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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水成功必須與政治切割
2013/09/07 02:18:22瀏覽971|回應3|推薦10

扁政府八年編列了一千四百多億元來治理水患。結果如何呢?一個小小颱風,大伙就通通弄明白了。依目前亂七八糟的搞法,我認為八年一萬億元治水也是不夠的。

 

按純就技術而言,治水防洪並不困難。然而參雜政治問題,甚至如重北輕南,天龍國欺負南部人等的醜陋言論都跑出來後,問題就開始變得複雜。然而真正關乎治水成功於否的組織管理問題,卻始終不在口水大戰之列。

 

我所謂的組織管理,它包括了1.省府凍結後未能填補的由原有三級式變為兩級式的行政執行真空狀態。2.鐵路警察各管一段式的行政劃分。3.地方政府根本無治水人才,無能力治水的現實。4.中央政府僅有規劃能力,並無執行能力的缺點。5.兩級制下,百里侯可由縣長直接跳到行政院長的全盤行政掌控能力的嚴重缺乏。如游張謝蘇等。6.民粹高漲後的政治分贓逐步制度化。如小型工程配合款,或選舉獻金(民選官員、民意代表及營造廠商的產官民三結合)。將有限治水經費肉桶化。7.國民黨在黑金時期種下的遺害,民進黨已全部學會,迄未訂定有效法律。

 

這些都不是一句重南輕北可以解決的。現在馬政府又說是淹水的縣市是因為下水道沒有花錢整治造成的。我想這是越扯越遠。雙方都不肯好好的坦率檢討。只想以我之所長攻敵之所短。這就是標準的藍綠惡鬥。它不急著救災卻急著攻擊對方。這也就是第三世界國家不及格的政治運作。雙方主事者的法律唸得再多,還是一樣的在比爛。

 

專家現在都說得非常清楚了。治水應當按整個河域為劃分界限。亦即它是跨上中下游及跨縣市的。它絕對不應該一條河出現五個單位來管的荒唐現狀。它應該交給中央統籌來管。它甚至應將林務局、水土保持局、農田水利處、營建署、水利署等與治水防洪有關的業務一併納入一個單位來管。而且它的預算及業務俱不可切割,不可交由地方。也就是事權集中,這樣絕對有助於治水的成效。

 

由於台灣早期的發電多以水庫為主,所以經濟部下有水利署。然而時移勢易,現今水庫發電佔整個發電的比例不到5%,而且水庫在台灣也不可能再增加了。所以它已不是生財的機構。反之,河川整治成為水利業務的重中之重。所以水利署這個單位應該移到內政部來管轄。也就是今後應由內政部專責處理一切防洪治水。

 

另外,預算絕對不可以下授。因為錢一到地方,就如水銀洩地,找都找不到。比如,修陰溝的小型工程都可以說是為了治水,用中央撥下來的治水預算來發包。而所有縣市(除台北市外)通通都有小型工程配合款的額度由議員運用。這就是八年花了一千四百億元的錢,最後就像中元節祭拜好兄弟的紙錢一樣燒掉了的真正原因。所以,民主!民主!,多少人假汝之名為惡。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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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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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09:08
絕對不可能因為不論官員、學者、專家都知道,在這十幾年大肆種茹蕈、到今每年仍持續以盜伐1500萬公頓木材,安穩分贓下。治水、多好的議題、各取所需,而唯一不‘變的是沖刷、崩塌.人禍越來越嚴重。河流,水庫極度淤積根本不可能清、治水?發發消費券比較公平比較實在。

小子心 —— 四平圓無限,方寸環空間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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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08:57

當初就是爲了“籠絡”地方性的“友善”,才將本該是統籌的制度下放到地方:大家「盍各言爾志?」——於是乎『各有所取,各有目的』嘛!

 



麥芽糖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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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7 04:21
應該統籌治水防洪!




筍子(ericwy1029) 於 2013-09-07 10:49 回覆:
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