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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1 00:57:13瀏覽1049|回應3|推薦4 | |
由於連著寫了幾篇台北市選舉的事,我認為非常的無趣,它只有耽擱我研究佛學的時間及修行。所以,趁著思路仍然縈繞在唯識論上時,趕緊再續寫一篇。但我還是想說一句,若是網友對於枯燥的哲學思辨沒有興趣的話,請勿往下看,以免浪費寶貴時間。畢竟,佛教名詞太多,等到弄明白時,已是好幾個春花秋月了。總之,這是我花了許多夜晚的沉思,所悟出來的一點點的佛學哲理。我盡量讓文章具有可讀性,但受限於個人的稟賦,有時候是勉強不得的。
按:前蘇聯科學院院士徹爾巴茨基教授在《佛教涅槃概論》中說:「龍樹應列入人類偉大哲學家之一。在黑格爾辯證法和龍樹的辯證法之間或者可以發現更重大親切的類似。」
我現試著從中國大陸著名教授黑格爾哲學的鄧曉芒教授的文章做一拈提,以進一步將龍黑兩人所謂的重大親切的類似加以申論。
鄧曉芒教授對於黑格爾的名著: 「精神現象學」的解釋,外人讀來總覺得霧煞煞。我對哲學家一向是很尊敬的,然我認為大名鼎鼎的黑氏,由於未能親身修證龍樹菩薩的唯識理論,只能在理論邊緣上弄弄。而鄧氏則研判未曾受過佛教之思辨訓練,特別是對龍樹唯識理論的不夠理解,致造成鄧氏無法勝任黑氏艱澀難懂的哲學著作。換言之,就是原創者及解說者,俱對大乘佛教開山祖師龍樹的唯識理論沒有親證精研,以致解釋起來吃力萬分。(按中國建政的前40年是反對宗教的,這是沒有辦法強求的)。
試引鄧氏之著作:「黑格爾《精神現象學》中的自我意識溯源」的一段,就知我不是瞎說了。鄧氏原文寫道:【最近兩年,我在給研究生逐句講解黑格爾《精神現象學》的過程中,感到該書從第一部分“意識”向第二部分“自我意識”的過渡是一個難點。一般來說,在黑格爾那裡,意識是對一個物件的意識,也就是對意識與物件之間的區別的意識;反之,自我意識則是把物件看作自身,也就是在意識到這一區別的同時,還意識到自身與物件之間沒有區別。「我把我同我自己區別開來,而在其中對我來說就是:這種區別並沒有被區別。」或者反過來說,自我意識是“對無區別者的區別”。
但是,意識如何從這種區別進到對這種區別的無區別性的意識呢?這長期以來都是一個令人困惑的問題。張世英先生(筍註:張為北大著名哲學系教授)在其《黑格爾的精神哲學》一書中說:「從‘意識本身’的最後階段‘知性’向‘自我意識’的過渡,黑格爾說得非常空洞而晦澀」(張世英,1986年,第35頁),但除了引黑格爾一段話外沒有作評論,基本上回避了這個問題。他在另一本書《黑格爾〈精神現象學〉解說》中則是這樣回答這一問題的:“對立統一是精神性的東西,剛才講感性確定性、知覺、知性這三個階段都把物件看作物,和異己,看作外在。要克服這個困難,就要把對象看作就是自己,自己也是對象,這樣就從意識的階段進到了自我意識的階段】。
筍按:「我把我同我自己區別開來」,「意識到自身與物件之間沒有區別」,「把對象看作就是自己,自己也是對象」。怎麼樣,有看沒有懂吧!
必須坦白,我以往也是有看沒有懂的,但這幾年稍有一些修為,對此基本有點體悟。(起碼知其然,但由於缺乏親證,仍然不知其所以然)。我今試著解釋一下,「我把我同我自己區別開來」,「意識到自身與物件之間沒有區別」,「把對象看作就是自己,自己也是對象」如下:
整個的理解必需從八識開始。簡單說,前六識(眼耳鼻舌身意)是跟著身子走的(人死即灰非煙滅),但第八識則是兵分兩路,另有它途。人們常誤認身子與真正的我指的是一回事,但其實不然。(這種誤認的破除,是需要修練的)。
瞭解八識彼此的關係之先,必需先了解所謂的四分---見分、相分、自證分、證自證分。按見分是指能看見外界事象的見聞覺知(即前六識)的功能。相分則指見聞覺知心所接觸的外界六塵。兩者的關係就是能見的見分與所見的相分在八識俱起之下,使得我們能夠感知外界萬物(即萬法)的存在。兩者是如秤兩頭,低昂等時,俱起俱生的(這一點很難懂,後頭再解釋)。
當屬於六識的見聞覺知心在運作過程中,我(第七識)非常清楚的知道自己所領受的相分境界。這種能夠覺知到我所看到、聽到的,當下能夠確定的感覺,就是自證分。好比眼睛看到花的豔麗,你當下就知道,你已看到花豔。花豔的本身就是相分。看到花豔的能力,就是見分。你確定你有看到花豔的知覺,就是自證分。
下一步,當意識起念去檢查、反觀自己(第七識)是否清楚了知前六識與第七識及第八識,彼此之間,相互攀緣,前後相依、俱生俱滅的關係,以及自己對此境界的感受,這就是證自證分。
好像我家養的貓,它一看到鏡子,就知道鏡子裡頭有貓,這就是相分,但它不知道那就是牠自己,這就是說貓沒有自證分的能力。
在了解龍樹的萬法唯識理論之前,尚有一個觀念,必須了解,就是所謂的三性,也就是遍計所執性,依它起性,圓成實性。簡單說,遍計所執性就是誤繩為蛇;依它起性,就是見繩為繩;圓成實性,就是見繩為草,見草為纖維,如此一路分析下去,最後就是一無所有,也就是見到事務之本體。
回到鄧氏原文:「在黑格爾那裡,意識是對一個物件的意識,也就是對意識與物件之間的區別的意識」。這裡的意識,指的就是我前面談到的自證分。
鄧原文:「在意識到這一區別的同時,還意識到自身與物件之間沒有區別」。這句話就是證自證分。按我清楚明白意識到我與對象之間與八識的緊密關係,謂之證自證分(見前)。凡夫的證自證分是我與自身是一體的。而龍樹(或開悟者)的證自證分則是我與自身不一的【按:此處之我即第七識之末拉識。真「我」必須經過修證,方知真「我」即第八識(阿賴耶識),而非末拉識】。
以下試著解說凡學習黑氏哲學者,都會同意的非常空洞而晦澀(見前)的一段重要理論。也即張世英教授所說,要把握黑氏學說的關鍵在於了解:「把對象看作就是自己,自己也是對象」。
也就是對象與自己合而為一。照世俗的看法,這怎麼可能呢?你面前有一棟房子,照黑氏空洞而晦澀的講法就是:你就是房子,房子就是你。然而,龍樹認為,萬法唯識;因為一切的萬事萬物萬相,若沒有識,當然都是空的。比方說,瞎子的世界就永遠不知花的嬌豔。聾子的世界也永遠不知絲竹管弦之悅耳。也就是沒有識(眼識或耳識),就沒有一切(顏色或聲音)。換言之,就是識與物並起運作,俱生俱滅;見分與相分同時俱存俱滅。
也就是說,沒有了「識」,這個世界就空無所有。精準的說,它也不是空無所有,而是沒有意義。好比無限大去除以無限大,它是無意義的。試問當宇宙中完全沒有生物時,一切的山河大地,它真的存在嗎?它不是你知不知道有沒有存在,而是根本沒有「存在」這兩個字及因此而產生「存在」的思維。
笛卡兒的「我思故我在」,名噪一時。但它不是一般人所了解的:「由於我對一切都懷疑它是否存在,但當我在懷疑時,起碼這個懷疑是存在的。故表示我亦存在」。
正確的理解這句話,應當是:「思就是識,也就是當思(識)都不存在時,即表示沒有生物(我)存在,也就是說有思(識),就沒有生物(我)存在」。
識就好像人與影子的關係。有人就有影子;沒有影子,也就表示沒有人,也就沒有任何意義。換言之,當我看到了對象,我就與對象就發生了我與識的關係。也就是因著見分,產生了相分。但若沒有識(見分),自然也沒有相分。好比有人在太陽下,他旁邊當然有影子。但若在太陽下沒有影子,則何來本人?換言之,有見分即有相分;無相分即無見分。
所以,有子即有母,無子即無母。母子的關係是方有子,即有母;方有母,即有子。它們的關係是俱生俱滅的。也就是中論所說:「如秤兩頭,低昂時等,因滅果生,同在一時」。
以上,是從「理」上講「把對象看作就是自己,自己也是對象」的道理。下頭從「事」(即物理)上講這個道理。
世間萬物看透了,它都是一個合相。以房子為例,它就是一個合相。它的構成包括了沙子、水泥、鋼筋、石子、木材等,如果將這些材料抽出,房子就不見了。從相分上講,萬物莫不如此。一切都是靠著「緣」來將萬物一一組成的。比如說,人就是一個合相,若將它體內的每個成分一一析出,它就剩下一堆化學元素而已。但若沒有俱起的八識,你就無法看透這個道理。你就終生執著假我(第七識)為真。不知這個「我」其實只是過客,只是附在肉身上,一當死神來臨,就灰飛煙滅。最後只有阿賴耶識,與世長存。這是從「事」來看世界,世界就是一個合相,通通都是諸法皆空,仗緣方生的。
你若不斷的深入看下去,房子與你本人其實都是一堆原子、質子、電子、粒子。所以,「把對象看作就是自己,自己也是對象」,在事物深層的本質上,「自己與對象」都是屬於相同的原子、質子、電子、粒子,都屬於同一範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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