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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梁實秋的《偏見集》
2024/06/29 16:33:19瀏覽28|回應0|推薦1
Excerpt梁實秋的《偏見集》

書名:偏見集
作者:梁實秋
出版社:時報文化
出版日期:1986/12/16

Excerpt
〈談十四行詩〉

「十四行詩」即是 Sonnet,有人譯普而爲「商籟」。這個字源於意大利文之Sonetto,原意爲「聲音」。但丁與皮特拉克均會採用此種詩體,而和以音樂。由意而法,由法而英,此種詩體遂成為最流行的一種抒情詩體。共十四行,不得多亦不得少,每行有五重音,每行均有韻脚。依韻脚之配置,前八行成一節,後六行又成一節,前後二節內又各平分為二小節。其韻脚之配置,前八行爲abbaabba,後六行為cdecdecdcdcd。意思的結構亦有定章,恰似我們中國文章家所謂之「起承轉合」,第一段起,第二段承,第三段轉,第四段合,綜起來是一完整的單體。這是純粹的嚴格的皮特拉克式的十四行詩。帕蒂孫編纂密爾頓的十四行詩集序,曾為十四行詩下定義如下:
(一)十四行詩,如其他藝術品一般,必有其單純性。必須是一個(僅僅一個)概念或情緒的表現。
(二)此唯一之概念或心緒必須於前數行中露其端倪;嚴格的說,在前四行裏即須交代明白;在第二個四行裏必須使讀者能完全明瞭。
(三)前八行之後,須有一停頓,然又不可有割裂之痕,此停頓不是話已說完無從翻轉之意,而須是低徊沉思準備更進一步之姿態。
(四)後六行,嚴格的講後六行中之前三行,須轉回到原有概念或情緒而更進一步,使逼近於結尾。
(五)結尾須總括全詩,將前數行之暗示的總和一筆綰住,恰似山中之小湖將狹小斜坡上的流水滙爲池沼一般。
(六)結尾處須留完整圓滿之意味, 而又須避免格言警句之類。 所以十四行詩與警句(Epigram)又絕不相同。警句是全靠結尾一句畫龍點睛;以前各行僅是為了襯托臨尾一句而用,恰似論理學中之三段論的前提,無非是爲了造成結論而假設的罷了。在十四行詩中,雖不能說全篇自首至尾的都是聚精會神的,其語勢是差不多平均分佈的,只是在中腰處略現緊張。十四行詩不可逐漸進展以至於焦點,亦不可截然而止,須逐漸消逝,了無痕迹。
這幾點說明非常逐澈,可謂道盡了十四行詩的奧妙。十四行體輸入英國以後,便生了變化,變化的趨勢是由嚴整而趨於自由,韻脚的佈置既有更動,内容的結構亦大有出入。例如莎士比亞體,便是改變過後的一種十四行體,有時且變成十五行,有時臨尾處綴以警句,凡此種種,均不合於古法,而另有其新鲜之滋味。然起承轉合之規模,大致不差。
十四行詩因結構嚴整,故特宜於抒情,使深濃之情感注入一完整之範疇而成爲一藝術品,內容典形式俱臻佳境。所以十四行詩的格律,不能說是束縛天才的鐐銬,而實是藝術的一些條件。以沒有藝術而不含有限制的。情感是必須要有合乎美感的條件的限制,方有形式之可能。中國詩裏,律詩最像十四行體。現在做新詩的人不再做律詩,並非是因為律詩太多束縛,而是由於白話不適宜於律詩的體裁。所以中國白話文學運動之後,新詩人絕不做律詩。而英國華資渥資一面提倡白話文學,一面仍做十四行詩,並且大聲疾呼的說:

「別看不起『商籟』;批評家,你忘了
它的光榮所以才皺眉;用這把鑰匙,
莎士比亞打開了他的心房;這小小的
琵琶聲韻曾安撫了皮特拉克的苦惱;
用這笛子塔索曾奏過千遍的音調;
卡模盎在流囚中也用它来消遣;
但丁的柏冠覆在他的冥想的額前
『商籟』也曾在那柏葉之間照耀了
一片歡樂的葉子:是螢火的微光,
鼓舞了風流斯賓塞,把他從仙境喚醒,
來和寂苦奮鬪;一旦無情的沮喪
包圍了米爾頓的前程,在他的掌中
這『商籟』竟成了喇叭;他藉以吹叫
驚心動飽的音調——噯呀,可恨太少!」

(Scorn not the Sonnet

By William Wordsworth

Scorn not the Sonnet; Critic, you have frowned,
Mindless of its just honours; with this key
Shakespeare unlocked his heart; the melody
Of this small lute gave ease to Petrarchs wound;
A thousand times this pipe did Tasso sound;
With it Camöens soothed an exiles grief;
The Sonnet glittered a gay myrtle leaf
Amid the cypress with which Dante crowned
His visionary brow: a glow-worm lamp,
It cheered mild Spenser, called from Faery-land
To struggle through dark ways; and, when a damp
Fell round the path of Milton, in his hand
The Thing became a trumpet; whence he blew
Soul-animating strains—alas, too few!)

這是最有名的一首擁護十四行詩的十四行詩。這詩出自華資渥資之手,所以格外有意義,他是提倡白話的,提倡歌謡的,而他同時也擁護十四行詩。中國的白話和古文相差太多,英國的白話與文言相差沒有這樣的多。所以伊利莎白時代詩人慣用的十四行體,到了華資渥資手中仍然適用。而律詩到了我們白話詩人手中便絕不適用,其故在此。所以現在我們的新詩人不肯再做律詩而肯模倣着做十四行詩,若說這是「纔解放的三寸金蓮又穿西洋高跟鞋」,這似是不大相符。若說這是「戴着鐐銬跳舞」,亦有點不類。詩的體裁無論怎麼嚴,總不至於嚴得到令詩人天才動彈不得的地步;詩人的靈感無論如何脆弱,總不至於脆弱得押不上幾個韻脚。律詩儘可不作,不過律詩的原則並不怎樣錯誤。十四行詩儘管作,不過用中文作得好與不好,那另是一個問題。其成功的機會也許是和用白話文做律詩之成功的機會一樣的多!
十四行詩一忌晦澀,二忌平淡。十四行詩篇幅短,宜於抒情,而不宜於說理,因為情緒在緊張的時候絕不能延長多久,一定是要刹那間即滅的。所以以十四行去寫一刹那的情緒,是正好長短合度的,而若雜以說理,便不免小題大做,糾纏不清。英國十七世紀十四行詩常有晦澀不堪者,主要原因即是彼時之十四行詩家一面談愛,一面又要談「新柏拉圖主義」,所以夾夾雜雜,令人如墜霧中。試想偌許哲理,這小小的詩篇,如何載得起?有些十四行詩,乾脆前八行以as起,後六行以so起,或前八行以When起,後六行以Then起,使全詩成爲一完整之句,這格調雖有點死板,但確可無晦澀之虞,因爲這樣的句法,必定是簡單的,其間容不下多少複雜的意義。就是稍微繁複一點的譬喩,在十四行詩裏也是施展不開的,譬如,我最近看見某人的仿做的一首,先把心比做蓮花,一會兒又變做了蓮花燈,一會兒又比做蓮瓣在河面漂流,一會兒又變做一葉扁舟。譬喩都很有趣,但讀後沒有單純印象;韻脚的排列都不錯,但絕無十四行體的章法。善於十四行者,必要以流動的語句,納入這固定的格式,讀起來要有生動之趣,而無膠滯之弊。所謂「戰勝工具之困難」者是也。中國的律詩,也講究對仗平仄之外還要一氣貫穿,要避免堆砌生硬之象。所以杜工部這一首七律便為人稱道:

「劍外忽傳收薊北,
初聞涕淚满衣裳;
却看妻子愁何在?
浸捲詩書喜欲狂。
白首放歌须能酒,
青春作伴好還鄉:
即從巴峡穿巫峡,
便下襄陽到洛陽!」

其實這詩好在那裏?好在此詩描寫工部一段快活心緒,痛快淋漓,雖是七律而令人讀後只覺其一氣呵成,又混然忘其爲七律,故此詩在杜律中爲最上乘。十四行詩的佳作,也是如此,一晦澀便無意味。
然爲了避免晦澀,又不可陷於平淡。一首十四行,必须要有一個深刻的意象做骨子,不可以幾句老生常談敷衍成篇。英國的十四行詩,自華資渥資以後,就有日漸平淡的趨勢,眞講究作十四行的,不獨要保持它的固定的形式,還要肆力於内容之精練。與其寫一串串的陳腐題材的十四行詩,不如寫一首精到的十四行詩。
近見頗有人試作十四行體,故略談十四行體之藝術如此。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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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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