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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手伸來的瞬間‧‧‧
2008/05/15 10:04:10瀏覽27038|回應30|推薦51

十四日下午,在柏老的追思禮拜會場,我躲在會後的角落中,默默地追思柏老這一位「慈詳的智者」﹝我老婆的用語﹞,突然,準法務部長王清峰擠過人群,伸出手來,握著我的手說:「那篇文章,我看到了,對!這就是我上任後,該做,一定要做的事。」

王清峰說的那一篇文章,是我在一個月以前所寫的《馬英九別忘了司法人權》,呼籲馬英九上任後,記得要「將心比心」,別忘了他曾在特別費官司中,所受過的檢調司法濫權迫害,上任後,一定要記得更多的小老百姓,在檢調司法濫權中的無語問蒼天,改革檢調,應是馬英九不能懈怠的使命。

王清峰手伸過來的那瞬間,我的心有種被鼓舞的喜樂。

喜樂一:雖然不知道上任之後,王清峰是不是真能順利改革檢調司法的濫權?至少,她有這份心意,也把這份意志放在心理,她願意許諾去改革這個不知多少百姓的痛苦。

喜樂二:一年前我離開《新新聞》時,我就堅信,在媒體大環境與科技變化中,苦處寒冬的平面媒體災劫尚未過去,「媒體冰河期」尚未到來。「明天過後」文字媒體會「大滅絕」嗎?還是,生命自會找到出路,文字媒體另有演化生機。

當時,透過許多訪談與請益,我堅信:「文字的聖殿在網路」,也陸陸續續進行了一些計畫,談了一些合作方案。

一年以來,雖然碰到很多挫折,也和許多傳統媒體結構有許多衝撞,受到許多原以為是志同道合者的責難與背離,甚至,一年前共許願景的好友K都在接連面對經營階層的許多不利決策後,也似乎失去了鬥志,在春節前後,癱著說:「意志不可能打敗組織」,讓我也一度陷入無限沮喪中,曾經思考永遠退出媒體,放棄夢想。

一個孤單的「野武士」,缺人、缺錢、缺舞台,真能有「自由報業」嗎?我當然也會疑惑。

王清峰手伸過來的那瞬間,我知道,雖然只是寫在「部落格」的文章,雖然不是正規媒體,雖然沒有廣大發行力量支撐﹝只有幾千個點閱率﹞,卻還是有影響力的,還是會被看到的,一個記者,所求不外是他相信的觀點,能夠發揮點影響力,讓當權者因此有所改變或回應。

王清峰手伸過來的那瞬間,我知道,也許,「野武士」還要孤寂不知多少時間;資源貧乏中,許多採訪與整理都不知將要多艱困?但是,大戰略顯然還是可為的,至於戰場、戰役和戰術,不必急,也許三年,或許五年,總能找到模式,證明「文字的下個聖殿是網路」。

 

====《附錄》=====﹝原發表於2008417News2.0工作室」﹞

《馬英九別忘了司法人權》

去年三月初,當馬英九開始「特別費」官司閱卷時,馬英九曾說他深受震撼,因為,光為了調閱影印特別費相關的文件,馬英九光影印費就花了十萬元以上。

馬英九說,當時他雖然因當過法務部長,不能「數典忘祖」去痛罵司法,但他忍不住要想,「一般的小老百姓,下一餐在哪都有問題了,哪有可能花十萬元影印呢?一般百姓是否有機會受到司法的公平對待呢?」這是馬英九當時感受到的小民之苦。

審理過程中,「突擊訊問」、「筆錄刊載不符」‧‧‧的違反基本司法人權的事情都在馬英九身上發生了,連馬英九這樣動見觀瞻的人物都受到如此「前現代」、「警總遺緒」的對待,一般小百姓面對司法時的處境如何?可想而知。

官司勝利了,做為將要許諾人民未來前景的新總統、做為曾經當過法務部長的司法人,馬英九不該祇是以「還我清白」,或是僅替6500位政務官講話,把特別費官司鎖定是「歷史共業」而已。

馬英九更該是把他所受到的司法人權被侵害,與民同苦,向人民許諾:「一般百姓真的可以受到司法的公平對待!」在此時刻,對於司法改革和人權保障的具體許諾,馬英九將要如何改、如何做‧‧‧?

馬英九別忘了,在新政府人事上,怎樣「感同身受」,在司法的人事布局上,讓台灣人民可以看到一個有希望的司法正義,讓濫訴濫權的檢調體系,不再是一般小民的無限陰霾。

馬英九別忘了,一般小百姓,可能受到的司法迫害,根本是馬英九無法真正體悟的。

在台灣司法史上,馬英九應該是受到「最高待遇」的被告了。從被起訴起,馬英九就有一個龐大的律師團與幕僚在幕後幫他打這場官司。

馬英九的律師團除了出面的委任律師外,背後更有數十人在動腦,基本上有三大系統,首先是熟悉司法界生態,由退職法官、或檢察官改任律師身分者,專在實務上進行規畫;其次是有一群專攻憲法與行政法的學者群,其中,還包含了一位桃李滿天下的退職大法官,除了提供法理建議外,更可以運用他們和司法體系的師生、師友關係,掌握更情資。

還有一個「秘密武器」,就是馬英九還找了一群在美國專攻「刑事訴訟法」,且有實戰經驗的律師跨海襄助,這是因為台灣的刑事訴法基本是「抄」美國的刑事訴訟法,在法律條文實務上,可建美國經驗找到攻防之門。其中,「當事人不應承受不確定之風險」,特別強調特別費的性質不明,還有引用「毒樹果理論」,攻擊侯寬仁的「突擊詢問」和「筆錄刊載不符合」,據瞭解,就是引美國對刑事訴訟法之實務判例,根本上摧毀檢方的證據論辯能力。

國民黨方面,除了在黨中央有個專案小組外,國會系統中,政策會也成了個專案工作組,智庫方面,則由擔任過法務部長、檢察官與法官的陳健民當窗口,律師團、黨中央、智庫與國會,每周一中午在黨部開會,步步為營,決定攻防步調,是否發動「輿論戰」、是不是由立委發動聲援,在這半年中,為馬英九的官司,舉行了一次史無前例的「總統級」辦護總動員。

享有「總統級」辯護總動員待遇的「被告」,官司勝利了,也將要成為總統了。可不能忘了那種曾經椎心刺骨之痛!

現在,在「喬」各種新人事的紛擾中,請馬英九在千難萬難中,別把法務部長、檢察總長、還有補提名的大法官們,也給「喬」下去了,請務必給台灣幾個夠格的司法主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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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武士周報》            《回首頁》

( 心情隨筆心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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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n
無關主旨的建議
2008/05/16 11:20

文字的力量來自於其內容, 文字工作者更該體會這一點....

所以, 請不要把文字弄得紅紅的或粗粗的, 像是霓虹燈在閃...

讓內容與行文來強調重點, 而不是文字格式與顏色... 小小建議...


江山改 : 七月七日夢醒時分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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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清峰心有餘力不足!
2008/05/16 10:59
王清峰心有餘力不足!
冰凍三尺,豈一日之寒?
大環境非部長能力所及;如體制,組織,法條,財政....
王清峰是人才,是優秀律師與社會典範,
但並非政治家,不能改變大環境,
只有總統才行,
但馬九顯然不是這塊料!


人微延卿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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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幫幫八旬阿嬤?
2008/05/16 10:56

八旬阿嬤 在她的網誌中寫道:

「法庭在未對待給付情形下〈從頭到尾僅收訂金一千萬元〉,強制過戶要了我們案內案外共12筆土地;為了制止我申冤,又用誣告及誹謗罪雙重起訴我夫婦。誣告罪下又分刑事及民事賠償,刑事部分判老先生徒刑三個月(不得易科罰金),民事賠償部分判誣告不成立被駁回。誹謗罪下也分刑事及民事賠償,刑事部分我夫婦各被判刑三個月,易科罰金合16萬多。民事賠償部分,則判我夫婦個別賠償對方80萬,共計160萬。一案四判,目的是整人,讓老人每天跑法庭,疲於奔命。在受害人傷口上灑鹽,手段之殘酷,莫此為甚!」

http://blog.udn.com/bilingwu


NTHU87
新媒體的勢力
2008/05/16 09:07

黃sir

我是清華87級,tutu的同學,這樣說你該大概知道了。

你所提的網路新媒體的想法,是的,你抓到一個key,就是網路媒體重要的是影響力及默默耕耘的爆發力,但是因為這個模式無法掛勾上傳統媒體的習慣模式,例如廣告,所以才會苦撐這麼久,但是至今找不到出路。

典型代表作是詹宏志的明日報。

我們承認網路媒體有其優點,我們也承認網路有其份量,甚至你(也包含我)能夠享有某種成就感,那就是給該看到的看到了。但是那缺的一角卻始終拼不出來。

我曾看過一本書「非營利組織的營利行為」,你必須承認,如果誰能找出網路媒體的非營利結構下的營利行為,你才有可能為有品質的網路媒體找到出路。

部落格是一種面相,追求的是「量」,量大了,至少好找廣告。

那另一種面相呢?當然是追求「質」,例如同學你的文章,但是「質」的商業價值呢?呵呵~~這個就不好說囉~~

總之,你的感觸引發我的感傷,還好我現在找到合適的網路事業經營之道,不然書空咄咄挺傷感的,但是如果你有心,以同學你現在的社會價值,至少是有極大的可行性了。

呵呵,tutu早就是我們班第一個億萬富翁,科技人選上非科技的路,從一開始就是不歸路吧~~

給你加加油!

ps.我的msn binkenny@msn.com 


Roy
Encouraging
2008/05/16 04:53

Hi, Mr. Huang,

I do not kow if this email will rech you. However, I want to express my gratitude for your excelent political comment either on your blog or your interviewed program. I like your fine-tuned anaytical view of what things really are.

Best wishes

Sincerely,

Roy


天秤魚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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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你所堅持
2008/05/16 01:11

身為媒體人守其份際適時監督再對的時候發揮對的力量這樣就可以ㄌ!其他的時間就會證明一切!!

也請創夏來支持一下台灣電影留個言



也歡迎您加入按讚『天秤魚靈氣心坊』https://www.facebook.com/peacereiki

天風
將心比心
2008/05/16 00:43

當我被流氓恐嚇時,我希望對方被關起來,永遠都無法來找我

當我被誣陷時,我希望司法給我一個公道,不要隨便把我拘留

知道絕對不等於做到

政府要給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加油! 因為我生活於恐懼之中....


天風
加油
2008/05/16 00:35

加油!

不是說歐巴馬就是以網路力量勝過對手

經費上若以小額捐款呢?

開放一個窗口讓我們微薄的力量能加入ㄅ



等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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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繼續堅持
2008/05/15 22:59

加油,

請繼續堅持,會有更多人加入!!



老革命
幾點看法;
2008/05/15 18:40
一;『司法人權』?這詞有商榷餘地。您,指的是『司法"濫"權』吧?
二;馬英九,王清峰,....等法家,只會『善用』『司法"濫"權』,
不可能放棄此一統治利器。
法務部是東廠,而真正的『司法人權』在法院和法官。
問題是﹕立法,司法與行政權的法務勾結,才構成國家主權。
複雜的是﹕國家主權與人民民權的人權會衝突!
三;你,還是很可愛。
假如;你發行一份『法治觀察』類『小報』,與網絡共為作用,可能更有
效。問題是;王清峰的黑手再伸過來時,不是『握』而是『捉』。
四;我不喜柏楊,我欣賞李敖,但願你做一個『智仁勇』者。
五;敬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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