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一直是社會上的主流議題,從早期的「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到後來的「黨證無敵」,現在,「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似乎成了民間共識,只是司法改革講得沸沸揚揚,但是現在的司改參與者,背景與專業也挺讓人好奇,而且媒體傳播的重點也只在廢死與組織再造這兩個點上,這本書《不平等的審判》 ( 左上圖是沒有書封的模樣 ) 卻是從方方面面來探討司法審判的問題!
書籍的章節從一位赫赫有名的大記者在街頭昏倒講起,只是從路人到救護人員都把他當成是街友路倒,在此刻板印象下,即使許多地方不合邏輯,大夥也不以為意,就當成是一個「非典型」的案個,直到人死了、身分查出來了,才知道原來死亡的不是街友,而是傑出的社會菁英,自然,引起軒然大波。
作者從這個故事引出了每個人對於看到的外在假象形成的自我認定標準,並透過心理學的角度加以詮釋。如第四十六頁所言:一旦形成對某人的看法,我們會一直找資料證明這個看法,而忽略或貶損與它衝突的證據。
這個心理作用,放在偵查人員身上,就容易造成冤獄。古代一個很有名的故事「楊乃武與小白菜」即是一例。
至於在嫌疑犯方面,除了以科學角度,探討所謂的罪犯是「腦子」出了問題!別懷疑,正是說明前額葉皮質區與杏仁核對人類犯罪的影響。此外,也說明當罪犯以蒙面的方式,是可以增強犯罪的攻擊性,甚至手裡拿的武器不同,所產生的對抗反應也不同!
作者舉了許多的例證,其實就在告訴你,無法從臉部照片去判定誰是犯罪者,只是在現實社會中,咱們都會有先入為主「人帥真好、人醜吃草」的觀念;有趣的是這個章節的結論是比正常人有較高的犯罪可能性,是因為基因或是腦部出現問題,在這個不可控制的原因下,面對罪犯比較能從幫助的角度讓罪犯有重新做人的機會。
反觀國內,似乎講得是犯罪者最後向受害者與其家屬道歉,良心未泯,因此有教化的可能,這樣的自由心證,有時讓人哭笑不得,所以,倡導陪審團制度的聲音油然而生。
在書的第二部分也提到陪審團制度。人多真的好辦事嗎?多人參與就不容易產生司法黃牛的空間嗎?答案是否定的!
書籍的第一百三十一頁就舉了一個「合法收買」陪審團的方式:偵訊室的錄影機。
當偵訊室的錄影機的鏡頭是從嫌犯的視角拍攝時,會大幅降低陪審團認為自白是出於非自願的機率,因此,會無形中認為被告有罪:實驗證明從嫌犯角度的拍攝的偵訊影帶,讓陪審團認為嫌犯有罪的機率,是同時可以看到偵訊者與嫌犯影帶的兩倍!
通常,上了法庭兩造各說各話,絕對會說有利於己的藉口,這時,證人的供詞就很重要了,我們的法律為求審慎,證人作偽證可以判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目的要讓證人「說真話」。只是人的記憶是很容易受到外界新資訊的干擾而混淆,進而產生「新」的記憶,且記憶會受到心理或身體的壓力而產生錯覺,關於這點書中也舉出倫敦地牢恐怖迷宮的測試:受測者在一連串驚恐的橋段干擾下,要認出遊戲最後出現阻擋去路的演員。結果,較不受外在環境影響的受測者,答案的正確率是受驚嚇者的四倍。
大家都說審判的目的在於矯治,但是關在牢裡就能矯治嗎,答案是否定的。書裡面的受刑人章節講得很全面,只是在中華民國這個鬼島,只聽到廢不廢死的作文議論、汰除不適任法官,深層的作法似乎少有探討。挪威的哈爾登監獄奢華的像豪華度假別墅,各大媒體常有報導,最誇張的是,這座關重刑犯的監獄,窗戶沒有柵欄、周邊的「圍牆」是用樹「砌」成的,而且犯人於傍晚之後才需回去「蹲苦窯」,別以為苦窯很苦,裡面有電視、冰箱與淋浴間,簡單講就是一間套房。
因為他們認為犯人終須回歸社會,因此再社會化與改過遷善才是最終目的,所以,才跳脫出人間煉獄的巢臼。挪威的人性化讓罪犯的再犯罪率成為世界最低!
看完這本書後,你會對於咱們所謂的司改,感到「戰戰兢兢」,因為看到的只是一篇篇作文,不是透過科學的驗證制定如何做的改革KNOW-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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