孝」乃成人、立身、社群之本的實質。我們每個人都是「role bearer」(角色人),是處身於種種關係中的孩子、姊妹、父母、鄰居、朋友、學生、同事、愛人等等,而非西方人以個人主義為基礎的「right bearer」(權利人)。這些「relational selves」(關係性自我)決定了我們不可能將自己視為獨立、分離,時刻強調純然自主的原子式個體,而後者正是造成西方個人主義倫理體系及其過度使用的種種問題之主因。也正是為了要突出這種個人/家(社群等)的對照關係,他們才把「孝」翻譯為family responsibility、family deference、family feeling、family reverence等詞彙。如果我們每個人都像處在家庭關係中的人那樣,把自己看成與別人有關係的、不可分割的人,這種由孝的內在化建立起的親情,使我們會很自然地將這同樣的情感轉化到我們的大家庭、國家、大家。這樣的社會就會是一個「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鰥寡孤獨廢疾者皆有所養」(《禮記.禮運》)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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