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陣團體最近拿著<公民有不服從之權利.>當令牌,發動抗爭<今日拆大埔>,喬裝陸客團到行政院潑油漆.在公共牆壁噴抗議標語,並佔領內政部.侮辱公署.阻延公務,造成民眾洽公不便,卻對外得意洋揚地宣稱,這是超克藍綠的新公民運動,讓很多人都看不下去,公民不服從運動,真正的精神不是在宣稱,甚麼正義才是正義,而是在宏揚自省的品德和世間平等的愛,蓋公民不服從,若以揚自己的正義去滅別人的正義,勢必走向對立,甚至暴力相向的結局,以正義易正義,其實跟以暴易暴,結局幾無兩樣,舉世有三大非暴力反對運動的領袖:甘地.金恩.曼德拉,有那一個會拿著公民不服從權利當作武器,要去拆政府的?會想去拆政府,這是根本不懂得甘地公民不服從.不合作.非暴力抗爭的原意,甘地非暴力抗爭的核心概念,是以真理之力替代暴力來推動政治變革--<反對者以平靜而有尊嚴的態度面對苦難,呼喚壓迫者的良心並降低其敵意;使壓迫者無法以強制使反對者屈服,終不得不面對自己的過失,以改變自己的想法與行為,這就是甘地所說的「真理之力」(satyagraha).>。那麼如何才能降低壓迫者的敵意並呼喚其良心促其改變呢?這就是海德格政治學路線的真締: 政治不應是在劃分敵我,也不是在區分道德上的善惡,而是在開創理性對話的空間,這樣講好像有點打高空,其實只要我們啄磨一下這句話<我反對你的意見,但我誓死捍衛你有言論自由權.>,當你懂了這句話之後,你就懂得甚麼叫做開創了理性對話的空間是何義,甘地的非暴力反對運動的真締,就是在這個政治學的核心概念上,甘地面對壓迫者,喊出的口號是:惡其罪而非惡其人,甘地對於極為痛恨的貪官污吏,他對他們個人並無私怨,他認為人和行為是兩碼事,一個好的行為應該引起讚許,而一件不好的行為就應該受到譴責,但對做出這種行為的人,則不能因其行為的好壞而遭到抹滅,這就是甘地為彼此預留的政治對話空間,甘地認為這是他非暴力抵抗運動的一個必要部分,這種'非暴力'便是他推動真理之力的基礎,而這在宗教上,甘地就等於是在宣揚人世間對人平等的愛,甘地就是在這種堅持真理之力、愛與平等、對事不對人的信念下,從事反對運動,所以他才會在反對運動發生流血暴力時,毅然決然宣佈停止反對運動,並且挺身保護政府官員人身的安全,這才是反對運動者的偉大心靈,請問農陣的反對運動者,你們體會到了嗎? -再來,當抗議團體標舉公民不服從的旗幟,佔領官署毀損公物及攻擊公務人員,聲言要拆政府時,行政院長江宜樺首度站出來直批,學術上所謂的「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其Civil disobedience的概念中,civil不僅指公民,同時也要具備文明。不料卻不時遭到社運人士反唇相譏:久未作學問或換了屁股換了腦袋,大概這些社運人士自以為比起行政院長,更有學問,更懂得公民不服從的概念,才一副天下唯我獨是的模樣,事實上江宜樺所言不假,公民不服從的概念必與文明的進化相生,這些社運人士竟以拾人牙惠.囫圇吞棗地拿梭羅的公民不服從概念直斥江宜樺,實在可笑,事實上梭羅所言的公民不服從概念,所以能成為一種公民權利,也是完全建立在美國是一個文明的民主法治國家的環境背景之上,如果不是這個環境背景,梭羅是處以專制獨裁或無政府的時代,那麼他的主張頂多只是叢林法則而已,絕不可能成為一種公民權利,這種情形也同樣出現在世界三大反對運動領袖;甘地.金恩與曼德拉的奮鬥軌跡上。金恩的反對運動是立處於美國的民主社會,甘地.曼德拉所面對的統治者是大英帝國,印度.南非,之前都是英國殖民地,英美都是世界最老牌的憲政民主的文明國家, 甘地.金恩與曼德拉從事反對運動之所以成功,除了本身有深層涵養與政治學的功力之外,也是需要統治者本身有相映水準的政治觀念和倫理道德, 否則就是一切依叢林法則,<當獅子的觀念沒有改變時,食草動物無論怎樣非暴力不合作,始終不會改變被獵食的命運>。 換句話說,這就是雙方都需要是個文明人,彼此都願意留下理性對話的空間,如果不講文明,那麼不服從.非暴力走到底,必定是暴力革命,大家都知道,要政治變革一般有兩條路:一條是暴力革命直取之路,這一道路的成功與否無疑取決於反體制者實力的大小。當你有推倒重來的力量,當然是你說了算。另一條是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道路,這一道路的成功與否當然取決於統治者是否讓步。前者以暴力從事變革,如反對力量夠強大可能一戰定乾坤,但革命後文明被破壞,政治倫理觀念必然大倒退,要復原或體制要重建,所需的時間.資源,相對會相當龐大且費時,而非暴力不合作運動的過程,雖然也緩慢和曠日費時,但統治者的倫理觀念和政治觀念進化會與時俱進,這就會推動人類文明再進步,我們相信,這應也是主張非暴力不合作運動者的初衷及普世最想要的選擇,不是嗎?但依我們看,現在台灣的反對運動者還有很多自省自修功課要做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