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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13 00:51:46瀏覽604|回應5|推薦6 | |
她在部落格上這樣寫著: 「有人習慣付出,有人則習慣接受,並不是每個人都懂愛情的美滿得要學會雙向對等。 習慣付出的人容易計較,陷入自艾自憐的悲情裡;習慣接受的人則是忘了將心比心,最終還是害慘自己。 如果說愛情是南北迴的列車,親愛的你,我們現在各自又是停在哪個車站?你的自私和我的自卑,會不會讓我們最後讓我們最後越離越遠?永遠都沒有交會的一天? 說到底,都只是偏執。」 我,似懂非懂的讀著。 等小倩離開的時候,我沒來由的感到落寞,想是她翩然離去後我又得一個人面對這孤零零的房間,除了淫糜的空氣穿插沐浴乳的掩飾,只能說欲蓋彌彰。 2005年六月二十五號,是這篇短文出現的日子,我那時還在汽車展場,酷熱難熬的暑氣,我卻看到了女孩匆忙的跑過街頭,決絕的,像是從容赴義。 我突然可以體會小倩的心情。 小倩習慣接受,我則是習慣付出,不過對她來說,她害怕付出是可以理解的,我甚至對於她的殷勤與溫柔感覺受寵若驚,即使我是如此渴望與嚮往。 而害怕我過於付出是擔心我會膩了或是計較誰愛的多寡?或是受不了男人與生俱來的欲望所以另找新歡? 這樣解釋的嗎?我沒把握。 對於女人,我想我還嫩的很,而且是像小倩這樣內心藏有很多想法的女人,我棄械投降。 七月三號,我翻開了好像永遠都寫不到最後一頁的日記本,旋開了鋼筆… 「敬愛的版主: 小人對於您精闢的見解敬佩的無體投地,不過這也許是您個人親身經歷過的悲慘故事心有所感。所以我也不便繼續拍馬屁。『幹!她又看不到我幹麻寫的這麼狗腿!』 交往過的女人有誰讓我可以有被愛的幸福感?真他媽的找不到。從小就被教育不能對女人兇,不可以對女人不禮貌,也不可以欺負她們,長大後又得要背負著隨時會被劈腿與甩掉的風險,對女人可說是百依百順,當慈禧太后一樣的侍奉,還是免不了同樣的命運。女人,到底是不是一種永無止境需要被愛的生物呢? 男人在愛情裡除了當英雄、猛男、苦力、提款卡以及長期飯票以外,請問還有其他的腳色嗎? 我,其實還想在愛情裡當一個不成熟的男孩,就像所有的女人在愛情裡一樣。 這或許就是享受被愛的一種權利也是一項能力。 這輩子,除了我媽以外,還有誰可以忍受呢? 對不起了,考上大學時的那個暑假,我拋棄的那個女孩,是這一生最有可能讓我無理取鬧的女人。不過那時哪曉得這麼多愛情的課題,得要用一輩子的失戀與痛苦才能習得? 她真是個好女人,雖然唸的是高職,傻傻的,卻單純又善良,所以才會被我吃的死死的。純樸的臉蛋與穿著,是我後來提出分手的原因,我對她很不好,放肆的對她生氣,她依舊每天到我家陪我度過寂寞的十七歲,等待上大學的那段日子裡,如果沒有她,想必無聊的要發瘋吧! 我在想,如果不是他傻,不會愛上一個唸私立大學的我;如果不是她包容,我也沒機會初嚐愛情的甜蜜沒有負擔;如果不是因為她,我大概還活在初戀女友背叛我的陰影。 如果不是遇上我,那年的暑假,她的眼淚不會氾濫潰堤,那是她的初戀,我卻棄之如敝屣。 『妳配不上我的,況且我現在都在台北去唸書,妳還是不要來糾纏我吧。』 迎新舞會上我認識了不少漂亮的台北女孩,在當晚我說出了令人義憤填膺的話,電話裡她一直哭,我是鐵了心要分手。 多年後,我回家時問到她,聽說她嫁到美國去了,是一個小開,看上了她的美貌。跟我分手後她似乎變了很多,聰明了也勢利了,而我呢… 落魄了。 如果說真要有被愛的幸福感,莫過於和她相愛的短短三個月,我感到戀愛是一件無憂無慮的美事,有人會等待,會期盼,會為我打點好一切的瑣事,不為什麼。 每當想起她說:『我喜歡你只是因為我喜歡你正直的個性』,總會捶著自己的胸膛。 這年頭,有誰只是因為一種個性而愛上對方呢?」 寫完後我萬分疲倦,畢竟剖析自己的人生不是件很容易的事情。 而我發現,我有依賴這個部落格的傾向,越演越烈。 這並不是我不幸的開始,因為真正的悽慘,是從隔天的早上十一點,百貨公司的玻璃門大開,一句洪亮的「國銘大哥!」真正拉開序幕。 暗陰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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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