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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勵理論與意涵
2012/07/23 21:58:24瀏覽523|回應0|推薦3
個體在組織中的績效表現(P)=能力(A)*意願(W)。根據我的老師林振春教授的系統動力說,可以將組織互動型態區分為四種:

 第一類型:部屬能力強,意願也強,主管只要隌著。

 第二類型:部屬能力強,意願低,主管必須拉著。

 第三類型:部屬意願強,能力低,主管必須背著。

 第四類型:部屬意願低,能力也低,主管必須用轎子抬著。

 每個主管都希望擁有第一類型的部屬,但享樂主義理論認為,個體的行為總是在尋求快樂與不愉快的減少,換言之「趨吉避兇」的本能,使個體的表現容易受到環境變數的影響,管理學者阿吉瑞斯說:「習慣性的防衛」養成「防衛性的無能」。因此,許多研究發現,大多數的人終其一生只發揮了自身能力的6%,96%的潛能均未能開發。如何讓組織成員全力以赴,發展自我,以達成企業目標,是管理者的重要職責。趨勢專家馬克‧墨菲說;「百分百領導者之所以能達成卓越,是因為他們要求自己跳脫舒適圈,並且激勵部屬也這麼做。」

 激勵Motivation,源自拉丁文movere,原意是移動,是指透過誘因刺激個人行動,也就是激發或引導行動的過程。主要的激勵理論包括:馬斯洛需求理論、赫茲伯格雙因子理論、奧爾德弗ERG理論、佛洛姆期望理論、亞當斯公平理論等等。

 馬斯洛認為需求是個體存在的意義,在滿足個人需求下,為達成組織目標而付出大量努力的意願,叫做動機。如果能夠滿足個體的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愛與歸屬需求、自尊需求、自我實現需求,就能激發個體的努力及表現。

 赫茲伯格的雙因子理論強調組織成員工作態度對績效有決定性影響。政策、制度、薪資、福利、人際等屬於保健因子,無法獲得則造成不滿;工作成就感、認同感、成長與發展等屬於激勵因子,無法獲得也不會造成不滿,獲得則會增加滿足感。

 佛洛姆的期望理論又稱為「效價─手段─期望理論」,強調激勵取決於行動結果的價值評價:M=V*E。佛洛姆認為個體渴望滿足需求並設法達成目標,尚未實現的目標成為期望,達成目標的期望成為激發個人動機的力量,激勵的大小取決於目標價值與期望值,即期望公式;M=∑V*E。

 但無論任何理論,激勵都是為了誘發部屬達成組織目標的行為,激勵方式包括:貨幣性激勵、非貨幣性激勵,以及其他激勵方式。在相關研究中發現,「金錢」並非最有效的激勵工具。反而最能激勵部屬工作動機的是學習活動、彈性工作及讚美。在此提供幾項非貨幣性的有效激勵原則:

1.      持續不斷的肯定與讚美。

2.      結合目標的榮譽與認同。

3.      以身作則與一對一指導。

4.      運用團隊活動、集會與競賽。

5.      適度休閒與壓力抒解。

6.      建立典範學習模式。

7.      傳達熱情與創意。

 激勵的重點在於實現組織外在目標並滿足個人內在需求,因此有效的激勵可以創造組織和個體的雙赢。如同約翰麥斯威爾所說:「傑出領導者都有兩個共同特色:1.他們往目標前進。2.他們能說服別人同行。」

 (本文原刊於仲悅企管電子報2012.5)
( 休閒生活雜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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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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