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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8 14:47:23瀏覽1815|回應0|推薦4 | |
吳新榮先生的「回憶」與「日記」讀後感 兼談二二八事件的真與偽 【一】吳新榮先生簡介: 吳新榮,別號夢鶴、史民,又號震瀛,一九O七年生,卒於一九六七年,台灣台南將軍鄕人,台灣總督府商業專校預科畢業,嗣赴日留學,畢業於東京醫學專校,一九三二年返台,在台南佳里鎮行醫,並參與文學活動。歷任台灣文藝聯盟執行委員、台灣新文學編輯委員、台灣文藝家協會隨筆部員、戰後出任台南縣參議會議員丶台灣省醫師公會監事以及台南縣文獻委員會編纂組長等。 【二】吳新榮先生回憶錄與日記有關二二八事件的記述摘要: 根據吳新榮先生所著《震瀛回憶錄》(一九七七年三月,琑琅山房發行)第一八四至二三九頁及《吳新榮日記全集8(1945─1847)》(張良澤總編撰,國立台灣文學館出版,吳三連台灣史料基金會編印)的記載,他在二二八事件期間及之後的言行如次: 【1】、三月一日: (回憶錄):民國三十六年台北市爆發後來所稱「二二八事件」,「第二日就是三月一日」他「整日憂悶而興憤(奮),憂悶國家的前途,興憤(奮)事情變的進展。「恰巧呂英輝(應是呂榮輝)由台北回來」,乃「邀他同到台南看看情形」,他們「首先訪問市黨部幹指導員」,「後到青年部訪問莊幹事長」,因「還碰不到事變的真相,最好還是回來鎮上看看情勢就是了。」 (日記):「昨日因為專賣局警員鎗斃了民眾,台北市民暴動了,市民連叫打到(倒)[阿山]而包圍民(長)官公署了⋯常聽三月政變説,或者真的也不一定。我一個人對這現狀一方面也愈失望,一方面也愈堅志。不屈窮困,不致買(賣)節。」 「昨夕,和榮輝南下,照計畫訪問各處,第一訪問方沁⋯次訪問鄭國津(應是鄭國湞)⋯次會南星⋯次訪問韓石泉⋯次會黃平堅⋯次會辛文爛(蘭)⋯後和榮樑、南星、夏雄丶夏統及榮輝君受(方)沁先生的招待,⋯。旋同訪黃百祿先生君而不在、又訪莊孟侯先生談及一小時。」 【2】、三月二日: (日記)「今朝,和妻子回佳里。晚上,和陳長發、陳天賜丶賴石成諸君會餐於吳敏誠宅,舉杯祝賀台北事件。」 【3】、三月三日: (回憶錄):他和「各方面的友人都來交換消息」,得知「台中市民同情台北同胞,己起了行動,警察局、廣播電台丶電信局均被佔領,並組織防衛委員會以準備對來攻者戰鬥」;「嘉義廣播電台也放送要募集志願兵」,另「又傳來台南、高雄己發生暴動。」同日晚上鄭俊豪等數名青年(這群青年是日據時代被迫為志願兵的)來訪,並問他對時局的意見。 鄭俊豪等回去以後,北門區警察所楊所長派人找他去官邸,楊所長説:「我們對縣政府已失了聯絡,當然警察機關也失了機能,⋯我們為治安計,盼望民眾來協助,⋯警察每時都站在民眾這一邊。吳新榮先生答稱:「事既如此,不如組織一個「北門區時局對策臨時委會」⋯恰巧高區長也在座,未知你們意見如何?」接著又說:「你們是政府的官吏,不可逃避責任,各界的代表你們應該召集。」 (日記):「昨夜在敏誠君宅晚餐時,突然間臺中廣播電台放送台中巿民同情台北的同胞,己經起義了,如警察局丶廣播電臺、電信局皆佔領了;而組織台中市防衛委員會,己經準備對國軍戰鬥。𣎴久,嘉義廣播電臺也放送募集志願兵。陳長發、賴石成、李榮凱諸君皆大興憤(奮)。」 「自早晨陸續入來消息,如台南市、高雄縣也已經起義了;台南縣內虎尾區丶斗六區的新聞也不好。」 「晚上,因南方歸還的志願兵激火難抑,而且治安機關也失了機能,所以召集鎮內的有志,組織『北門區時局對策臨時委員會』,接受警察局的軍器,配置防衛鄕土,其他委員如左:⋯及本人等十一名,⋯自本晩起施行武裝防衛。」 【4】丶三月四日: (回憶錄):參加在區署會議廳舉行的「時局對策擴大委員會」,擴大參與人員,並確定成立宗旨」。 同(四)日下午前往新營參加縣參議會臨時會議,因「出席者不上二十名,所以開不上十分鐘即自然散會」。「回到佳里來,始知南方歸還的軍屬,因聞嘉義市民正在飛機場激戰,自決組織救援隊乘卡車出發」。可是他「想這是一種錯誤,因為他們不受委員會主席而自己行動,⋯而且他們已違反委員會的決議:未受上級機關統制以前,在地方只要遵守『他不侵入來,我不打出去』的原則。」 「歸途由鹽水經過, ⋯至學甲,遇正開民眾大會,即參加見其狀況」。回佳里後得知「不在中己決定 派出救援隊赴嘉義,人員十二人,小統(銃)六枝,日本刀六枝,由陳水心引率南方歸還軍屬。聞至於曾文再合流,至新營一泊,明日決突入嘉義市,至晚上的消息,臺北尚在談判中,台中簡單入手;現在嘉義相當苦戰, 但市民男女老幼皆武裝,而且臺中以南各地各有救援隊派至,但臺南丶高雄尚未知詳細。」 (日記):「上午十時起開時局對策擴大委員會,⋯決議組織案(分七部)丶經濟案(各機關集五十萬元)、糧食案(由李耀星被封之米九十石撥用)丶防衛案(各鄉鎮自集志願兵待機)及接收案(接收各機關之兵器)。」 「下午到新營赴縣參議會,出席者不上二十名,因聞敵軍襲來,所以開不上十分鐘即自然散會,照楊副議長之提案第九條通過。」 【5】、三月五日: (回憶錄):「自決私派王圖治星夜赴嘉義打探他們(南方歸還軍屬)的消息」,「但他到嘉義一找不到他們的下落嗎,只知道救援隊長陳水心在火線犧牲外,其餘的可能四散的四散,逃回的逃回。」 「三月五日陳儀長官明令省都的人士,組織『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所以在來(向來)沒有決定部署的『時局對策委員會』也很快地改組為合法的『事變處理委員會』了」。主任委員鄭梅本(本名贈鄭國湞),他仍任副主任委員。 (日記):「上午十時開時局處理委員會,負責人多少有變動,所以再錄於左:主任委員鄭國湞(別名鄭梅本)、副主任委員吳新榮⋯。」 「晚上,在大雨下於中山堂開時局宣傳鎮民大會,⋯其後赴緊急委員會討論民衛及警察的任務。結局民衛可以協助治安,而警察要盡量供給民衛。」 「夕上,派遣援助嘉義的民衛的(團) ,因彈糧不續而除二名外,皆歸來,一同安心。」 【6】、三月六日: (回憶錄):「到這時候地方的治安已經非常紊亂,警察當局自認無法維持,所以楊所長要求委員會設法。委員會開會後決定組織『民眾自衛隊』,但要求警察供給武器,才能協助治安。同時決定副主任委員吳夢鶴和楊所長,共同引率自衛隊和警察隊,出巡區下宣傳治安。」途中「遭遇一輛卡車,載滿武裝部隊。據他們說他們是由台中來的,為要救援嘉義須要武器夢鶴即說:這𥚃的警察已和民衆一體了,⋯所以武器不便給你們,⋯這群所謂『台中部隊』聽夢鶴説話,也無奈回去了,連他在學甲庄內接收的武器都還付夢鶴們。」 「麻豆的情形比佳里過火,那𥚃由一血氣盛的青年群所領導,連警察所長也臨禁於犯人間。」 「事變到今已經過正一星期了,事變的原因也很明白,但事變的主流仍然五里霧中。到現在夢鶴可能推察的可能有四流派:一是好事的流氓地痞,二是傾向日本的舊軍人軍屬,三是反對貪官污吏的進步份子,四是有意識的共產份子。在這地方雖然很難看見第四項的跡象,但事情已變到連局外的第三者,也被這四流派捲混在一起,以致沒有收拾的餘地。」 (日記):「晚上又開了委員會,報告陳儀長官的承認條件:第一、長官制度改為省長制度。第二、縣市漲定本年六月直接民選。散後,到防衛部與部員懇談,知彼等的苦情及要求,而約待明天的委員會再提出議決。」 【7】、三月七日: (回憶錄):「三月七日下午又開了時局處理委員會,各委員均出席,尤其數日前下見面的高區長也來出席,看樣子他一定想為(以為)時局可以好轉,他也要來白分一些功勞。但會議中有一學生代表竟發言攻擊自衛隊,而自衛隊員一時誤解是反對派的作用,一時大興問罪勢將動武。夢鶴看勢不佳,恐怕分派鬥爭,才提議解消委員會,將武器交還警察所。可是治安當局大起恐慌,懇請各委員再組織協助機關,這時高區長也發言説:他做行政部分的負責人,如有為這次事變而犧牲者,願意設法救濟善後。但大部分的人已不能信用這個自事變以來不出面的政府人員,並主張待明日縣民大會的結果再來討論。」 (日記):「 本日的委員會反對派多數出席,但其實力遠所不及,所以我們今日又得了一個的勝利。」 【8】、三月八日: (回憶錄):「三月八日這是舉行縣民大會的日子,這個大會是參議會主持召集的,北門區各界的人民代表,也分乘二輛的卡車踴躍赴新營參加。開會即時有人臨時動議,要罷免袁縣長以下四十七名的外省官吏,⋯而熱烈討論的結果以絕對多數通過此案。此照陳儀長官的通達,如縣市長不稱職時,可選三名代理縣長以便的署的核令。這又是經過熱烈討論的結果,通過縣政府的莊建設局長丶胡教育科長及簡某三人,因為他們曾在縣府被公務員選為代表。最後通過建議台灣政治改革案四十多條,並決定明日成立台南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 「⋯總之今日的大會可稱成功,因為那輩自稱忠臣義子倒不受民眾的支持!」 (日記):「本日的會議鬥爭,可稱吾人又獲得一個的勝利了,因此我們得了多數的新同志。」 【9】、三月九日: (回憶錄):「在新營有二個大會正在成立中,一個是『台南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成立大會舉行於縣政府大禮堂,一個是『台南縣自治青年同盟』的成立大會舉行於國民學校大禮堂。夢鶴因素好靑年,光復以來也幹過青年團至今,所以他也率北門區的青年隊,到新營參加自治青年同盟大會。⋯夢鶴為要參加事變處理委員會,才離開國民學校⋯,但至最後也勉強強地選出二個代表負責兩個新成立的大會。一個是陳議長負責『台南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一個是呂英飛(呂榮輝之誤)負責『台南縣自治青年同盟』,而且他們兩個代表都是北門區出身的。」 【10】、三月十日: (回憶錄):「夢鶴們回到佳里的翌日三月十日,也在北門區署會議廳,舉行『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北門區支會』。主任委員吳夢鶴、副主任委員鄭梅本(本名鄭國湞)丶宣傳組長呂英飛⋯青年組長賴太田、副林白浪。」 「這次的改組是自事變以來第四次的,又是事變以來最後的組織,而且因為網羅區下各界的代表人物,由民間自動的組織,算是未曾有的成功。但到晩上所獲得的消息非常不好,台北又宣布戒嚴了,正規軍已和學生隊開始作戰,『事件』完全變了『事變』了。誰都知道這又陷了陳儀的騙局,自然『事件處理委員會』也變為非法組織,所以剛剛成立的『北門區支會』也自然解散了。」 (日記):「下午二時於北門區署會議廳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北門區支會,出席者:縣參議員、鄕鎮民代表各主席,⋯及其他地方公正人士計有五十余(餘)名。審議組織大綱二十條,殆照原案通過。主席委員吳新榮、副主席委員鄭國湞(別名鄭梅本)、常務委員高文瑞、陳奇和、呂榮輝、⋯。」 「網羅區下代表人物,算是未曾有的成功,其中至少也有三分之二的進步派。⋯但是晚上來所得的消息非常不好,台北又(宣)布戒嚴,國軍已和學生軍戰鬥。所以處理委員會已失了機能,自然本日成立的委員會也要自然解消。故晚上開緊急常務委員會討論對策 。」 【11】、三月十一日: (回憶錄):「所接著的消息更然不好,因為正規軍的增援部隊到台,台北的情形勢必一變,高雄的狀態更加惡化。到下午台南市也宣布戒嚴了,卓市長由廣播電台大聲疾呼『我們的救兵到了』,這很明白地對本省人的示威。夢鶴由受音器聽到這樣不遜的大言,由整個的中國著想,不禁寒心,他想本省人對貪官污吏有無限的憎惡,但對祖國未曾有任何反背的心理。由他個人來說,他雖不願做太平犬,也絕對不願做亂世民,所以他希望政治應有改革,自然不希望人民必要流血,至少限度病人尙可以姑息治療時,他認為不一定要開刀來影響整個的人體。 (日記):「今天所接的消息完全不好,台北的情形諒必失敗,高雄的狀態更然不佳。所以在高雄的壽坤和在高雄的國卿的安否,實在懸念。但是這是個人的問題,由整個的臺灣,整個的中國想來,實在寒心。總是自本日起,吾人也要多小休息,以養精氣,以待再遇的事態,可能正確的行動。」 「下午由臺南廣播電臺,廣播臺南也(宣)布臨時戒嚴令,至本日下午四時要求市民缴還兵器;又自四時起要清查戶口。⋯晚上和高文瑞丶鄭國湞(別名鄭梅本)諸氏訪楊警察所長,探問本日縣局會議的結果,聞北門區的情形比任何地方都較好。」 【12】、三月十二日: (回憶錄):「街上處處都揚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以紀念偉大的革命家孫中山先生的逝世日。但一般人民的面上,都表現著一種不能形容的不安,人人都沈沈默默,交頭接耳交換由各地來的消息。雖然台南的情勢不再擴大,但聞嘉義和台中的主戰派相當強硬,也許這兩地方可為問題最後的關鍵。」 (日記):「雖然臺南的消息如不擴大的情形,但嘉義的消息聞主戰派相當強硬。所以嘉義和臺中這兩地方,必為最後的關鍵。⋯所以吾人不得不漸(暫)時退場以透察時局的推移。」 【13】、三月十三日: (回憶錄):「又突然發生了一件大事,這是夢鶴一生未曾遭遇的傷心事,他因為一時的混亂和興奮,完全失了自主和理性。 「就是這一日清晨,夢鶴尚在床上的時候,孩子們由外面且跑且叫⋯,這時候他看窗外有一警員,被四五個武裝人員押來,說要找他拿出武器庫的鎖匙。這時候夢鶴始知他們不是國軍,但當時武器本非夢鶴所管。而且處理委員會也失了機能,事事他都不在負責的地位,所以他絕不理會他們。可是武裝隊員勢如不准他辯解,且強要他同到警察所,而用槍械押他出去。夢鶴被押到街上一看,街頭巷尾都有佈置武裝人員,他始知這是不容易的事情,在這鎮上也許最初次的戒嚴。但他們並不加害人民,而且處處都和街民談笑,夢鶴看這情形稍微鬆心,而向押他的首領説:『台中的楊逵近來不知怎樣?』『嘉義的張榮宗怎樣? 』」、「夢鶴到警察所的時候,看楊所長也已被押到那裏,」「武裝部隊自己打破武器庫,搬走槍械上卡車,後才向人民撒布傳單,揚言他們的目的是要打倒陳儀政府,肅清貪官污吏。他們走了後,夢鶴和楊所長始恢復自由,後聞他們也到麻豆、鹽水、新營丶朴子丶北港等地任意橫行。這次的突發事件,來如走馬去如飛雲,幸不致用武力解決,所以誰都沒有受過犧牲,可説不幸中之大幸。」 台南市事變處理委員會青年组長陳護東,將軍郷人,「在事變中非常活動,所以自昨夜才逃出戒嚴缐走到這裡來,恰巧本日發生這件事才來警察所看事情。當時吳穆堂也來到佳里,他看夢鶴被押走後,也到警察所看看是否平安。陳護東素識吳穆堂,他一看穆堂就說:[穆堂伯!你也來哪!我想借坐他們的卡車離這裡去,不知怎麼樣?]於是他換上夢鶴的舊衣跟著武裝部隊離去。 「可是只有一個不應該的人,待到亊件平靜後,才出來說自己是最賢最好的人,而弄到這個平和的地方變成一團,他自負為北門區的最高負責人,但在事件發生後就萬般狼狽,赤著足,戴著笠,假裝為農民,而向篤加偏路勿勿逃亡去。」 【14】、三月十四日: (回憶錄):「自十三日的突發事件發生以來,因為流言飛語四至,街民動搖恐慌萬分。加以高雄、台南的事態漸漸嚴重,復仇恐怖流血的謠言甚多,而且繳械的追究議員的奔命無所不至,人人都擔憂這樣情形勢必臨到佳里。在這群眾心理非常不安的中間,台南莊小封、黃萬福、湯德章、楊適中、沈自敬等十數名的人士被捕的消息傳到了。不久廣播著湯德章為事變的主魁,因反抗政府被軍法會議判決死刑,已在舊石像公園處決示眾。」 「但夢鶴一些朋友和家人看這樣前例,都來勸告他不如暫時避離以待時局平靜。所以他自十四日走到黃達雲家,做暫時的避難客,不久李池田也走到來,真是同病相憐、狼狽相似,但他不久就和妻子脱走到日本去了。」 「他想:在事變中假使沒有他們的出頭,在這北門區的情形恐怕𣎴是這樣了,能夠保持這樣秩序丶享受這樣安寧,憑良心說恐怕任何人都做不到。但殊不知也有一派無恥之徒,竟欲掩飾自己的責任和無能,竞以借刀殺人的行動來除異己,以趁火搶刼的心情來報私怨。夢鶴對這樣惡心毒行不無提心吊膽,而且警力方面到底是靠不住,但對這樣鼠輩狸黨喚起鬥爭,卻想不是大丈夫的氣概。」 【15】、三月十八日: (日記):「此數日來是我一生中再遭遇的最傷心,最混亂的日子。自十三日早晨那樣突發的事件以來,我完全失去了自主性。」 「繳械的追究、議員的奔命,無所不至。所以一部分的親友勸我漸(暫)時避離,以待時局的平靜。而且父親也不止勞心,所以我也自十四日即來此黃騰(達)家漸(暫)時避離。其中歸家兩次,與警察聯絡數回,其他都在半樓頂或眠或讀。」 「但是萬事總難如意,百萬眾人必有一我敵,聞高家一派已有不切的行動,我們也應該設法對策;如他們的悪心毒行,實在使人寒心。幸警察方面有十分的理解,但也不能充分的保障。總是對這個鼠輩的鬥爭,是我們的不利當然我們也要想到如本事件解決了後,應要全面退場,以再建余(餘)生。」 【16】、三月二十一日: (日記):「十九日上午去大寮往診,由此順(道)去下營訪問徐清吉君,在此午食後圍三盤碁即歸佳里。今日陳議長華宗來佳里宣撫,因之不能赴會。」 「(十九日)晚上和清吉君丶長發君、天賜君三薦君等在敏誠君宅打麻雀,⋯。二十日上午在此睡眠,下午歸家。」 「今朝去新營往診,由此順去西港訪黃炭君,⋯即歸佳里會王金河、蔡仲昆(琨)諸君,而國卿等也歸來。」 【17】、三月廿三日: (回憶錄):「和夢鶴翔同到北門(鹽場的外省人招待會)的,有呂英飛(呂榮輝)、賴太田和莊慎。」 【18】、三月廿四日: (回憶錄):夢鶴的妹妹雲芳驅車來北門報告說:「昨夜深更𥚃,憲兵會同警察人員,到咱家𥚃要捕哥哥,⋯。他們搜查沒什麼就去了。」「⋯聞李池田丶呂英飛(呂榮輝)兩家也被搜查,「聽說你們三人都是這次要捕的三大人物。」 「可是現在政府要捕的也不是『右派』的,也𣎴是『左派』的,尤其不是『中間』派]的,他們要捕的恰巧是高區長的『反對派』,這可見這次事變真正的性格。」 「同(廿四)晩宿於港北蔡大祥家。」 【19】、三月廿六日: (回憶錄): 「清明節⋯冒險回家。。。,順這機會和家屬道別,⋯並盡量享受人倫之樂,⋯餐後穆堂帶夢鶴再回到那個草廪,並報告說:『己和台南高女士取得聯絡了,她到新營和警察局和沈所長面晤過 ,獲得沈所長一封秘密信件來,內容說:是(最)好漸(暫)避安全地帶,但是別有自新一路云云』。」 【20】、四月九日: (回憶錄):「穆堂拿沈所長的信件,要到漚汪和鵬程及黃鄕長商議對策,⋯他於此就以通匪案件被捕去了。夢麟聞到這樣急報就帶夢鶴,到庄後自家經營的大道塭寮去。」 (日記):「後聞父親以外,楊警察所長丶鄭國湞氏、周縛農會主席等十數名,同日也被押到台南憲兵隊。而父親是因陳梧桐(陳護東?詳請參閱三月十三日回憶錄)之西服一襲之關係所致的。」 【21】、四月十四日: (回憶錄):「晚上,鵬志來會並說:『本日台南陳聖堯君拿一張名片來,他家住在歐專誠(應是侯全成之誤,詳如四月十五日記)的隔壁,歐(侯)氏現為南部緩靖區台南指揮不的顧問,聖堯君曾對歐(侯)氏提出你的問題,歐(侯)氏才寫這張名片勸你去自新。』」 【22】、四月十五日: (回憶錄):「翌日下午夢鶴和夢麟,及腳踏車下南,由小路迴過佳里,⋯⋯將出社外的時候,黃達雲趕到,」「到台南郊外尚有軍憲戒備,⋯⋯入城內暫避於黃肇賢家,黃肇賢曾為高區長的對頭人,自然對夢鶴也有無限的誠意。」 「鵬成、佳書(夢鶴的堂屬叔)、夢鶴(麟?)、英良等來會,商議是否自新,結果派鵬程和夢麟(應是叔父和國卿之誤,詳如四月十五日記)到台北打聽情形。因為夢鶴對自新一事感覺非常不安,就是呂英輝(呂榮輝)的下落仍然不明白,呂英輝(呂榮輝)因其弟被捕後,用盡人事─蔡佛海、韓白水(韓石泉?)、歐專誠(應是侯全成之誤,詳如四月十五日記)的路線─處自新以來至今不知去向。」 「夢鶴在黃家避住至十九日才移動到高玉枝家,在高家他會過新營警察所長沈泰誠和台南市參議會議長黃萬福,他們都贊成自新。至此夢鶴也不得不自決自新一途:他自信他對整個的國家並未做過壞事,第二、他想賭一睹自己的生命來試一試政府的言質。他願犧牲自己的一切來救出老父恢復自由,第四、他要結束逃亡的生活以免家屬的奔命不安。」 (日記):「因昨日陳清曉君提來台南指揮部顧問侯全成氏的名片,來勸我自新。所以下午和國卿乘腳踏車下南。⋯到台南即漸(暫)避離黃朝篇之家,⋯翌日叔父、嘉思叔、國卿丶榮輝等會,相議自新與否,結果派叔父和國卿上臺北探聽情形。其間聯絡陳清曉君、侯全成氏,拜託自新的引導。」 【23】、四月十九日: (日記):「自本日徙居於林木兄之家,和黃百祿兄相議的結果決定明日到憲兵隊自新。」 【24】、四月二十日: (回憶錄):「近午到歐專誠(應是侯全成之誤,詳如四月十五日記)家請他引導,其間台南市警察局長來到,歐專誠(侯全成)介紹後並說到警察局自新也一樣,所以同那個局長到警察局手續。」「隔日的中華日報就大書特書:台南縣參議員吳夢鶴到台南市警察局辦理自新,好像表現台南市警察局的功績一般。」 (日記):「將出發自新之首途,國卿即自臺北愴惶歸到,説臺北的友人皆反對自新,⋯故近午到侯全成家,拜託其引導,其間遇臺南市警察局長來至。他説到警察局自新也一樣,所以和他到局手續自新。其間至二十六日因為局長不在,所以不能完竣手續。」 【25】、四月廿六日: (回憶錄):「自新的手續至廿六日才完了。」 【26】、四月廿八日: (回憶錄):「到憲兵隊受王排長的訊問,略問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的經過,至中午也給他吃飯後才放他歸家。」 (日記):「二十六日自新手續完了後,至本日始到憲兵隊,受王排長的訊問。本日略問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之事 。後即放我回家,關係者一同大喜,而說漸(暫)慢上帝佳里,故其間再留林家。」 【27】、五月二日: (回憶錄):「可是五月二日憲兵隊又叫夢鶴要去受訊,這次王排長非常震怒說他與共產黨有關係,呂英飛(呂榮輝)也已承認自二年前受他指導。王排長以雜誌《群眾》為唯一的證據,用恐嚇的誘導訊問為手段,雖夢鶴極力否認,拼命說寃也不得奈何。」 「夢鶴想假使他是真正的共產黨員,而受這桎梏又有何言,這使他感覺已陷入了一個騙局。夢鶴又想他曾為熱誠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員,現在又是忠實的中國國民黨員,假使他的敵人為要除異己而不擇手段,是不是他們才是黨國的真正大罪人?」 「自此以後夢鶴開始坐監的日子,在憲兵營住過六日,⋯有一日雲芳用一張報紙包便飯送來,夢鶴開紙一看就發現一段啓事,寫『吳夢鶴自新啓事』的字樣,內容是說什麼感謝當局什麼寬大為懷。夢鶴想這一定他的堂叔佳書,聽翁某的建議登報的,但感謝自新的人現在呻吟在獄裡。」 (日記):「昨日佳里通知來説本日要出頭憲兵隊,故上午報到受其訊問。本日專問追究共產黨關係,雖極力非認也不能奈何。直至八日在此憲兵隊,做初期的獄中生活。」 【28】、五月八日: (回憶錄):「早飯後傳要送到台北,曾聞莊小封也被押到台北去,夢鶴想這實出意外,恐怕也被認為重要犯人。自事變以來犧牲最多的,就是三民主義青年團的幹部,如台北正天登(添灯)、嘉義羅平訓、台南莊小封、高雄王精操、屏東某某。」 「因為青年團的基礎和日本時代的文化協會農民組合有關,自然地他們的思想比較急進,他們的行動比較激烈。這致使組織上每和黨部對立,感情上常和政府反對,這也許是他們受虧的最大原因。」 「到下午他被押到台北憲兵第四團隊」「在憲兵第四團部夢鶴住過四日,在這𥚃他嚐到中國牢屋的醐醍味,犯人大略是二·二八事變的關係者,牢屋不過十坪之闊,收容百餘名之多。 (日記):「早食後,傳要押送臺北,⋯到臺北是下午,即押到憲兵第四團部。在此過四日,始知正式的中國牢屋的情形。」 【29】、五月十日: (日記):「臺灣行政長官兼臺灣警備總司令官陳儀,本日乘飛機離臺。他是二。二八事變的當事者,各人難無感慨。」 【30】、五月十二日: (日記):「在第四團部未曾訊問,本日押至警備總司令部第二處。⋯我領了一六八號的號碼。⋯如將入地獄的第一步。」 【31】、五月十五日: (日記):「竊聞本日魏道明新省長蒞臺,成立新政府,所以自本日身體的自由都改(解)放,一般的情形也好轉。」 【32】、五月十五日: (回憶錄):「一直至五月十五日傳聞魏道明已到台灣,⋯自此以後一般的情形都漸有改變,人人都感覺不但生命可以安全,也許可能無罪釋放。」 「在這情形下夢鶴受黃法官的訊問兩三次,幸得呂英飛(呂榮輝)也從軍法處送來,他對夢鶴的思想做過有力的證言。差不多這個時候英良也由北門鹽場公署取一張證明書,內容略說夢鶴當事變中曾保護外省籍的生命和財產。也許因有這樣證據和夢鶴理論井然的答訊,最後黃法官問:『你真沒有犯罪的事實,為什麼要求自新?』夢鶴說被人強迫的也不好意思,才勉強地說:『站在一個台灣人的立場,對整個的國家著想,那是應該的。』」 (日記):「竊聞本日魏道明新省長蒞臺,成立新政府,所以自本日身體的自由都改(解)放,一般的情形也好轉。⋯我也在下旬中,先與法官談話,而上自傳書後受正式的訊問。即知法官有些好意,自然前途也有光明。因對共產黨的嫌疑可説冰解了,但呂榮輝(呂英飛)君的證言可說有力了。在這裡接著的友人先有王白淵、吳金城兩君,後有楊貴(逵)、林兌、葉陶三氏。」 【33】、六月五日: (回憶錄):「在這一直住到六月五日,⋯軍法處的看守所可以寫信會人送物,所以夢鶴也即時寫信給英良和青鶯,叫她們來探監並送物。」 (日記):「於雨中轉送軍法處,⋯。到軍法處即於第二法庭受審問,專問二。二八事變處置委員會之事。後扣入看守所,這即是正式的監獄。⋯所以即日寫信給榮樑及清瑛叫他們來面會繳物。」 【34】、六月七日: (日記):「於第一法庭訊問,追究二。二八事變處理委員會,雖沒有什麼重大關係,但心頭依然一點不安。」 【35】、六月十一日: (回憶錄):「至六月十一日夢鶴又被送回到第二處,⋯有一日看守抱統南來監獄看夢鶴,⋯但夢鶴當然知道英良也來這裡。」 「夢鶴回到第二處不久就由上方批准找保,⋯幸得呂英飛一個人是在這裡最親近的人,⋯。呂英飛以外還有三個新客來這裡,⋯夢鶴千萬都料不到那是楊馗(逵)丶葉綢丶林泰三個舊友,他們相喜再會相慶安康。」 (日記):「本恐送去法院,而意外送回第二處。雖莫名其妙,但也略知已過難關。」 【36】、六月十三日: (日記):「本日批准找保,始知我已無事矣。即寄信給郭水泉君,託他替我找保,並略記我的知己數名:郭再強丶王井泉、王金長丶石錫純丶陳培初、郭水泉。」 【37】、六月十八日: (日記):「自昨日始知國卿丶榮樑等已來北。本日近午看守抱夏統來牢會見,犯人皆泣。雖是一場的悲傷劇,但也可知近日可能恢復自由。」 【38】、六月廿一日: (回憶錄):「到六月廿一日夢鶴才出獄來,⋯自找保至今已經十餘日子,聞說台灣警備司令部要給他一張自新證書。一切的手續都完了,黃法官才對他說:『無罪的人應該自由,你可以證明!』,但夢鶴已經受虧三個多月,嚐盡不應該的苦楚。」 (日記):「出獄!出獄!一切的手續完了後,將出大門,即遇國卿來迎。」 【39】、七月一日: (回憶錄):「翌七月一日的早晨,李維誠駛來一輛區長車說要送他歸里,夢鶴也想不好拒絕他人的好意。可是他真正回到佳里來了,看看家鄕還是這樣好,真有國破山河在的感慨。他想已有這樣舊江山,何必和那輩小人爭權奪利?」 「不久袁縣長寫信來叫夢鶴去談談,夢鶴想這也許是縣長要對他道好,但他對縣長這樣政治手腕已不感興趣,可是他想一味拒絕也沒有好處,所以他照時地去和縣長敷敷敷衍衍了事。」 (七月十四日)「折回台南以前夢鶴想再對當局一試,訪問第二處黃法官請他解救穆堂,黃法官未允之前就説台南縣政府有追訴: 『你曾在日本為和左派來往而被拘?』(那時候目本的左派最反對帝國主義日本,而同情殖民地台灣。) 『你在你地方和左傾分子某某相識?』(凡在我地方的人,稍有出名的我都認識,不論是左傾的抑是右傾的。) 『光復後你曾對五藤郡守接收國民道場的財產?』(日本人已沒有權力管顧,重要的物件被盜一光,三民主義青年團不能坐視。) 『你曾指導流氓脅迫沈所長?』(被脅迫的才是我,最受我的幫忙的還是沈所長,這個事實沈所長最清楚。) 『你曾在事變中搶刼李光生的食米?』(李光生本身是處理委員會的糧食組組長,他自己一定不能搶刼自己的東西。) 『事變中命令李池田接收七股鹽田?』(李池田全付軍裝,腰佩日本名刀,有可能的是他命令我,我怎麼命令他?) 『同事變中命令王圖治參加嘉義作戰?』(事前王圖治和我到新營不知這回事,事後我叫王圖治到嘉義喚回那些盲動份子,這些事實路人皆知。) 【40】、七月五日: (日記):「本日台北黃堯山(軍法官?)來信說要帶相片二張上北一談。雖知意中事,但未知結果如何?」 【41】、七月十四日: (日記):「上午到東本願寺訪黃堯山法官,⋯下午到大公企業訪巫永福君,⋯到四美行訪陳培初君。晚上和金長夫婦同到城內覓本日出獄的呂榮輝君。」 【42】、九月十六日: (日記):「下午,到新營出席參議會,縣長如奸臣假笑,議員只默默然不語。會後縣長招待晩餐,説為節約計 酒菜有差,但買心策魚肉不錯。」 【三】吳新榮先生出面自新後被拘禁審問的必然原因: 吳新榮先生在回憶錄與日記中,說「一些朋友和家人…,都來勸告他不如暫時避離以待時局平靜」(三月十四日回憶錄),但始終未記述他「避離」逃亡的原因,而且「自信他對整個的國家並未做過壞事」(四月十五日回憶錄),又出面自新後被送到台北台灣警備司令部軍法處,黃法官問他「你真沒有犯罪的事實,為什麼要求自新?」時,他答稱「站在一個台灣人的立場,對整個的國家著想,那是應該的。」(五月十五日回憶錄),甚至被判無罪釋放後,他還說「受了這『百日災難』而歸來了,街上的朋友們都來祝賀他逃過這個『刼數』,但他們誰都知道這個『天數』是『人造』的,而且這個『災難』是『不應該』的。⋯這個『天數』製造人也太惡毒了。」(七月一日回憶錄)。可是,細讀吳氏的回憶錄與日記,並綜觀他在二二八事件期間以及後來的言行,對他自新後被拘禁訊問兩個月後才獲釋放,筆者不僅認為是必然的,而且是必要的: 【1】、民國三十六年七月十四日上午吳氏到台灣警備司令部軍法處訪問黃堯山法官時,黃法官曾問他「你曾在日本為和左派來往而被拘?」、「你在地方和左傾分子某某相識?」、「光復後你曾對五藤郡守接收國民道場的財產?」、「你曾指導流氓脅迫沈(警察)所長?」、「你曾在事變中搶刼李光生的食米?」、「事變中命令李池田接收七股鹽田?」及「同事變中命令王圖治參加嘉義作戰?」(七月一日回憶錄)等指控,當時吳氏雖然都能避重就輕,從容答辯(請詳參【二】、【39】),但是由上述指控可以知到,當時情治單位以及台南縣政府,對吳氏早年留學日本以及台灣光復接收時與二二八事件期間的言行,都有相當程度的掌握,因此對他涉嫌參與左派活動以及涉嫌其他違法言行,當然有徹查並釐清之必要! 【2】、吳氏是醫生,在原台南縣佳里鎮執業,平素熱衷政治,二二八事件發生時,擔任台南縣參議員,他對於二二八事件的參與和關注確實令人嘖嘖稱奇!從二二八事件發生次(一)日起,至三月十四日「一些朋友和家人看這樣前例,都來勸告他不如暫時避離以待時局平靜 ,所以他自十四日走到黃達雲家,做暫時的避難客」為止,前後約兩個星期,他幾乎放下醫生的本業,每天到處打聽並參加相關活動【註二】。此後則處處躲躲藏藏,至四月二十日經介紹安排,才到台南市警察局辦理自新手續,五月八日日被轉送台北偵訊,直到六月二十一日才交保釋放。他那分熱情熱衷的參與難道與「常聽三月政變説,或者真的也不一定」(三月一日日記)有關嗎?而對此「三月政變說」能不加徹查嗎? 【3】、吳氏自認「曾為熱誠的三民主義青年團員,現在又是忠實的中國國民黨員」(五月二日回憶錄),但他自始把政府界定的「二二八事件」説是「二二八事變」,甚至把台北丶台中丶嘉義及高雄等地的「暴動」說成「起義」(請詳參【二】、【3】),更離譜的是「第二日就是三月一日,整日憂悶而興憤(奮),憂悶國家的前途,興憤(奮)事情變的進展」(三月一日回憶錄)?又同日「晚上,和陳長發、陳天賜丶賴石成諸君會餐於吳敏誠宅,舉杯祝賀台北事件」(三月二日日記),原因何在?「興憤(奮)」及 「舉杯祝賀」的什麼?幸災樂禍乎? 【4】、軍警是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的力量,槍械則是軍警的靈魂,軍警一旦被解除武裝,勢必無法保障國家安全與社會安定。三月二日台北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次(三)日晚上,吳氏立即響應,「召集鎮內的有志,組織『北門區時局對策臨時委員會』,接受警察局的軍器」(三月三日日記),次(四)日「上午十時起開時局對策擴大委員會,⋯決議組織案(分七部)丶經濟案(各機關集五十萬元)、糧食案(由李耀星被封之米九十石撥用)丶防衛案(各鄉鎮自集志願兵待機)及接收案(接收各機關之兵器)」(三月四日日記)。當時謠言四起,人心惶惶,治安不佳,軍警力量又相當薄弱,成立所謂的「處理(或對策)委員會」或「治安組」或「青年組」或屬必要,並且可能不容刻緩,但是對某些「有心人士」而言,「解除軍警武裝」正是「取而代之」及「推翻接管」政權的最佳時機與最簡易的手法!二二八事件後,許多所謂「處理委員會」的「委員」,紛紛逃亡海外或大陸,或被逮捕訊問,最後甚至被判決槍殺或拘禁,大多與此相關。故吳氏從「避離」逃亡起,經自新後遭到拘禁訊問,至最後被判無罪釋止的「百日災難」,無論是「刼數」或「災難」,又無論是「天數」的或「人造」的,套句現代的用語,應該算是「剛好」而已!何足驚訝哀怨? 【5】、吳氏二二八事件發生當時,擔任台南縣參議員,跟與縣長袁國欽以及北門區長高文瑞二君應屬同志,但志不同道似乎也不合!吳氏在回憶錄及日記中,對袁、高二君的輕蔑仇視之情處處表露【註二】!身為政治人物,又是政黨同志,既然認為「何必和那輩小人爭權奪利?」(七月一日回憶錄),無法做到「政通人和」的境界,至少應該潔身自好,小心行事,以避免「光復後你曾對五藤郡守接收國民道場的財產?」、「你曾指導流氓脅迫沈(警察)所長?」、「你曾在事變中搶刼李光生的食米?」以及「事變中命令李池田接收七股鹽田?」等等追訴與牢獄之災!(請詳參【二】、【39】) 【6】、吳氏自認是「進步派」(請詳參【二】、【10】),留學日本時曾因「和左派來往而被拘」,認為「那時候目本的左派最反對帝國主義日本,而同情殖民地台灣」(請詳參【二】、【39】),又是「一個熱情的分子」(民國三十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日記),和當時蘇新、張榮宗、楊貴(逵)、林兌等進步派人士【註三】過從甚密,並常聚首月旦政治人物(三十四年十月十三日日記),二二八事件期間,曾「向押他的(武裝部隊)首領」打聽「台中的楊逵近來不知怎樣?」及「嘉義的張榮宗怎樣?」(三月十三日回憶錄),甚至出面自新被解送到台北監禁時,「千萬都料不到那是楊馗(逵)丶葉綢丶林泰(林兌)三個舊友,他們相喜再會相慶安康。」(六月十一日回憶錄)。此外,吳氏熱心政治,交遊甚廣,但認為同鄉高錦德、高文瑞、張玉、郭秋煌、黃五湖及陳哮等人是「御用紳士、腐敗分子,表現反對態度或是對立意識」,並「以為後日的鬥爭目標」(民國三十四年十月六日日記)。類此極端的愛恨情仇,誰能保證不會帶來強烈的反撲? 【四】結語: 個人的「回憶錄」及「日記」和當事人的「口述歷史」一樣,只是治史的第二、三手資料,當然不能完全相信,但是從當事人的「回憶錄」、「日記」或「口述歷史」的行字間,或多或少可以揣摩當事人的個性與心態,甚至可以從中探得事實的真相!本文從吳氏的「回憶錄」及「日記」中,理出他自新後「被拘禁訊問」的必然且必要的元素,旨為釐清若干事實真相,以供作後人借鏡,絕無對已故者鞭屍或清算之意!事實上,吳氏及其令尊吳穆堂先生最後獲判及改判無罪,正如吳氏所說的:「政府以德政的方式從寬處理了事變,這台灣歷史罕有的大慘案也結束了」(九月十日回憶錄)! 【註一】:吳新榮先生參與二二八事件活動大要: (三月一日)「恰巧呂英輝(應是呂榮輝)由台北回來」,即拋下工作「邀他同到台南看看情形」(三月一日回憶錄),並到處訪友打聽; (三月三日)三月二日台北成立「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三日他即「和各方面的友人交換消息得知『台中市民同情台北同胞,己起了行動,警察局、廣播電台丶電信局均被佔領,並組織防衛委員會以準備對來攻者戰鬥』、『嘉義廣播電台也放送要募集志願兵』,另『又傳來台南、高雄己發生暴動。』」(三月三日回憶錄);同(三)日晚上,即「召集鎮內的有志,組織『北門區時局對策臨時委員會』,接受警察局的軍器,配置防衛鄕土,⋯自本晩起施行武裝防衛。」(三月三日日記); (三月四日)上午參加在區署會議廳舉行的「時局對策擴大委員會」,擴大參與人員,並確定成立宗旨。(回憶錄),下午前往新營參加縣參議會臨時會議」(四日回憶錄); (三月五日)「上午十時開時局處理委員會」(五日回憶錄); (三月六日)「委員會開會後決定組織『民眾自衛隊』,但要求警察供給武器,才能協助治安。同時決定副主任委員吳夢鶴和楊所長,共同引率自衛隊和警察隊,出巡區下宣傳治安。」(六日回憶錄); (三月七日)「下午又開了時局處理委員會」(七日回憶錄); (三月八日)參加縣民大會,通過「罷免袁縣長以下四十七名的外省官吏」,「最後通過建議台灣政治改革案四十多條,並決定明日成立台南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八日回憶錄); (三月九日)先後參加「台南縣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及「台南縣自治青年同盟」的成立大會(九日回憶錄); (三月十日)參加「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北門區支會」成立大會,當選為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鄭梅本丶宣傳組長呂英飛⋯青年組長賴太田、副林白浪(十日回憶錄); (三月十一日)得知「正規軍的增援部隊到台,台北的情形勢必一變,高雄的狀態更加惡化。到下午台南市也宣布戒嚴了」(十一日回憶錄); (三月十二日)「街上處處都揚揚青天白日滿地紅旗,以紀念偉大的革命家孫中山先生的逝世日。台南的情勢不再擴大,但聞嘉義和台中的主戰派相當強硬,也許這兩地方可為問題最後的關鍵。」(十二日回憶錄); (三月十三日)清晨被武裝人員強押到到警察所,「楊所長也已被押到那裏」,眼見「武裝部隊自己打破武器庫,搬走槍械上卡車;趁便「向押他的(武裝部隊)首領」打聽「台中的楊逵近來不知怎樣?」及「嘉義的張榮宗怎樣?」(三月十三日回憶錄)。 (三月十四日)「一些朋友和家人看這樣前例,都來勸告他不如暫時避離以待時局平靜 ,所以他自十四日走到黃達雲家,做暫時的避難客」。 【註二】: 1、「你們是政府的官吏,不可逃避責任。」(三月三日回憶錄); 2、「數日前下見面的高區長也來出席,看樣子他一定想為(以為)時局可以好轉,他也要來白分一些功勞。」(三月七日回憶錄); 3、「⋯總之今日的大會可稱成功,因為那輩自稱忠臣義子倒不受民眾的支持!」(三月八日回憶錄);「本日的會議鬥爭,可稱吾人又獲得一個的勝利了,因此我們得了多數的新同志」(三月八日記): 4、「可是只有一個不應該的人,待到亊件平靜後,才出來說自己是最賢最好的人,…他自負為北門區的最高負責人,但在事件發生後就萬般狼狽,赤著足,戴著笠,假裝為農民,而向篤加偏路勿勿逃亡去。」(三月十三日回憶錄); 5、「但殊不知也有一派無恥之徒,竟欲掩飾自己的責任和無能,竞以借刀殺人的行動來除異己,以趁火搶刼的心情來報私怨。」(三月十四日回憶錄); 6、「聞高家一派已有不切的行動,我們也應該設法對策;如他們的悪心毒行,實在使人寒心。」(三月十八日日記); 7、「可是現在政府要捕的也不是『右派』的,也𣎴是『左派』的,尤其不是『中間派』的,他們要捕的恰巧是高區長的『反對派』。」(三月廿四日回憶錄): 8、「翌七月一日的早晨,李維誠駛來一輛區長車說要送他歸里,…他想已有這樣舊江山,何必和那輩小人爭權奪利?」(七月一日回憶錄); 9、「不久袁縣長寫信來叫夢鶴去談談,夢鶴想這也許是縣長要對他道好,但他對縣長這樣政治手腕已不感興趣,可是他想一味拒絕也沒有好處,所以他照時地去和縣長敷敷敷衍衍了事。」(七月一日回憶錄); 10、「下午,到新營出席參議會,縣長如奸臣假笑,議員只默默然不語。會後縣長招待晩餐,説為節約計 酒菜有差,但買心策魚肉不錯。」(九月十六日日記)。 【註三】蘇新(1907~1981),台南縣佳里人,台共領導人之一,光復後曾任職於《政經報》、《臺灣評論》、《自由報》、《人民導報》、《臺灣文化》及《中外日報》,二二八事件後逃到上海;張榮宗(1908~1947),嘉義縣朴子鄉人,與「臺灣農民組合」、「臺灣文化協會」、「赤色就遠會」等關係密切,為「臺灣文藝聯盟」成員之一;楊貴,筆名楊逵,臺南縣新化鎮人,與趙港、簡吉等人創組「臺灣農民組合」,著名作家;林兌,台中市人,社會運動家,赴日就讀日本大學,1928年與林木順、陳來旺、林添進成立「臺灣共產黨東京特別支部」,1930年與吳坤煌、葉秋墓、張麗鸠組織「臺灣左翼文化聯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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