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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說 – 正平縣村人
2024/10/15 04:45:13瀏覽378|回應0|推薦56


唐朝唐代宗李豫永泰末年,絳州正平縣(今山西省運城市新絳縣轄內某村中有一名老翁已經生病長達數月。後來自某日起,又接連十餘日開始不吃任何食物,而且一到夜晚老翁便會失去蹤影,令旁人都想不透到底出了什麼事。

 

一天晚上,有一名村人前往桑林採摘桑葉,遇到一頭公鋃,自然是人逃狼追。眼看村人就要插翅難飛之際,村人驚惶得爬上了一株較為粗大的桑樹,但這株桑樹並不算太高大,狼就人立而起張嘴咬到了村人的衣裾。村人眼見情勢危急,慌亂中揮舞著砍桑枝用的小斧子,沒想到一斧子砍下去,正中那狼的額頭。狼吃痛頓時倒臥在地,過了許久才晃悠悠的起身離去。而村人嚇得緊抱著樹幹待在樹上,直到天亮才哆哆嗦嗦的爬下樹。

 

村人見天光大亮、附近也有老鄉們出來工作了,便大著膽子將自己的遭遇向鄉親們說了。於是眾人循著狼的蹤跡,一路來到了那名老翁家。進入堂屋中,便呼喚那老翁的兒子出來,將事情始末說了。老翁的兒子正在為父親的額頭上為什麼突然出現一道刀斧傷口而大惑不解,聽了村人的說明後,明白是自家老爹晚上變成狼出去覓食,難怪最近十幾日父親都不吃東西。唯恐老翁再度傷人,老翁的兒子只能含淚將老翁活活掐死,老翁的屍身就在眾人的的眼皮底下變成了一頭死狼。於是眾人抬著狼屍,陪同老翁的兒子一起前往縣衙投案。縣令問明案情,又見到狼屍無誤,也就判決老翁的兒子無罪了。

 

然而雖說怪事年年有,但這一年特別多。同樣在絳州境內,某個村子中有一個年約二十多歲的某甲,在大病一場後便一直表現渾渾噩噩、時而清醒時而糊塗的模樣,然後就在人不注意的時候變化成狼,偷偷的捕捉村中的小孩兒吃,前後已經吃了許多小孩,但丟失孩子的人家不知道其中緣故,自然是想盡方法都找不到自家孩子的下落。

 

某甲原本長期以為人幫傭工作為生。在之後的某一日,某甲從一戶也丟失了兒子的人家前經過,這位丟失兒子的父親見到了某甲,就呼喚他的名字,說:

 

「你明天可以來我家工作,我將會準備好吃的讓你吃個飽。」

 

某甲卻大笑著說:

 

「我是誰,還需要為你家工作嗎!大丈夫難道還缺少好吃的東西嗎!」

 

這位丟失兒子的父親對於某甲如此口出狂言感到十分奇怪,就追問他原故,某甲大喇喇的說:

 

「老天最近讓我去吃人,昨天才吃掉一個年約五、六歲的小孩兒,他的肉還真是美味啊。」

 

如此話語一出,頓時刺激到了這位丟失兒子的父親,這位父親也注意到了某甲的嘴旁還殘留著血跡,一時心頭怒火起,揪住某甲便亂拳毆打,打著打著某甲竟然逐漸變化成了一頭狼,卻已無力掙脫,被活生生打死了。

 

----- 偶素分隔線 之 備註 -----

 

:「牡」,音「母」,雄性的鳥或獸,亦指植物的雄株。

 

:「平曙」,詳意待查。按字義應是指天剛亮的時候。

 

:「比」,音「必」,副詞,最近、近來;或連連、屢屢。

 

改編自 《廣異記》

 

原文:

 

《廣異記》.卷九.正平縣村人

 

唐永泰末,絳州正平縣有村間老翁患疾數月。後不食十餘日,至夜輒失所在,人莫知其所由。

他夕,村人有詣田採桑者,為牡狼所逐,遑遽上樹,樹不甚高,狼乃立銜其衣裾。村人危急,以桑斧斲之,正中其額。狼頓臥,久之始去。村人平曙方得下樹,因尋狼跡,至老翁家。入堂中,遂呼其子,說始末。子省父額上斧痕,恐更傷人,因扼殺之,成一老狼。詣縣自理,縣不之罪。

 

又其年,絳州他村有小兒,年二十許,因病後,頗失精神,遂化為狼,竊食村中童兒甚眾。失子者不知其故,但追尋無所。

小兒恒為人傭作,後一日,從失兒家過,失兒父呼其名曰:

「明可來我家作,當為置一盛饌。」

因大笑曰:

「我是何人,更為君家作也!男兒豈少異味耶!」

失兒父怪其辭壯,遂詰問,答云:

「天比使我食人,昨食一小兒,年五六歲,其肉至美。」

失兒父視其口脗內有臊血,遂亂毆,化為狼而死。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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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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