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已停止繼續寫部落格,但看到最近的政治新聞,那些沒常識也不讀書的媒體,把【洗錢】與【境外控股公司】劃上等號,就覺得實在很好笑,的確,洗黑錢可以用境外公司方式,但不是境外公司的全部,就好像很利的菜刀可以用來切菜,也可拿來當殺人利器,端看操作者如何使用!(不過看到某人跑到模里西斯設公司就更覺得好笑,後敘)
一年多前小丌曾想從事寵物事業,未來目標也放在大陸,但當時兩岸氣氛不如現在,為求保險想以境外控股方式來設立,找了好久才在誠品書店看到這本書,當下喜極而泣(當時買的版本已是初版九刷,這書屌吧!)研究了半天,找到了最合適的設立點---模里西斯(該書的221到229頁),因為這國家跟大陸在經貿有簽相關協定,除了許多優惠外,若該公司在大陸發生事,大陸還不可以扣押財產勒,絕吧!許多台商也因此在該國設立境外公司,前面說覺得好笑,是因為既然說是愛台灣,怎跑去最適合與大陸做生意模里西斯開控股公司勒?
至於被媒體報導的澤西島,書裡面雖沒有專篇介紹,但在該書第240頁的『免稅天堂黑名單』中,有35個地區被OECD列入黑名單,而澤西島則是其中之一。
最後,說到用境外公司A錢,小丌認為幾年前太電案中的胡洪九最為經典,他前前後後設了幾百家子、孫公司將公司錢搬走,連他的老闆孫道存都不知,只是看了半天的新聞,都沒媒體把這段舊聞翻出來,也覺得納悶,唉!(有關胡洪九的事,商業周刊曾有深入的專題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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