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伍、《第五章 論寫作》九節
綜合之前數章提到的技巧,史蒂芬.金回過頭來提醒我們:「我會運用它們來增進寫作的能力,而非將這些寫入故事之中」這是很重要的一件事情,技巧只是工具,是用來把我們腦子裡那些不凡東西呈現出來的工具,不是技巧在寫作,是我們「人」在寫作。
某些人文章相當的美,美的就像是街頭地攤賣的仿畫,那些除非專家才能分出真偽的假畫。對某些個不挑嘴的觀賞者來說,這些美已經足以增進他整體視覺或心靈上的歡愉,但以一個身為創作者的你來說,卻不該就此滿足。若真想僅達到這種境界即可,我勸你不需浪費時間看我寫的這些讀書筆記,直接熟背《唐詩三百首》效果會更大的。
今天我們在這試圖想要完成的是藝術,而不是量產式工廠生產線。
接著史蒂芬.金的另一個建議是,作者必須多方的嘗試與斷然的捨棄。這部分在後面章節會提到,這裡就先不談了。
史蒂芬.金在這節的其餘部分談到了「象徵手法」。用俏皮一點的態度來說,史蒂芬.金在這節用了相當「象徵」的方式來談關於「象徵手法」,因此,無論你怎樣用心地看,這裡都是非常的「象徵」——也就是曖昧、模糊、混亂、但卻隱約的有這麼點意思。
談「象徵手法」是很大膽的事情,因為這東西雖然相當重要,但卻很難用言語來解釋清楚。關於「象徵手法」我是自己摸索出來的,而建議上也是希望大家能自己摸索體會,因為很多事情一旦被刻意說明就會讓人尷尬,而文章一旦出現了尷尬,便會產生出嚴重的矯情與不自然。
史蒂芬.金說到他在《卡莉》這篇小說中用「血」來「貫穿」全篇……
特別要注意的是——「象徵手法」只是一種技巧而不是主題;它雖然貫穿了整篇文章,但卻絕對不是主體也不可以取代主題,它的目的主要是為了修飾與豐富文章,又或許說是作者想要展現某種獨特或一致的風格。
對於使用「象徵手法」我的建議是:輕巧些、淡些。不要過份彰顯你的企圖,用點煙霧來蓋住你的手法,不要讓讀者一眼就看穿了你在玩些什麼。
在《永生》這部小說中,主題是很明確的:永生的意義在哪?除此之外我加了一些「象徵手法」進去,用了一些《聖經》的章節作為篇首,又因此而延伸到《永生第二部曲.光榮新世紀》以及第三部的《外星人懺悔錄》。
我希望那些聖經章節可以引導讀者走到某些我希望他們去的地方,例如「末世的審判」,例如「無可挽回的悲劇」。但事實上,這些故事並非依據這些經文來寫的,故事是故事,象徵是象徵,我做的一切努力只是為了讓文章多添加些可讀性,而不是想要代替整個主題。
在《禁忌、愛與變色龍》中,夢中的變色龍一直是個像徵,牠用著怪異的方式帶著我們往前走。變色龍本身不是主角,也不是故事的主題,牠只是用來加重結局時的意象——無論什麼都不會是永恆不變的。當然,變色龍這名字讓人不知覺中感覺到意志不堅,我也提到這是種脆弱的動物,牠們唯一的生存方式便是變色偽裝……
在《寂寞芳心俱樂部》裡,每篇篇名都有動物名字,這些都是一些像徵手法。永遠的配角張比柏也像徵這一些特質,比如說荒謬式的悲傷,無可挽回的身材與消逝的時光……這些像徵都不是絕對的必要,但其之存在確實是對文章有一定之意義,尤其是在你發揮的好時。
但要特別注意的是,不要喧賓奪主。史蒂芬.金說:「它也同時是引導你和你讀者的焦點,幫助你創造更統一和愉快的作品」另外,他又說道:「畢竟它並非故事的主軸,不是嗎?唯有故事本身才是故事的主軸」
故事有它自己一貫的主題性,故事最重要的是主題,是言之有物,而不是玩花招,故意去搞一些形而上的意識流來迷惑讀者。我們可以注意到,把村上的羊男拿掉他的故事並不會垮,最多是變得沒意思些,少了點味道。
我非常不喜歡無名氏先生的書,他的書豔麗非凡,但卻沈溺在種種象徵中無法自拔,以致於主題反而消失了。在《金色的蛇夜》裡,他本來想要說個故事,類似於文明的毀滅,或是悲傷之類的……但不知不覺中作者與讀者一起都迷失在象徵的花園裡,找不著出路。
這種文章好是好,但卻不能幫讀者帶來一些重要的訊息,讓讀者讀過後反覆思量一些問題,讓讀者不時想再次翻閱。有時我認為,與其花時間來讀這種美文,還不如讀一些主題較為清晰明確、功能性強大點的文章,如怎樣照料好你辦公上的植物,或是蕃茄的一百種料理食譜來得實際一些。
謬西 2003.0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