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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cerpt:水晶的《水晶之歌》
2024/06/17 05:04:44瀏覽102|回應0|推薦4
Excerpt水晶的《水晶之歌》

書名:水晶之歌
作者:水晶
出版社:爾雅
出版日期:1993-03-15

Excerpt
〈夜來香〉

夜來香自民國三十二年問世以來,迄今將逾半個世紀,捨中國大陸,在臺港,在海外,是凡有中國人居住的地方,就有人會唱這首曲子;即使不會唱整首,也會哼上幾句。一首流行曲能夠這樣受人歡迎,在中國流行音樂史上,是僅見的,連同樣馳名的《玫瑰玫瑰我愛你!》也無法望其項背。
關於這首歌的「緣起」,我會經請教過原作者黎錦光(發表時用筆名「金玉谷」)先生是否翻譯?因爲我不知在哪一本雜誌上看到過,說夜來香原來是一首俄國民謠。
黎錦光矢口就否認了。他說是民國三十二年的夏天,一天下午,他感到無聊,坐在書齋可能也就是有一處假山流水為背景的百代公司灌音部;當他聞到一陣淡雅的夜來香(一名晚香玉)的花香時,腦海裏便響起一串音符,整理成篇後,便是後來「有井水處,皆能歌柳詞」的夜來香。
黎錦光說,夜來香歌曲寫成後,順手擱在書桌上,剛巧李香蘭(即後來恢復原名的山口淑子)來看他,發現了這首曲子,隨便哼了兩句,大喜,堅決要求黎讓她來演唱這首他的新作〈夜來香〉;從此,便注定了這首曲子歷久不衰的命運;黎大王作曲塡詞,歌聲如黄鶯出谷的李香蘭主唱,再加土遠東第一的百代交響樂團伴奏。
李香蘭曾從師白俄波羅利索夫那夫人習過聲樂?所以,原始的夜來香,聽來像一首女高音唱的抒情曲,只不過伴奏是有爵士風的交響樂隊而已。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配器的成功——不知除黎錦光外,尚有其他白俄老師否?像是李香蘭唱到「月下的花兒都入夢,只有那夜來香——時,鋼琴彈出一段華美的音符,象徵夜來香在南風吹襲下都綻放了,吐露出馥郁的芬芳來,用一串琤琮的音符來狀擬夜來香絲絲縷纏的花香,匪夷所思。
歲月的推移下,量變也促成了質變,今日的夜來香已是一首標準的流行曲。
李香蘭還有一首曲子,曲名〈恨不相逢未嫁時〉,同樣出名;又唱過賣糖歌、戒菸歌、第二夢、海燕等曲,也都是感情充沛、劇力萬鈞之作。尤以戒菸歌爲最,唱得真是聲容並茂,如見其人,無懈可擊。
李香蘭勝利後在上海處境尷尬,差一點被當局當漢奸法辦,處以死刑。後來,在最後定讞前,她提出生父是山口文雄的出生證明,倖以身免,只留下一首夜來香,讓中國歌迷永生永世地懷念她。
她也留下一篇文章〈我與李香蘭的訣別〉,來申訴她中日戰爭期間雙重身分的迷惘、無奈與悲痛。

原載民國八十二年一月十四日中國時報「人間」周刊

〈我的筆名〉

我從十九歲開始投稿,到今天為止,為時三十七年,除了第一篇作品,其餘都是用水晶的筆名發表,所以很多朋友,只知道我叫水晶,不知道我除了水晶,還有什麼其他的名字。
我不是暢銷作家,水晶這個筆名,不是人人都知,所以有時跟別人打電話時,常常苦於通報自己的姓名;若是報出眞實的姓名來時,恐怕更無人知!本來嘛,我二十七歲時,寫過一篇小說「沒有臉的人」。到今天居然還有人提起,已經像紅樓夢中出現的偈語詩,替自己的終身結束,作出了揭示:到頭來,我是一個「沒有臉的人」。有時候,挖苦的朋友將「沒有臉的人」說成是「不要臉的人」,更使我啼笑皆非,惶恐萬分。
爲此,我夢想寫一本暢銷書,使我敢站出來,說自己就是水晶!而不怕對方泛起狐疑的臉色,問:「水晶是誰?」可是,我的出版人立即寶予我一番批駁:當今的世道,您還想寫暢銷書,豈不等於向讀者表示,您的文章已經降格了嗎?豈有此理!難道暢銷書不是人寫的嗎?我的出版人又加勁勸我:您是博士,怎能寫媚俗的書?彷彿博士的頭衡反而是孫悟空頭上的緊箍咒,而不是光環,成爲一種身外的累贅:說來說去,我不配寫暢銷書,我理該滯鋪,以此自別於媚俗,自別於那些白衣人——科舉時代,未獲金榜題名的人統稱白衣,藉此與那些穿紅袍藍袍的人畫清界線;種種的設限都不甚合理,也欠周延,所以我跟他大吵特吵了。爲此,我發誓要在有生之年努力寫出一本暢銷書,證明暢銷書不一定非「白衣人」方可為之!暢銷書的作者,也不全然是媚俗的朋友!
話題再回到筆名身上。水晶的筆名出現過雙包,時在二十年前。這一位取名水晶的作家,寫的是影劇介紹,還有一些歌頌政治人物的「歌德派」文章。我雖然想躍身成為暢銷作家,可我始終對歌德派的作品,提不起興趣讀,也不敢嘗試,因爲怕人罵!果然,有人隔海傳來了訊息!一那時我人在美國:「XX啊!你怎麼改變作風了,不寫創作了?我在XXXX上面,拜讀了一篇大作,作風完全不同了。」害得我立即將這分刊物找了出來彷彿在某種宣傳機構倒不難找到這分刊物;一翻之下,果然是我的作品,不過有一個「鬼影子」作家在替我捉刀呢。那時我心中的感覺,請讀者替我去揣摩吧?
後來我實在按捺不住,在某報副刊上,登了一則類似關謠的啓事,這個鬼影子替身,這才停止了它對我的猖狂撲擊,使我放心去寫其他「非歌德」派的文章,稍稍扳回了一點讀者對我產生的歪曲印象!這就是此地人喜歡說的「攪局」吧?其實,說眞的,水晶局面甚小,又有啥好攪的?
又有人常常把水晶當作女性 !連報社轉來的讀者信函, 信封上也赫然出現過「水晶小姐」的字樣,足見連在文化界服務的人也弄不清楚水晶的性別,是何許人也,使我大爲踟蹰!
坊間有一家KTV俱樂部,題名「水晶」,每次在公共汽車上,看到那光焰璀璨的店招牌,總想下車進去逛逛,已非二十、十五時,想想又適可而止了。
水晶這個名字,一共十七畫,參照姓名圖緯學,這是一個吉祥的數字,當今之世,上至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誰不迷信?何況我靠著這個十七畫的筆名(當初取這筆名時並未意料到這一點),畢竟賺過一些稿費,創出一片自己的天空,「傷懷日,寂寥時」,也曾經藉它「試遣愚衷」,我怎能因爲別人的濫肆踐踏,甚至把「水晶」當作長篇小說的篇名,就輕輕割讓或者放棄了這塊方寸之地,而不加以捍衞?
李白有一首五言絕句,我認爲頗能形容作家、讀者與筆名三者之間的微妙關係,詩是這樣的:「玉階生白露,夜久侵羅襪,卻下水晶簾,玲瓏望秋月。」是的,一個筆名在文壇初升時,「賤日豈殊衆」,讀者印象淺淡——當然也有一上來便光芒四射的;久而久之,看久了,這個筆名才能在讀者心目中,幻化成爲玲瓏的秋月,這是需要一段時間的沉潛,才能達致的。我不以別人為例,單講我自己。水晶這個筆名,在一般讀者(美人)心目中,也鑄成了一個固定形象,不易變更。有一次,在某報的一次新春聯誼茶會上,當我被介紹到另一神交已久的文友前時,對方竟然說:「你跟我想像中的完全不一樣!」這話我聽過不止一次了。有人甚至告訴我:他想像中的水晶,是個瘦白乾矮的男子,眼角帶著青暈,伸出手指來,也是鷄爪形的又白又乾,哪像我現在這樣!簡直是!本來作家就該把自己藏起來,或者隱於市,像我這樣讓自己曝光,甚爲不智!文友的由衷之言,益發使我自慚形穢,以後還是收斂一點的好,省得以後在類似的場合中,因為自己「文不對題」,害得別人抛過來不屑的眼光:「你怎麼也來了?」是的,裏外不一致的作家,是不該來的!

原載民國八十年八月三日聯合副刊

( 知識學習隨堂筆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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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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