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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7 09:34:51瀏覽6930|回應42|推薦55 | |
2500 多年前,年已 80 高齡的佛陀行將滅度 ,眾弟子心傷不已,嘆道:「世尊,您老人家一旦涅槃了,今後叫我們這些學生如何是好,佛法必將代代而崩毀,後人將何所依?吾等將如何依教奉行?」 於是佛陀開示:「吾入滅後,汝等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此即中國大乘佛教有名的「四依法」,不但記載在《大涅槃經》,即便《大方等大集經》卷 29 的〈無盡意菩薩品〉,亦如是載明── 「菩薩摩訶薩有四依法亦不可盡,何等為四?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依法不依人。」 和前面差異的是,「依義不依語」為佛陀拿來置諸「四依法」之首。 事實上,這種諄諄教訓,就連民間流通最廣的《金剛經》也有,例如,「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按佛陀本懷,指的就是見相非相,依義不依語。 由此可見,早在 2500 多年前,釋迦牟尼佛就已深知人類語言的穿透性、變異性、虛妄性。 隨著時代的邅遞,各種方言、語言都不可避免的終將變質而死亡。這也符合佛陀所開示的,宇宙萬事萬物都必走成、住、壞、空的輪迴循環過程,固不止只有人類以之溝通的語言、文字才有這種現象。 中國後來禪宗的「一花開五葉」,所謂「不立文字,教外別傳」,基本上就是在告訴芸芸眾生,語言是不牢靠的,是可以為人附會、牽拖,乃至刻意曲解的。職是之故,歷來佛門大德才會再三告誡──「依文解義,三世佛冤」。 然而,我之所以討論此一話題,是緣於南方朔見諸今日旺旺中時所刊登的〈團結論或陰謀論,都是政治偏執妄想症〉。 讓我告訴南方朔,若論語言的「拉扯、扭曲、彎曲時的充滿痛苦」,不必老遠跑去向英國女詩人依芳‧伯蘭偷話來用,自己家裡的中國文化寶庫,不管是經史子集,乃至佛道典籍,就滿坑滿谷。 取用西方的隻言片語,不表示你南方朔多麼有學問,反倒再一次突顯,這個言行從來不一,「語言」向來前後矛盾,乃至不知所云的「文化評論大師」,實在是社會的亂源,一個當代台灣的假先知、假權威。 最可笑的是,南方朔的這篇文章,恰足以證實語言是可以穿鑿附會的,是可以想當然爾的,更是可以胡亂顛倒,妄顧語言即便書之為文字,所應照顧到的邏輯性,和以之成文的嚴密結構。 世上竟有這等癡人,每周在中時見報一次的文章,在明眼人一瞧,這南方朔可不是周周都在罵自己嗎? 我們就以他這篇文章來講吧,什麼叫「團結論」、「陰謀論」,什麼又是「政治偏執妄想症」?全文不見南方朔有何卓見,倒是滿紙一片煙雲,全在自以為是,宛若吃了大麻般的信口開河,胡言亂語。 問題在,平常他百般撿拾西方的牙慧,因為從來對原文、原書斷章取義,取巧得不讓人有所追索真偽,可一旦用到中國經史的典故了,好了,每每自曝其醜至令人匪夷所思的地步。。 以前他引證熊廷弼為明思宗所殺的謬誤,旋即就讓我拆穿此人的不學無術。如今,他這篇把標題寫得像老太婆裹腳布的文章,他又犯了同樣的毛病。底下,是他信手亂寫的一段文字── 「《六祖壇經》才會有「護短本非賢」這樣的警告。」 但考諸原典,惠能此話見諸《壇經》中的「無相頌」,原文是── 「改過必生智慧,護短心內非賢。 」 也許有人會講,兩者相較,意思不是差不多嗎?讓我告訴諸位,南方朔的錯引、篡改六祖原文,正是失之毫釐,謬以千里。因為經文原意,是大師警告弟子以之為自我惕勵用的,此乃「責己」,但到了南方朔筆下,卻妄自變成「責人」! 請問,責己與責人,相差有多大?天地懸隔啊。 講個笑話吧,光是這樣的篡改佛經典籍,照佛法戒律,一字之差,將墮無間地獄,永無出期之時。 類似的毛病,還不止此處,例如── 「中國文化裡,『護短』乃是個重要元素,這是種古老的幫派意識 ….. 。」 大家瞧瞧,南方朔在放什麼狗屁?事實上,護短也者,乃出諸人的本性,又何止中國人才有,讓南方朔跪倒在地山呼萬歲的西方人,莫非就沒有?我們就拿凱撒大帝的遇刺來講吧,安東尼赫赫有名的那場演說,把黑的講成白的,是不是護短?再比如英國中世紀的十字軍東征,是不是來自宗教間的「護短」所致? 再說了,南方朔就不護己之短嗎?看看他寫過的多少文章,鮮有不出差錯者,即便為人指正,他又何嘗因此道過歉、訂正錯失過?護短,護己之短,正是南方朔最大的傲慢! 有嘴罵別人,沒嘴罵自己,不是? 請問南方朔,你又懂得多少中國文化了,竟然把「護短」列為重要元素?要說這不是放狗屁,什麼才是? 然則,這樣一個從來不思「改過正是智慧」的文化評論「大師」,卻屢屢外行充內行的對國內政局橫加指點,哪怕是花博案,他也可以給國民黨扣上一頂「團結論」的抹黑大帽子。 怎麼,團結可以和護短劃上等號?這是何種邏輯? 設若此說成立,以民進黨特別講究幫派的護短意識而言,怎不見他在此文嚴厲譴責蔡英文和蘇貞昌、謝長廷的流氓作派? 如此一個短視淺見,又對中華文化極其無知的無聊文人,竟可以為旺旺中時所力捧,要論此報能不墮落,能不變成該米果集團假公濟私的用之為打擊報復工具,又有什麼好讓人意外的? 然則,南方朔之必護己短,莫非不以無恥為之行文典範?信然! ●後記:花博案橫生別枝,只因台北市副市長李永萍一句,中時偏頗報導純係來自挾怨報復。不意該報竟以此大費周章,連日攻擊市府團隊,實失媒體追索客觀真相的立場。如今又見南方朔此文對該報大送秋波,正是所謂的「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台灣有此無恥文人,有此以媒體遂行私人報復之工具,實為民主之大恥,是為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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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