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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濁流《無花果》和《台灣連翹》有關二二八事件記述和評論之評述〉之二 二、台灣光復初期,政府未能立即大量起用本省人絕非無故,確實情有可原:台灣光復之初,政府用人孔急,但是行政長官公署成立後,對於六百萬台灣人的忠誠仍未盡認識了解,加上公教人員都須具有一定考試及任用資格,以及對國語文說寫的能力,因此所稱:「非接受再教育和再訓練不能用」的說法應該是正確的,可以理解的,但是絕不應該是「政府不起用台灣人」的藉口,也不應該是攻擊或妄指「政府不起用台灣人」的口實!〈詳請參閱(註二)〉。 1、「由於對抗戰勝利有功,從重慶回來的台灣人頓成英雄受到重用,於是黃朝琴、謝東閔、劉啓光分別被任命為台北市長、高雄市長、新竹市長。另外,長官公署各處副處長中若干位,和物資局副局長,也起用了重慶歸客的本省人。可是,落選的重慶歸客兼本省抗日英雄們,對此却甚為不服。」(《台灣連翹》第157頁第10行)。
2、「政府不起用台灣人,是藉口本地台灣人受到奴化教育,大肆宣傳台灣人非接受再教育和再訓練不能用,於是分成內台兩派,展開了奴化教育的論戰。」(《台灣連翹》第157頁第13行)。
3、「原來,政府和黨部都完全不能信任台灣人。與日本時代一樣,政府機關的上層部分,由外省人取代了日本人,而台灣人依然是龍套角色。熟悉實情的本省人在下,完全不懂狀況的外省人在上,政府怎麼可能順利推動呢?加上外省人比日本人更官僚化,又有一份優越感,自然弄得一團糟。」(《台灣連翹》第158頁第3行)。
4、「長官公署的各處長為了鞏固自己的羽翼,屬下一律用大陸帶來的人,甚至連工人都不肯用本地人。」(《台灣連翹》第158頁第12行)。
5、根據《台灣連翹》第159頁至166頁八個圖表顯示,當時行政長官公署所屬各處之台籍人數如下: (1)、秘書處:109名中台籍30名(計專員2,科員4、辦事員18、編輯員6);
(2)、民政處:114名中台籍12名(計專門委員1、專員1、科員7、技正1及技佐2);
(3)、教育處:116名中台籍21名(計副處長1、股長1、科員8、辦事員8、督學1及視察2); (4)、財政處:214名中台籍85名(計股長3、科員14、辦事員37、技正1、技士27及技佐3);
(5)、農林處:309名中台籍162名(計專員3、科員11、辦事員46、技正1、技士23、技佐27、技術助理員1、副工程師1、工程員3、監工員43及專門委員1);
(6)、警務處:117名中台籍17名(計股長3、科員10、統計佐理員3及辦事員1);
(7)、工礦處:145名中台籍78名(股長1、科員10、技士11、辦事員29、技正2及技佐25);
(8)、交通處:64名中台籍4名(科員3及技士1)。
6、「各機關接收以後,日本人所留下來的位置由外省人所替代,而下面的本省人仍然居於原來的位置。⋯⋯那麼,本省人就走入愚昧的感情路上去,毫無顧忌地把嫉妬表露出來,而外省人又抱著反正上位都是外省同志,所謂『官官相護』,互相維護的關係,自然會懷有優越感而去輕視本省人了。不但這樣,還為了保守自己的特權而提出本省人受了日本的奴化教育,需再教育再訓練的謬論,於是把任用本省人的門戶緊緊關閉。對這一點,外省人和本省人之間,對於奴化教育有關的問題發生過很大的爭論,而在報紙上甲論乙駁,沒有休止地爭論著。」(《無花果》第153頁第4行),並且說:「政府對這些海外歸來的失業青年沒有設法救濟,相反的指謫為奴化教育之弊產生的結果,於是愈加刺激了本省人的感情了。率直的説,使本省人遭受侮辱的感覺了。」(《無花果》第153頁第4行)。
7、「政府不起用台灣人,是藉口本地台灣人受到奴化教育,大肆宣傳台灣人非接受再教育和再訓練不能用。」(《台灣連翹》第157頁13行)以及「他(台灣省國民黨部主任李翼中)雖然不以為奴化,不過只因怕共産黨,所以非訓練兩三年,恐怕不能起用。聽了這番話,我真是失望透了。」(《台灣連翹》第158頁第14行)
8、「背叛了本省人的這些半山們,雖有種種派別,不夠在打倒本省知識階級,以求自己的飛黃騰達,却是一致的。他們也是有志一同指同胞的本省人被奴化,主張非經再教育或再訓練便不能用的人們。他們努力於攻詰日本時代的御用紳士,以便攫取領導地位,又以本省人大衆為靠山,向政府誇示自己的實力。」(《台灣連翹》第193頁13行)、「黃朝琴、劉啓光、游彌堅、連震東等人還為了奴化教育問題而到全省各地去演講,和外省人一起攻擊本省人,普受地方的知識階級反感。本省人利用新生報的日文版予以反擊,是項論戰一直繼續到二二八事件前夕。」(《台灣連翹》第196頁第2行)和「游彌堅,連震東和外省人一呼一應,偶言本省人受了日本的奴化教育,非再教育便不能用,給政府有了杜塞本省人晉用的藉口。」(《台灣連翹》第234頁10行)。
9、「因此,使本省青年的心理産生失望加上失業者非常多,而從海外回來的青年幾乎完全失業。⋯如今,雖然光復了,但無法立刻從殖民地性格脫出,,欠缺一種自主獨立的精神。另一方面,從大陸來的少數外省人浸溺在物慾色慾中,忘了國家,大肆揩油或欺詐,並且又以自大驕傲的態度對待本省人。」(《無花果》第190頁第1行)。
10、吳濁流先生曾向社會處長李翼中「毛遂自薦」,以「委派科員」名義進入社會處秘書室服務,他曾坦稱:「我對普通的中文還可以懂個大概,可是官衙的公文與種種習慣卻一竅不通」(《台灣連翹》第210頁第14行)。
11、「吳國楨就任台灣省主席之後,立刻把二二八事件時僥倖從生命危險裏逃脫出來的蔣渭川、彭德兩人起用為民政及建設兩廳廳長。其他省府委員及廳長也起用了土著的本省人,還把吳三連安置在台北市長的位置上。半山則一個也未用。於是半山們運用了一切奸策與宣傳手段,企圖打倒土著力量。諸如:本省人受了日本的奴化教育,與祖國敵對了,還引用那些御用紳士的實例,展開攻擊。陳誠不用說是不高興吳國楨的登台,半山們便利用陳誠的勢力,以為打倒土著新人的靠山首先集中在蔣渭川和彭德身上。結果,兩人都從廳長寶座給移到行政院的閒職上。吳國楨仍然不屈,起用楊肇嘉為下一任民政廳長。」(《台灣連翹》第242頁第9行)。
【評述】: 1、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於2007年出版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以下簡稱《研究報告》)乙書,對於政府準備光復接收台灣和接收人員的考選與培訓曾有下列九點撰述: (1)、「1943年11月22日中英美三國領袖舉行開羅會議,會後正式宣告「收復」臺灣的聲明,國民政府隨時著手進行戰後接收臺灣之準備。起初,國民政府命令行政院秘書長張厲生與軍事委員會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王芃生先行研究復臺準備事宜。而後又於1944年5月在國防最高委員會中央設計局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任命陳儀為主任委員,負責一切接管人員訓練與接收計畫之擬定,作為諮詢幕僚機構。」(《研究報告》第014頁第1行)。
(2)、「1945年3月23日,『臺灣接管計畫綱要』經由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核定後,成為戰後接收與治臺的最高指導綱領。」(《研究報告》第015頁第6行)。
(3)、「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在倉卒之間陸續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蔣介石主席並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並兼任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研究報告》第015頁第10行)。
(4)、「1940年10月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之下設立了『中央設計局』,專門負責戰後各項制度與計劃的設計工作,該局先後由張群、王世杰、熊式輝擔任秘書長職務。1943年12月,中美英開羅會議後宣佈戰後將把臺灣、澎湖群島「歸還」中國之後,有關『收復』臺灣的調查與研究工作受到重視。1944年4月17日,『中央設計局』內正式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蔣介石任命陳儀出任『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時被指派為該會委員的還有沈仲九、王芁生"、錢宗起、周一鶚、夏濤聲等人;同年9月25日又加派黃朝琴、游彌堅、丘念台、謝南光、李邦友等五名臺籍人士為委員。」(《研究報告》第176頁第5行)。
(5)、「為了應付接收臺灣後大量的行政人員需要,蔣介石命陳果夫、陳儀、吳鐡城、張厲生、段錫朋、熊式輝等6人共同籌劃『中央幹部訓練團』開辦『臺灣行政訓練班』的工作。該訓練班由陳儀任主任、周一鶚為副主任,招收學員120人,分為民政、工商、交通、財政、金融、農林、漁牧、教育、司法等9組,並於1945年4月受訓4個月後結業。此外,『四聯總處銀行訓練班』也招訓40名銀行業務員,並招考國內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20人,訓練後作為儲備人才。而警察部門由陳儀治閩時舊屬胡福相會同『中央警官學校』及第二分校、在重慶、福建兩地招訓『臺灣幹部講習班』二期共64人,『臺灣幹部學員班』76人丶『學生班』250人、『初期教導總隊』542人,總共932人。」(《研究報告》第176頁第15行)。
(6)、「長官公署在臺1年5個月的施政期間,9個重要處的18位正副處長中,僅有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1人是臺籍人士;十七位縣市長中只有臺北市長游彌堅、新竹縣長劉啓光、高雄市長黃仲圖、高雄縣長謝東閔四人為臺籍人士。而上述這些臺籍人士又多是跟從長官公署從中國來臺的所謂『半山』分子,其在臺灣民眾的心中,本土代表性不足。」(《研究報告》第019頁第9行)。
(7)、「其次,就臺灣福建監察使楊亮功與監察委員何漢文的調查報告中,統計1946年所有在臺的公務員,總共計有54,617人…;簡任官之214人中,…本省人僅12人(5.61%);簡任待遇者228人中,…、本省人僅24人(10.53%);荐任者1.704人,…、本省人佔319人(18.72%);荐任待遇者1.438人,…、本省人佔487人(33.87)等;委任以下及雇員以本省人為多。」(《研究報告》第019頁第16頁)。
(8)、「其次, 如轉換職位名稱來看,長官公署內各處316名高級官員中,臺籍人士僅有17名,其中專員僅7名、股長7名、視察3名,相較於外省籍官員人數,比率相差甚遠。」(《研究報告》第020頁第4行)。
(9)、「另為掩飾臺灣人與外省人政治地位之不平等,陳儀接收集團揑造許多搪塞藉口,例如臺灣沒有政治人才,臺灣人不懂國語文、不懂如何撰寫公文、臺灣人受到奴化教育等,把許多受到良好教育的臺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此舉不但未能説服臺灣民眾,反而引起更大的反感。」(《研究報告》第021頁第7行)。
從以上九點撰述應該可以了解: A、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是過渡時期之臨時措施:「國民政府認為臺灣曾在日本殖民統治下50年,情形與其他省份不同,因此勢須擁有特殊體制與權力,才足以應付接收之各種狀況」,「故在中國復員計畫中特別將臺灣劃成與東北為兩個特殊的「光復」區,其他各省則皆為收復區或後方區。」由此可見政府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係過渡時期之臨時措施。 B、政府光復接收台灣既有愛心又很用心:政府收復臺灣絕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政府對日抗戰艱難時刻,迄未忘卻收復臺灣之志,「1943年11月22日中英美三國領袖舉行開羅會議,會後正式宣告『收復』臺灣的聲明,國民政府隨時著手進行戰後接收臺灣之準備。起初,國民政府命令行政院秘書長張厲生與軍事委員會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王芃生先行研究復臺準備事宜」,「1944年4月17日,『中央設計局』內正式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蔣介石任命陳儀出任『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時被指派為該會委員的還有沈仲九、王芁生、錢宗起、周一鶚、夏濤聲等人」「負責一切接管人員訓練與接收計畫之擬定,作為諮詢幕僚機構」,「1945年3月23日,『臺灣接管計畫綱要』經由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核定後,成為戰後接收與治臺的最高指導綱領」,「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在倉卒之間陸續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蔣介石主席並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並兼任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並「籌劃『中央幹部訓練團』開辦『臺灣行政訓練班』的工作。.....招收學員120人,....並於1945年4月受訓4個月後結業」,另又招考培訓銀行業務員60名、『臺灣幹部講習班』二期共64人,『臺灣幹部學員班』76人丶『學生班』250人、『初期教導總隊』542人,總共932人。由此可見政府對光復台灣之愛心和接收臺灣之用心。
2、行政長官陳儀攜同知台心腹和舊屬協助接收,無可非議:政府接收臺灣,有如過去改朝換代,與今日之「政黨輪替」情況完全不同。日本投降撤出臺灣後,人去樓空,政府接收人員進駐時,有如搬入新家,既須重新裝潢,又須添購必要傢具;陳儀奉派來臺接收,架構行政長官公署,攜同若干瞭解臺灣之心腹或同僚協助籌辦,乃天經地義之舉!
3、文官任用和升遷須依制度又需要時間:文官任用與升遷有其一定制度,既需有任用資格,又須具備一定年資!通常高等或普通考試及第錄用後,循序約需15年工夫,才能升任簡、薦仼職等。自接收台灣至二二八事件發生之間,僅只一年四個月,行政長官陳儀共任用12名簡任官、24名簡任待遇者、319名荐任者及487名荐任待遇者,另長官公署內共起用臺籍人士18名(計副處長1人、專員7人丶股長7人及視察3人),雖然不是很多,但並不算太少!與其說台籍人士佔「中高職位」者太少,毋寧説是日本人把「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之故!
4、軍公教人員必須對國家絕對忠誠:光復之初,臺灣人「不懂國語文」和「不懂如何撰寫公文」確屬實情,應非「陳儀接收集團揑造許多搪塞藉口」!另「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未必具有公務員任用之資格,也未必有擔任公務員之意願,自非政府故意「把許多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此外,台灣光復前,有些留日台籍學生曾因好奇加入共產黨,有些台灣人宣誓效忠天皇,加入「奉公會」,成為日本子民,另有些台灣人前往大陸,在偽「滿洲國」或偽「汪政權」任職,或在大陸經商工作,《台灣連翹》作者吳濁流即屬後者之一(註)。雖然絕大多數台灣人,對於祖國的忠誠毫無可疑,但是軍公教人員畢竟必須對國家絕對忠誠,陳儀政府對省籍人士的「忠誠」因不盡了解,以致未能立即大量起用,應該尚可了解!因此,吳氏述稱「(台灣省國民黨部主任李翼中)雖然不以為奴化,不過只因怕共産黨,所以非訓練兩三年,恐怕不能起用。聽了這番話,我真是失望透了」乙節,顯然是缺乏同理心所致!
(註):吳氏1941年1月前往南京,曾洽在汪偽政權財政部工作的友人彭君媒介工作未果,最後進入日本人經營的〈大陸新報〉工作,於1942年3月21日辭職返台,前後約一年三個月,在南京工作期間和返回台灣之後,曾遭到日本憲兵和刑警監視和跟蹤。因此,他曾感慨述說:「現在的台灣人,和失去父母的孤兒一樣,在重慶這邊也好,汪偽政權這邊也好,都同樣被視為『異議份子』,不僅不信任台灣人,甚至視為『間諜』」(《台灣連翹第106頁第11行)。由此可知當時台灣人遭遇的艱辛,因為無論祖國、日本、偽滿洲國、偽汪政權,甚至共產黨,對於台灣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並各有其顧慮!
5、吳氏所稱:「各機關接收以後,日本人所留下來的位置由外省人所替代,而下面的本省人仍然居於原來的位置」乙節或許屬實,但是「日本人所留下來的位置」,因接替者需有一定「資格」和「能力」,故未必能全由「下面的本省人」替代。因此,不應該據而視為外省人「懷有優越感而去輕視本省人」或政府故意「不起用台灣人」!
6、民國三十八年政府退據台灣以後,台灣是最後的一座反共保壘,一旦台灣被赤化,則只有跳海自殺一途。白色恐怖造成不少冤案和悲劇,確實應該徹底反省。省主席陳誠就位後,「徹底地檢舉『紅的』,他的口號是『錯百不能漏一』,即「錯殺了一百個人,也不能讓一個共產黨員跑掉。這種政策,真是夠恐怖的」,但是聽其言,仍應察其行!至於吳氏所云:「萬一被懷疑是『紅的』便無可倖免。而如果有人反對他的政策,也被認為是『紅的』」,是否誇大其詞?又「堅持『排除異己』的立場,對反對者絕不寬貸,一律貼上紅色標籤」,是否全然屬實?吳氏對於企圖推翻政府,赤化臺灣的共產黨徒未曾有任何譴責,竟然獨對保國衛民,的省主席陳誠百般污衊,究竟其理性和良心何在?
(詳請參閱【註一)】壹、拙作〈陳儀未能大量晉用省籍人士應可諒解〉和貳、拙作〈政府未能立即大量起用本省人確實情有可原〉)
【註二】、臺灣光復之初。陳儀未能大量晉用省籍人士應可諒解: 壹、拙作〈陳儀未能大量晉用省籍人士應可諒解〉(《《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評述》第17頁): 國民政府光復接收臺灣,有如改朝換代,與今日「政黨輪替」情況完全迥異。日本投降撤出臺灣後,人去樓空,國民政府接收進駐時,既須重新裝潢,又須添購必要傢具;陳儀奉派來臺接收,架構長官公署,攜同若干暸解臺灣之心腹或同僚協助籌辦,應是天經地義之舉!
文官任用與升遷有其一定制度,既需有任用資格又須具備一定年資!通常高等考試及第錄用後,循序約需15年工夫,才能升任簡仼官。國民政府光復接收台灣僅一年四個月,任用12名簡任官、24名簡任待遇者、319名荐任者、487名荐任待遇者,另長官公署任用臺籍人士18名(計副處長1人、專員7人丶股長7人及視察3人),人數雖不是太多,應該也不算不少!如果認為台籍人士佔「中高職位」者太少,應該說是日本人把「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之故!
此外,當時臺灣人「不懂國語文」及「不懂如何撰寫公文」應屬事實,怎會是「陳儀接收集團揑造許多搪塞藉口」呢?另「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未必具有公務員的任用資格,又未必有擔任公務員的意願,憑什麽說「把許多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又陳儀接收台灣時,對省籍人士的「忠誠度」既然不盡了解,當然不可能立即大量晉用!「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陳儀當時未能立即大量晉用台籍人士,應該可予諒解!
貳、拙作〈政府未能立即大量起用本省人確實情有可原〉: 一、本土作家吳濁流在其大作《台灣連翹》〈第十章〉中述稱: (一)、〈由於對抗戰勝利有功,從重慶回來的台灣人頓成英雄受到重用,於是黃朝琴、謝東閔、劉啓光分別被任命為台北市長、高雄市長、新竹市長。另外,長官公署中各處副處長中若干位,和物資局副局長,也起用了重慶歸客的本省人。可是,落選的重慶歸客兼本省抗日英雄們,對此却甚為不服。〉(第157頁第10行)
(二)、〈政府不起用台灣人,是藉口本地台灣人受到奴化教育,大肆宣傳台灣人非接受再教育和再訓練不能用,於是分成內台兩派,展開了奴化教育的論戰。〉(第157頁第13行)
(三)、〈(台灣省國民黨部主任李翼中)雖然不以為奴化,不過只因怕共産黨,所以非訓練兩三年,恐怕不能起用。聽了這番話,我真是失望透了。〉(第158的頁第1行)
(四)、〈原來,政府和黨部都完全不能信任台灣人。與日本時代一樣,政府機關的上層部分,由外省人取代了日本人,而台灣人依然是龍套角色。熟悉實情的本省人在下,完全不懂狀況的外省人在上,政府怎麼可能順利推動呢?加上外省人比日本人更官僚化,又有一份優越感,自然弄得一團糟。〉(第158頁第3行)
(五)、根據《台灣連翹》第159頁至166頁八個圖表顯示,當時行政長官公署所屬各處之台籍人數如下: 1、秘書處:109名中台籍30名(計專員2,科員4、辦事員18、編輯員6); 2、民政處:114名中台籍12名(計專門委員1、專員1、科員7、技正1及技佐2); 3、教育處:116名中台籍21名(計副處長1、股長1、科員8、辦事員8、督學1及視察2); 4、財政處:214名中台籍85名(計股長3、科員14、辦事員37、技正1、技士27及技佐3); 5、農林處:309名中台籍162名(計專員3、科員11、辦事員46、技正1、技士23、技佐27、技術助理員1、副工程師1、工程員3、監工員43及專門委員1); 6、警務處:117名中台籍17名(計股長3、科員10、統計佐理員3及辦事員1); 7、工礦處:145名中台籍78名(股長1、科員10、技士11、辦事員29、技正2及技佐25); 8、交通處:64名中台籍4名(科員3及技士1)。
二、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於2007年出版的《二二八事件責任歸屬研究報告》(以下簡稱《研究報告》)乙書,對於政府準備光復接收台灣和接收人員的考選與培訓曾有下列九項論述:
(一)、〈1943年11月22日中英美三國領袖舉行開羅會議,會後正式宣告「收復」臺灣的聲明,國民政府隨時著手進行戰後接收臺灣之準備。起初,國民政府命令行政院秘書長張厲生與軍事委員會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王芃生先行研究復臺準備事宜。而後又於1944年5月在國防最高委員會中央設計局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任命陳儀為主任委員,負責一切接管人員訓練與接收計畫之擬定,作為諮詢幕僚機構。〉(第014頁第1行)
(二)、〈1945年3月23日,「臺灣接管計畫綱要」經由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核定後,成為戰後接收與治臺的最高指導綱領。〉(第015頁第6行)
(三)、〈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在倉卒之間陸續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蔣介石主席並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並兼任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第015頁第10行)
(四)、〈1940年10月國民黨國防最高委員會之下設立了「中央設計局」,專門負責戰後各項制度與計劃的設計工作,該局先後由張群、王世杰、熊式輝擔任秘書長職務。1943年12月,中美英開羅會議後宣佈戰後將把臺灣、澎湖群島「歸還」中國之後,有關「收復」臺灣的調查與研究工作受到重視。1944年4月17日,「中央設計局」內正式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蔣介石任命陳儀出任「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時被指派為該會委員的還有沈仲九、王芁生"、錢宗起、周一鶚、夏濤聲等人;同年9月25日又加派黃朝琴、游彌堅、丘念台、謝南光、李邦友等五名臺籍人士為委員。〉(第176頁第5行)
(五)、〈為了應付接收臺灣後大量的行政人員需要,蔣介石命陳果夫、陳儀、吳鐡城、張厲生、段錫朋、熊式輝等6人共同籌劃「中央幹部訓練團」開辦「臺灣行政訓練班」的工作。該訓練班由陳儀任主任、周一鶚為副主任,招收學員120人,分為民政、工商、交通、財政、金融、農林、漁牧、教育、司法等9組,並於1945年4月受訓4個月後結業。此外,「四聯總處銀行訓練班也招訓40名銀行業務員,並招考國內專科學校以上畢業者20人,訓練後作為儲備人才。而警察部門由陳儀治閩時舊屬胡福相會同「中央警官學校」及第二分校、在重慶、福建兩地招訓「臺灣幹部講習班」二期共64人,「臺灣幹部學員班」76人丶「學生班」250人、「初期教導總隊」542人,總共932人。〉(第176頁第15行) (六)、〈長官公署在臺1年5個月的施政期間,9個重要處的18位正副處長中,僅有教育處副處長宋斐如1人是臺籍人士;十七位縣市長中只有臺北市長游彌堅、新竹縣長劉啓光、高雄市長黃仲圖、高雄縣長謝東閔四人為臺籍人士。而上述這些臺籍人士又多是跟從長官公署從中國來臺的所謂「半山」分子,其在臺灣民眾的心中,本土代表性不足。〉(詳請參閱第019頁第9行) (七)、〈其次,就臺灣福建監察使楊亮功與監察委員何漢文的調查報告中,統計1946年所有在臺的公務員,總共計有54,617人…;簡任官之214人中,…本省人僅12人(5.61%);簡任待遇者228人中,…、本省人僅24人(10.53%);荐任者1.704人,…、本省人佔319人(18.72%);荐任待遇者1.438人,…、本省人佔487人(33.87)等;委任以下及雇員以本省人為多。〉(第019頁第16頁)
(八)、〈其次, 如轉換職位名稱來看,長官公署內各處316名高級官員中,臺籍人士僅有17名,其中專員僅7名、股長7名、視察3名,相較於外省籍官員人數,比率相差甚遠。〉(第020頁第4行)
(九)〈另為掩飾臺灣人與外省人政治地位之不平等,陳儀接收集團揑造許多搪塞藉口,例如臺灣沒有政治人才,臺灣人不懂國語文、不懂如何撰寫公文、臺灣人受到奴化教育等,把許多受到良好教育的臺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此舉不但未能説服臺灣民眾,反而引起更大的反感。〉(第021頁第7行)
三、【評述】 (一)、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是過渡時期之臨時措施:〈國民政府認為臺灣曾在日本殖民統治下50年,情形與其他省份不同,因此勢須擁有特殊體制與權力,才足以應付接收之各種狀況〉,〈故在中國復員計畫中特別將臺灣劃成與東北為兩個特殊的「光復」區,其他各省則皆為收復區或後方區。〉由此可見政府設置「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係過渡時期之臨時措施。
(二)、政府光復接收台灣既有愛心又很用心:政府收復臺灣絕不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政府對日抗戰艱難時刻,迄未忘卻收復臺灣之志,〈1943年11月22日中英美三國領袖舉行開羅會議,會後正式宣告「收復」臺灣的聲明,國民政府隨時著手進行戰後接收臺灣之準備。起初,國民政府命令行政院秘書長張厲生與軍事委員會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王芃生先行研究復臺準備事宜〉,〈1944年4月17日,「中央設計局」內正式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蔣介石任命陳儀出任「臺灣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同時被指派為該會委員的還有沈仲九、王芁生"、錢宗起、周一鶚、夏濤聲等人〉〈負責一切接管人員訓練與接收計畫之擬定,作為諮詢幕僚機構〉,〈1945年3月23日,「臺灣接管計畫綱要」經由國民政府主席蔣介石核定後,成為戰後接收與治臺的最高指導綱領〉,〈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後,國民政府在倉卒之間陸續頒布「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與「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條例」,蔣介石主席並任命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並兼任臺灣全省警備總司令〉,並〈籌劃「中央幹部訓練團」開辦「臺灣行政訓練班」的工作。.....招收學員120人,....並於1945年4月受訓4個月後結業〉,另又招考培訓銀行業務員60名、「臺灣幹部講習班」二期共64人,「臺灣幹部學員班」76人丶「學生班」250人、「初期教導總隊」542人,總共932人。由此可見政府對光復台灣之愛心和接收臺灣之用心。
(三)、行政長官陳儀攜同知台心腹和舊屬協助接收,無可非議:政府接收臺灣,有如過去改朝換代,與今日之「政黨輪替」情況完全不同。日本投降撤出臺灣後,人去樓空,政府接收人員進駐時,有如搬入新家,既須重新裝潢,又須添購必要傢具;陳儀奉派來臺接收,架構行政長官公署,攜同若干瞭解臺灣之心腹或同僚協助籌辦,乃天經地義之舉!
四)、文官任用和升遷須依制度又需要時間:文官任用與升遷有其一定制度,既需有任用資格,又須具備一定年資!通常高等或普通考試及第錄用後,循序約需15年工夫,才能升任簡、薦仼職等。自接收台灣至二二八事件發生之間,僅只一年四個月,行政長官陳儀共任用12名簡任官、24名簡任待遇者、319名荐任者及487名荐任待遇者,另長官公署內共起用臺籍人士18名(計副處長1人、專員7人丶股長7人及視察3人),雖然不是很多,但並不算太少!與其說台籍人士佔「中高職位」者太少,毋寧説是日本人把〈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之故!
(五)、軍公教人員必須對國家絕對忠誠:光復之初,臺灣人〈不懂國語文〉和〈不懂如何撰寫公文〉確屬實情,應非〈陳儀接收集團揑造許多搪塞藉口〉!另〈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未必具有公務員任用之資格,也未必有擔任公務員之意願,自非政府故意〈把許多受過良好教育的台灣人排斥在中高級職位外〉!此外,台灣光復前,有些留日台籍學生曾因好奇加入共產黨,有些台灣人宣誓效忠天皇,加入「奉公會」,成為日本子民,另有些台灣人前往大陸,在偽「滿洲國」或偽「汪政權」任職,或在大陸經商工作,《台灣連翹》作者吳濁流即屬後者之一(註)。雖然絕大多數台灣人,對於祖國的忠誠毫無可疑,但是軍公教人員畢竟必須對國家絕對忠誠,陳儀政府對省籍人士的「忠誠」因不盡了解,以致未能立即大量起用,應該尚可了解!因此,吳氏述稱〈(台灣省國民黨部主任李翼中)雖然不以為奴化,不過只因怕共産黨,所以非訓練兩三年,恐怕不能起用。聽了這番話,我真是失望透了〉乙節,顯然是缺乏同理心所致!
(註):吳氏1941年1月前往南京,曾洽在汪偽政權財政部工作的友人彭君媒介工作未果,最後進入日本人經營的〈大陸新報〉工作,於1942年3月21日辭職返台,前後約一年三個月,在南京工作期間和返回台灣之後,曾遭到日本憲兵和刑警監視和跟蹤。因此,他曾感慨述說:〈現在的台灣人,和失去父母的孤兒一樣,在重慶這邊也好,汪偽政權這邊也好,都同樣被視為「異議份子」,不僅不信任台灣人,甚至視為「間諜」〉(《台灣連翹第106頁第11行)。由此可知當時台灣人遭遇的艱辛,因為無論祖國、日本、偽滿洲國、偽汪政權,甚至共產黨,對於台灣人都有不同的看法,並各有其顧慮!(民國108/02/05農曆正月初一於紅樹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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