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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ves ahead』菜英文 馬與中國去個頭
2010/10/21 09:03:01瀏覽1922|回應14|推薦9
“Taiwan’s Ma moves ahead with China”---美聯社

馬英九總統接受美聯社專訪,雙方說法不一,府方昨天向美聯社嚴正交涉,要求美聯社盡速公布錄音或全文,府院人士表示,「美聯社若無善意,我方將公布專訪全文,交由外界公評」

有人嘆了口氣:「馬總統怎麼又說錯話了。」你不是馬總統,焉知馬總統是說錯話?莊子說:魚兒水中游,真快樂;惠子就問:你莊子又不是魚,怎麼知道魚快樂。循著這個邏輯,要說馬總統說錯話,定馬總統的罪,可真要有點哲學家的腦袋不可。

「沒說錯?那為何要跟美聯社抗議他的話被扭曲呢。」通常這個叫「此地無銀三百兩」,本來是用來嘲笑古代的守財奴,把三百兩銀子埋在院子裡,卻怕人家知道,乃在其上插一草標「此地無銀三百兩」的矛盾行為,衍伸成「欲蓋彌彰」的意思。不過,今天也不打算走這個邏輯。

有個員外要請客,席開六點半,時間到了,來客還不到一半,員外急了, 說:「該來的,怎麼都沒來?」客人一聽:「原來我們是不該來的。」走掉一大半,剩下一小半。員外一看,更慌:「哎呀,不該走的又走了。」剩下一小半也走 了,只剩一個員外的死黨。員外於是執起死黨的手說:「唉,那些話,我並不是對『他們』說的啊。」

員外說的是真的話,對的話。只不過第一次說,是要抗議沒到或遲到的貴客,卻跟已經到的客人說,第二次說,又是要跟聽到第一次話的客人說,依此類推。員外說的都是對的,可惜說錯對象,說錯了時機。

子曰:可與言而不與言,失人;不可與言而與之言,失言。知者不失人,亦不失言。

有人嘆道:「嗯,馬總統說的是「對」的話,美聯社聽到的也很「對」,可是時機點不對,就成了錯話。」那可不,兩個「對」的人,在「錯」的時候,作了一回子專訪。

「那可怎麼辦呢?不管是馬總統沒說清楚,還是美聯社的沒聽明白,該怎麼彌補呢?」有人憂國憂民,深怕這個錯話,會讓一言喪邦,一言喪國,葬送了國民黨的五都選情。

依照慣性定律,馬總統照例會出來抗議談話內容被曲解。「唉,這個沒用,馬總統以前也常抗議,但外國人都當成是習慣性的空氣擾動。」那是因為馬總統抗議沒抓到重點,老在內容的細節問題上做文章,見樹不見林,這一段「對」就保留,那一段有點敏感,有點小錯,就要人家更正。要否認,就要通盤否認,而且要從頭,從標題就否認起,必也正名乎。

只是“Taiwan’s Ma moves ahead with China”這個標題,不知到哪裡錯了?我們試著把它翻成中文:「台灣馬總統向中國靠攏」。有人說:「這一句話說的很對,不知是哪裡錯了?

根據在美國住了很久的某網友(註)說,這個標題,應該要翻成「台灣馬總統與中國一同前進」。有人說:「這個翻譯,聽起來也很對,不過還是第一個翻譯翻的比較像。」有人立場有點偏藍,喔..,不,是偏綠,唉,這個年頭,有人倒底是藍是綠,板主還真搞不大清楚。

人類世界太複雜,不如從生物界找答案。有一種螳螂,公的要上雌的,要先準備好大餐,讓雌的享用。辦完事後,公的想跑,卻被雌的一口咬住大頭,據說公的死了,但小頭會持續作業,到精囊空了。然後雌的把公的吃到一口不剩,聽傳這才是生殖成功的物種,可以生養更多後代。

還有一種蜘蛛,公的體型極小,跟台灣一樣小。母的體型極大,跟中國一樣大。公蜘蛛不用準備大餐,就可以直接上母蜘蛛。只不過上完之後,大部分的公蜘蛛,也都留下來當成母的晚餐,只有極少部分倖免。

有人嚇了一跳:「啊,生物界的例子,真是可怕。卻不知這小部分公蜘蛛怎麼能倖免的?」生物學家研究後發現,當母蜘蛛吃飽的時候,胃口變差,公蜘蛛就能逃離了。不過公蜘蛛離開之後沒多久,也死了。『精神都被掏空,能再活多久呢?

有人忍不住搖了搖頭:「可見生物不論是大頭還是小頭,沒頭還是頭空了,就活不了。不知板主這時舉這些生物界的例子,是何解呢?」傻孩子,當然是要幫馬總統的那段錯誤專訪,從頭就錯的標題正名來著的。

“Taiwan’s Ma moves A head with China”正解為『台灣馬總統與中國,去你個頭!

有人驚嘆:「沒錯!這樣子翻,才是馬總統的救贖之道。



註:相關翻譯,請參閱『洛杉基 (Rocky) 的網誌』
【“Taiwan’s Ma moves ahead with China” 英翻中正解,兼給綠色網軍上節英文課】http://blog.udn.com/rocky8080/4517365

『政治雜論閣』的【從美聯社專訪看馬總統如何「傾中賣台」】http://blog.udn.com/chinghunglin/4515819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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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un5238&aid=4519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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閒雜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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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也是馬英九自找的!
2010/10/22 02:34

---言語是把利器,是把操持斲傷的利器!故而國家元首,必慮而後動,念藏之九淵,動行乎九天,深戒於多言.君子一言,駟馬難追.覆而難收,欲悔則不能也.馬英九好炫聰明,自以為英文流利.美聯社口語對談,不用翻譯媒介,故可誇於國人乎?

---殊不知,有以翻譯居其間,爭取思考的時間.總統盤算心知,避實而迎虛.才不會於媒體記者追問下,登時脫口而出,道出政策的底線,內心的真實想法.透露給外國媒體,國際有心人士知情.遂而新聞議題上,對手大作文章,反而增加自己的困境!

---蔣經國挑選馬英九,擔任英文祕書翻譯.並不是因為蔣總統,完全聽不懂外賓英文.大智若愚,巧藏於拙.而是利用馬祕書,充當翻譯擋箭牌,避免無謂的紛爭.馬英九受蔣所任,身為英文祕書,膚淺得竟然毫無所悉?所謂的蔣經國學校,昔日青年馬英九,可能連邊都碰不上!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2 07:35 回覆:
有網友說:此乃『最衰者生存』是也;

乘風破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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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靈提升
2010/10/21 23:48
救贖之道在教育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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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5次提問同一個問題
2010/10/21 23:21

我認為盧映潔『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請類比成莊子認為魚兒『在水中游,看似很快樂。』

言語能不能殺人?按閣下的天南地北是不能,確實不能,這是莊周說的物化─把人當動物對待,所以殺人如殺牲要見血斷氣。而人也確實是動物,其中差別是人會犯錯─所以有的會羞恥,人會組成複雜的社會─所以有信用、承諾、名譽和評價等等,人會視某些價值勝於生存─所以有「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若為自由故,兩者皆可拋」,這些不是證明人比動物高貴,但失去這些,人就比動物卑劣。言語能不能殺人?不能,但可以不見刀光濺血而捅進維護尊嚴與名譽的人,如此粗暴的言語竟也列入言論自由,好比吃飯大便變成吃便大飯,人怎麼吃飯大便確實是學問,考古學者可以陶器中殘留的稻米痕跡推斷農作史,然而閣下卻在吃便大飯打轉,不瞧瞧咀嚼物放言子曰孟曰莊曰…,好一幅高高在上怡然自得─逐臭之夫可能是這個意思吧。─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1次提問

這篇寓言,在莊子設定的框架上,所以最後由莊子給答案『我因為你知道我知道魚兒水中游很快樂而問我,這是你所以發問的的源頭,關於這個源頭,我在『濠上』就知道了啊。』

如果寓言是惠子寫的,最後一句會是落在惠子的框架上。『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不知魚之樂,全矣。』

所以你問題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是依照你的框架,我怎麼說都不會對,就請你自問自答,你是莊子;依照我的框架,我已經答對十幾次了。喔,這時我才是莊子。

莊周夢蝶,蝶夢莊周。或許,我們都不是莊子,只是『裝』子,裝成孔、孟、老、莊呵。

確實「我們都不是莊子」,但也不是「只是『裝』子,裝成孔、孟、老、莊呵」,是人非聖賢孰能無過,既然孰能無過,聞過則改之而已,不必子不知魚之樂,聞過改之,就樂在其中。閣下前言「這些人論語都沒學好,通通該打屁股。呵」,真是指控由閣下、罵由閣下、打由閣下、公親也由閣下,閣下可真是高級的用字遣詞人,但套用《第11次提問》:阮玲玉的「人言可畏」到了新時代是盧映潔的挺身而出又敢於親赴朱的聚眾記者會,勇氣勝於昔時閣下東躲西閃避獵巫。阮與盧皆女性,悲劇轉攻法庭劇,希望「人言可畏」可以休矣。
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5次提問同一個問題。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2 00:39 回覆:
人言可畏,是的,言語無血光,但有的話聽了會讓人想死,或是想罵人,恐嚇人。

我對盧的評價,如前頭的文章(這裡像在被追殺(^^)),【支持朱,支持盧】【梁山好漢108】【腦袋有洞】,人物與主角不是重點,我只是想分享一些觀念。

盧不是弱者。相對網友,沒上過法庭的乃至朱學恆,盧只要把他們告進法院,都占著贏面,不是說她多有理,光她法界的背景與淵源,就可以嚇死人。所以被告到的網友,大多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由家中老父老母登門道歉,乖乖繳交罰金,忍氣吞聲,埋著仇恨的怨氣了事。

朱若被告,會先收到傳票,要跟老闆請假。假請多了,會被開除,一家三口衣食無著,落魄街頭。朱千里迢迢到嘉義,進到一個全然陌生的領域,朱不知道檢察官跟盧有沒有淵源,未來的法官是盧的老師還是學生?朱能堅持,那要堅持多久呢?根據「法庭流浪三十年」作者的經驗,一般人進到法院,沒個好幾年不會了事,最多的超過三十年。於是朱的年輕歲月,雄懷壯志,都得消磨在這個意氣之爭上。

朱若能打贏就罷,問題是輸面極大。這還沒牽涉言論自由與誹謗本身的問題;試想,朱若打贏,豈不昭告世人,法律系副教授不過爾爾,日後誰會怕學法律的?誰會怕律師,怕檢察官,怕法官?學法律的若不能用法律嚇唬人,要叫這些學法律的上哪兒吃香喝辣買豪宅?

盧不是阮玲玉。『儒以文亂法,俠以武犯禁』,盧憑甚麼?不過就是那把法刀比人家快嗎?拿法刀對付自以為嘴比刀快的網友和朱...呵,好威風,好殺氣啊!

盧可以告人,那是她當法律系副教授最愛的事(請別再問我,你怎麼知道她最愛?從她成天上網搜尋又有誰罵她,要告人就知道)。在言論自由與誹謗還沒分清楚之前,
我認為可以讓遊戲規則公平一些,好比盧告誰,就得去轄被告的地檢署告,去轄被告的法院出庭,先求得形式上的公平。

盧可主張網友誹謗她,網友也可主張盧罵他。「咦,盧哪有罵人?」,說不定網友看電視,或看youtube重播,就感到受辱挨罵,心窩被插一刀。畢竟,我們都不是被告的網友,焉知網友的心如大海丘壑還是容不得一粒沙子呢?

子貢方人。子曰:賜也賢乎哉?夫我則不暇。』看到盧處心積慮,四處蒐羅又有誰在網路上罵她,她要告;或是看到您非達目的絕不中止的毅力,坦白說,不都跟朱學恆一樣,去上他的部落格,他最愛講的題目就叫『堅持』。啊,原來,這竟是一齣同類相殘的悲劇。。。

夫我則不暇,少陪了(^^)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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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例
2010/10/21 20:40

jun5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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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謝指教
回覆此篇 刪除  2010/05/08 20:05
本篇其實是為了閃躲「陳樹菊的善 能不能抵銷台灣要殺四十四個死囚的惡?」留言區有激情網友疑似獵巫活動的轉進文章。
貽笑方家了,歡迎再來(^^)
 
 
amisgin(amisgin) 於 2010-05-08 20:42 回覆:  刪除 
回去看你的「陳樹菊的善 能不能抵銷台灣要殺四十四個死囚的惡? 」
糟糕,我們對黑猩猩看法不同,『PS:人類如果不是黑猩猩演化而來,
而是由鹿演化而來...今天就不用討論廢不廢死了。』一時不知怎麼回覆。
頭腦向來簡單的amisgin,一次只能回應一個意見,
原來是你的轉進文章,轉進中的你在閃躲時又丟出一堆OOOO,可以理解。
先聲援被激情網友展開疑似獵巫活動的你。jun5238,加油!

出處:評jun5238:鄭大為、范藍欽與中古歐洲的女巫們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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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請放一起
2010/10/21 20:31

jun5238 

所以我也回了十二次(^^)

按說,答案就在這十二次之中,如果是理性討論,早就滿意而去,於是,剩下的只有那種會對盧人身攻擊與恐嚇的恨意,以及盧在網路上翻天覆地查找誰罵過他而提告的憤意了。

對於憤恨之意,板主就不再奉陪了。如果憤恨之意能憑講理的人用三言兩語化解,高球選手不至於在勸駕時被人打死,耶穌還要發揮大能『誰自覺無罪,就可朝罪人丟石子

回到問題,答案如果在你設定好的框架中,答到別的,你都說不對,那就請您自行公佈答案,這種啞謎太難猜,我投降。

我的回答,不外乎『我看到網友聽完盧的話,好像被戳了一刀,暴怒起來,蟻聚在網路上惡罵盧』,別再用『你又不是盧,你怎麼知道盧說了殺人的話』來問,這段邏輯,兩千年莊子已經修理過惠子了。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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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第14次提問同一個問題
2010/10/21 20:25
閣下說:『兩千年莊子已經修理過惠子』,兩千年後喚閣下修理盧映潔─『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
閣下說:『回到問題,答案如果在你設定好的框架中』,框架是閣下設定的,在未聽聞閣下提出指控的由來以前,不預設任何答案,唯一的感觸是閣下東閃西躲拋南擲北,就是不單純回覆盧映潔用言語殺人是用那些言語而已。
閣下自稱『恂恂然善誘』,也確實如閣下說:『如果憤恨之意能憑講理的人用三言兩語化解…』,瞧,這不就是『恂恂然善誘』的好用處?怎麼『不再奉陪了』?閣下要始終如一呀,閣下言必親愛的孔夫子,夫子不是說吾道一以貫之?尤其時值閣下憂心的社會亂象叢生、上不正下樑歪,閣下更應以身作則。
但親愛的孔夫子不語怪力亂神,閣下指控盧映潔『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還是請教閣下:
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22:24 回覆:
我認為盧映潔『看似慈詳和善,卻能在電視上,用言語殺人,觸怒很多信仰反廢死的網友。』請類比成莊子認為魚兒『在水中游,看似很快樂。

這篇寓言,在莊子設定的框架上,所以最後由莊子給答案『我因為你知道我知道魚兒水中游很快樂而問我,這是你所以發問的的源頭,關於這個源頭,我在『濠上』就知道了啊。』

如果寓言是惠子寫的,最後一句會是落在惠子的框架上。『我非子,固不知子矣,子固非魚也,子不知魚之樂,全矣。』

所以你問題的答案,已經很清楚了。是依照你的框架,我怎麼說都不會對,就請你自問自答,你是莊子;依照我的框架,我已經答對十幾次了。喔,這時我才是莊子。

莊周夢蝶,蝶夢莊周。或許,我們都不是莊子,只是『裝』子,裝成孔、孟、老、莊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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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21 18:17

有一個寄居者,

後有一個AMISIGIN!

辛苦了,

版主~~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18:54 回覆:
(^^)

batu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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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毅力
2010/10/21 17:04

樓下大哥真有毅力

如果社會上多幾個像大哥這樣的人,能把這股毅力用在追究說謊或打迷糊的官員就好了!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19:01 回覆:
樓下大哥,把這裡當成了修羅道(^^)

amisg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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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碼歸一碼,不要一切亂了馬
2010/10/21 16:22

閣下的反話『唉,連要常說錯話,說到全世界的馬總統,都不肯收回話了,上之所好,下必甚焉;一般有骨氣的台灣人,怎麼能收回話呢?就算釜鉞加身,泰山崩落也是不能的。。。聽的懂,但一碼歸一碼,不要一切亂了馬。

究竟盧映潔說了那些殺人的話?還算第13次提問。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19:04 回覆:
謝謝,我已經再原出處回覆了。

這裡補充一句:「你說呢?」,,至於莊子與惠施的那段,這裡就不引述了。

v
哈哈
2010/10/21 12:25

版主這個英翻中有創意!

應該把羅痔強換掉請版主做,

哈哈...

jun5238(jun5238) 於 2010-10-21 17:41 回覆:
多謝捧場(^^)

這個叫『一馬各表』,一個馬總統,各自表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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