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聖經.啟示錄》的第二十二章十八與十九節,也就是整本《聖經》最後倒數第三與第四節,是這樣寫著的: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甚麼, 上帝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
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甚麼, 上帝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瞧瞧有多嚴重,這不只是說作者寫錯了點要砍頭哦!就連那些手抄的、打字的、編排的一干人等通通都有事情。像我我這回抄寫這段可小心得很,反來覆去看了好多遍,確定沒多了或少了些什麼。
有人說,這世界上的作家分為兩種:一種叫快樂作家,而另一種則是苦吟詩人。快樂作家像是愛跳舞的蟋蟀,歌藝精良但卻容易餓死;苦吟詩人則像是螞蟻,雖然命較長些,但這命卻是苦命。李白與大仲馬顯然是屬於快樂作家這類型的;而杜甫與小仲馬則類似於苦吟派。
杜甫在說到李白時指出:「李白鬥酒詩百篇,長安市上酒家眠。天子呼來不上船,自稱臣是酒中仙。」在這首詩裡,我們的苦吟詩人杜甫顯然在羨慕裡又夾雜了幾分嫉妒。在小仲馬的《茶花女》大獲成功後,有人故意在大仲馬面前稱讚他的兒子,我們的大仲馬用充滿嫉妒的聲音說道:「我從我的夢想中汲取題材,我的兒子從現實中汲取題材;我閉著眼睛寫作,我的兒子睜著眼睛寫作;我繪畫,他照相。」
感謝上帝,因為我們的平凡,所以這世界天才真的很少。我相信架構這世界時上帝是以平凡人當作主結構體的,天才只是點綴,讓這宇宙不至於過份無趣。因為天才的少,所以我們在寫作時才不至於因為無法「七步成詩」以致於太過羞愧。上回我足足走了七千步才寫了一首詩,後來又走了七萬步去修改她,我之所以毫不羞愧的原因是——大部分的作家其實都是這樣幹的。
今天阿離問我:「我知道很多人寫長篇小說會跳著章節寫,請問我可以先從第二章開始寫完以後再寫第一章嗎?」
從某種角度來說,當然可以,你甚至可以先寫結尾再寫開頭,這是天底下再自由也不過的事情。誰規定你要一筆完成一幅八駿圖,誰規定你要一口氣雕完一座大衛像?
許多人希望自己像聖約翰一樣能寫出上帝默示的《啟示錄》,並且有人(包含聖約翰自己在內)膽敢修改上半個字都會立即掉到有著火與硫磺的地獄裡遭受永刑。問題是,畢竟你怎樣化妝看來都不像是聖約翰,上帝的啟示通常只給那少數幾個人,這些人乃是上帝親手選的,而不像當兵時的那種自願出公差。所以,千萬不要把自己看得太偉大與太重要了……
很早已前我也曾憂心過有關天分的問題,為何每次重看一次舊文我就有股衝動想要修正?還記得早期的「鮮文學網」功能是無法自行修改文章的,那時我們幾位作家爭了好一陣子才喚來了這個功能……現在我很少回頭看自己的舊文章了,因為如此我便會永遠的埋在裡面修改著,一輩子都別想寫新的東西。
寫作剛開始時我們要像曹植一樣。曹植會寫出七步詩有兩個原因:第一是因為他有本領;再來是,他要是不趕快完成,可能真會被曹丕給砍了。一個是動力,人沒動力就會疏懶,就會拖延,只要有人在背後想要砍你,我保證你跑得絕對很快;另一個則是天分,用在一般人就勉強說是靈感好了。
當靈感一到時我們便該立刻催逼自己下筆,跟著那一絲微弱的靈感走著,不要延遲也不要給自己任何理由。要知道,體貼自己其實是種不道德的行為。
等到文章完成後?這時我們就要成為賈島了,到底是「僧推月下門好」呢,還是「僧敲月下門」好?推與敲之間必然要反覆不斷修改驗證……因為我們沒有接到上帝的指令,也沒有李白喝醉了酒不立刻倒地就睡的功夫,更沒法像大仲馬一樣擁有閉著眼睛寫作的特異功能。我們只是比普通人還要普通的普通人,我們寫作是為了寫作而不是為了讓人上天堂這等大事,如果,我們萬一寫得差點也不至於害人下地獄永不超生。
這最後要提醒阿離的是,許多時候我們會在第一章耗費許多功夫,這功夫並不是要耗費在修詞等事情上面,而是要確定一種寫作的風格。我自己就常在第一章時到底該用第一人稱還是第三人稱猶豫著,該輕快些還是沈重些呢?作家不該一直沿襲一種風格,而風格多在草稿的第一章就被建立了。
這裡唯一的原則是,能交給第二次「推敲」的就交給第二次吧!第一次動筆寫草稿時要「假裝」自己是李白儘量勇敢的寫,不用擔心詞句是否優美,也不要擔心劇情會出現矛盾不一,因為現在用電腦寫作在修改上真的是很方便。
我常在想,當初羅貫中寫《三國演義》時是怎樣寫的,別說點著蠟燭用小楷毛筆一個字一個字K了,萬一一個失手想要修改一下……還有,那時的紙會不會貴到只有有錢人才有資格寫作呢?
謬西 2002.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