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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14 23:10:49瀏覽347|回應0|推薦0 | |
企鵝大夫的法學筆記---是「不完全給付」,不是「詐欺犯」 林鴻基醫師/新北市 板橋區 鴻林中醫診所院長 據報載,監察院長王建煊,幾天前在高雄的演講,表示許多公務人員,坐領高薪,拿九萬元的薪水,卻只做兩萬元的事情,簡直跟肥貓、詐欺犯沒有兩樣。 王院長表示,這是「愛」不夠的關係,政治人物的「愛」不夠,選舉時才會紛紛打口水戰,公務人員也是「愛」不夠,才會拿納稅人的錢不好好辦事。 王院長這種快人快語,讓人覺得他這時所謂的「詐欺犯」,只是一個形容詞,而不是法律名詞。因為在法學上,詐欺罪的定義是很嚴謹的。 詐欺罪是以行使詐術為犯罪成立的前提。詐欺罪的成立有主觀與客觀兩要件。主觀要件包括故意與不法所有的意圖,而客觀要件包括施用詐術、相對人陷於錯誤、因錯誤而處分財產、處分財產者本人或第三人財產受損;詐騙者或第三人得到等額的利益等等。 不管是主觀或是客觀的要件,我們都看不出來,公務員拿九萬元薪水,只做兩萬元事情,是有涉刑法上的「詐欺罪」的,況且,工作上的價值,也往往難用簡單的數學來衡量。這種坐擁高薪,卻沒有付出相對的勞務,勉強用民法上的契約來講,算是「不完全給付」吧。王院長的這些言語,除了刺痛了那些孜孜硜硜的公務員的心外,看不出有何正面的作用。 王院長提到,這個問題要歸納為「愛」不夠的問題。用「愛」來論行政、論政治,讓人覺得這是一件危險的事。王院長的說法,越說越遠人間煙火了。 (本文作者兼具中、西醫師資格、法學碩士) 林醫師的部落格 http://blog.udn.com/linhc492 院址:新北市板橋區成都街37號 電話:02-89539118 林醫師的臉書Facebook:請搜尋「林鴻基醫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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