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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9/20 13:29:00瀏覽1445|回應0|推薦0 | |
感恩一生之十 踏入外交 禮賓司護照科︱科員【民國五十六年十月九日】 ☆ 民國五十六年十月至五十九年十月大事紀要: 民國五十七年【一九六八】參加 五十六年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乙等考試中等及格,改任外交部荐任科員。 民國五十九年【一九七○】三月二十七日至四月八日奉派前往琉球出差。 九月三日 奉派為駐橫濱總領事館副領事。 十月二十一日到任(駐橫濱總領事館副領事)(第六次搬家)。 壹、生活點滴: 七月二日從馬祖退伍回到台灣後,先回台南去看父母,但待了一週後立即上台北來,在宿舎住了幾天後,就跟著林景煌、胡達香夫婦、林繁男以及他服役期間認識的兩個朋友,楊國隆與陳瑞林等五人,在台大校總區大門對面的巷子裏,合租一間樓房的二樓,樓下住的是很有名的雙槍黃八妺跟她兒媳一家人,樓上有三個房間及一廚一廁,林景煌夫婦住前面那間,中間那間由楊、陳二人合住上、下舖,繁男跟我住後面那間的上、下舖。當時大家都在外面吃飯,廚房只是備而不用,空無一物,既沒有爐灶,也沒有鍋子碗盤等炊具。 回到台北,打聽政大外研所放榜的確實情形後,前後四次寫信給陳請政大校長劉季洪教授,請他設法補救,最後甚至上書救國團主任蔣經國先生,直至九月底開學前未有結果,才先望放棄。事經一整年的準備與努力,懷著無比的信心,並在團長崔春霖少將、營長徐進寶中校以及副營長賀義初少校等長官的寬容與協助下,終於獲准返台參加考試,不料竟遭遇被註銷錄取的意外,內心的傷痛自非筆墨所言喻。當時年少無知,涉世未深,只知一再寫信陳情,竟然沒想起也可親自前往拜會說明。倘若當時曾請見劉季洪校長,甚至教務長朱建民或註冊組長田新等人,並當面說明求助,或許尚有轉寰餘地!又當時倘若曾向崔團長或徐營長等長官請教求助,或向恩師黃祝貴教授、卓貺來教授或何尚先教授等人報告求援,或許可以獲得啟發,走出迷津,得到解救! 住校總區對面巷子裡,回學校去很方便。那時正值暑假,爭取政大外研所入學事尚無著落,但也未動念去找工作,因此經常往學校裡跑,無意中碰見大三教英詩選讀的蘇維熊教授,正要找人幫忙翻譯幾篇介紹美國作家的文章,林繁男跟我因而都被捉差,各負責翻譯了一篇,事後還得到一份不薄的稿酬。事後,蘇維熊教授又邀我們去他潮州街的家,協助校對正要出版的大作「英詩韻律學」,接著又幫他閱讀並註記某英國詩人慣用的字𢑥,以便撰寫評論時能加以引據。當時蘇維熊教曾在大作序文中寫下我們兩人的名字,以示對我們無酬效勞的感激,該書於民國五十六年由台灣商務印書館印行,後來曾想找來一讀,可惜始終沒能找到。 跟蘇維熊教授短暫的相處中,很幸運得到他很寶貴的訓示,並成為我一生的座右銘。正當我們幫忙校對他的大作時,有次他突然要求我們停下工作喝茶,並不經意說起他早年在日本公司服務的寶貴心得,他說無論從事那一行業,既然已決定去做,一定要「認真」去達成上級交付的任務,做完以後要「虛心」接受批評指教,得到肯定以後,務必「主動」請示後續的任務。他特別強調任何「認真」、「虛心」又「主動」的幹部,一定會得到上司的肯定與賞賜!是經師,不愧也是良師! 正當徬徨之際,承蒙林景煌兄的介紹,認識當時在外交部任職,但仍就讀夜間部外文系的翁紹弘先生。翁紹弘兄也是以普考及第的資格進入外交部,他旳看法跟葉夢銘兄一致,認為外交特考非一步可蹴,可先以普考及第的資格進部,而後再參加特考。當時高、普考都尚未採取「考用合一」制度,每年高、普考及格名單只送請有關機關參考,並不分發任用。那時心想政大外研所既被註銷錄取,連月爭取補救又未見效,入學既已無望,只好找尋工作,以免失學又失業。打定主意後,立即提筆上書外交部長魏道明博士,以毛遂自薦方式,表明有志外交工作,並已考取上(五十五)年外交行政人員普考,希望能進入外交部報效國家。果然在一個多月的耐心等待後,接獲通知並於十月九日去外交部報到上班。從此踏上外交之路,有如過河之卒,就未曾回頭了。 五十六年十月上旬,接獲外交部通知不久,在母校總圖書館前的椰子大道上,意外碰見恩師黃祝貴教授(曾任政治系系主任及所長,大二時曾選修他講授的「國際組織與現勢」),致敬問安之後,隨即向他報告,因報考外研所受挫,故決定先以普考資格進入外交部工作,並向他請示工作時應抱持的態度,以及其他應行注意事項。當時他告誡我的話是:「養成每天讀書習慣,非義之財一介不取,能做到這兩點,即使不成功,至少不會失敗。」數十年來,我一直把那句話奉為圭杲,始終謹記在心,雖愧未能養成每天讀書的習慣,但幸尚能堅守非義之財一介不取的訓示。 報到後被分發在禮賓司護照科工作,那時護照科委任科員趙修齊先生,正好外放駐越南大使館,於是被指派接替他的工作,負責護照科收文的登錄。外交部每個司處都有公文收發人員,大多數司處收文及發文都是一人兼辦,當年護照科收文數量相當大,約佔外交部收文總量的三分之二,大多數公文是各部會函請外交部核發護照的簡函或文表,故派專人負責登錄,發文工作則另派專人辦理。初入外交部,每天都可以收到並閱讀上百份公文,並加摘要登記,確是很好的磨鍊機會,非但可以增廣見聞,並可學習公文的寫作技巧,對後來參加外交特考,自有很大的助益。 十月上旬進入外交部工作,十一月報名參加五十六年度外交領事人員特種考試,第一試只考國文及英文兩科,順利通過後,我的信心立即大增,第二試考國父遺教、中華民國憲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國際貿易、各國政府與政治、中國外交史、民法總則暨海商法等九個專業科目,因有多年的充分準備,因而毫不畏懼,果然第二試放榜,考上了第十一名;五十七年元月二十日參加第三試—中、英語口試,並於同月二十五日放榜,連闖三關,順利考上外交特考,成為正式的外交新兵。當年一試上榜的人相當少,同榜年兄有很多人曾報考十數次,而且有幾位行將屆滿三十五歲,甚至有幾位外交部在職同仁己四十歲出頭,當時我年僅二十七歲,又一擧中的,是少數中的極少數,除了幸運外,早年下定志向,並不斷努力,自是重要因素。 外交特考及格後,我仍留在禮賓司護照科工作,當時碰巧負責普通護照製發之工作的曾福興兄,奉命改調亞東太平洋司,他的工作於是由我接替下來,沒想到從此與領事事務結下不解之緣。禮賓司司長夏功權、副司長吳祖禹,下設有三科:第一科是交際科,科長陳企堯;二科典禮科,科長祁玉,後由劉瑛接替;三科就是護照科,科長是張平。後來護照科改隸在新成立的領事事務處之下,三科乃改為特權科,科長為黃文海,王飛、熊超群及于湧清都先後承辦過外交特權的事務。當時禮賓司長、副司長、交際科及典禮科都設在博愛賓舘,特權科設在博愛路七十二號外交部本部的一樓,與護照科比隣,並共用同一辦公室,故有幸認識王飛、熊超群及于湧清等前輩,並留下難忘的印象。 領事事務處於民國五十七年成立,之下設有護照、簽證及僑務三科。首任處長蔡以典,副處長前後是張平及石承仁;一科護照科長前後是張貴祥及方廷榴;二科簽證科長前後是周懷鳯及劉棫;三科僑務科長從缺,實際業務先後由二秘回部辦事曾陳策及俞中原負責。蔡處長是位非常正直廉潔的長官,可惜後來因重病未再外放,之後轉任檔案資訊處長,退休後又續獲重用,擔任外交部顧問多年,好人幸有好報!副處長張平外放後,不久屆齡退休,定居美國;石承仁副處長後來曾任駐堪薩斯辦事處長、亞東太平洋司長及駐馬拉威大使等職;張貴祥科長後來一度離職,復職後曾出任駐拉脫維亞總領事暨代表;方延榴科長後來出任總務司長及駐西雅圖辦事處長等職;劉棫科長後來出任電務處長及駐教廷公使。各個表現優異,也各有相當成就與建樹。 除了處長、副處長及兩位科長外,當時護照科人手較多,計有薦任科員徐一鶴(外放芝加哥後辭職他就)、翁紹弘(外放中非,遺缺由曾義明接替,之後轉調經濟部國貿局)、江宗仁(外放印尼)及我四人;負責港澳護照業務的有薦任主事盧逢憲(退休後由薦任科員江宗仁接替)及張恭訓主事;發文前後是卞壽昌主事(退休後,由許壽昌主事接替);收文是科員趙修齊(外放越南,遺缺由我接替)及科員張鍾亞(接替我遺缺,後來外放橫濱,中日斷交後改調哥斯達黎加,後來辭職他就);科員王庭槐(外放中非);雇員有孫懿慧(外放紐約後辭職他就)、金石英(辭職後移民赴美)、黃弓衣(辭職赴美依親生活)、曹立中(辭職他就)、李麗雪、關家玫、李蕴蘭、靳文琪(辭職赴美依親生活)謝麗嘉(轉任華航)、吳雨文、羅俊田及陳臧之(轉任中鋼)等人;簽證科有荐任科員林朋顯(外放芝加哥,遺缺由李培忠接替,後來辭職他就),另有佐理員陳小芸(辭職赴美依親生活)與袁菊辰,以及雇員寸時嬌(辭職他就);三科負責文件證明業務的先後是科員孫賢照(外放海地後辭職,僑居美國)及雇員劉國城等人。 護照科長除科長張貴祥奉命簽署護照,並綜理護照科業務外,下有薦任科員三人:翁紹弘負責外交及公務護照製發,徐一鶴負責承轉外館護照各項加簽業務,我則負責普通護照繕製工作。當時因外滙不多,不得不管制外滙,因此出國人數不多,每天核發護照數量約僅百件,但因護照科人手少,繕製純是手工精製,故常有積壓情事,因而衍生申請後須候一週才得領取,以及常有請託提前辦理的結果,甚至有人涉嫌受託提前辦理而從中取利的弊端。為了提高工作效率,並掃除外界疑慮,蔡處長及張科長上任後,大刀濶斧,並履及劍及,將核發護照時間,由原來一週縮短為四天,最後又由四天改為一天,即受理申請後八個工作小時後就可發給護照。 張貴祥科長非常照顧我,教我公文寫作並不時指點及鼓勵外,曾帶我去打高爾夫球,並數次帶我偕他家人去烏來及日月潭等處渡假。有一次告誡我說,歐洲司有位陳姓科員自視甚高,不屑做小事,只想做大事,可惜歐洲司並沒有什麼大事,若干較重要的工作,又非他的身分及能力所可為,因此終年無所是事,毫無表現,上級既未看到他的才能與表現,當然未被重視重用!他又說當科員先把小事做好,積小成多,成績自然顯現,贏得上級信賴後,才會受託重責大任。言淺情深,誠令我良深感激。四十年來,無論在職期間或退休後,一直跟他常有聯繫,最近幾年每次赴美探視子女,我總會抽空去探望他;此外,他退休後存在台灣銀行的優惠存款利息,也一直由我幫他提領轉匯。 擔任護照科長約兩年後,某天有位任職總統府的官員前來找張科長,要求幫忙延長公務護照效期,張科長很客氣地告訴他說,須有行政院核准出國公文或行政院承辦人員的電話交代(公文可後補),才可辦理。當把護照退還他時,不慎掉落地上。不料,那官員要求未果,惱羞成怒,事後竟向T次長告狀,誣稱張科長官腔官調,不但不理,甚至把護照摔到地上。T次長不察,幾天後人事命令發表,張科長跟亞東太平洋司三科科長方廷榴對調。事後聽說,張科長改調,其實是T次與Y次長爭地盤,趁機在護照科放眼線之故。 在護照科工作三年,每年施行夏令辦公期間,正是留學生出國的旺季,上班時間既短,護照申請數量卻增多,不得不僱用二或三位工讀生幫忙。下午一點鐘下班後,常跟加班的同仁到地下室或桃園街吃「加班飯」(當年同仁加班均可申請餐券),用餐後立即回到辦公室加班,因非正式上班時間,且處長、科長都已下班,同是年輕人,無拘無束,有說有笑,非常愉快。加班後則三、五人相邀去西門町看電影、聽歌或閒逛,甚至一起跑到咖啡廳聊天,並偷窺旁座情侶的親密!年少輕狂,確是一段難忘的快樂時光! 每年夏、冬兩季留學出國季節,都奉派去留學生聯合服務中心(設於台大醫學院大禮堂,由教育部、外交部、警備總司令部入出境管理處以及後備軍人司令部等四個單位派員組成),受理留學生出國護照的申請,並代表出席在金山育樂營舉辦的「留學生出國講習會」(按當時出國留學,均須留學考試及格,並參加為期兩天的出國講習),解答護照申請及各項加簽之疑義。民國五十八年夏天,在留學生聯合服務中心,巧遇政大註冊組長田新伉儷申請出國。當時距之前報考政大外研所已兩年,我特地向田組長問起當年報考外研所之事,並稱當時我所寫的報告一直在我手上,是否未持憑准考證應試,校方並無任何書面記錄;另放榜時決定把我註銷錄取,似只憑他個人的記憶。因此,笑問他當時記憶倘若有誤,究將如何補救?他一時不知如何作答,而只連聲回說:「抱歉,抱歉」。 進入外交部工作後,雖有外放出國的機會,但是我並沒忘記深造的初衷。民國五十八年曾報名參加奧地利留學獎學金考試,由於該項獎學金名額有限,每學院僅錄取一名,而且那一年文學院招考的歷史學門,加上畢業後三年很少碰觸德文,因此報考上述獎學金考試,只是為了砥礪向上的意志,並藉機重溫德文。同年六月又參加公費留學考試,報考史學研究方法學門,考試的共同科目是國文、英文以及「本國史地暨三民主義」等三科,專業科目為「西洋通史」及「史學方法」。因曾參加高檢、普考及特考,又曾修過「西洋通史」,故對「西洋通史」以及「本國史地與三民主義」兩科較有把握,但因未曾修讀「史學方法」,不知其為何物,經收集坊間所有相關著作以及多所大學朋友抄寫的史學方法筆記,並經一個多月的苦讀後,從容上場應試。不料,史學方法那科所考的四大試題,僅熟識其中之一,其餘三題毫無把握,但仍勉強認真作答。當時公、自費留學考試規定專業科目必須四十分以上,因「史學方法」沒考好,自忖很難超越四十分,錄取的機會不大,故最後一堂的「本國史地與三民主義」,未認真作答。結果成績發表,「史學方法」那科得了四十二分,超過錄取最低標準,而最有把握的「本國史地與三民主義」,竟然僅僅得三十幾分,與第一名錄取者的總分僅三分之差。換句話說,倘「本國史地與三民主義」認真作答,多得幾分,則錄取者便是本人,此生的命運也將完全改觀。第二次報考政大外研所,意外被註銷錄取,這次參加公費留學考試,又擦身而過,不禁對此生有無深造之命數產生懷疑,而未再次嘗試,並從此專注走上外交之路。 民國五十九年三月十二十九日奉派去琉球出差,為期兩個星期,由禮賓司典禮科長劉瑛帶領,同行者尚有簽證科的的雇員寸時嬌小姐,任務是辦理琉球地區華僑護照換發與各項加簽,以及受理日本人與駐琉球美軍的來華簽證,並於四月八日返國。當時琉球仍由美軍佔領統治,外交部每兩年都派員前往宣慰當地僑胞,順便辦理他們護照換新或加簽,同時受理日本人及美軍來台的簽證。我們三人住在那霸市的東急大飯店,華僑申請護照換發或加簽,以及日、美人士申請來台簽證,都送由琉球華僑總會整理後,才送到旅館交給我們辦理。那時華僑總會毛理事長(歉忘其大名)及理事徐金滿、李臨、張鍼楷以及林發等人都非常負責熱情,除協助我們外,又數次設宴招待,並陪同市區觀光。這是我第一次出國,也是初次感受到華僑的熱情。回國前我用出差所得美金一百元,在美軍福利社幫爸媽買了一台免稅的手提黑白電視機。當時台灣電視機還不普遍,那台小電視機居然成為我家方圓五十公尺內唯一的,很受隣居的喜愛,因此我家每晚常擠滿觀眾,有如一個小劇院,爸媽也因它感到很溫馨與驕傲。 同年七月,某天下午四點半,護照科櫃台準備關閉前(櫃台向都提前半小時關閉,以便五點下班前整理受理申請的案件),突然有旅行社陳姓業者請求通融受理護照申請,稱申請人急著出國,且剛獲得經濟部核准,並已獲警備總部入出境管理處發給入出境證,希望能及時取得護照。陳某是中興大學畢業,聰明謙虛,據說大學肄業期間就懂買賣股票,賺到新台幣一百萬元,並很幸運地成為某上將的乘龍快婿,畢業後從事旅行社行業,業績還算不錯,是旅行社同業中少數大學畢業生,認識並得知他學、經歷後,不禁心生佩服,因此遇他請託時,在合法範圍內,莫不盡量予以協助。但是當天他送來申請案件時,不但附有經濟部核准出國的公文副本,又有該公文的正本。當時即質問他說,經濟部核准出國公文平常都直接寄交護照科,這次怎會交由你送來?他答稱申請人因急著出國,乃洽獲經濟同意將核准公文正、副本一起送來,以爭取時效云。正懷疑中,發現該核准出國公文正、副本紙張厚度有異,印信字體及顏色也有異狀,即問他申請人是否確係他的顧客?他發現事已敗露,即改口稱是同業委託他代為申請。他的回答更增加我的疑惑,於是在他離去後,立即仔細核對經濟部以往核准出國公文的紙張及印信,認為公文有偽造之嫌後,立即與經濟部出國審查委員會聯繫,證實確係偽造,乃即報警依法處理。不久外放出國,後來聽說陳某因屬初犯,坐牢三個月,出獄後更改名字,並改過自新,在事業上頗有一番成就。 事隔不久,某週日上午,還正睡大覺中,突然門鈴大作,有一對陌生夫婦說要見我,匆匆引見後,才知道是小學好友林某介紹他堂兄嫂來訪,交談後知道他從事旅行社業務,希望我能給予必要的協助。基於他堂弟的介紹,加上又有同鄉之誼,當即應允意願給予一切必要的幫忙。他夫婦聽後大喜,不久告謝離去。沒想到半個小時後,竟帶來一包又大又重的禮物強要我收下,當時我不但拒絕不收,甚至一度想把那包禮物拋下樓去,在我堅決拒收後,他夫婦只好帶著禮物悻悻然離去。約一星期後的某日上午,突然接到英國駐台領事館華籍雇員高君的電話,告稱受理國人申請前往英國簽證時,發現若干申請人所持護照有異,盼我立即前去協助鑑定辨識。後來發現那些護照都是上述林某偽造的。我一向認為任何行業都會遭遇困難,相互幫忙是必要,而且是理所當然的。先後發現旅行社業者偽變造核准出國公文及護照後,並未改變我在合法情況下協助業者的初衷,但對他們的請託則從此更加小心謹慎。 住在校總區大門對面的巷子裡,三年有餘,成員的變化也很大,先是楊國隆考入中央通訊社,受訓後奉調高雄搬離後,歷史系魏宏利學長搬入同住,不久呂武吉的么弟呂文龍,家住在鶯歌,就讀師大附中初三,因通學不便,呂伯父把他送來跟我們同住,住入原是廚房那小房間,並請我們代為管教。一年後,林景煌夫婦搬去學校宿舍,魏宏利與陳瑞林因出國深 夫婦空出的房間,魏宏利與陳瑞林空出的房間,則由魏宏利的同班同學涂永清跟他小弟兩人搬入接替。不久,我也接么妺秀美到台北就學,並住進呂文龍搬走空出的那間小房。又一年後,林錦榮考上台北醫學院牙科,蘇英基放榜後搬回彰化去,床位則由林繁男的么弟林錦星接替。及民國五十九十月,奉調日本橫濱前,把么妺安置在好友許明河夫婦府上,並同時搬出後,同住那一層樓的朋友才陸續搬走,而人去樓空。 林繁男有三個弟弟,一個妹妹,父親在他大一時過世,他母親很賢淑堅強,靠著在彰化經營的一家小雜貨店,把他們弟妹五人拉拔長大。林繁男是家中老大,父親去世後,自然而然是母親的重要依靠,並負起亦兄亦父管教弟妹的角色,當然付出了不少心力。二弟林錦榮高中畢業,聯考不慎失誤,林繁男立即叫他北上,跟我們同住,並參加補習,一年後果然考上北醫牙科(畢業後出國進修,現在是牙科名醫,又是口腔校正的權威),一年後,小弟林錦星國中畢業,林繁男又把他帶來台北就讀大同工專,並就近管教輔導。大弟林錦華很懂事,一直跟妺妺守護在母親身旁,直到弟妹都成家了,母親才北上跟小弟林錦星一家人同住。 跟林繁男等人同住那段日子,白天我上班去,林繁男也去政大上課,但是不久後,晚上林繁男就去兼差上班,那時他功課不重,兼差上班,還可應付裕如。他前後在大華晚報、經濟日報及中央廣播電台擔任翻譯或編譯工作,經常深夜才回家,因此我們見面的時間並不多。那時陳瑞林與魏宏利兩人正準備出國,除了準備「托福」考試及申請入學許可外,白天及晩上時間都很多,因此週六晚上,我們常等林繁男下班回來後,才開始聊天談心,並經常聊到清晨五點,一起外出喝豆漿吃早餐後,才回來睡大頭覺。睡醒後,遇無其他邀約時,則又一起去吃飯,或一起上街或遊山玩水。五十七年夏天,林景煌夫妻搬去學校宿舎,魏宏利與陳瑞林也先後出國後,涂永清兄弟、林繁男的弟弟林錦榮跟他同學蘇英基,以及么妹潘香美相繼搬入,住處的成員丕變,生活當然也略有改變! 畢業後,住台北的同學常有連絡,校總區對面巷子𥚃的住處,是陳雍健、黃盛英、余光久、陳榮昭及藍玄圃等人常報到的地方。當時李啟範、許文宏、藍玄圃及陳榮昭等人就讀外文系研究所,陳雍健及林繁男就讀政大外交研究所。同學第一次聚會,像是白陽從花蓮回到台北之時,那次參加的同學有黃盛英、林繁男、黃顯意、余光久、陳雍健、白陽、蔣智揚、吳谷岳、徐曼玲、陳素芬、陳世姿、朱育仁暨夫人與我共十四人,第二次聚會是在民國五十七年七月四日,剛好吳美智從高雄上台北來,參加的同學有張村慶、余光久、白陽、林繁男、陳榮昭、藍玄圃、侯玉蘭偕夫婿、吳美智、陳重瑜偕夫婿、丘民光與我十三人。兩次的聚會人數皆不多,原因是大多數同學已赴美、加深造或返回僑居地去,留在國內的同學又分散北、中、南各地。除了那兩次聚會外,與黃盛英、藍玄圃、余光久及陳雍健等人則常相往來。 民國五十九年九月二日上午魏道明召見非洲同事許長亨與我兩人,次(三)日外交部人事命令發布,許長亨奉派為駐菲律賓纳卯領事館副領事,而我奉派為駐橫濱總領事館副領事。 回憶當年的雄心壯志以及勤奮邁進精神,至今仍無限欣慰,但踏上外交之路後,因只知向前,而未曾回顧,以致對邁上外交之路前以及在外交之路上,曾經給予寬恕與支持,以及給予教誨與鼓勵的許多長官親友,竟未曾也未及申致衷心敬意與謝意,如今莫不深感愧歉與不安,但願有生之年或來世能結草銜環,報答渠等隆恩盛情。 〈註一〉:外交人員特考二試成績評定 共錄取二十七人 【幼獅社訊】五十六年特種考試外交領事人員考試「第二試」,業經典試委員於昨晚評定錄取二十七名。這批錄取人員應於本月二十日上午九時在台北市青島東路婦女之家參加「第三試」。 ☆ 姓名之下有*記號者,表示已進部服務者。 〈註二〉:外交官考試錄取二十名 〈註三〉:回憶當年的雄心壯志以及勤奮邁進精神,至今仍無限欣慰,但踏上外交之路後,因只知向前,而未曾回顧,以致對邁上外交之路前以及在外交之路上,曾經給予寬恕與支持,以及給予教誨與鼓勵的許多長官親友,竟未曾也未及申致衷心敬意與謝意,如今莫不深感愧歉與不安,但願有生之年或來世能結草銜環,報答渠等隆恩盛情。 〈註五】:詳請參閱拙著「我的領務經驗」乙文。 貮、民國五十六年十月至五十九年十月擔任領事事務處護照科荐任科員期間的領務重要經驗: 一、儘力縮短發照時間,最後縮短到申請後二十四小時發給:護照科原是禮賓司的第三科(第一科是交際科、第二科是典禮科),當時雖名為「護照科」,實際上則是掌理國人護照、外國護照簽證及文件證明等三大項工作。民國五十八年護照科才從禮賓司獨立出來,並擴大成立「領事事務處」,下設三個科,即護照科、簽證科及僑務科(兼理文件證明業務)。當時政府基於政治及經濟考慮,限制人民出國,故護照申請數量不多,每天約僅一、兩百件,因此護照科人員編制不大,除三位薦任科員(其中一人負責外交及公務護照業務,一人負責普通護照之製發,另一人負責駐外各館有關護照之請示事項)外,其餘七、八位都是女性雇員;暑假期間留學生申請出國護照數量增多時,才勉強加雇幾個工讀生幫忙。由於人手不多,因此當時申請護照,都需一個星期後才能領到。緊急出國者不得不設法請託,故滋生許多弊端與困擾。為了消除弊端並減少困擾,領事事務處成立之初,在蔡處長以典及張科長貴祥的督導下,乃加班清理積案,縮短核發護照時程,由原來申請後第七天發照,縮短為第四天發給,後來又繼續清理縮短,最後達成受理後二十四小時發照的要求,故頗獲各界好評。可惜,該項受理後二十四小時發照的做法,後來因開放觀光護照,申請數量暴增,而被迫改回申請後第三天發照。 二、建立提辦護照制度,取締不法份子:以往申請護照均須等候七天才能獲發,因故急需快速出國者,莫不透過各種管道,或想盡各種手段,請求提前辦理,久而久之,旅行業界乃繪聲繪影,傳說有「護照黃牛」從中牽線牟利。為杜絕弊端,並維護外交部同仁清譽,乃規定不論部內同仁或外界人士申請提辦護照,均需填具申請表,並檢具相關證明文件。此項措施不僅阻斷了少數不法份子到處請託並藉機牟利的機會,更贏得確需緊急出國者的讚賞。當時有位旅行業者林某,曾透過其堂弟(我小學的同窗好友)的介紹,想跟我拉關係套交情,甚至企圖對我賄賂,所幸我堅定不移,拒絕誘惑,並識破他偽造護照的非法行為,且將他送警法辦,而首次獲得外交部嘉獎的鼓勵。 三、參與留學生出國講習會及聯合服務中心::每年寒、暑假教育部都在金山青年育樂中心舉辦留學生出國講習會,除邀請專家學者講述留學經驗,並邀請外交部、內政部入出境管理局(即今移民局之前身)及軍管區等單位派員前往講解申請護照、入出境證及後備軍人出國手續。當時我因承辦普通護照有關法令與製發工作,故常奉派前往講述申請護照手續,並解答其他相關問題。此外,每週兩次前往留學生出國聯合服務中心(設在台大醫學院禮堂),受理留學生護照之申請。當年出國留學,須俟留學考試及格,並參加留學講習會後,才能申辦出國手續,而且大多親自前往,並排隊申請,秩序非常良好。記得當年有一位儲姓立法委員為替他兒子申請護照,竟然插隊並遞出名片,要求優先受理,而引起在場同學一陣騷動。當時見狀,我立即站起身來,高聲跟排隊中的同學介紹儲姓委員,並說他因公忙碌,要求提前辦理,務請同學能予見諒,終於化解尷尬的場面。但當儲姓委員辦妥後準備離去時,我隨即起身趨前,低聲向儲委員說:「請委員將來能像其他同學一樣排隊申請。」當時儲姓委員紅著臉默默離去,未曾答話,不久有事到外交部找我時,態度顯然較前謙和親切多了! 四、修訂「護照法令」,編輯「領事事務手冊」:早年護照科曾印有「護照法令」乙冊,內有本國護照、外國護照及文件證明等三輯。領事事務處成立後,為因應實際需要,乃著手修訂上述「護照法令」,並易名為「領事事務手冊」。當時我因承辦普通護照製發及法令業務,故手冊「第一篇本國護照」部份的編輯,包括外交護照及公務護照,自然落在我的身上;「第二篇外國護照簽證」部份由簽證科薦任科員林明顯君編寫,「第三篇文件證明」部分因僑務科乏人承當,我乃自告奮勇代勞,一邊研讀相關法令,一邊思考編寫,最後幸能勉強交卷,而於民國五十九年付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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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