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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職災給付 將不限疾病種類
2007/12/05 18:40:18瀏覽146|回應0|推薦0

有醫師抨擊台灣職業病審查標準過於嚴苛,勞委會表示,將放寬勞工職業病認定,只要能確認是因「執行職務」而造成疾病,不限疾病種類,都可以申請勞保職災給付。

以往勞工罹患職業病要申請職災給付時,須先由專科醫師診斷,再送交勞保局核對所罹患疾病是否列在「職業病種類表」上。若病症不在表內,申請案件幾乎都被駁回。

但現在職業病型態越來越多元,「職業病種類表」已十年未修訂,表列的近百種疾病已不合時宜。勞委會官員說,只用種類表來認定職業病,的確對勞工不公平。勞委會雖設有「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但多數被駁回的申請件並未通報給委員會鑑定。從八十四年至今,只有一百五十個案件送到鑑定委員會,其中有五十件通過審查。

勞委會表示,將發函給勞保局要求放寬職業病審查,未來職業病給付申請案,即使是表上沒有列出的疾病,也要通報勞委會再認定,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若發現自己因工作造成疾病,不管是否屬於「職業病種類表」上的病症,只要先請醫師診斷是因執行職務而造成,開立診斷書後送勞保局即可。勞保局若有疑義,就轉由勞委會來認定。

至於原本種類表上就有列出的疾病,包括辦公室上班族常見的椎間盤突出、腕隧道症候群、膝關節軟骨病變等,只要由專業醫師認定是因工作引起,經勞保局審核後,就可領取職災給付。勞委會說,這項規定在發函後立即生效,先前曾因疾病未列在表上而被駁回的申請人,可在兩年申請期限內再次提出申請,還是有機會可以獲得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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