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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血川康 40
2010/08/28 07:40:01瀏覽281|回應0|推薦0
不為瓦全

婆婆和媽媽的腦子裡,裝著很多故事,婆婆講的多是有關傳統道德的故事,晚上我們織毛衣,她就講給我們聽; 媽媽的故事則很灰諧,她常常在我們情緒不高的時候,一邊織毛衣,一邊講給我們聽。真不知道她從哪裡聽來那麼多好笑的故事,我甚至懷疑這些故事會不會是她自己杜撰出來的。每次聽完,我們都哈哈大笑,媽卻一臉嚴肅,沒有一點笑意。笑聲引來鄰居,他們弄不懂,我們這種家庭怎麼竟會經常有這樣的笑聲。不知媽媽講的這些故事是不是父親講給她聽的,但媽媽一直都在思念父親卻是不容置疑的。
1953年底,寬巷子街一位老工程師需要佣工。他是一個人,工作簡單,工資不錯,也只是白天干活,離我家儘兩分鐘路程。經人介紹,媽媽改去他家幫工,我們一家人在一起的時候多了,媽媽也有更多的時間織毛衣,每個月總計可以掙到十八元左右。
然而,一件突如其來的事件,改變了我們本已走上軌道的生活。一天,媽媽照常去老工程師家上班,屋裡坐著兩個警察,他們一臉嚴肅,問了媽媽很多問題。原來老人家裡丟了一百元錢,這可是筆大數目阿,媽媽是他們懷疑的第一對象。老人家裡沒有其他人出入,只有媽媽每天去打掃、洗衣、煮飯。常言道:“飢寒起盜心”,我們家這麼窮,難怪別人會懷疑。雖然老人了解媽媽,但院子裡的其他住戶的眼光卻很異樣,媽媽一進去,她們就嘀咕個不停。媽媽頓時感到一陣惡心,全身發軟,被欺負、被侮辱的感覺,狠狠地敲打著她的心。她踉踉蹌蹌轉身回家,一頭栽到床上,病倒了。她吃不下飯,起不了床,一付重病的軟弱態。婆婆勸她,說:“你要打起精神來,這個樣子,別人更會懷疑你。”事實上,街道干部已來過幾次,她們說是關心媽媽的病,但一進家門就東張西望,想找出點什麼可疑之處。她們的言辭和眼神象是一把把利刃,急於剝去媽媽的“偽裝”,把這個“賊”揪出來。
幾年來,媽媽承受了父親的離去和冤獄,也曾被罵、被訓斥、被毒打,她總是逆來順受,忍氣吞聲,從來沒有倒下。現在她被擊倒了,幾天幾夜不吃不喝,虛弱地躺在床上。我爬在媽媽身邊抱著她說:“媽,你不值得為這種事傷心,別人高興怎麼懷疑就怎麼懷疑,我不希罕他們懂得我們,他們這種人也不可能懂。”媽媽卻說:“樹活一張皮,人活一口氣,如果志氣被人踐踏,人生還什麼有意義。”
幾天後,盜賊被抓住,是老人的侄女,她偷走錢,買了漂亮的衣服,還吃喝揮霍了一些,錢還沒有用完。終於真相大白,老人一再來請媽回去工作,但媽的心被傷透了,她可以忍受任何苦難,卻不能忍受人格受辱,她有她的驕傲。病好後,媽媽再沒去幫工,她象一支被利箭射傷的羚羊,跌倒在不見天日的密林裡,她的心太苦了。我們家又回到在飢餓線上掙扎的境地。
經歷了這次事件,我和媽媽終於明白了一個殘酷的現實:我們一家人早已淪落為“賤民”,而且永遠不可能改變。後來,聽說這位好心的工程師在1957年被打成“右派”,被斗得很慘。最後,他設計了一種裝置,把一塊大鐵件綁在屋梁上,自己坐在下面,用手一拉繩子,鐵件掉下來正好打破他的頭,當場死亡。

親情

1954年初,媽媽突然告訴我,她已向法院提出和父親離婚。我驚愕得目瞪口呆,問:
“為什麼?”
“要找到你父親,只能這樣了。”
“他被關在監獄裡已經夠苦了,你這麼做豈不是雪上加霜,爹怎麼受得了?”
“不會的,他能懂。”媽自信地說。
啊!我明白了,他們一定有過約定。
離婚書很快由成都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批復下來,上面寫道:“李光普因反革命案於1951年3月扣捕,經判處徒刑,現在勞改中。”
我們終於有了父親的准確消息,他確實被判成了“反革命”,現在正在服刑。但父親為什麼被判刑,判了多少年,他如今在何處,卻仍然無法得知。就算這樣,我們也滿意了,父親還活著!就是好消息,只他要活著,就有希望,我們一定能等到團圓的那一天。
接著,媽動起送走弟弟的念頭來。她說,與其大家在一起餓死,還不如放弟弟一條生路,也給李家留下一條根。妹妹一聽,放聲大哭,這幾年,她帶弟弟的時候多,可以說,弟弟是在她的背上長大的,她堅決不肯把弟弟送人。
她哭著說:“不要送弟弟走,弟弟吃不了多少,我少吃一點就夠他吃了。”
我和婆婆也忍不住流淚。我知道媽想得很深,她不單是想讓弟弟過上好生活,主要是希望弟弟擺脫“賤民”的身份,不要被歧視,受屈辱,能夠過上一個孩子應該過的正常生活。
我們每天的兩頓飯變得更少了,妹妹瘦得連手上的筋都可以用指頭勾起來。眼看日子越來越難過,媽又提出送走弟弟的話題。
這次妹妹有了准備,她說:“媽,不要送弟弟走,我每天煮飯的時候都給弟弟留了一些米,以後我們沒有錢買米,弟弟也會有飯吃。”
她拿出一個盒子,裡面裝了好些米。妹妹太天真,那些她存起來的米已經生了蛀虫,而且這一點點米怎能養大弟弟?其實媽又何嘗舍得弟弟,何嘗忍心送走這個連父親都沒見過的兒子?但現實是殘酷的,愛弟弟,就要為他找一個好家庭,讓他快快樂樂地長大,不要讓他和我們一起當“賤民”。
媽媽趁我們上學的時候,帶著弟弟去找准備收養他的那家人,門口,碰到一個鄰居。
鄰居問:“你來送孩子吧,這麼可愛的孩子,你怎麼忍心送人?”
媽媽說:“我是沒辦法呵,就給他一條活路吧。”
“這家的女主人脾氣不大好,你要好好考慮呵!”
媽媽聽了,再也動不了腳,想了又想,又把弟弟抱回家。她終於下了決心,她說:“老天爺既然把兒子送來,就讓他和我們一起承受這份家庭的苦難吧,至少他還能得到全家最真摯、最無私的愛。送給別人,或許他可以過富裕的生活,但未必能獲得人間最珍貴的親情。有了真愛的滋養,他能在苦難中學會很多東西,這對他的長成未必沒有好處。”從此,我家的燈熄得更晚,燈下,我們苦織著全家的生命之“線”。
婆婆得到一個掙錢的消息,她聽說,每個星期天釀造廠都要找人剝胡豆。星期天一大早我和婆婆就帶著幾個盆子去到工廠,來剝胡豆的人真不少。廠裡把用水泡軟的胡豆倒進一個大桶裡,我們爭著去把胡豆搶進自己的盆子,剝掉濕漉漉的胡豆殼,工廠按交回去的重量給工錢。我和婆婆飛快地剝,心裡樂滋滋的。我一邊剝,眼睛的余光始終不離開送胡豆出來的門,只要看見那裡有人影晃動,就飛一般沖過去,胡豆剛倒進大桶,我就拼命往自己盆裡裝。剎時,胡豆桶被人團團圍住,人人都想往裡面擠,我彎腰去搶胡豆,背後又有人爬在我身上,從我頭頂上伸手去搶,還有人把我盆子裡的豆往她的盆裡抓,我豈能讓到手的東西被搶走,於是又拼命搶回來。好一場激烈的搶豆大戰!當我端著滿滿的一盆胡豆出來,已是披頭散發、汗流浹背了。一整天,我們要經歷好幾次這樣的大戰。婆婆腳小跑不動,她就在后面接過我裝滿胡豆的盆子,再把空盆遞給我。我個子小,又從人縫裡鑽進去搶,因此,總搶得比別人多。我們的辛苦得到了報賞,一天掙了兩毛錢!
干完活,拿著錢,我和婆婆雖然蓬頭詬面,腹中空空,卻興高彩烈地回家。這時才發現大拇指的指甲和肉已經分開,疼痛鑽心,其他的手指都起了皺。一個星期過去,大拇指長好了,泡白泡皺的指頭換了一層皮。星期天,我們又急不可待地去搶胡豆,剝胡豆。現在,弟弟可以在中午用一分錢買一個小油餅,他終於能享受一日三餐了。
1954年初,媽媽所在的織毛衣小組合拼到毛衣針織廠,媽媽被轉到成都幸福童裝廠。這是個集體性質的小廠,在鹽市口,離我們家約半個多小時的路程。在這裡,媽媽負責鎖扣眼和釘扣子,工作難度不大,全靠數量掙錢,而數量是需要時間來積累的。媽媽每天上班,下午還要背一包衣服回家,這包衣服比她的身體還大,約二十件吧。一件衣服最多六、七個扣子,做一件只能掙一分錢。婆婆忙完家務,戴上老光眼鏡,來幫著釘扣子,媽媽說油燈很暗,燈光不停的晃動,不讓她做。她就生氣,說:“我釘扣子,你可以少做點,大家都早點睡,有什麼不好?”說著,她又拿起衣服來做。我有空的時候也學著鎖扣眼,我們常常為能多做幾件衣服而高興,因為每一針、每一線都聯系到全家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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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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