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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十法界 菩薩法界講記板書-(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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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十法界 菩薩法界講記板書-(3/3)

【三十七道品】

菩薩本行經: 佛言:「一切事皆由精進而興起。在俗精進則衣食豐饒業廣,遠近稱歎。在道精進則三十七道品成就,截生死流,得涅槃安樂岸。」

(注一)佛學大辭典(略記): 「三十七道品」,「道」者能通之義,到涅槃道路之資糧有三十七種。如: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正道也。

佛光大辭典(略記): 「三十七道品」-略-即為追求智慧,進入涅槃境界之三十七種修行方法。   四念處-略-。 四正勤-略-。 四如意足-略-。 五根-略-。     五力-略-。 七覺分-略-。 八正道-略-。以上「-略-」之部份,逐條解釋。

(注二)佛學大辭典: 「生死流」,生死能使人漂沒,故名為「流」。

【(一)四念處】

佛學大辭典: 「四念處」(一) 身念處,觀身為不淨也。身為父母所生之肉身,身之內外污穢充滿,無些淨處,故觀身為不淨。(二) 受念處,觀受為苦也。受為苦樂之感受,樂從苦之因緣而生,又生苦樂,世間無實樂,故觀受為苦。(三) 心念處,觀心為無常也。心為眼等之心識,念念生滅,更無常住之時,故觀無為常。(四) 法念處,觀法為無我也。「法」為除三者(身、受、心)所餘之一切,法無自主自在之性,故觀為「無我」-略-。此四念處,以慧為體,慧之力能使念「身、受、心、法」所觀之處,故名「念處」。

(注)佛光大辭典: 「無我」,「我」即永遠不變,為靈魂或本體之實有者-略-一切萬法,皆依因緣(各種條件)而生(假成立者)。其存在本來即無獨自、固有之本性(自性)可言,稱為「法無我」,又稱「法空」。

(註)佛光大辭典: 「我」,「假我」,意指並無實體而假名為「我」,如稱呼由五蘊假合之肉體為「我」。「真我」,意指「如來法身」。

【(二)四正勤】

佛光大辭典: 「四正勤」,又名「四正斷」,為三十七道品中,次「四念處」所修之行品也。據法界次第中之下謂:(一) 對已生之惡為除斷而精進。(二) 對未生之惡,更為使不生而勤精進。(三) 對未生之善為生而勤精進。(四) 對已生之善,為使增長而勤精進。一心精進,行此四法,故名「四正勤」。能斷懈怠,故名「四正斷」。

【(三)四如意足】

佛學大辭典: 「四如意足」,又名「四神足」。為三十七科道品中,次「四正勤」所修之行品,四種之禪定也。前「四念處」中修實智慧,「四正勤」中修正精進。精進智慧增多,定力小弱,今得四種之定以攝心,則定慧均等,所願皆得,故名「如意足」,又名「神足」。「如意」者,如意而得也-略-然「四如意足」之稱目,異說頗多-略-。

佛學常見詞彙: 「四神足」,又名「四如意足」,就是用四種定力攝心,使定慧均等,神力充沛,所願皆得。「欲神足」是希慕欲樂,「勤神足」是精進無間,「心神足」是一心正念,「觀神足」是心不驅散。

佛光大辭典: 「四如意足」,又作「四神足」。(一) 欲如意足,希慕所修之法能如願滿足。(二) 精進如意足,於所修之法,專注一心,無有間雜,而能如願滿足。(三) 念如意足,於所修之法,記憶不忘,如願滿足。(四) 思憶如意足,心思所修之法,不令忘失,如願滿足。

【(四)五 根】

佛光大辭典: 「五根」,「根」即能生之意,此「五根」能生一切善法。(一) 信 根,篤信正道及助道法,則能生一切無漏禪定解脫。(二) 精進根,修於正法,無間無雜。(三) 念 根,乃於正法記憶不忘。(四) 定 根,攝心不散,一心寂定,是為定根。(五) 慧 根,對於諸法,觀照明了,是為慧根。

【(五)五 力】

佛光大辭典: 「五力」,「力」即力用,能破諸惡成善。(一) 信 力,信根增長,能破諸疑惑。(二) 精進力,精進根增長,能破身心懈怠。(三) 念 力,念根增長,能破諸邪念,成就出世正念功德。(四) 定 力,定根增長,能破諸亂想,發諸禪定。(五) 慧 力,慧根增長,能遮止三界見思之惑。【(六)七覺分】

佛光大辭典: 「七覺分」,又作「七覺支」,「七覺意」。(一) 擇法覺分,能揀擇諸法之真偽。(二) 精進覺分,修諸道法,無有間雜。(三) 喜覺分,契悟諸法,心得歡喜。(四) 除覺分,能斷除諸見煩惱。(五) 捨覺分,能捨離所見念著之境。(六) 定覺分,能覺了所發之禪定。(七) 念覺分,能思惟所修之道法。

【(七)八正道】

佛光大辭典: 「八正道」,又作「八聖道」。(一) 正 見,能見真理。(二) 正思惟,心無邪念。(三) 正 語,言無虛妄。(四) 正 業,住於清淨之善業。(五) 正 命,依法乞食活命。(六) 正精進,修諸道行,能無間雜。(七) 正 念,能專心憶念真法。(八) 正 定,身心寂靜,正住真空之理。

【魔說五念處、三十八道品】

佛學大辭典: 「阿修羅說五念處三十八品」。阿修羅瞋嫉佛之說法。佛為諸天說「四念處」,阿修羅則說「五念處」。佛說「三十七品」,阿修羅則說「三十八品」。當為曲心所覆,見止觀二之二。

佛光大辭典: 「五念處」,阿修羅王所說。佛為諸天說「身念處、受念處、心念處、法念處」。阿修羅王嫉佛之說法,乃說「五念處」。(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二)

佛光大辭典: 「阿修羅說五念處三十八品」。據止觀輔行傳弘決卷二之二載:傳說阿修羅嫉妒佛陀說法。佛為諸天說「四念處」,阿修羅則說「五念處」。佛說「三十七道品」,阿修羅則說「三十八道品」,當為邪曲之心所障蔽。

止 觀: 阿修羅嫉佛說法。佛為諸天說「四念處」,則說「五念」。佛說「三十七品」,則說「三十八品」,當為曲心所覆。

呂純陽祖師: 佛說「四念處三十七道品」。阿修羅嫉惡佛之不貪欲,不貪則無名可爭,無利可圖,乃說「五念處三十八道品」以抗佛說。言「五念處」者,先以佛說「四念處」為餌,使眾生信其道,後加「貪念處」以圖名利。何謂「貪念處」耶?阿修羅云:「貪欲乃是眾生之真心顯露,廉潔不貪者皆偽也。眾生誰不貪,欲證果、欲成道、亦是貪也。若言不貪者,妄言也。」此說似是而非,故今之修道人,若貪利養者,皆是阿修羅之徒,非佛子也。以「四念處」加說「貪念處」,則成「五念處三十八道品」矣。

(注一)佛光大辭典: 「貪欲」,即對於自身所好之對境生喜樂之念,而起貪著之心,及取得之欲望。

(注二)佛光大辭典: 「證果」,指證入果位,即以正智契合真理,進入「佛、菩薩、聲聞、緣覺」等之果位。

(注三)佛光大辭典: 「成道」,成佛得道之略稱,即完成佛道之意,又作「成佛、得佛、得道、成正覺」。

(注四)佛學大辭典: 「利養」,以利養身也。

(注五)佛光大辭典: 「佛子」,指佛弟子,佛教信者。

【禪 定】

法華經: 常好「坐禪」,在於閑處,修攝其心。

六祖壇經《坐禪品、一作妙行品》: 心念不起,名為「坐」。內見自性不動,名為「禪」。

六祖壇經《坐禪品第五》: 何名禪定?外離相為「禪」,內不亂為「定」。外若著相,內心即亂,外若離相,心即不亂。

六祖壇經《頓漸品第八》: 長坐拘身,於理何益,生來坐不臥,死去臥不坐,元是臭骨頭,何為立功課。

六祖壇經《般若品第二》: 迷人空心靜坐,百無所思,自稱為大。此一輩人,不可與語,為邪見故。

惠能六祖《金剛經注》: 見性之人,自當窮究禪理。若人空心靜坐,百無所思以為究竟,即著空相,斷滅諸法。

最上乘論: 「坐禪」時,或見一切善惡境界,或入青黃赤白諸三昧(禪定),或見身出大光明,或見如來身相,或見種種變化。但知攝心莫著,並皆空妄想之見也。

懷讓禪師: 「禪」不關坐臥行住,佛無定相,執於坐即不達。

悟性論: 不憶一切法,乃名禪定。若了此言者,行住坐臥,皆是禪定。

修真錄:   (一) 將心放下其名坐,一念不生是為禪;虎伏龍降六賊鎖,七情掃盡可稱仙。   (二) 跪臥住行逢子午,鬧中取靜可參禪;居塵不染勝枯坐,對境忘情是上仙。(三) 將心放下,名曰「坐」。坐而不能放其心,不如不坐。一念不生,名曰「禪」,禪而不能止妄念,不算謂禪。

修真錄: 將心放下曰坐。坐字兩人左右分,一為欲心如火,一為俗心如水。而一土當中立,為三性合一之功。使欲火下降,俗水逆上,非外形靜坐之坐也。世人坐破蒲團,不明坐禪真意義,到底不歸正果。坐久則身勞,既不合理,又反成病。不能坐見本性,閉目存思,皆是妄坐,死心苦坐,盡非正法也。

修真錄: 禪性真空,內如木石,不動不搖,不為七情動,不為八風(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搖。外如虛空,不塞不礙,能容納萬物色像。不拒一切法,不著相,不著空,名為真空。

修真錄: 坐有三,一坐禪、二坐工、三坐靜。

修真錄: 坐工打坐欲成仙,住世壽長算百年;氣盡神衰六道轉,無功無果難還天。

修真錄: 居塵不染名為「禪」,對境忘情名為「定」。

修真錄《參考五行圖、最後一頁》: 龍屬木,木生火,同心神之火。心若不動,龍吟雲起。龍吟者,雲起而下降,則心火降下,低心下氣,性歸寂靜則龍降。虎屬金,金生水,同身腎之水。身如不動,虎嘯風生,虎嘯者,風生而上升,則精水逆上,對境忘情,精不妄動則虎伏。

(注一)愚叟翁: 「龍屬木」者,東方甲乙木,木色屬青,故「龍」屬木,名之曰「青龍」。

(注二)愚叟翁: 「雲起而下降」者,雲起則成雨水而下降也。

(注三)愚叟翁: 「虎屬金」者,西方庚辛金,金色屬白,故「虎」屬金,名之曰「白虎」。

(注四)愚叟翁: 「風生而上升」者,風生水車旋轉而上升也。

佛學大辭典: 「禪定」,「禪」為梵語「禪那」之略,譯曰「思惟修」,新譯曰「靜慮」。「思惟修」者,思惟所對之境,而研習之義。「靜慮」者,心體寂靜,能審慮之義。「定」者,為梵語「三昧」之譯,心定止一境而離散動之義。即一心考物為「禪」一境靜念為「定」也-略-頓悟入道要門論上曰:問:「云何為禪?云何為定?」答:「妄念不生為禪,坐見本性為定。本性者,是汝無生心,定者對境無心,八風不能動。八風者,利衰毀譽稱譏苦樂,是名八風。若得如是定者,雖是凡夫,即入佛位。」

中國禪宗祖師傳: 唐南岳懷讓探聞山中有坐禪多年行者,即前往探視。懷讓問:「大德坐禪,要求什麼?」道一答:「要求作佛。」懷讓不言,提起磚子來磨。       道一問:「磨磚子做什麼?」懷讓答:「磨來作鏡。」道一問:「磚豈成鏡?」       懷讓答:「磨磚不成鏡,打坐豈得成佛?」道一曰:「怎樣好?」懷讓曰:「比如牛拖車,車子停了,打車好?打牛好?」道一默然。   懷讓云:「你坐禪,但禪不關坐臥行住,執於坐,即不達。」   道一問:「禪是什麼?定是什麼?」懷讓答:「不生妄念是禪,坐見本性是定,無生心是本性,對境無心,八風吹不動。」言下道一有省,即拜懷讓為師。

禪源諸詮集: 禪有淺有深,階級不等,著相而修者,是為凡夫禪。著空而修者,是為小乘禪。悟徹自心本來清淨,本無煩惱,此心即佛而修者,是為大乘禪。達摩西來,惟傳此大乘禪。今講禪者,亦著相,亦著空,禪講相違,有胡越之隔。

傳燈錄: 若學坐禪,禪非坐臥。若學坐佛,佛非定相。故學坐佛,即是殺佛。若執坐相,非達其理。

(注)佛光大辭典: 「殺佛」,「殺」,指破除執著。「殺佛」,意即打破對佛祖之執著。

修真錄: 上士動靜皆禪,中士偏重靜坐,下士執於坐工。

禪源諸詮集《唐‧宗密》: 若頓悟自心,本來清淨。元無煩惱,無漏智性,本自具足,此心即佛,畢竟無異。依此而修者,是最上乘禪。亦名如來清淨禪。

【智 慧】

修真錄: 通達諸法曰「智」,斷惑證理曰「慧」。

華嚴經: 譬如日出有照,生而盲者,因無眼故,未曾能見。無信、執迷、無解、毀戒、邪命自活盲眾生,無慧眼故,不見智慧日輪。

(注)佛光大辭典: 「邪命」,指不以正道而以邪曲之方法生活,全稱「邪活命」。比丘如為得衣食資具而說法,即稱為「邪命說法」。

破相論: 覺之明了,喻之為燈。是故:一切求解脫者,身為燈台,心為燈炷,增諸戒行以為添油,智慧明達,喻如燈火常燃。如是真正覺燈,而照一切無明癡暗。

佛學大辭典: 「智慧」,梵語「若那」,譯曰「智」。而「般若」,譯曰「慧」,決斷曰「智」,簡擇曰「慧」-略-大乘義章九曰:「照見名智,解了稱慧,此二各別。知世諦者,名之為智,照第一義者,說以為慧,通則義齊。」法華經義疏二曰:「經論之中,多說慧門鑒空,智門照有。」

(注)佛光大辭典: 「簡擇」,即「選擇」。指依「智慧力」作正確的判斷,以捨偽取真。「簡」與「擇」均為「選擇」,分別之意。以「智慧」來簡擇一切諸法之力,即稱為「擇力」。

辭 海: 「簡」,分別也,選也。

辭 海: 「擇」,揀選也。禮中庸:「擇善而固執之者也。」

佛學大辭典: 知俗諦曰「智」,照真諦曰「慧」。

佛學大辭典:   「二諦」(一) 俗諦,迷情所見世間之事相也,是順凡俗迷情之法,故云「俗」。其為凡俗之道理,決定而不動,故云「諦」。又此事相(有為生滅之法),於俗為實,故云「諦」。(二) 真諦,聖智所見真實之理性也,是離虛妄,故云「真」。其理決定而不動,故云「諦」,又此理性(無為不生不滅之法),於聖為實,故云「諦」。

佛學大辭典: 不生不滅之「無為法」曰「理性」,則生滅之「有為法」曰「事相」。

呂純陽祖師: 何謂「智」?何謂「慧」?明了「俗諦」,名曰「智」。明了「真諦」,名曰「慧」。若二者皆明了,則名「智慧」。若惟識「俗諦」而不識「真諦」,則易生巧智,何謂「巧智」?俗所謂「自作聰明」也,「巧智」一生,學道則偏。

(注)辭 彙: 「自作聰明」,自以為很聰明,而自作自是,不採納別人的意見。

百喻經《第三十四送美水喻》: 昔有一聚落,去王城五由旬,村中有好美水。王敕(王命令)村人,常使日日送其美水。村人疲苦,悉欲移遠,避此村去。時彼村主(村長)語諸人言,汝等莫去,我當為汝白王,改五由旬作三由旬,使汝得近,往來不疲。即往白王,王為改之作三由旬,眾人聞已便大歡喜。有人語言,此故本五由旬,更無有異,雖聞此言,信王語故終不肯捨。世間之人亦復如是。修行正法,度於五道(六道除阿修羅道)向涅槃城。心生厭倦,便欲捨離,頓駕生死不能復進。如來法王有大方便,於一乘法,分別說三。小乘之人,聞之歡喜以為易行,修善進德求度生死。後聞人說無有三乘,故是一道,以信佛語,終不肯捨,如彼村人,亦復如是。

十住毘婆娑論: 若聞佛語,即能自解,如丈夫能服苦藥,小兒則和以蜜。

(注一)佛光大辭典: 「十住毘婆娑論」,凡十七卷,「龍樹菩薩」造,後秦「鳩摩羅什法師」譯。略稱「十住論」,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六冊。

(注二)佛光大辭典: 「丈夫」,指成年男子,或指諸根(六根)圓具之男子-略-又佛乃人中之雄,故亦稱「大丈夫」。

傳心法要: 作淨土佛事,並皆成業,乃名佛障,障汝心故。被因果管束去住,無自由分。所說皆是化人,猶如黃葉為金錢,權止小兒啼。

(注)佛光大辭典: 「傳心法要」,全一卷,全稱「黃檗山斷際禪師傳心法要」,黃檗希運集成。收於大正藏第四十八冊-略-本書堪稱臨濟宗基礎思想之典籍,流行於國內與日本。

【魔之六度】

佛學大辭典: 「魔檀」,布施行之害正道者,魔人之布施行也。心有煩惱,為憂惱之布施,如為求三有之果報而為布施。

佛光大辭典: 「魔檀」,「檀」謂「布施」。謂行布施而害正道者(為私益而行布施),即魔人之布施行,必有煩惱,行憂惱之布施也。

止 觀: 久遠劫來為魔所使,起於魔檀,為有報故。

修真錄: 求三有之果報而為布施者,名「魔布施」也。「求三有」者何?一者求福報,二者求得祿,三者求長壽。雖行布施,此三未得,心常煩惱,故亦名「憂惱之布施」。反之,若行清淨布施,則名為「佛檀」也。

(注一)佛學大辭典: 「清淨布施」,謂布施時不求世間之名譽福利等報,以清淨心而行布施也。

(注二)佛學大辭典: 「佛檀」,「檀」者,布施也。布施有二種,施法清淨,近於佛道,謂之「佛檀」。反之,謂之「魔檀」。

佛學大辭典: 「魔戒」,比丘為求名聞,利養而持戒,為「魔戒」。

佛光大辭典: 「魔戒」,謂為求名聞利養而持戒也。

佛學大辭典: 「魔忍」,魔道之忍行也,如為他畏而修忍辱。

佛光大辭典: 若因畏懼外力而修忍辱行,稱為「魔忍」。

佛學大辭典: 「魔精進」,精進行之害正道者。止觀八曰:「習魔精進,求名聞故。」

佛光大辭典: 若為求名聞利養而行精進,稱為「魔精進」。

佛學大辭典: 「魔禪」,禪定行之害正道者,如為使役鬼神而修「禪定」也。

佛光大辭典: 悖於正理之邪禪,稱為「魔禪」。

修真錄: 魔本無慧,而言「魔慧」者,魔運巧智,說三十八道品以為欺世,故假名為慧也。

佛光大辭典: 陷於分別見解之邪慧,稱為「魔慧」。

【菩薩應離四相】

金剛經《大乘正宗分第三》: 須菩提,若菩薩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惠能六祖(一) : 心有能所,輕慢眾生,名「我相」。恃持戒,輕破戒者,名「人相」。厭三塗苦,願生諸天,是「眾生相」。心愛長年,而勤修福業,諸執不忘,是「壽者相」。若有四相即是眾生,無四相即是「佛」。惠能六祖(二) : 菩薩若見有眾生可度者,即是「我相」。有能度眾生之心,即是「人相」。謂涅槃可求,即是「眾生相」。見有涅槃可證,即是「壽者相」。有此四相,即非菩薩也。

呂純陽祖師(一) : 凡自私自利,為一身計,爭名於朝,為子孫計,爭利於市,名為「我相」。見人富貴,攀援不已,見人貧賤,輕慢不已,名為「人相」。貪婪無厭,視財如命,名為「眾生相」。焚香禱祝,祈求長壽,名為「壽者相」。

呂純陽祖師(二) : 自讚我宗,輕慢異宗,黨同伐異者,名為「我相」。輕慢無受戒人,厭人勝我,見人違我則發瞋者,名為「人相」。慕榮貪貴,而勤禮念作賺錢,曲媚權勢,生無邊煩惱者,名為「眾生相」。心愛長生不老,不修自性,煉丹勤修不死者,名為「壽者相」。若菩薩未能盡除四相,即非菩薩也。

呂純陽祖祖註解 玉真真人講述十法界講記板書 正心講堂整理抄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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