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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濁流《無花果》和《台灣連翹》有關二二八事件記述和評論之評述〉之一
2019/05/10 19:22:35瀏覽527|回應0|推薦1

〈吳濁流《無花果》和《台灣連翹》有關二二八事件記述和評論之評述〉之一

壹、緒言:

前(106)年底隣居送給他參與撰寫的《二二八事件責任k歸屬研究報告》乙書,閲後發現該書引據本士作家吳濁流大作《無花果》和《台灣連翹》二書之論述甚多,不禁對吳氏的大作產生好奇和興趣。

 

今(108)年二月間回台南探親,在台灣文學館買到上述二書,讀後發現吳氏在《無花果》第九章至第十三章和《台灣連翹》第10章至第14章暨〈後記〉中,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記述,不無「道聽塗說」或「前後矛盾」之失,且其評論亦有「人云亦云」、「以偏蓋全」和「一竿子打落一船人」之病!鍳於上述二書早被二二八事件研究學者奉為經典,並被大量引作論述之證據,已影響國人對該事件的認知甚鉅,乃不惴簡陋,撰寫本文加以評述,希望方家學者引據其論述以前,能思辨其論述之是非真偽,俾不誤己誤人!

 

吳氏在《無花果》第十三章最後二段述說:「二二八事件後不久,我寫了《黎明前的台灣》,最後一段文字,我這樣寫:『祖國在檢討漢奸,台灣便駡御用人士。祖國的報紙在那兒喊言論自由,臺灣報紙卻說因言論自由而引起二二八事變。這次上海的騷動事件,大概也是言論過於自由的緣故吧?但在講這些時,文化的確在走下坡!說什麽外省人啦,本省人啦,做愚蠢的爭吵時,世界文化一點兒也不等我們,照原來的快速前進著。因此我們與其呶呶不休於那些無聊的事,還不如設法使台灣成為烏托邦。比方掉了東西,誰都不會撿去;不關窗戶而眠,小偷也不會進來;吃飯了生魚片也不會有霍亂、傷寒之虞;在停車場沒有警察維持秩序,大家也很有規矩地上下車;沒有人會弄髒公共厠所;做任何事都不會受人監視;走什麼地方都不會受警察責備;寫任何文章都不會被禁止出售;攻擊誰都不會遭暗算;聳聳肩走路也沒人會說壞話,這樣努力建設身心寬裕而自由的臺灣就是住在臺灣的人的任務,從這一點來説,是不分外省人或本省人的。』」,並說:「回顧二十年前,寫《黎明前的台灣》時所抱的理想境地之建議,到現在那種心情仍然沒有變。我不是愚公,但恐怕是愚公的子孫吧!所以不惜像愚公移山一般努力奮鬥。這樣做下去,我所構想的理想世界就會出現吧!」由此可知,希望大家「設法使台灣成為烏托邦」和「努力建設身心寬裕而自由的臺灣是住在台灣的人的任務,是不分外省人或本省人的」,才是吳氏「理想境地」,他並不希望大家「呶呶不休」「說什麼外省人啦,本省人啦」「那些無聊的事」!明乎此,之前引據吳氏對二二八事件的記述和評論,用以醜化或攻擊政府的政客或學者,無端陷吳氏於不義,能不羞愧嗎?

 

吳濁流先生,原名吳建田,新竹縣新埔鎭人,曾任小學教師及記者,著有《亞細亞孤兒》、《南京雜感》、《黎明前夕的台灣》、《無花果》和《台灣連翹》等大作,享譽文壇,並名滿天下。尤其是《無花果》第九至十四章及《台灣連翹》第914(共十二章),曾評述二二八事件前後政治情勢和二二八事件始末,故被奉為二二八事件經典之作,甚至不幸被不少歷史學者未經查證,即引述為評論二二八事件的證據。

 

 

貮、對《無花果》和《台灣連翹》二書記述二二八事件前後政治局勢和二二八事件始末的評述:

一、吳濁流先生未親眼目睹二二八事件,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記述未必完全正確:吳氏自述:「(民國36/02/27晚上八點左右,根據匆忙回來的外勤記者說:今天公賣局查緝員葉德根等六個人以及警察大隊六個人,在台北市延平北路一帶查緝私煙,其中四個査緝員在下午七點左右,在南京西路天馬茶室的前廊,向一個四十多歲的賣煙的女人林江邁取締私煙,不過她卻抱着查緝員不放,於是有個查緝員一氣之下用手槍管打她的頭,看到這個情形的民眾激憤地把查緝員包圍起來查緝員終於逃入永樂町的窄路,但前方仍然有很多人圍著,其中一個查緝員便開槍了。那子彈竟打中一個在自宅樓下,觀看的市民陳文溪當場死亡。乘著這個機會,查緝員就逃走了。於是,民眾越來越憤激,把査緝員坐的卡車拖到圓環燒掉。這些憤激的民眾,擁到警察局,要求把兇手抓出來槍斃,但負責人出來說:會把犯人逮捕後交給法院處理,但民眾卻不相信。」(《無花果》第192頁第15行),並稱:「為了取締一私煙,並且是對一個女人,哪有理由動員這麼多的公賣局警官?並且開槍射殺了一個沒有直接關係的人。既不是強盜,也不是土匪,根本沒有必要拿出槍而又開槍殺人。」(《無花果》第195頁第10行),另又述稱:「(民國36/02/27夜裏大約八點,慌慌張張衝回來的一位外勤記者,帶回了第一道消息。這一天,專賣局查緝員陳德根等六人和警察大隊員四人, 民眾睹狀,被激怒了,把查緝員團團圍住。他們只好倉惶開溜,但是前面還是有一大群人,他們中之一便開了一槍,這一槍竟然打中在自己家裏觀看的市民陳文溪,當場斃命。查緝員們便趁這混亂中逃逸。民眾經這一擊,火上加油,把查緝員所乘的吉普車拖到圓環放火燒了。激怒的民眾猶未平息,擁到南警察局,要求把兇手槍斃。一個負責人便出來聲明:一定把兇嫌逮捕,交付給法院。」(《台灣連翹》第177頁第3行至第178頁第10行)。

 

另據《無花果》〈紀事〉乙文述稱:「本書完稿於一九六七年底,一九六八年起曾分三期連載於吳濁流自己創辦的《台灣文藝》雜誌上,接著一九七 年十月,林白出版社首次以單行本型態出版本書,不幸旋遭查扣。一九八三年,美國台灣出版社的「台灣文庫」又於彼岸出版本書,一九八四年《無花果》偷渡回到台灣,《生根》雜誌重新刊行本書,一九八八年專業台灣出版機構前衛出版社與美國台灣出版社合作出版『新台灣文庫《無花果》終於正式光明正大在台灣公開發行」(199507月草根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初版第1刷,201605月初版第11)

 

又據《台灣連翹》乙書內頁載稱,「《台灣連翹》是吳濁流先生生前最後一部作品,一九七五年以日文寫成,原稿存放於小說家鍾肇政先生處,其中一至八章曾中譯發表於吳老自己創辦的《台灣文藝》雜誌,但吳老遺言,其餘部分須待後十年或二十年才能發表。後來,第九章至第十四章由鍾肇政先生完整譯出,次第刊登於一九八六年創刊的『台灣新文化』雜誌。『台灣新文化』雜誌也因刊登此文,被連續查禁」,但是吳氏在《台灣連翹》〈後記(259)中,則稱:「『台灣連翹』是一九七一年九月寫起,至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完成,由起稿算起花了三年三個月。⋯⋯『台灣連翹』一至八章發表於『台灣文藝』,但殘餘部分現在不發表,待十年或二十年,留予後人發表」(199507月草根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初版第1刷,20118月初版第10)

 

從上述三節可以確知,吳氏並非二二八事件始末的目擊者,且上述二書之撰寫和出版,距民國三十六(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已分別超過二十年及二十四年之久。另如吳氏所言:我的生活態度隨便,不是學究型的,對一切東西,只不過是表面的觀察,有沒有捕捉到真相,沒有自信。加以經過二十年後的今天,記憶已模糊,寫出來,是否有用,也很懷疑。要寫的話,至少得努力使它有些用處。那是需要精神和氣力的。但是,到了將近七十之年,能有這樣的氣力嗎?」(《無花果》第一章第001頁)。因此吳氏對於二二八事件的記述和評論末必完全正確,故轉述或引述吳氏之記述或評論,一定要慎加考證。〈詳請參閱【註一)】〉。

 

【註一】、吳濁流先生對於二二八事件之的記述和評論未必全符事實,因此轉述或引據一定要妥慎考證:根據〈《無花果》紀事〉乙文撰述:「本書完稿於一九六七年底,一九六八年起曾分三期連載於吳濁流自己創辦的《台灣文藝》雜誌上,接著一九七 〇年十月,林白出版社首次以單行本型態出版本書,不幸旋遭查扣。一九八三年,美國台灣出版社的「台灣文庫」又於彼岸出版本書,一九八四年《無花果》偷渡回到台灣,《生根》雜誌重新刊行本書,一九八八年專業台灣出版機構前衛出版社與美國台灣出版社合作出版「新台灣文庫」,《無花果》終於正式光明正大在台灣公開發行」(199507月草根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初版第1刷,201605月初版第11)。《無花果》共有下列十三章:

第一章 聽祖父述說抗日故事

第二章 入學公學校

第三章入學公費制的師範學校

第四章 在故鄉的分教場苦惱人生問題

第五章 內地與台灣對立的教育界

第六章 平凡又平靜的日子

第七章 終於辭職教員

第八章 在南京當日本報記者

第九章 糧食缺乏中迎八.一五

第十章 歡呼「光復」的陰影

第十一章 外省人與本島人的摩擦

第十二章 對改革的期待與失望

第十三章 二二八事件及其前後

 

另據《台灣連翹》乙書內頁説明,「《台灣連翹》是吳濁流先生生前最後一部作品,一九七五年以日文寫成,原稿存放於小說家鍾肇政先生處,其中一至八章曾中譯發表於吳老自己創辦的《台灣文藝》雜誌,但吳老遺言,其餘部分須待後十年或二十年才能發表。後來,第九章至第十四章由鍾肇政先生完整譯出,次第刊登於一九八六年創刊的『台灣新文化』雜誌。『台灣新文化』雜誌也因刊登此文,被連續查禁」,但是吳氏在《台灣連翹》第259頁〈後記〉中,則稱「『台灣連翹』是一九七一年九月寫起,至一九七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才完成,由起稿算起花了三年三個月。⋯⋯『台灣連翹』一至八章發表於『台灣文藝』,但殘餘部分現在不發表待十年或二十年,留予後人發表」(199507月草根出版事業有限公司初版第1刷,20118月初版第10)。《台灣連翹》共有十四章,但每章都沒有標題。

第一章 (1900出生、家世)                    

第二章 (就讀小學、國語學校)                    

第三章 (任教故鄕分校)                                 

第四章 (轉調大正113月四湖公學校)      

第五章 (轉調五湖分校 1932/02回家療養)

第六章 (1933/04改調五湖、關西公校)

第七章(1941/01前往南京當日本報記者)

第八章 (回台進入「米穀納入協會」、新竹大空襲)

第九章 (1944年進入『臺灣日日新報』,後併入『臺灣新報』)

第十章 (臺灣光復後進入臺灣新生報)

第十一章(二二八事件、報社、半山、士紳)    

第十二章 (台灣省主席魏道明,進入省社會處,36/11助選國大代表)

第十三章 (民國三十七年三月轉入大同工業職業學校)

第十四章 (民國三十七年十二月陳誠接任省主席,三十八年三月轉任臺灣區機器同業公會)

 

由上述可知,該二書之撰寫和出版,距民國三十六(1947)年二二八事件之發生,分別已超過二十年及二十四年之久。誠如吳氏自己所言:「我的生活態度隨便,不是學究型的,對一切東西,只不過是表面的觀察,有沒有捕捉到真相,沒有自信。加以經過二十年後的今天,記憶已模糊,寫出來,是否有用,也很懷疑。要寫的話,至少得努力使它有些用處。那是需要精神和氣力的。但是,到了將近七十之年,能有這樣的氣力嗎?」(《無花果》第一章第00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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