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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流石不轉(2): 反義裡的駱駝
2009/08/10 01:41:40瀏覽4090|回應6|推薦33
上接 “版畫裡的反義”

馬太福音 19 章 24 節: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天國還容易。

同樣的意思在馬可(10 章25 節) 及路加(18 章25 節) 福音,又分別重說一次。

這個例子和前文“版畫里的反義”異曲同工,都是“江流石不轉”,看盡人事更迭。丁公未變,變的是劉項的賞罰。耶穌未變,變的是教會的態度。

“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天國還容易”。意思不難體會,但駱駝和針眼并陳,不免突兀。

依基督教的官方解釋,此針眼(Needle's Eye)非縫衣針眼(圖一),而是另有所指。蓋城鎮的出入大門,在日落後關閉,以示作息,以維治安,商旅過客,如若遲到,可以走正門下開夜間小門,此小門形如拱穹,僅可容身(高~125 cm,寬~50 cm),俗稱“針孔(The eye of the needle)”。商販趕 camel 馱載貨物,晚到進不了城,棲息露宿鎮外,若非進城不可,需卸下馱載,合數人力推擠牽拉,或可通過………。“卸下馱載”,等于要財主丟下身外之物,(放手名利,看破紅塵),才能進天國!(圖二,三,,四) (there was actually a low gate by which camels could enter the city of Jerusalem and that low gate was called, “the eye of the needle.” Just as a camel needed to be stripped of its baggage in order to squeeze through the small entry gate to the city, so a rich man needs to be stripped of his/her love of money in order to enter God’s kingdom.

此說不無道理,但何必多此一舉?耶穌傳教,不外“街頭演說”形式,講詞自以淺白為上,“駱駝針眼”出之以突兀,把聽眾弄得一頭霧水,再大費周章解釋,雖然說得通,難掩“巧嘴解啞謎”之憾。我早先讀過另一個說法,是【傳抄之誤】,這個說法教會是絕對不會接受了。蓋教會認定圣經“每一個字都是神的默示”,不但神圣不可侵犯,連懷疑都是罪過!

圖一


圖二


"The Jaffa Gate in the wall of Jerusalem, showing the "Needle's Eye."


Zondervan's Pictorial Bible Dictionary 繪圖示意

傳抄有誤的提法,我初見記得是初二。但印象更深的是教會立刻跳出護教打手,把原作者打得滿地找牙,落荒而逃。初二的程度,讀英文都勉強,哪里記得希臘文的細節?只依稀記得發生抄錯爭議的只是一個字母,使得“麻繩”變成“駱駝”,但印象模糊,幾次動念要查都不了了之,我已放棄而開始在懷疑自己的記憶了,但答案竟然平白冒出,全不費功夫!

2005 感恩節的前一天,驅車100 多哩往 NJMS 跟 Dr. Ghassan Yehia 和 Dr. Raji 合作,因為 Thanksgiving 是大假,知道回程塞車艱苦,索性中午留下一塊兒吃飯。Ghassan 從黎巴嫩畢業后到法國 Strasbourg U 拿的 PhD,專作 fertilized embryo 的 micro-injection, 阿拉伯語法語英語外他也會講 Aramaic,我聽他會亞蘭文就隨口問他駱駝和麻繩怎么講?他卻好奇反問,怎么知道這兩個字一樣?我猛醒:踏破鐵鞋尋無所獲,今朝竟不請自來!

圣經新舊約是基督教義最核心的文獻,成書的時間則因猶太的流亡、戰亂、社會文化衝突、宗教神秘主義的操作而莫衷一是,只知道成書經過歷代匯集增減,教會傲稱“萬古艱難惟一書”,比四大文明的歷史都久!但中性的學界則認為不可能!不能早于 850 BC*。

舊約來自猶太古卷(Talmud),絕大部分是希伯來文(Hebrew),極小部分是 Aramaic. 新約在耶穌后才逐漸成書,彼時 Palestine 最流通的兩個語言是希臘文 (Ancient Greek)和亞蘭文(Aramaic),希伯來文則僅在猶太人社群里低調流通。在亞蘭文裡,駱駝和粗繩,都是 gamla,一字二解。“gamla 過針眼”,既可是“駱駝過針眼”,也可是“麻繩過針眼”。但這個 gamla 從 Aramaic 譯成古希臘文,就異化為 kamelos(駱駝)或 kamilos(粗繩)兩種翻譯,要錯最可能從“七十士譯本 (Septuagint) 錯起。一個字母,千古錯傳。( 粗繩穿過針眼……,文義文氣都合理多多…)


考古告一段落,這句其實還有別的啟發:

1. 地緣文史考:Bible 的成文發生,必在駱駝極普通的地區--
中文的成語,六畜(馬牛羊雞犬豕)六穀(稻梁黍麥菽稷)皆尋常,而駱駝、鴿子,則屬罕見,中文“絲”有 16 個漢字(絲,帛,綵,絹,綾羅綢緞,……)。漢字的 “ cook” 若復合詞不計,單字已高達 51(?)個(煎、煮、炒、炸、燜、鹵、燒、燉、燙、煲、焗、爆,……)。Eskimo 人“雪”這字有 53 種。語文習慣反映背後的視聽常規。---

2.仇富: 不論麻繩還是駱駝,“過針眼”都指向“極端困難”,合并上下文線索,天國拒絕富人的唯一理由不是道德而是財富。這句話明顯地“仇富”。煽動原始的階級矛盾,拉攏流著口水羨慕駱駝的窮光蛋。這樣赤裸裸地仇富言論,滿足了阿Q的道德光環,彷彿宣布:老子固窮,上帝疼我,你們有錢現世快活,可是再世的審判,勝利屬於我!

3. 出土先后與歷史背景--:德國社會主義學者 Karl Kautsky (1854-1938) 在其所著基督教起源(Foundations of Christianity/ Der Ursprung des Christentums)里,考證四部福音書著作年代跨徑約 150 年,馬可最早,約在耶穌死后 10 年,其次路加,發表于第二世紀初,其次馬太,比路加又晚 20-30 年,最后約翰,于二世紀中葉發表。由此說明原始基督教(馬可路加)與后期基督教(馬太約翰)的教義有何差別。

依政治社會變遷將新約四福音書成書順序與泰西歷史併排比對,同一個耶穌生平言行竟有四種版本,推斷“出土”其實是基督教自己發明的解套,因為基督教原先為維護經卷的神圣性,堅稱經文的每一個字都是神的默示,每一個字都是真理,其真確性與神圣性皆至高無上,不得討論。當原始經意造成組織發展困境(作法自斃!),只好再“出土”一本也來自神的直接默示,這是自己把自己綁死后,再找巧門解套。出土實際是變相修改教義教規,以利教會突破瓶頸。一部改頭換面的耶穌言行,突然適時“出土”(真巧!),語氣對富人大為友善,確實救教會出死胡同之尷尬。在不同歷史時期,Christian 與掌權者的關係,決定了教義以“修憲”為手段而“調整路線”………。“出土”最晚的約翰福音,就“恰好”刪去了仇富言論。耶穌還是耶穌,“駱駝/針眼/財主”這些刺眼而充滿敵意的字句都不見了……。

基督教起源(Foundations of Christianity) 一書基本上屬於科學討論,在這樣的角度下,Bible 只是史料,其性質與古蘭經、金剛經以至白蓮教檄文、太平天國傳抄無異。文獻研究的前提是存疑,有七分證據不說八分話,但基本教義派堅決不同意!依教條主義者:四福音書是神的啟示,直接仰望神都是褻瀆,豈可對神的啟示存疑?Kautsky 的所有結論全屬異端邪說 (heresy),Jesus Christ 真神唯一,怎麼可以和那些雜魔歪道排排坐?

早在文藝復興後,教會因否定理性主義(Rationalism),早與 University / Institute / Scholar 割蓆分道,伽利略被迫為天體論道歉,改革派的馬丁路德 (Martin Luther) 克爾文 (John Calvin) 在反抗羅馬教皇時是螳臂當車的弱者,但他們“提出一個自己的良知,羅馬教廷便坍塌了半個歐洲”(胡適,菏澤大師神會傳),靠的是理而不是勢,是人性而不是拳頭;然而當改革派當政后,竟轉眼變成神圣不可侵犯的獨裁,克爾文的傳人伯時(de Beze),竟然要燒死(1553) 他的教義辯論對手塞維圖斯(Servetus)。達爾文的物種起源 (the origin of species) 教會到今天還在不斷干擾公立學校教授,小小一個駱駝粗繩哪敢大聲?

教會對 Kautsky 的敵視可想,但對他反駁卻很無力,此處收錄三項可受公評的論點:
1). Archeology 所集各種古版本都從未出現過 Kamilos 字眼,全部都是 Kamelos,所以 Greek translation error 缺物證,(這不能推翻 Aramaic gamla 雙解說法)

2). 當年抄譯 Bible 的信徒,是以身家性命為賭注在敬慎以赴,彼時在 Palestine 或 Alexandria (Septuagint 翻譯地點) 精通 Greek 及 Aramaic 兩語是斯時斯地的主流,因為粗疏或文盲而抄錯的可能性甚微。

3). 四福音書(馬太馬可路加約翰)的成書順序,與 Kautsky 所據者不同,由錯誤的前提導出錯誤的結論。



學習心得:

‧理性主義是所有現代學問的基本精神,悖此無討論價值。作學問要先去神格,不該有宗教包袱。

Bible 固無教會所矜誇之古,作為文史古籍,仍具價值,果能去除神秘主義干擾,仍為有趣史料。

‧研究學問的命題屬性是開放式,不必替宗教和意識形態服務,一旦學術的討論開展,則進入不可逆進程,既無預設立場,也無預設答案,不是宗教團體可以一手包辦管控。



*約伯記(The Book of Job)一般接受為舊約 39 書里最古一書,成書時間應介于 500BC - 300BC 之間。Yichun 按:孔子生于 552BC,500BC 那年孔子已 52 歲,這可以作為粗略的參考坐標……。(資料來源:RE Learner, S Meacham, EM Burns Western Civilization, Chapter 4, The Hebrew and early Greek civilization,Yichun 按:一本很好的美國大一歷史課本)





下接 “駱駝裡的興亡”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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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meimei3&aid=3210891

 回應文章

Apple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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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la
2009/08/12 04:15
Apple用"單一的狗"尋了一下;
 
"The Aramaic word gamla means camel, a large rope and a beam. The meaning of the word is determined by its context."  所以:
 
1. 駱駝  -----> 走小門
2. 粗繩  -----> 穿針眼
3. 樑木  -----> ???
 
馬後炮總是容易. Apple想起"Monty Hall Problem". 不知答案時, 千頭萬緒. 看了解答, 如此簡單.
 
"一老"和"薩老"若沒聽過"Monty Hall Problem", 一定去用"單一的狗"尋一下.
 
綠眼睛敬上

sas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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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兄台“提醒筆誤”。。。
2009/08/12 01:05

呃,等等。。。是该我谢你呢,还是该你谢我?都被你绕糊涂了。。。


“父所給的那杯”,你还是自己喝了罢,呵呵。

yichun(meimei3) 於 2009-08-12 01:57 回覆:
是我錯,謝謝。

sas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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睚眦必报啊,yichun兄?
2009/08/11 14:18

这么一点陈年旧事,兄台居然耿耿于怀,君子报仇。。。

既然你如此“有器”,我也只好来个“津映金”。

翻出放大镜,戴上老花镜,使用游標尺,待我细细丈量萬里長城。

我就不信捉不到“错痣”!

这个这个。。。好像。。。这一句。。。

“這不能推翻 Aramaic galam 雙解說法”

不懂亞蘭文,因此不敢铁口直断。不过从前面至少有三处提及。。。

另据“Engineer A” MM计算,这个结论已经达到six sigma了。

点到为止,哈哈。。。

yichun(meimei3) 於 2009-08-11 21:34 回覆:
耶穌就對老薩說:收刀入鞘罷。 父所給的那杯,你豈可不喝 ? (約翰18章11)
yichun(meimei3) 於 2009-08-12 01:10 回覆:
謝謝提醒: gamla 已改正 。
耶穌欽賜你一杯,管它幾個 sigma,就乾了吧!
紅軍不怕喝酒難,千杯萬盞只等閑,白酒紅酒騰細浪,生猛海鮮走魚丸。

Apple *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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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讀
2009/08/10 23:24

此篇對Apple來說是heavy duty. Retention is very low.

須要齋戒三日, 靜下心來, 好好拜讀.

Apple

yichun(meimei3) 於 2009-08-11 21:36 回覆:
讀完了打個招呼,我們差派駱駝去接您來講評……

sas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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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附和楼下的网友一句--
2009/08/10 17:23

呵呵,附和楼下的网友一句--孔子又曰:二人行,必有吾師。

yichun兄只要《考據癖》一旦发作,必然是“文里遍引諸子百家,自訓詁、經義以致先后版本,彼此串引,寫得法櫃奇兵、柳暗花明--老子《字癮》發了,管他媽的考上考不上,寫個痛快再講(引自《錯解當奇兵》)”。这种情况下,我经常都会有些极大的收获。就比如现在这篇《駱駝麻繩考》。

听过不少牧师讲道时引用过这句“駱駝穿過針眼,比財主進神國還容易”。然而我从没听过任何一个牧师对“針眼”给出“官方解释”。于是我只好按字面来理解,而得出的结论是“不可能的事”。今天读了兄台文章中关于“針眼”的说明,觉得我自己以前对圣经里这段话的理解不够精确,应该是“不是不可能,但难度不小”。因为若只按字面理解,大概类似于“太阳打西边出来,比財主進神國還容易”。

不过对于兄台的这个《新新约》里关于“麻繩学说”的提出,我个人似乎更愿意接受。以前读到这段时,总不免有些困惑:为什么要拿“駱駝”去穿過“針眼”来比喻呢?思维的跨越度有点大吧?后来想想大概是因为那一带駱駝很多,爱拿駱駝说事罢了。

圣经最早有亞蘭文的,我过去却是不知。记得教会有一次请了外面的一位牧师来讲一次道。在作介绍时,曾提到这位牧师是在神学院里教圣经的,而且是教古希臘文版的。当时才知道,原来最早的版本是古希臘文的。而且想想也觉得这符合自己对古希臘文的神秘以及悠久历史的定位。

兄台所说的《學習心得》里的第一条:“理性主義是所有現代學問的基本精神,悖此無討論價值。作學問要先去神格,不該有宗教包袱。”我个人是深以为然。我并不是要全盘否定圣经,而只是对教义中的某些理解,有自己的一些思考与想法。但平日里却是不敢说出去的。一旦被人知道,恐怕会被人用石头砸死,除非耶稣适时出现,说一句“你们谁要是觉得自己没罪,就可以用石头去砸他。。。”

读yichun兄網誌,经常都会有些意外的惊喜。

最后,对另一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也有同感。不过我的问题是这样的:兄台是否除了当挂牌医生之外,另外还在神学院里兼职客座教授?

yichun(meimei3) 於 2009-08-11 01:43 回覆:

醫研之外,我是流著口水羨慕駱駝的窮光蛋。

另外耶穌說的另一句我很贊賞:自覺虎口沒有小痣的,就扔出第一塊石頭。


blue phoenix和新冠同行的旅行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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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
2009/08/10 11:06

您真的是醫生嗎?

不是神學教授嗎?


blue phoenix

yichun(meimei3) 於 2009-08-10 11:20 回覆:
校長過譽,
1.我的言論去混神學,早被克爾文燒死……
2.我《三生有幸》,Ghassan 可以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