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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9/01 09:40:41瀏覽6034|回應46|推薦56 | |
1933 年 9 月 1 日 ,中華民國誕生了第一個記者節。迄至今日,這個「良心志業」足足過了 77 歲之久。 當初為什麼把這個日子, 9 月 1 日 訂為「記者節」,時代雖不遙遠,但文字漫漶,印墨已失,久隔已不復記憶。但有一句話,是可以確定的,也是時下廣播新聞系的老師必會朗朗上口的。 「讀書人辦報救國。」 果然詳加考證這話的來源,不但可往前推到民國初年,還可上溯至光緒年間的上海「申報」。 「中國人要有自己的報紙。」 這種面對「西夷東漸」,中國人應當奮發自強的求知若渴,讓「申報」有了一個替庶民百姓出口惡氣的窗口,也是當年那批腦後掛著長辮的前輩記者最輝煌的年代。 滿清末年所發生駭人聽聞的最大疑案──「楊乃武與小白菜」,申報足足持續報導了整整 3 年之久,不但讓案中男女主角的冤枉,得以昭雪,也為全國百姓揭發了此案搞到最後,竟變成朝廷新舊兩派勢力的政治鬥爭經過。 這種追求真相,不畏各方壓力的勇氣和智慧,從此成為後來報業的先鋒和典範。以此等到溥儀退位後的民國初年,面對北方軍閥的蠶食和割據,不管是主張中體西用或西體中用的儒林士人,開始認真的把目光轉向媒體這一行業。 「讀書人要有辦報救國的志氣。」 「辦報是志業,不是養家糊口的工作。」 於是歷經北伐,逮至民國 22 年的 1933 年,媒體從業人員終於有了自己的節日,更在 10 年後復經國民政府追認同意頒訂 9 月 1 日 為「記者節」。其間的奮鬥與艱辛,真要細究,恐怕不是區區這篇短文所可承載的。 然而,從前媒體先進的志氣昂揚與為民為國的不辭辛勞,試問,如今又有哪個媒體人會銘之在心,不敢或忘的? 以前,把辦報和進入媒體這一行業服務,視為是畢生光榮的豪氣,爾今安在哉?是不是變成──「辦報求名利,跑新聞都是為五斗米而折腰」? 如果有人對我的話大不以為然的,請看看補教名師高國華的誹聞案,足足折騰了我們多久? 長達兩個星期之久! 然則高國華,何許人也?不過就是一個補習班的老板,他的婚外情與全國民眾有何相關,竟然可以從「社會新聞」跨界到「影藝新聞」去,硬是「謀殺」讀者觀眾整整 14 天的目光和心力。 這就結束了嗎?走著瞧。 低 IQ 的媒體,造就低智能的記者,從此讓整個社會邁入集體理盲濫情的年代。 可要是有哪個見義勇為的民眾打電話去媒體抗議,只會被他們嗆聲以對。 「人民有知的權利!」 這話好不好笑?好笑就好笑在,明明這句話的原始意涵,是來自我們對媒體的最基本要求,可如今卻搖身一變成為他們的擋箭牌。 可這還算是有水準的卸責之辭,不然,請聽聽那些宣稱自己是資深媒體記者出身的政論名嘴如陳揮文、黃創夏等人的反嗆之辭。 「媒體只報導事實、評論事實,沒有義務發掘真相,那是政府的責任。」 請問,這還能不是一句典型的蠢話嗎? 原因在,如今的媒體所刊登或播報的都僅止於「新聞事件的表象」,這和「新聞事件的基本事實」,每每有天地懸殊之遙,遑論真相的可以水落石出。這也正是為什麼任何具爭議性的各種新聞,不論是政治、社會,乃至演藝八卦,到了最後都會淪為羅生門的主要原因。 所以,政論名嘴的鬼扯可以休矣,一個對閱聽大眾負責任的媒體,理應是── 「身為記者,我們有報導真相的義務,而不是以停留於事件的表皮層次為滿足。」 然則,時至今日,還有哪家媒體能夠牢記這段記者的標竿和圭臬的? 正因如此,我們還能不產生底下的疑問嗎?──真正需要改革、改造的,恐怕是所有的大眾傳媒吧?最荒謬而可見的,不管是平面或電子媒體,都很喜歡對馬政府做民調,以之力拼收視和閱聽率,但就沒有一家傳媒敢詢問民眾,他們還有多少可信度? 美國人倒是敢的。 就在約莫一個月前,著名的蓋洛普調查發現,只有 25% 的美國人民對報業有信心,至於對電視新聞的可信度則只剩下 22% 。換言之,每 4 個美國人中,至少有 3 個是對他們傳媒嗤之以鼻的。 如此的不信賴,以及網路資訊無孔不入的大舉入侵,也終於導致一度和《時代雜誌》並駕齊驅的《新聞周刊》,被代表資方的《華盛頓郵報》以美金一元的代價售出。 美國人敢,咱們的大眾傳媒敢不敢調查自己在民眾的心目中,還剩下多少可信度和滿意度呢? 今年 3 月吧,《讀者文摘》倒是報導了,說是政論名嘴的可信度,還遠不如「性工作者」的排名在前。其中不言自明,也包含媒體在內吧? 時逢今日記者節,讓我們觀察有哪家媒體會不要臉的慶祝這個節日,因為這一天所代表的,是他們的恥辱,他們太愧對昔年為這一行打下一片榮耀天地的記者先輩了。 讓我們嚴正以告,別搞錯了,我們有知的權利,斷無知的義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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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