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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 15:52:07瀏覽10|回應0|推薦0 | |
佛說十法界 菩薩法界講記板書-(3/2) 【持戒】 佛學大辭典: 「菩薩戒」,大乘菩薩僧之戒律也-略-其戒相為「梵網經」所說之「十重禁」「四十八輕戒」。 (注)佛學大辭典: 「梵網經」,「梵網經盧舍那佛說菩薩心地戒品第十」之略稱。 佛光大辭典: 「梵網經」-略-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四冊,係說明菩薩修道之階位,及應受持之「十重」「四十八輕」之戒相。 【十重戒】 梵網經《第一殺戒》: 佛言:「若佛子,若自殺教人殺-略-乃至咒殺殺因-略-菩薩應起常住慈悲心,孝順心,方便救護一切眾生。而反自恣心快意殺生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一)佛學大辭典: 「佛子」,為菩薩之通名,以其依「佛」之聖教而生聖道故也。 (注二)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孝順心」者,尊重佛性,視同父母親,不敢輕於一切也。 (注三)佛光大辭典: 「自恣」,意譯:「滿足、喜悅」。 (注四)辭 彙: 「快意」,心中快樂。 梵網經《第二盜戒》: 若佛子自盜,教人盜,方便盜-略-菩薩應生佛性孝順心、慈悲心,助一切人生福生樂。而反盜人財物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方便盜」者,彼物自來,方便藏舉,如攘羊之類。 梵網經《第三戒》: 若佛子自婬,教人婬-略-菩薩應生孝順心,救度一切眾生,淨法與人。而反更起一切人婬,不擇畜生,乃至母女,姊妹,六親行婬,無慈悲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佛光大辭典: 「淨法」,如法而離眾障之意。即有關比丘衣食住行等之一定限制禁止之法,依其規定。如法修行者,則不致犯罪,故稱為「淨」。 梵網經《第四妄語戒》: 若佛子自妄語,教人妄語,方便妄語-略-菩薩常生正語正見,亦生一切眾生正語正見。而反更起一切眾生邪語、邪見、邪業,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一)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方便妄語」者,作種種顯異方便,或借鬼神之乩,或用咒術,令人得夢境等。 (注二)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正語」者,如實而語。「正見」者,為生死、為菩提、為眾生,不為名利。 佛學大辭典: 五戒、十戒中有「妄語戒」,禁制一切之妄語。具足戒中分大小之二,在四波羅夷中為大妄語戒,在九十單提中為小妄語戒。「大妄語」者,不得聖道,而言我得聖道。「小妄語」者,謂其他一切不實之言語。 佛學大辭典: 釋尊將說「法華經」時,懷「增上慢」心者有五千人,言:「我等已證妙果,何要聞法華經。」各立坐而去。法華經方便品曰:「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 法華經《序品第一》: 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闍崛山中,與大比丘眾,萬二千人俱。復有學無學二千人,摩訶波闍波提與眷屬六千人俱。 (注一))佛學大辭典: 聲聞乘四果中,前三果為「有學」,第四「阿羅漢果」為「無學」。 (註)佛學大辭典: 「四果」,謂須陀洹果、斯陀含果、阿那含果、阿羅漢果。 (注二)佛光大辭典(略記): 「摩訶波闍波提」,為古印度天臂城,善覺王之女,即佛母「摩訶摩耶」之妹,釋迦牟尼佛之姨母。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 止,舍利弗!不須復說,所以者何?佛所成就第一希有難解之法,唯佛與佛,乃能究盡諸法實相。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 爾時佛告舍利弗,止!止!不須復說。若說是事,一切世間、諸天、阿修羅及人,皆當驚疑。 (注)辭 彙: 「驚疑」,驚恐疑慮。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 佛復止舍利弗,若說是事,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當驚疑,增上慢比丘,將墜於大坑。 (注)佛學大辭典: 增上慢,言我得增上之法,而起慢心也。如未得聖道,謂已得是也,如法華之五千人。 佛光大辭典: 「增上慢」,即對於教理,或修行境地,尚未有所得,未有所悟,卻起高傲自大之心。如經論中常舉示的「未得謂得,未證謂證。」等等,均屬修行人生起增上慢之例。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 爾時舍利弗,重白佛言:「世尊,唯願說之,唯願說之。」 法華經《方便品第二》: 爾時世尊告舍利弗:「汝已慇勤三請,豈得不說。汝今諦聽,善思念之,吾當為汝,分別解說。」說此語時,會中有比丘、比丘尼、優婆塞、優婆夷五千人等,即從座起,禮佛而退,所以者何?此輩罪根深重,及「增上慢」。未得謂得,未證謂證,有如此失,是以不住。 梵網經《菩薩戒本彙解》: 為救脫彼有情(眾生)故,知而思擇,故作妄語。自無染心,惟為饒益諸有情故,於菩薩戒無所違犯,生多功德。又大般涅槃經云:若有說言:「我已成就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以有佛性故。有佛性者,必定當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以是因綠,我今已得成就菩提。」當知是人,犯波羅夷,何以故?雖有佛性,以未修習諸方便,是故未見。以未見故,不能得成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梵網經《第五酒戒》: 若佛弟子自酤酒,教人酤酒-略-一切酒不得酤。是酒起罪因緣,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明達之慧,而反更生一切眾生顛倒之心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辭 海: 「酤」,賣也,見廣雅釋詁。漢書景帝紀:「夏旱禁酤酒。」謂禁止賣酒也。 梵網經《四十八輕戒之第二戒》: 若佛弟子,故飲酒,而酒生過失無量。若身手過酒器與人飲酒者(指有受戒之人),五百世無手-略-若故自飲,教人飲者,犯輕垢罪(指飲酒無犯其他之戒之罪者)。 (注一)梵網經(菩薩戒本發隱): 按靈芝律主云:「有人飲酒,嫖母、盜雞、殺人、妄語,四戒尚毀,餘則可知,良於昏神亂想,放逸之本。 (註)佛光大辭典: 「靈芝」,指北宋律僧「元照」,晚年主持「靈芝寺」三十年。 (注二)梵網經(菩薩戒本發隱): 「無手」者,不必盡是人中無兩手,在畜生中,如豬狗雞等之屬,皆無手報。 梵網經《第六說四眾過戒》: 若佛弟子口自說,出家、在家菩薩、比丘、比丘尼罪過,教人說罪過-略-菩薩聞外道惡人,及二乘惡人,說佛法中非法非律,常生慈心教化是惡人輩,令生大乘善信。而菩薩反更自說佛法中罪過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一)梵網經(菩薩戒本發隱): 心外求法,皆名「外道」,非必極邪也。 (注二)梵網經(菩薩戒本發隱): 心捨大乘,皆名「惡人」,非必巨慝也。 梵網經《第七自讚毀他戒》: 若佛弟子自讚毀他,亦教人自讚毀他-略-而菩薩應代一切眾生受加毀辱,惡事向自己,好事與他人。若自揚己德,隱他人好事,令他人受毀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注一)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自讚」者,稱己功德,「毀他」者,譏人過惡。注顯己德而彰人短,使名利歸於自身,故犯重也。 (注二)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教人」者,或教人讚我毀他,則重,或教彼自讚,則輕。 (注三)梵網經(菩薩戒本發隱): 「惡事向自己者」,明不毀他而反自毀也。 (注四)梵網經(菩薩戒本發隱): 「好事與他人」者,明不自讚而反讚人也。 史記管仲列傳(一)《略記》: 管仲少時常與鮑叔牙游,鮑叔牙知其賢。管仲貧困,常欺鮑叔牙,鮑叔牙終善遇之,不以為言。已而鮑叔牙事齊公子小白,管仲事公子糾。及小白立為桓公,公子糾死,管仲囚焉。鮑叔牙遂進管仲,管仲既用,任政於齊,齊桓公以霸。 (注一)史記索隱: 呂氏春秋:「管仲與鮑叔牙同賈南陽,及分財利,而管仲嘗欺鮑叔牙,多自取,鮑叔牙知其有母而貧,不以為貪也。」 (注二)史記正義: 齊世家云:鮑叔牙曰:「君將治齊,則鮑叔牙足矣。君且欲霸王,非管仲不可。」於是桓公從之。 (註一)辭 海: 諸侯之長,曰「霸」。 (註二)辭 海: 「王」,天下所歸往也。 史記管仲列傳(二) : 管仲曰:「吾始困時,嘗與鮑叔牙賈,分則利多自與,鮑叔牙不以我為貪,知我貧也。吾嘗為鮑叔牙謀事而更窮困,鮑叔牙不以我為愚,知時有利不利也。吾嘗三仕三見逐於君,鮑叔牙不以我為不肖,知我不遭時也。吾嘗三戰三走,鮑叔牙不以我為怯,知我有老母也。公子糾敗,召忽死之,吾幽囚受辱,鮑叔牙不以我為無恥,知我不羞於小節而恥功名不顯于天下也。生我者父母也,知我者鮑子也。」鮑叔牙既進管仲,以身下之,子孫世祿於齊,有封邑者十餘世,常為名大夫。天下不多管仲之賢,而多鮑叔牙能知人也。 梵網經《第八慳惜加毀戒》: 若佛子,自慳,教人慳-略-而菩薩見一切貧窮人來乞者,隨前人所須,一切給與。而菩薩以惡心瞋心,乃至不施一錢一針一草。有求法者,不為說一句一偈一微塵許法,而反更罵辱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惜所有,名之為「慳」。或 財,亦 法,皆所不應。「貧窮人」者,或貧於財,或窮於法。財,法皆有貧窮二苦也,「隨前人所須」者,財則若多若少,法則若大若小,皆應與之。發隱:「身貧乞財,施之以財;心貧乞法,施之以法。隨其所須,故云一切給與。」優婆塞戒經云:「見乞者,多少隨宜給與,空遺還者得罪。」按此則知在家尚宜布施,況出家菩薩學大悲者耶。「惡心」者,慳 鄙惜。「瞋心」者,不喜其人。發隱:「此制有而不施者,如其無法,自應實對。不可誑妄說法,耽誤前人(耽誤前來求道的人),反取深咎。」 佛學大辭典: 「慳法七報」,說法慳 不施於人之人,後世所受之七種惡報也。即生盲報、愚痴報、生惡家報、胎夭報、物恐報、善人遠離報、無惡不作報。 佛光大辭典: 「慳法七報」。據成實論卷十二、大明三藏法數卷三十所舉。慳說法而不行布施者,滅佛法種,其後世所受之惡報有七種。 (一) 生盲報:指從母胎出生,即不能見日月光明。 (二) 愚癡報:指於諸法迷惑而不能了知。 (三) 生惡家報:指生於不信三寶,造作重罪之家,或生於有冤之家。 (四) 胎夭報:指於胎中即夭死。 (五) 物恐報:指為一切惡物所恐怖。 (六) 善人遠離報:指賢善之人皆遠離之,而不加親近。 (七) 無惡不作報:指於一切惡業無所不作。 梵網經《第九瞋心不受悔戒》: 若佛子,自瞋,教人瞋-略-而菩薩應生一切眾生善根無諍之事,常生慈悲心、孝順心。而反更於一切眾生中,乃至於非眾生中,以惡口罵辱,加以手打及以刀杖,意猶不息。前人求悔,善言懺謝,猶瞋不解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梵網經《菩薩戒本發隱》: 問:「瞋非樂事,云何教人,能令彼聽?」 答:「人固有秉性凶暴,教以忍則不喜,教以瞋則樂從者。」心平等,本自「無諍」,此眾生「善根」也。當生起眾生善根中,如是美事而乃自處瞋恚鬥諍之地,可乎?慈悲者,觀諸眾生如保赤子,不忍傷也。孝順者,觀諸眾生如己父母,不忍逆也。「非眾生」者,草木、土石之類,彼無情,作有情想而行瞋辱,可乎?聖人非絕人,正所以闢自新之路。瞋心縱而不休,眾生隔而不接,豈大士之體乎? 梵網經《第十謗三寶戒》: 若佛子,自謗三寶,教人謗三寶-略-而菩薩見外道,及以惡人一言謗佛音聲,如三百矛刺心,況口自謗。不生信心,孝順心,而反更助惡人,邪見人謗者,是菩薩波羅夷罪。 梵網經《菩薩戒本合註》: 「謗三寶戒」此戒亦名「謗菩薩藏」,或云「邪見邪說戒」。「謗」者,乖背之稱。 (注一)佛光大辭典: 「謗三寶戒」,顯教十重禁戒之一。即禁制誹謗佛、法、僧三寶之戒-另名多,略-誹謗三寶者,即謗佛非一切智者,佛亦非實也(謗佛寶)。謗十二分教及四諦等教法(謗法寶),謗世間無真阿羅漢及菩薩僧(謗僧寶)。 (註一)佛光大辭典(略記): 「十二部經」,乃佛陀所說法,依其敘述形式與內容分成之十二種類,又作「十二分教」。 (註二)佛光大辭典(略記): 「菩薩僧」,二種僧之一,現出家沙門之形相,稱為「聲聞僧」。反之,現在家之形相,稱為「菩薩僧」。 (注一)佛光大辭典: 「菩薩藏」,乃詮釋大乘菩薩修因證果等之大乘經典,係二藏之一,三藏之一。如法華、華嚴等經,皆含藏菩薩修學之法。 (註一)佛光大辭典(略記): 「二藏」,乃指詮釋聲聞道之「聲聞藏」,及詮釋菩薩道之「菩薩藏」。 (註二)佛光大辭典(略記): 「三藏」 指「經藏、律藏、論藏」-略- 分別為「聲聞、緣覺、菩薩」等三乘人所說之教法,即「聲聞藏」「緣覺藏」「菩薩藏」合三者,亦稱「三藏」。 【自性戒】 呂純陽祖師: 人以盡形壽行以布施,而心住於福報,其福雖多,不如以純淨心皈依自性三寶,受持自性戒。 (注一)佛光大辭典: 「盡形」,又作「盡形壽」。「形」,具有形體相之色身。「盡形壽」,意指過完此一期有形體,有壽限之有限生命。 (注二)佛學大辭典: 「三寶」,佛、法、僧也。「佛」者,自性之覺。「法」者,自性之正。「僧」者,自性之淨。故云「自性三寶」。 六祖壇經(懺悔品第六): 勸善知識,皈依自性三寶。佛者覺也,法者正也,僧者淨也-略-凡夫不會,從日至夜受三皈戒。若言皈依佛,佛在何處?若不見佛,憑何所皈,言卻成妄。 佛學大辭典: 「住持三寶」,木佛畫像,住持之「佛寶」也。三藏經典,住持之「法寶」也。剃髮染衣之比丘僧,住持之「僧寶」也。 (注三)佛光大辭典: 「自性戒」,即大乘戒,係以佛性為戒體。因佛性與自性無異,故稱為「自性戒」。又作「本性戒」如「十善戒」者,乃不待佛之制定而自性可受持-略-今此「十善戒」即屬菩薩自性修行戒。基於善性故,一切菩薩應行之。參閱「六祖壇經頓漸品第八」。 (註一)佛光大辭典: 「十善」具有止惡行善之意義,故亦稱「十善戒」。 (註二)六祖壇經(頓漸品第八): 心地無非「自性戒」,心地無痴「自性慧」,心地無亂「自性定」。 佛學大辭典: 「十善戒」者,不待佛之制止,自性可受持之戒。故云「自性戒」,又云「本性戒」。 修真錄: 何云「十善戒」為「自性戒」耶?「十善」具有心之三善「不貪、不瞋、不癡」,及身之三善「不殺生、不偷盜、不邪婬」,口之四善「不妄語、不兩舌、不惡口、不綺語」等等。身三善及口四善乃一切戒中之「性戒」。不待佛之制戒,自性是戒,不論有受戒亦無受戒,若犯之即受罪。又一切罪因,皆由「貪瞋痴」所起,故能受持心之三善「不貪、不瞋、不癡」則萬惡盡滅,故「十善戒」名為「自性戒」也。 【忍辱】 佛學大辭典: 「忍辱」,梵語「羼提」,譯曰「忍辱」。忍受諸侮辱惱害,而無恚恨也。六波羅蜜之一。 佛光大辭典: 「忍辱」,梵語音譯「羼提」,意譯「安忍」,六波羅蜜之一。即令心安穩,堪忍外在之侮辱,惱害等。亦即凡加諸身心之苦惱、苦痛。皆堪忍之,忍辱含不忿怒、不結怨、心不懷惡意等三種行相。佛教特重忍辱,尤以大乘佛教為最。以忍辱為六波羅蜜之一,乃菩薩所必須修行之德目。 中阿含經: 若以諍止諍,畢竟不得止,唯忍能止諍,是法真尊上。 四十二章經: 惡人聞善,故來擾亂,汝自禁息。毋瞋責之,彼來紊者,遂自惡之。 四十二章經: 惡人害賢者,猶仰天唾痰,唾不至天,還從己墮。 張公藝《百忍全書》: 舌柔常在口,齒折只為剛。 辭 海: 「百忍」。舊唐書孝友傳:「鄲州壽長人(山東省)張公藝,九代同居。麟德中,高宗有事泰山,親幸其宅,問其由,其人請紙筆,但書百忍字,高宗賜以縑帛。」 說 苑: 常摐張其口而示老子曰:「吾舌存乎?」老子曰:「然」。常摐曰:「吾齒存乎?」老子曰:「亡」。常摐曰:「子知之乎?」老子曰:「夫舌之存也,豈非以其柔耶?齒之亡也,豈非以其剛耶?」常摐曰:「嘻!是已。天下之事已盡矣,無以復語哉!」。 (注)辭 海: 「復」。音附宥切,再也。「語」。音御。教戒之也。 修真錄: 善柔如舌,惡剛似齒。 堅意經: 賢者,以忍為先,當如清水,無所不淨。水於死人,屎尿,亦皆洗之,然水之清不毀。 道德經《第八章》: 上善若水,水善利萬物而不爭,處眾人之所惡,故幾(近)於道。 彌勒菩薩: 有人打老拙,老拙自睡倒。有人罵老拙,老拙只說好。他也省力氣,我也少煩惱。 諸法集要經: 如有暴惡人,非理相加謗,智者以誠言,安忍能除之。 路加福音《第六章》: 我告訴你們,你們的仇敵要愛他。恨你們的要待他好,咒詛你們的要為他祝福,凌辱你們的要為他禱告。有人打你這邊的臉,連那邊的臉也由他打。 華嚴經: 菩薩忍受一切惡,向眾生,心平等,不動搖,如大地。 修真錄: 欲學仙,當學水土,水性無拘無束,能洗一切垢。土地載負萬物,以慈生育之。 馬太福音《第十八章》: 彼得進來,對耶穌說:「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當饒恕他幾次呢?到七次可以麼?」耶穌說:「我對你說,不是到七次,乃是到七十個七次。」 惠能六祖: 行忍辱波羅蜜行者,不見一切人過惡,無是無非。被他打罵殘害,歡喜受之,倍加恭敬,行如是行者,即能成就「忍辱波羅蜜」也。 金剛經《能淨業障分第十六》: 若為人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世罪業,則為消滅。 論語《衛靈公第十五》: 巧言亂德,小不忍,則亂大謀。 孟子《離婁章句下》: 有人於此,其待我以橫逆,則君子必自反也:「我必不仁也,必無禮也,此物奚宜至哉?」 修真錄: 人生處世,以忍為本,不忍則亂仁德。 論語《顏淵第十二》: 仁者,其言也訒。 (注)辭 海: 「訒」,難也。謂言難出也。 說苑《卷第十》: 老聃有言曰(道德經第七十六章):「人之生也柔弱,其死也堅強。草木之生也柔脆,其死也枯槁。因此觀之,柔弱者生之徒,堅強者死之徒。」夫生者毀而必復,(活著的人,身體壞一小部份,很容易復原。)死者破而愈亡,(死人身體壞一小部份,就更加壞爛。)吾是以知柔之勝於剛也。 【精 進】 修真錄: 「精」謂精純,無惡雜故。「進」謂昇進,不懈怠故。 最上乘論: 但能不惡著麤衣,不惡食麤飧,了然守本真心,佯癡不解語,最省力氣而能有功,是大精進人也。 遺教論: 汝等若勤精進,則事無難,是故汝等當勤精進。譬如小水常流,則能穿石。若行者之心,數數懈廢。譬如鑽火,未熟而息,雖欲得火,火難可得。 列子力命篇: 古有北山愚公,年九十,欲平太行、王屋二山。或笑之,公曰:「我死有子,子又生孫,孫又生子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中庸《第二十章》: 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果能此道矣,雖愚必明。 論語《雍也第六》: 冉求曰:「非不說子之道,力不足也。」子曰:「力不足者,中道而廢,今女畫。」 禮記《第三十一表記》: 子曰:「鄉道而行,中道而廢。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俛焉,日有孳孳,斃而后已。」 四十二章經: 佛言:「夫行道者,如牛負重,行深泥中。雖極疲勞,不敢顧左右,離出淤泥,乃得蘇息。人之情欲,甚於淤泥,故直心念道,庶免眾苦。」 百喻經: 有人渴欲水,覓之至大澤。既至,對視而不飲。傍人語之曰:「汝渴於水而求水,辛苦至此,今覓得水,不飲何故?」 答曰:「若飲得盡,則飲之。然此水極多,而不能飲盡,是故我不飲也。」眾人聞之,大嗤。人見上乘之法,為不能盡解遂不聞之,不思之,不修之,亦如是也。 華嚴經: 菩薩勤精進,故不為貪欲、瞋恚、愚癡、憍慢、諂曲之所惱亂。為知諸佛法精進,故名正精進。 (注)佛學大辭典: 「諂曲」,為欺他而作嬌態,曲順人情也。無量壽經上曰:「諂曲之心,和顏愛語。」 華嚴經: 學道之人,不為情慾所惑,不為眾邪所亂,精進無為,吾保此人必得道。 (注)佛學大辭典: 「無為」,即真理之異名也。 王善人: 悟道需要立定志向,時時刻刻在一條道上專悟,久了,道就源源而來了。 王善人: 我的道並不是一下子得,是一點一點格物出來的。 (注)朱 熹: 「格物」,即物而窮其理也。 呂純陽祖祖註解 玉真真人講述十法界講記板書 正心講堂整理抄寫 連結 十法界:網址 https://youtube.com/playlist?list=PLQP2d9x3sdYYPp-jhwjxKX-i8vGxDl9Ke&si=om_sR_FcjlpCLFIj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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