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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讀維摩詰所說經(139)求法者(六)法就是生命整體
2009/08/03 10:38:26瀏覽746|回應0|推薦0

淺讀維摩詰所說經(139)求法者(六)法就是生命整體

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法是生命整體,外顯而成萬相。法可被我們的六根「見聞覺知」,但我們六根見聞覺知的能力卻是有限度,我們的肉眼只見到可見光的一部份,那不可見的光雖存在,但我們卻無法看到。因此我們若執著眼見為實,那是無法窺見生命整體的。因此維摩詰大士說:法不可見聞覺知,若行見聞覺知,是則見聞覺知,非求法也。這一段的意思與楞嚴經的「知見立知是無明本」相同。原文上下是指,從眼根〈肉眼〉所見的,所建立的知識與見解,是無明的來源阿!何以故?因為肉眼所見為可見光所見的部分,並不是事實的全部。所以從「部分的知」以為就是「全知」,正是「無明」的根本。 

法名無為,若行有為,是求有為,非求法也。生命本自存在,生命本為整體,所有生命的運作不會只為單獨某一個,因此法名「無為」。《金剛經》的總結:「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有為法應如是觀,那無為法呢?請延伸閱讀:金剛經讀經淺得(63)不取於相,如如不動 

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維摩詰大士對「求法者」作一總結了,因為這個話題的開始,起自於長者舍利弗一個「求床座」的念頭,雖然舍利弗馬上警覺,知道是來「求法」而非外求「床座」。 

人為何求「床座」?是因為有個軀體在。我們習慣在有形的軀體上思想,為軀體忙碌,穿什麼?吃什麼?當這麼為自己一想的時候,我們就不住於生命的整體。 

維摩詰大士示現有疾,卻趁機對來問疾的說:「是身無常、無強、無力、無堅,速朽之法。此可患厭,當樂佛身,佛身者即法身也。」這就是維摩詰大士的用心所在,讓行者不住軀體,不為軀體,來展現生命,是真求法者。當如是求法時,當如是與生命相應時,行者是「一無所求」,但作己之當作。因此維摩詰大士總結:「是故舍利弗!若求法者,於一切法,應無所求。 

    說是語時,五百天子於諸法中,得法眼淨。當維摩詰大士與長者舍利弗的對談結束,隨同文殊師利菩薩問疾的大眾中,有五百天子得法眼矣。請延伸閱讀:金剛經讀經淺得(48)五眼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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