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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07 01:34:23瀏覽882|回應0|推薦4 | |
思晴對我說;「我愛上洋洋了」。 那一瞬間,我並沒有想太多。 從認識思晴到現在,我們沒有吵過架,我一直以為這樣很舒服的在一起就是愛情了。我都忘記那時候我究竟有沒有跟思晴說過我愛妳,但我們也就從高中就牽著手,沒想過有一天思晴會這樣把我的手放開。 思晴從我認識她的第一天起就是個短髮到耳朵外緣的女孩。有個文靜的名字,但卻非常果敢。而且從國中開始就是籃球校隊,健康的小麥色以及漆黑的大眼,讓我覺得她非常聰明。當然,事實上,她也真的成績優良。 在高中之前,我並不認識她,應該說大家都知道女籃的隊長是她,七班的班長也是她。但我沒有跟她說過話,因為我在十三班,隔著一棟樓,就連球場上,也都各踞一方。 高中放榜了,思晴沒有去唸她應該要去的學校。反而留在社區高中,當然,繼續她的籃球青春,一直到高二下,她決定要全心唸書,也把頭髮留長了。唯一不變的是思晴每天都會去操場跑十圈,晴雨不斷。我們會認識也是從一場傾盆大雨的路跑賽開始。因為一場馬拉松二十一公里的路跑賽,我當初只是想要看看跑在我前面這個短髮女孩的模樣,她那時是一件粉紅色的Nike慢跑貼身短褲,上半身則是主辦單位所發的運動背心,Mizuno的慢跑鞋,以一個非常規律且帶有速度的方式前進,當過了十公里時就已經有很多人逐漸放慢速度,但我眼前的她卻依然保持等速,甚至還有一點點試著加快。我一直跟著她背後,一來是她的速度與我大致相同,最重要的,是我想看看這個女孩的樣子,當即將抵達終點時,我才加速超越她,為了就是能夠回頭去找那個讓我一路跟隨的.... 原來是思晴! 但那天路跑賽天後不佳,下雨的同時路上也積水了。我們每個人的鞋子都給浸濕不說,連身體也淋的一蹋糊塗。大家連忙找毛巾的同時,我把我領到的毛巾先拿給了她。 「妳好,我是郭宇恆,跟妳同所高中,一年愛班」。 思晴到沒有很吃驚的樣子,反而笑得很大聲的說:「蕭思晴,一年智班。我在等我的肉腳同班同學,李易洋,我猜他大概很快就放棄比賽了吧。我先打個電話,等等大家一起找地方躲雨吃午餐。」 現在想想,思晴是不是早在那個時候就已經喜歡上洋洋了,只是她自己一直不知道這樣的心情,一直到洋洋與映兒分手後,她才驚覺這份感情已經藏了很久。我沒有機會也不大想厚著臉皮追問思晴的心事,因為從頭到尾,我完全沒有問過她任何想法過。她沒有說不好,就這樣在一起之後,我們就跟一般情侶一樣的約會吃飯看電影。我想看的大場面電影,想吃的路邊攤,還有想去打球慢跑,都一直有思晴陪著。 我也從來沒有接過思晴半夜哭泣的電話,不知道思晴其實很喜歡聽搖滾樂,當然對於思晴為什麼會放棄籃球甚至開始留長髮也不瞭解。更不懂為什麼每個雨天思晴總是穿了一件黃色輕便雨衣去跑步.... 一直到洋洋喝醉的那個晚上告訴我, 「宇恆,多陪陪思晴吧!她已經整整一個禮拜晚上沒有睡覺了。」 原來,思晴不開心的時候第一個想找的人不是我。我每晚固定十一點就寢,同時關機。我睡前也不一定會跟思晴說上話,思晴常說晚上她要唸書,我就認為那正好,因為我也早早休息,我甚至不知道有多少個夜晚是洋洋彈著吉他陪著思晴入眠的。 然後思晴總是一個人去看那些冷門的歐洲電影,一個人吃著Subway的三明治,在思晴最終告訴我她真正的決定時,我竟然無力挽回。 「愛上男友的好朋友,這種女人不要也罷。」 「說不定她已經早就給你戴上綠帽子了,還是快點分手吧。」 「記住,將來她一定會哭著求你回來,你絕對要讓她跪下來舔你的腳趾頭!」 這是我的朋友們給我的安慰。我在想等我三十歲的時候再來看,就會覺得這真的昰一群酒肉朋友,不是知己。雖然我懂朋友就是要站在我這邊替我說話,但我並不是真的這麼笨,這麼沒有知覺,思晴是從來都沒有跟我有過密切的關係,我指的不是肉體上的,而是我從來都不知道原來她有個智能不足的哥哥,這些事情,都是洋洋告訴我的。 對於思晴會離開我,或者從來沒有愛過我,我並不覺得詫異。但思晴真的知道洋洋嗎?像洋洋這樣的人對於思晴來說到底是一時的新鮮感還是靈魂上的伴侶我完全無法了解。他們從小就認識,但我沒有看過他們互相對對方有好感。至少從眼神中,洋洋對思晴只有一種好朋友的交流。有時還會帶些不耐。至少從互動中,思晴不會對洋洋喜歡的任何女性感到一點不安全的醋意。相反的,思晴與映兒是很好的姊妹。她們倆在一起的時間絕對與洋洋與各自相處的時間還要多更多。 我唯一不懂的是,思晴妳是愛我還是怕我。六年過去了,我對妳的訊息完全得知於洋洋。除了只知道妳是個愛運動的女孩子之外,其他我一無所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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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