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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她是馬總統的女兒...
2011/06/23 09:50:26瀏覽3900|回應15|推薦6
『發生於98年底的新北市一名有數億家產的富家子宋志宏,與2名女友同居時,對其中的黃姓女子,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等性虐待手法凌虐致死,一審被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經宋上訴後,台灣高等法院上午宣判,合議庭認定宋志宏並無殺人意圖,改依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5年6月徒刑。

有人說:「難道板主今天要談的是宋志宏有無殺人意圖的事嗎?」唉,這意圖,看不見,摸不著,不是用聽人說,就是要人寫下來,寫成自白,跟狗屎一樣..

莊子與惠子游於濠梁之上。莊子曰:「鯈魚出游從容,是魚之樂也。」
惠子曰︰「子非魚,安知魚之樂?」
莊子曰:「子非我,安知我不知魚之樂?」
惠子曰「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之不知魚之樂,全矣!」
莊子曰:「請循其本。子曰『汝安知魚樂』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問我。我知之濠上也。」

宋志宏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等性虐待手法凌虐黃女致死,法官說:宋志宏無殺人意圖。

板主法官你是宋志宏嗎?要不然你怎麼知道他沒殺人意圖?
法官:你這板主是個甚麼東西..你也不是我這個法官,你怎麼知道我不知道宋志宏沒殺人的意圖?去。
板主:我非法官,所以我不知道法官你知不知道;法官也非宋志宏,所以法官當然也不知道宋志宏有沒有殺人意圖,法官說宋志宏沒殺人意圖,是胡扯,瞎掰,放屁,騙小孩不信,只能去胡弄馬總統...

馬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絕對不能再讓人民因少數不適任的法官而折損司法威信。

以上這段,就可以完整解釋法官說宋志宏沒殺人意圖這件事了,意圖云云,虛無縹緲,昨晚HBO重播了史蒂芬金原著小說改編的經典名片『刺激一九九五』,劇中男主角剛關進監牢,好奇問一旁的老鳥獄友,『你是怎麼被關進來的?』

老鳥好像聽到甚麼笑話似的回:『我是冤枉的。』男主角再問:「那隔壁的那個呢?」『喔,他也是冤枉的。』

整座牢裡關著的...『全是冤枉的!』馬總統,這下子您懂了沒,天天讓法官餵您吃狗屎,您不累,板主看得可真難過呢!

佛經說,每個人有八萬四千念,一呼一吸是一念,八萬四千念,大概是人平均一輩子呼吸的次數,他馬的,板主寫這篇文章,起碼就好幾十念了,要掰宋志宏
殺人意圖,板主馬上就能掰出一個,如果可以拿來跟法官掰的宋志宏殺人意圖來場辯論比賽,板主有信心能讓法官哭著回家找媽媽..

宋志宏殺人意圖?因為這就像有人在虐貓,虐狗..沒虐死就繼續玩,玩到死為止,虐貓和虐狗的,也沒殺貓殺狗的意圖,虐死了還要去抓新的活貓活狗,多麻煩啊!

板主當兵的時候,親眼看過小兵虐待小動物,他們把抓到的蛇,蛇嘴掰開,用空壓機急速打氣進去,碰,板主身上也都沾上了蛇皮蛇屑。有的時候,抓到的是老鼠,就在老鼠身上淋澆汽油,轟,火著了,只聽老鼠淒厲的吱吱聲,繞著營區狂奔,那聲音至今揮之不去,聽到稍微尖銳的聲響,就想起老鼠慘死的模樣,雞皮疙瘩都跑出來。

這些小兵,可樂得...『喂,回頭多抓幾隻老鼠來玩玩吧。』終於,有一天,班兵奔來,「排長,有一群小貓,東死一隻,西死一隻,有的死在樹上,是不是得了貓瘟啊」,板主隨即去找虐蛇,虐鼠的小兵,果不其然,他不知上哪抓一整窩的小貓,放牠們逃生,然後拿出黑市買來的十字弓和空氣槍違禁品,一箭一個,一槍一隻的在練準頭。

喂,你怎麼在殺貓啊?」『排長,我不是要殺貓啊,我只是射一射貓,看看貓甚麼時候才會死。唉,排長,我如果要殺貓,一抓來,脖子一扭,貓不就死了嗎?』去!去!把貓屍埋一埋..還有,別再帶空氣槍來了。

『小貓居然變成了桌上的菜餚,雲林一個男子罹患肝病,因為相信吃貓肉可以解肝毒,所以就到處去抓貓、再把貓燉成中藥進補,最近一個禮拜他就抓了六隻,還吃掉四隻了,幸好現在被警方逮到,也救了兩隻可憐小貓。』

有人問:「所以板主,宋志宏虐殺黃女的這個意圖..」別再談意圖不意圖了,有個死囚叫曾思儒,潛入女同事家意圖行竊,被同事返家發現,曾思儒於是拿起同事家裡的鍋碗瓢盆,朝女同事狂擲狂扔,虐殺了數十分鐘,這才逃跑,法官說他極其兇殘,意圖致女同事於死。現在等著被槍斃。

難道他不兇殘嗎?」怎麼不呢,沒聽小兵說,真要殺貓,脖子一扭,小貓就死了。何必又射箭,又開槍的,看小貓死不死得了呢?曾思儒本窮,小偷小盜,失風碰到女同事,情極想滅口,卻從未演練,從殺蛇,殺老鼠,殺貓練起,殺了半天,武器都不稱手,報載連電磁爐也用上了,似這種殺人飯桶都罪無可逭,那麼,宋志宏這種..

以水管抽打、電擊痛毆、撞牆的虐殺高手,拿女友當人肉沙包苦練好久的富家子,竟給判成重傷害致死罪,判他15年6月徒刑,可以嗎?

有人說:「板主這是要問誰啊?」如果問法官,那還不是,可以讓社會公評...『評死你們吧!評讓你們去評,法官他自為之。反正一當上法官,月薪十數萬,可領一輩子,不然你咬他呀。

或者是說『本庭非終審,不服氣可以靠下一審來翻盤..』夠了,似這種烏七八糟的法庭,每多一審,就多吃一趟狗屎,社會各界沒有吃狗屎的習慣,端去總統府,馬總統愛吃吃去。

又或者,法官會說『這是合議庭的判決,非單一法官能獨斷』有個網友說:「天理何在?這位法官有沒有女兒?抓來比照辦理如何?

我說網友啊,你不知道合議庭就是專為你這種有正義感的百姓設計的,讓你連詛咒都不對頭,一個合議庭有三個法官,您問的是哪個法官啊?

所以板主問的不是法官囉?」當然,要問就要問這個..

『法官法三讀通過,身兼中國國民黨黨主席的總統馬英九表示,民眾雖有不同聲音,希望可以修得更好,但第一步能夠踏出去,非常重要;否則一直在討論修法細節,常常踏不出第一步,有時一拖就是20年。如果未來有發現不行之處,再修正,是比較好的辦法,「能夠通過,絕對是正面的事情;先求有,再求好。」』

我回應了這位有正義感的網友,法官有無女兒,因為對象不明確,很難問到答案,倒是『馬總統有女兒..

另一名網友隨即吐槽:『不愧為民進黨支持者,有此格調...』好吧,換個格調,『馬總統沒女兒...

講清楚點,總統者,國人所仰望以終身也。馬總統如果有女兒,他會把天下被姦殺的女兒,都當成他自己的女兒,『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悌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

孟子曰:『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所以馬總統沒有女兒,全天下沒人是他女兒!


有人聽不大懂,因為這句「馬總統沒有女兒,全天下沒人是他女兒」的邏輯有點跳:「板主,哪有人的格調,一下子說馬總統有女兒,一下又說馬總統沒女兒的。」這一段,是板主效佛陀割肉餵鷹,親身示範來解釋三種人的格調,一種叫騙子,合在一起俗稱詐欺集團,另一種則是政客,惡名昭彰,那是不用提了,第三種是馬辦的最佳辯士發言人,

哪有人一會子反對ECFA,一會子又贊成ECFA的啊?(按:相關學理,推薦網友參看【昨是今非,今是昨也非】)

這種發言人,可以把非說成是,是在說成非,馬辦把這種辯士找來,是要訓練國人以免再遭更多詐欺集團與政客的毒手,天天發言讓百姓明白人心險惡,是吧?

至於詛咒,日昨有則新聞,『國民黨立委邱毅19日前往大陸參訪梁啟超故居時不慎摔傷腿,他將自己受傷坐輪椅的照片PO在臉書上。但台南市議員王定宇卻在自己的噗浪及臉書寫下「悲天憫人的我,看到禿意巡古蹟摔傷腿,我真的真的好難過,為什麼?為什麼?為什麼沒摔掛丫」,邱毅認為自己遭到挖苦詛咒,憤而提出告訴。』

王定宇回應表示,他在網路上寫的是「禿意」並沒有指名道姓,唉,我說王議員啊,如果有個頭禿腳斷卻沒掛的人來告你,說你講的「禿意」是他,您也要一一回應嗎?

王議員罵的是
「禿意」,要告,是不是請「禿意」本人出來告,法院雖然烏七八糟,可不是開神經病院啊?

有人問:「那邱毅為什麼要提告呢?」這叫只許邱毅摔斷腿,不許議員講禿意沒摔掛,這是國民黨立委的格調,很久以前,有個立委叫吳育昇,與香奈兒美女孫仲瑜上薇閣開房間被狗仔拍到,後來有個漫畫家畫了這段故事,卻給吳育昇告上法院,只許吳育昇上薇閣享玩,不許漫畫家畫吳育昇去爽,說到這,我們還真該謝謝馬總統呢?

「怎麼這也跟馬總統有關啊?」要不是馬總統每天不辭勞苦,努力當個全民總統,秉持「司法獨立,但不孤立,也不獨裁」的大方向,推動全民司法改革,把老百姓全民變成法癡,法盲。讓吳育昇,邱毅,施明德等,告人發財取樂。把世道全顛倒,有錢判生,沒錢判死,宋志宏判生,曾思儒判死,最佳辯士當發言人,ECFA有紅利可以說好,也獎金也可以說壞,判生的有錢,判死跟誰拿錢,
大家都受著共業,全像住在杜鵑窩裡..

將來,或許有那麼一天,年少多金的宋公子,關沒幾年假釋,開著超跑,在路上邂遘了一個剛剛自美歸國,天真浪漫,肩背香奈兒的女孩,雙方門當戶對..旋及帶她回到自家豪宅,拿出水管,電擊棒..這個她,可沒把握一定不是姓馬的喔!

嘆曰:

不是馬家女,虐死無足論,宋公子多金,誰是下一人?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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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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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不懂
2011/06/24 16:59

法官判的恐龍判決

又關馬先生啥事情?

每個敗訴的都可以千拖到馬先生...真是怪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4 19:15 回覆:
我也認為無關呀,

要像文末或標題,嗯,這樣或許才有關。

c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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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6/24 08:51
兩個王八蛋,抱在一起哭王九蛋.

那隻猻子,不知在那裡哭個什麼不完?

shour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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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伯特亞當斯
2011/06/23 18:47
放心啦, 馬英九沒有這麼腦殘, 他還想連任呢.
可惜他就不懂得干涉司法, 把那個姓宋的富家子判死刑, 立刻執行...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22:09 回覆:
插個話,

關於馬總統懂不懂,請參看馬總統有女兒與馬總統沒有女兒的那段..不過板主聽您麼說,寬心不少,晚上可早點睡覺(^^)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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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6/23 15:33
他們的女兒,就是金枝玉葉,要小心呵護?

別人的女兒,就是敗柳殘花,可以任人踐踏殘殺?

苦民所苦,呸! 做公僕還稱主人是民呢!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7:48 回覆:
忘了哪個網友說,躺在棺材裡的通通一樣,都是叫死人,沒想到咱台灣,死女兒也有很不一樣的,對照這篇看看唄

一輩子都哭不完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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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保重
2011/06/23 14:40
據側面瞭解、不負責任料,

馬總統和周美青女士非常不喜歡拿他們女兒出來類比這類不幸之事。
所以版主要保重,
鯨魚網站轉載版主本文,恐怕引起關注之外,
沒幾個人會懂得"同理心"、視民如子的感覺。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7:10 回覆:
謝謝報料(^^)

今天兩個題目在挑,一個是邱毅幫禿意告王定宇,一個是這則司法案件,真是前有狼,後有虎,自古針砭時事的,誰不是提頭幹呢?(一笑)

那就用兩句話給自己壯壯膽..

大丈夫只怕正人君子,豈怕鷹犬的奴才。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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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曾思儒也不是窮光蛋
2011/06/23 13:59
王鴻偉更是有錢到掉渣. 只能說司法人員素質江河日下, 清廉自持的好法官越來越少了啊...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shour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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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要讚你
2011/06/23 13:56
司法就是對人民太寬鬆了, 這種殺人案才會一再發生... 看到大陸的藥家鑫案, 我們能不愧乎?
不過我想釜底抽薪之道應該是從立法院那邊著手, 將這種傷害致死罪的最高本刑也加重到死刑(大陸就是這樣搞), 封鎖所有的法律漏洞!!
消滅台灣的納粹黨-民進黨!
通過族群平等法,強制解散民進黨!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4:19 回覆:
靠立法院,是請鬼拿藥單,不如我們設想一種司法系統,嗯,在電腦前輸入犯行,證據力強度等相關變數,就能演算出刑期的。

如此,司法才是齊一,像圖示的天平一樣。

有本書,叫做超級數據達人,副標「甚麼都能算,甚麼都不奇怪」,應用的是資料採礦技術,蘋果橘子經濟學作者,經濟學家李維,用這個技術,抓美國全國高中學測,哪些學校老師集體作弊,

這個技術,甚至只要輸入葡萄酒的生產年份,就能評價,準度打敗世上所有的評酒師。道理很淺,做或不做而已。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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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3 12:20
2:
宋爸爸含淚收了屍,上了他的美背賓士,正準備離開,突然一部黑頭車
擋在前面:[我們懷疑這是贓車,要扣押檢查...]...

好不容易脫了身,坐上計程車,手機就響了:[老闆啊,國稅局來查帳,銀
行戶口也凍結了..]
唉,此時宋爸爸已經萬般疲憊,只淡淡的說查吧.

宋爸爸回到帝寶十八樓的家,剛坐下來門鈴就響了,是台北市政府都計
處處長:[宋先生,對不起,你的公寓我們已經以寓易寓依法徵收了,這是
公文,你的新寓在台東太麻里,請你準備搬遷吧!].......


處長一走,宋爸爸還沒喘口氣,門鈴又響了:[對不起,宋先生,我是台北市
政府執行處,請你馬上搬遷!]....


宋爸爸萬念俱灰,想說這也是報應,算了,留得青山在不怕沒財燒!
於是到陽台,悄悄打電話給香港銀行吳經理:[老吳啊,把我的股票全賣
了連,現金..什麼?已經捐給新台灣基金會了?.....].....

宋爸爸眼睛一黑,就從十八樓失足摔了下來...

午間新聞:[馬爸爸表示;我們要有悲天憫人的胸懷.....]

cjs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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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6/23 12:16
1:
如果是馬家女,馬爸爸還是那句老話:[我不干涉司法,一切依法辦理]

於是;檢察官依據速審法,當天下午就起訴宋公子,求處與社會永久隔離.

晚間新聞:[..泯滅人性,人神共憤,非極刑不足以端正社會風氣..]

於是,午夜十二點,合議庭組成,公設辯護人檢察官也找來,五人挑燈夜
戰一致同意,早上九點開庭.

早上七點,看守所所長來報,該人犯自知法網難逃,已經上吊自殺.

晨間新聞:[..法網灰灰,疏而不漏,惡有惡報,普天同慶...]

唉,宋公子連第二天的太陽都見不到呢...哽咽..

宋爸爸接到通知,趕到看守所替兒子收屍,才發現原來上吊是;兩隻手
兩隻腳跟頭身分開吊著呢! (誰叫宋公子得罪姓馬的,五馬分..還便
宜了呢,當然,這是識趣的大哥們義憤填膺的禮數而已!)

amisgin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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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回覆:有利及不利
2011/06/23 12:09

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二條第一項規定:「實施刑事訴訟程序之公務員,就該管案件,應於被告有利及不利之情形,一律注意。」

噗文可主觀,但涉及法律案件,請客觀評論。

jun5238(jun5238) 於 2011-06-23 12:34 回覆:
法官碰到有錢的貴公子,宋家公子,陳家銳寶貝,都應於被告有利之情形,一律注意,嗯,有錢的公子哥兒判生。

至於不利的情形,碰到窮鬼,一律注意,沒錢的判死。

啊,我的老天爺,原來這條鐵則,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竟是刑法的規定...

板主,你醒醒,人家指的是對貴公子的案子,有利不利都要注意啦。」喔,那法官如果沒注意不利的部分,會不會怎樣?...

於是這裡只注意貴公子不利的部分(陳銳的我寫了好幾篇,請參【陳銳無罪 司法萬歲】【陳銳一審輕判 必有重大冤情!】),有興趣的網友,想練習當真正公義的法官,請看貴公子有利的判決書,與貴公子不利的噗文,自行客觀試著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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