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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5 17:37:14瀏覽2472|回應16|推薦74 | |
先生在台灣的一個朋友來此地參加一個國際基督徒工商人士的研習特會,他太太隨行,請我接待。 有一天參觀完一個景點之後,經過一個品牌直銷的大商場,我隨口問有沒興趣進去,她說好!不是觀光的旺季,沒想到可停上萬車輛的停車場居然一位難求,繞了兩圈碰到有人開出,趕快停進去。 原本祇想走馬觀花,沒想到那個太太進入一個名牌包的店,就流連不走了!我看了幾個,價格不菲,覺得外型並不雅緻,設計也不實用,偌大一個提包,裡面只加附一個小夾層,不知人們為何趨之若狂? 10分鐘後,我枯坐在角落的椅子等候,讓她慢慢翻看每個提包。店裡門庭若市,結賬的隊伍似乎沒有短過。 一個多小時之後,她猶豫不決的走出店門。兩天後她央求再去那裡一趟,決定買下之前看中意的一個。 沒想到進入店裡,她繼續去看新到的貨色,對一個提包左看右察,原來是找品牌的標誌。找到了,不滿意的說:怎麼放在這麼不顯眼的地方! 原來肩掛這樣的提包,不是要講美觀實用,而是要亮出那個名牌標誌!最後她買了兩個,歡喜的離開。 他們回去之後,我收到那個太太的電郵,提到她買的一個提包,她的朋友也很喜歡,問我若是外出,可否「順路」再去幫她買一個,幾個禮拜後我回台灣時再攜回給她。 我直言拒絕了!坦白告訴她,去那個離我家高速公路一小時車程的商場,對我完全「不順路」,三天裡陪她去兩趟,對我而言已是破記錄,往常一年也難得去那裡一次!加上我對那個品牌提包一向沒興趣也沒留意,根本想不起她是買什麼款式。 一個產品要開拓出市場,得到顧客垂青,信賴,總是要注重品質,再努力行銷。有些品牌衣物的質料好,款型大方,不會因著潮流而退伍,是值得購買,勝過穿戴幾次就變型褪色的廉價品。 但若只為秀出一個「品牌標誌」而購買,那是大可不必! 由此聯想到有華人知名牧師講到基督徒是個「品牌」,台灣有些教會甚至還有這麼一個口號:「耶穌時尚」(Jesus Fashion)。 前者的意思是,得救的信徒不僅有新生命,更要活出神榮耀的形象和祂創造人所賦予的潛能,進而影響社會文化。 立意似乎好,但我懷疑耶穌基督給予人生命,恢復人與神原本斷絕的關係,其用意是要創出一個「品牌」?採用這樣的比喻,難道沒有隱含著「物化」耶穌基督? 而貨物品牌推廣,需要行銷策略,市場定位;難怪現今教會談增長(人數),或是舉辦佈道會,好像就是談如何把耶穌基督這個「產品」,用什麼策略「銷售」出去。 再者,若是說,把耶穌當作是值得倣效的超級巨星,讓信耶穌成為一個「時尚」,帶動大家活出精彩人生,更是未必合宜;因為從耶穌時代至今,相信和跟隨耶穌基督,從來就不是流行的時尚風潮。 品牌,從世界體系看,是人們推崇追求,用來凸顯自己的身份地位;而聖經裡提到的品牌,或是印記,卻是不同的意思。 使徒保羅曾勸勉以弗所教會的信徒,對他們如此說道:你們既聽見真理的道,就是那叫你們得救的福音,也信了基督,既然信他,就受了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being sealed, marked)。(新約以弗所書1:13) 保羅用「打上印記」這個詞語,在當時社會,一個身上有印記的人,通常是奴隸,印記的目的是顯示他的主人是誰。因此,「基督徒」這個印記,顯示他是「屬於」耶穌基督的人。 如同耶穌基督在世上,是被拒絕,受屈辱;基督徒在當時社會也是被輕看,受迫害。歸信耶穌基督的猶太人被逐出他們的猶太會堂;非猶太人的基督徒,一樣也被他們各自的族群唾棄,排斥。 十字架原本是一個犯罪羞辱的記號。世人難以明白,為何有人會去相信、跟隨一個死在十字架上的人? 因此當時的信徒被人標示「「基督徒」這個印記,絕不是要行銷基督,打造品牌;不會是身份的提升,而是自取卑賤;更不是追逐精彩人生,而是捨棄自我。 一個人會如此,絕非單純只聽信人言,盲從誤隨;而是原本扭曲的生命真的被父神的愛觸及,感化,銷熔,重整,心靈被更新,看見那世人沒有看到的,體會世人沒有感受的。 他的身形雖然還在這個世上,但是他的思維,情感是如同耶穌基督那樣,樂意以神美善的心意為心意,茲茲在念的是神的計劃落實,全地成為神掌權所在。 基督徒的焦點和熱忱,從頭到尾,應該是與耶穌基督合一,甘心情願成為神信息的傳遞者,神計劃的執行者。卓越也好,低微也好,被人肯定,或是被忽略,卻不是他所考量在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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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