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明輝教授在媒體發表<法律與正義>一文,批判政府不公不義,鼓吹公民不服從,彭教授這篇文章,理路上算是很有功力,但可惜落於偏激,依我們看,我們法制有缺陋,也是歷史共業,它有問題並不是今天才有,這個政府也是12年,經大選選出來的,是接受人民的付託,除了對政府施政的政策本身不滿,是針對政府政策之外,任何人對這個政府存立有不滿,訴求的對象,應該是對著其他的選民,應想辦法去說服其他選民,說這個政府如何不好,我們應做甚麼促使改變,而不是直接挑著政府機關,說要拆掉政府,嗆言不服從,試問你這樣做,有尊重.問過其他選民嗎?鄂蘭的學說影響後世最深遠的,是她的政治行動理論,<平庸的邪惡..>是她後期思想的產物,鄂蘭思想早期的行動理論深受她的老師也是情人--海德格的深厚影響,後來兩人分道揚飇,鄂蘭棄師獨向唯心論傾向,海德格的政治哲學,戰後由哈伯馬斯批判繼受並擴散至法國,由拉崗.傅柯.德勒茲.克麗詩蒂娃等人再發揚光大: 政治是在開創一種理性對話的空間,而不是像戰前德國憲法學者施密特所說的,在劃分敵我,也不是像後期鄂蘭所說的善惡判斷,這是戰後整個歐洲,對納粹後的反思思想主流,交大劉紀蕙教授,在所開設的,<政治.倫理.美學>專題,對這有極深入而條理的研究,台灣現在所謂的公民運動,請捫心自問,是在開創理性的對話空間嗎/還是在集眾開法庭,從事自己的道德宣判!是在打開對話,還是關閉對話?海耶克說自由也常是通向奴役之路,知識份子尤應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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